“看看吧,你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宗恒说。
姜啸之走到尸体跟前,用戴了薄膜手套的手拉起尸体胳膊,仔细看了看手掌和指甲,又放下来,掀开盖在上面的布,审视了一下尸体的脸和胸口。
“经脉断得很不自然。”他抬眼,看了看宗恒,“身上完全没伤口?”
“背后有淤痕。”宗恒将尸体翻过来,在死者后心处,能看见皮肤上有很淡的痕迹,隐隐约约像个手印。
姜啸之轻轻叹了口气:“这么看来,是辟邪功无疑了。”
“你和我的想法一样。”宗恒将尸体放好,重新推回冷柜里,他摘下手套,“看来,是秦子涧下的手。
“这是个什么人?”
“商人,确切地说,是工程承包商。”宗恒说,“在宾馆里突然毙命,死的时候赤身裸体,之前以为是娼妓下的手,但是没有性交迹象,尸体身上没有伤,没有中毒的痕迹,从外表看来,就是简单的心肌梗塞。”
“嗯,不懂功夫的人,也只能这么解释了。”姜啸之想了想,又问,“是买凶杀人?”
“应该是。”宗恒将薄膜手套扔进垃圾堆,关掉大灯,“从哪个方面来看,死者和元晟他们都没有任何关系。”
“秦子涧没有留下指纹么?”
“没有。”宗恒摇摇头,“指纹,毛发,皮屑……任何任何,一概没有。所以我才更加确定是他,这儿的人,办不到。”
“那是怎么回事?”姜啸之糊涂了,“辟邪功可以把人变成鸡蛋么?”
“不是那么回事。”宗恒叹了口气,“他太小心了,擦去了每一点痕迹,连洗手都没有使用宾馆的皂液。上一次他的动静更大,同时杀了两个。”
“也用的辟邪功?”
“不,用的消防斧。”宗恒皱了皱眉,像是记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现场非常可怖,但还是什么都没留下,可想而知我们科长快被他给弄疯了,还以为是哈利波特做的案呢。”
姜啸之点头道:“果然厉害!”
“也许科长暗中祈祷秦子涧继续用辟邪功,这样尸体就可以直接归为病死,写报告就不会那么为难了,问题是,一旦秦子涧用辟邪功,为难的就是我,我不可能和本地这些不懂武功的土人一样,对此视而不见。”
“嗯,那是当然,那家伙到现在也还是朝廷要犯。”
“他在哪边都是要犯。那次,我发现他在下水管处用了细纱滤网——他把属于他的一切全都带走了,包括皮屑。他甚至还吸了尘,你相信么?他杀了两个人,他把全身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他像最尽职的清洁工一样给房间吸了尘。”宗恒摇摇头,“秦子涧是绝对不会让警方建立起他的DNA档案的。”
“……真是精明到极点。”姜啸之沉思着,又道,“而且我敢保证,十个刑警也拿不住他,既然他也会用枪。”
“可不。真不愧是白氏山庄毕业的。”宗恒继续摇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他没注意到,“流氓”这个词,让姜啸之的眉毛跳了一下。
俩人消了毒,一边往外走,姜啸之摘掉口罩,却皱起眉头。
“怎么了?”宗恒停住看他。
“怪呢,如果秦子涧真的过来了,怎么没有去见厉婷婷?”姜啸之困惑道,“他应该第一时间去见皇后才对。”
俩人出来走廊,宗恒锁好了停尸房的大门,关掉走廊的灯。
“啸之兄觉得,他还会去见她么?”
姜啸之一时,没能回答。
宗恒那张骨感分明的脸上,露出一个怜悯的微笑:“如今的秦子涧,已经不是大齐的镇国公世子了,他和她,都已经不是过去的他们了。”
宗恒的话里暗藏着深意。
“我见过他,近距离有接触。”姜啸之突然说,“很久之前。”
“谁?”宗恒一愣。
“秦子涧。”姜啸之说,“将近二十年前。”
宗恒眨眨眼睛,没出声。
他对姜啸之的早年并没有太多了解,真正开始合作是在宗恪亲政之后,宗恒只知道姜啸之是两朝元老周太傅的养子,据周太傅向太祖上书奏呈此事时,说自己出使华胤途中,在街上发现了一个狄人孤儿,因为眼见得自己的同胞孤苦无依流离失所,所以周太傅动了恻隐之心,念在同族的份上,将孩子带回舜天,收留在府内。此事甚至得到过延太祖的夸赞,说周太傅有“兼善天下之心”。
所以姜啸之十多岁才来的舜天、进了周府生活,而在那之前此人有何种经历,生身父母又是什么人,宗恒却不是太清楚。宗恒只知道,和他一样,姜啸之也懂功夫,宗恒甚至清楚他是哪门哪派。只不过姜啸之本性收敛,从不恃技逞强,而且身为国家重臣,也没有多少机会出手,所以没几个知道他是出身武林的。
“其实是我夸大。所谓近距离有接触,只是在街上亲眼所见。”姜啸之又笑了笑,“有个专门耍赖骗钱的拐子撞了秦子涧的马,拐子不认识他,也没观察仔细,还胡混着想讹他的钱。”
宗恒却笑道:“镇国公世子出门,怎么会被拐子给讹钱?周围没有随从的么?”
“有随从,所以没一会儿拐子就发觉不对了,家丁护卫的冲上去就要打他,那拐子吓得屁滚尿流,连连求饶……”
“后来呢?”
“后来,秦子涧拦住护卫,说别打他了,他也可怜。”姜啸之微微一笑,“众家丁自然不忿,但是世子发了话,却也无法,只得松开那拐子让他走。谁知拐子走了没两步,秦子涧又把他叫住,说,老兄你拿了我的东西没什么,可那东西要紧得很,还是快些还我吧。”
“哦?”宗恒来了兴趣,“那拐子拿了他的东西?”
姜啸之点点头:“原来那拐子不光讹钱,偷盗的能耐也十分了得,刚才浑水摸鱼,把秦子涧腰间的一块玉给摸去了。那块玉本是景安帝赏给他的。所以秦子涧非得要回来不可。”
宗恒点点头:“这拐子好大的胆子。”
“是啊,那些家丁听说他竟敢盗窃御赐给他们世子的东西,哪里还能容忍?一脚踹倒在地,夺过美玉又要上前一顿好打。秦子涧却拦住他们,伸手取下马上的一对金钩,递给那拐子说,这也一样值钱,我就拿这对金钩顶了那块玉吧。”
姜啸之说完这故事,宗恒一时默默无语。
拐子坑蒙拐骗,故意装受伤、讹诈人钱财,又手脚不干净偷了御赐的玉,这样的人本该被唾弃,好一点的一顿暴打,撞见性子坏的,搞不好叫来有司,锁拿他一个不敬之罪,丢进大牢里就甭想活着出来。
但是秦子涧没那么做,甚至还把金钩给了他,这并不是出于良好家教,更不是沽名钓誉——宰相秦勋的独子,还用得着沽名钓誉么?
秦子涧这么做,自然是出于善良的本心:如果不是因为身残家贫,拐子又何苦走这条路?
“这么说,当时啸之兄是在华胤城里?”宗恒一时来了好奇,他完全不知道姜啸之进周太傅府之前的经历。
却只见,姜啸之微微一笑:“不瞒王爷,我就是那个拐子。”
宗恒惊得都傻了!
姜啸之哈哈大笑:“瘸腿是装出来的,坑蒙拐骗、作奸犯科倒是真的。”
宗恒一时无语,他不由暗中猜测,早年的姜啸之,究竟度过了怎样一种人生呢?
“那年,我十二岁,秦子涧也十二岁。”他脱下白大褂,慢慢地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然后,再次相见,便是七年之后,浩荡风雷海沸天戈,百万铁骑兵临城下……
而当年那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如今却已经成了一个冷血的杀手。想到这,宗恒只觉得人生之吊诡、世事之莫测,难以言说。
第十一章
宗恪站在三十七层的高楼之上。
这儿,是一处高级商务会所,此刻是晚上七点半,他站在落地窗前,遥望着远处的整个城市。
都市的喧闹,已经被玻璃隔得远远的了,宗恪只能看见一片闪烁的灯光,在雨幕中蒙蒙发亮,这让夜幕下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他不由一时恍惚。
“文森特!”有声音在喊他,宗恪回过神来,是一同来此处的吴旭。他认识吴旭不到半年,是行业内部聚会认识的,只算商业上的伙伴,吴旭对品酒十分有研究,偏偏宗恪是同道中人,俩人的交谈十之八九,都是以酒为主题。
“一个人发什么愣?”对方走过来,手里拎着一瓶红酒,“来,佳酿到了。”
宗恪微笑,转身找了杯子,递过去,红色的液体倾入杯中,刺目如血。
他今天穿了身灰色套装,里面是白衬衣,发型和脸上的微笑同样恰到好处,不温不火,像每一个出入此间的成功男性,面具戴得完美无疵。
“张淳呢?还没来?”宗恪随口问,“这次不是他叫着要聚一聚的么?”
“大概被美人给拖住了腿脚。”吴旭捉狭地挤挤眼睛,“没听说么?又弄了一个,上次我见过,相当正点哦。”
宗恪啧啧道:“这大概不算是老二,而是老三、老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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