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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 (楼笙笙)


  “哇塞”阮沅听得要拿筷子敲桌面
  宗恪笑起来:“厉害吧他居然敢和我说这种话,他也不怕我到时候说给我父亲听。”
  阮沅想了想,才道:“他早就看出来,你不会告诉你父亲的。”
  “没错。”宗恪点头道,“虽然这三个月里我一句话也没说,可是朝夕相处,他早就把我这个小孩子给看透了。他后来还和我说,我不光要把父亲的东西夺过来,我还要把这天下给夺过来,旧齐的人既然把我关在宫里这么多年,那我就去把他们的皇宫夺过来,让他们再也不能把我关起来。可是我要想做到这一切,首先,就得学会说那句话。”
  阮沅只觉得微微胆寒,周太傅当年灌输给宗恪的,全都是仇恨,第一个教他说话的人,说的都是这种激进言论,也难怪他长大之后就会率兵攻打齐朝。
  “说来也怪,他这么说了一通,就好像把堵塞住我嗓子的东西全都给疏通了。”宗恪说,“那天晚上,我就能蹦出几个单字来了。后来周太傅又向我父亲请旨,说太子因为想念陛下,一路都不让人马停下来休息,因此大家都十分辛苦,所以得先在舜天城内休息两日,做好准备,才能进宫见他。这当然是在给我挤出缓冲的时间,好反复练习说那句话。”
  “那……你见了你父亲,说了这句话没有?”
  “说了。”宗恪说,“虽然没有顺溜到现在这个程度,但是也算完整说下来了,我父亲很满意。”
  阮沅放下心来,她点头道:“第一句话让他满意了,他既然接纳了你,接下来,就不会太苛求。”
  “所以,尽管别的话我还是说不清楚,偶尔着急了还是会哇哇叫,但他都没太在意。因为周太傅把我被囚禁不能见人的事,都和我父亲说了,我父亲知道了前因后果,便和我说,挥斥方遒、纵横天下的帝王,用不着说太多的话,杀人,只用一个手势就行。”
  阮沅简直胆寒死了
  “你爹太恐怖了”她使劲用手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他这是要培养出秦始皇来么?”
  宗恪被她说得笑了。
  “所以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周太傅那三个月里对我的训练,如果当初是别人充当这个使者,我恐怕都不会走到如今这一步。凌铁和他,都是我此生十分感激的人。”
  阮沅不由想起记忆里,周太傅的样子,那是个瘦瘦高高的老人,面色冷峻,模样五官神似冷酷版的苹果前总裁乔布斯,从来都看不出热烈的表情。
  “周太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不由问。
  宗恪眨了眨眼睛:“是个奥贝斯坦式的人物。”
  他这么说,阮沅就笑起来,奥贝斯坦是日本作家田中芳树在《银河英雄传说》中塑造的人物,以理性和冷酷著称。
  “而且你没觉得么?姜啸之也有这种倾向。”宗恪说,“那就是被他培养出来的。虽然可能姜啸之的‘奥贝斯坦度’不及他养父。那一趟华胤之行,他带回来一个哑巴太子,一个街头乞丐,这个乞丐就是他的养子姜啸之,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姜啸之教我的。”
  “什么话?”
  宗恪眨眨眼:“‘我要吃芙蓉糕’。就是这句话。”
  阮沅笑起来,芙蓉糕是那边的一种零食,类似于这边的芸豆糕。
  “姜啸之是个什么样的人?”阮沅好奇,她记起了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宗恪想了想,道:“他是个一生下来就老了的人。”
  阮沅笑喷,她拿菜扔宗恪:“你和他正相反吧?总也长不大”
  到此,她这才明白,原来周太傅和宗恪这群人,有着这么深厚的关系。
  “那现在是怎么变成话痨的呢?”阮沅郁闷地说。“以前憋太久了么?”
  “可不是”宗恪笑嘻嘻地说,“想想看,我学说话学了多长时间啊等到学会了,那还不得可着劲儿的说么?你刚刚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不也满世界跑么?”
  阮沅笑起来。
  后来她就把宗恪做的辣酱带去了店里,分给同事们品尝,请他们点评。于是宗恪的小白鼠无形中又增多了一群。
  终于,宗恪开始去店里找阮沅了。起初是因为阮沅帮同事带班,上了连班,他去给阮沅送午饭,后来没什么事,他也爱往店里跑,反正住的地方就在便利店附近,买了菜以后,宗恪就去店里,给阮沅看他今天的“战利品”。
  于是这么一来,店里的人就全都知道了宗恪是阮沅家的男人,他们就随之明白了,为什么阮沅最近心情一下子好起来,整个人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然后就有姑娘不无嫉妒地说: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
  有时候宗恪给阮沅送午饭,如果别的店员也在,阮沅就会愉快地把菜分给别人一些。大家都很欢迎宗恪的到来,因为他做的菜非常好吃,甚至还有人提前打听菜谱。
  也有人问宗恪现在在做什么。每次人家这么问,他就很大方的说,自己现在失业,在家里做煮夫,被老婆养着呢。
  他说这话时,笑眯眯的,一点惭愧都没有。
  有一次,宗恪带去的是卤肉香干还有鸡蛋,阮沅把鸡蛋让给了上插班的学生仔,学生仔很高兴,边吃还边说,以后沅姐干脆在这店旁边开个小吃铺,让宗恪做菜往外卖,保证赚。
  阮沅笑他说话不经大脑,她说笑的时候,不由看了看一边的店长,却没看出店长什么表情。
  今天店长碰巧在,宗恪进店来时,她把他介绍给了店长,阮沅看得出来,店长的表情十分尴尬。宗恪那家伙的脸皮却厚得超过城墙,不仅一点不尴尬,还笑嘻嘻地说,上次多有得罪了,这叫不打不相识,既然老婆在店长手下做事,往后还请多多包涵。
  后来店里人多了,阮沅忙着收银,宗恪知道自己碍事了,就告辞出来。
  他没走多远,听见身后有人喊自己。宗恪回头一瞧,是店长。
  他诧异片刻,笑起来:“有事?”
  店长却没笑,他站得远远的,满脸戒备地望着他。
  “虽然也许这话没必要说,可是,我还是想让你知道。”店长冷冷地说,“如果你往后再敢欺负阮沅,我不会放过你的。”
  宗恪一怔,却苦笑起来。
  他很想说,到底是谁欺负谁呀?上次明明是阮沅欺负他才对……
  但是,这种时刻解释无效,一个是高头大马的男人,一个是弱女子,傻子都会将上次街头那一幕归咎为他的错。
  看他苦笑,店长又继续说:“我知道你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打不过你,但是你不要以为我真的就没办法了,我……我舅舅是公安局的”
  宗恪很想笑,但是他知道,这时候笑就太不礼貌了。
  “我知道了。”他老老实实地说,“往后,我再也不欺负阿沅了。”
  店长这才满意,他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宗恪拎着一篮子大葱芫荽鸡蛋还有两只猪蹄,也转过身,郁闷地往家走,他心里却想,刚才自己……表现得是不是太面了一点?
  而且那小子真没用,懂不懂什么叫单挑啊?没本事还想强出头……哪有还没动手,就把自己亲戚给抬出来的?你舅舅是公安局的就了不起啊?那我舅舅还统领五十万西北军呢……虽然人已经嗝屁着凉了。
  宗恪想到这儿,在心里做了个鬼脸,他觉得自己刚才真应该配合一下:学着少女漫画的女主角,捂住脸尖叫一声“公安局的?我好怕怕哦”
  那样的话,店长的脸该变成茄子色了吧?
  想象着那滑稽的一幕,宗恪不由哈哈笑出声,他愈发高兴起来,还很得意地把菜篮子甩得老高。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起初,阮沅常常会担心,她怕宗恪不适应如今的生活。
  阮沅在宫里近身伺候了他一年,完全熟悉宗恪日常的起居情况,公平的说,宗恪和阮沅从历史书上知道的那堆皇帝比起来,已经算是克勤克俭的了,不会大肆修造豪华的离宫,不会三五不时搞什么出外巡游,对耗资巨靡修建陵墓也没兴趣,在宫里不讲可怕的排场,嫔妃们的生活也少见奢侈惊人之处……
  但他毕竟是皇帝,吃饭有小太监替他盛饭捧菜,就寝有人替他铺床叠被,六七千块钱一斤的海参,在他而言只是寻常菜肴,几百两银子一幅的定州暮锦,对他来说也不过是普通用料,阮沅还记得那次在针工局瞧见的一份报账单子,那上面记着一个月的时间,给皇帝做上用的衣物,光是各种纱绫绸缎,就多达四十匹。
  那张单子让阮沅咋舌,四十匹纱绫绸缎一个月宗恪这到底要怎么穿啊
  而且宗恪也懂那些,有次阮沅找了很漂亮的水蓝料子来自己裁衣服,等到喜滋滋上了身,宗恪一看就嘲笑她,说这种纱绸是做素色薄衫的衬里的,因为这种蓝能衬得素衣服更洁净。阮沅这个傻蛋,拿衬里来做外衣还穿得喜气洋洋,这和内衣外穿有什么区别?她是想当宫里的Lady GaGa么?
  那天下午,宗恪给阮沅介绍了每一种织物的来历、产地,以及它们的等级,例如定州“暮锦”是等级最高的,因为它如天气极好的暮光彩霞,故称“暮锦”,这种织物质地厚密,雅致大方,光泽度好,而且着色均匀动人。定州暮锦不向民间开放,百姓再有钱也不能买,穿在身上那就是逾制的大罪,这玩意儿只供天家,是上上品;素州冰丝也是好的,但是素州靠西北,可能是环境的缘故,丝织物的韧度不如定州,而且当地钟爱特别刺目的色泽,这在皇家看来,就显得土、过于笨拙,所以素州丝就等而次之了;渊州丝则处于二者之间,渊州是全国丝织物产业集中地,商业发达,绣坊也最多,但是渊州的东西往往流于匠气——至于何为匠气何为天成,阮沅不得不额外补了小半个时辰的课;四大名丝最后一名,是民间喜爱的青州丝,青州的丝织物整体风格偏轻薄,有着江南四县一贯的浅俏艳巧,百姓们用着还行,进了皇宫就觉得不够庄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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