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
第七十一章接盘侠做不做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放下正好扒完的饭碗,探头向外一看,便热情地道:
“哟,是凤奎啊,一起来吃啊?”
乡下人热情,但这种热情都体现在吃上。见面问:你吃了吗?逢上饭点就说:一起来吃啊!
夜斯文只是客气了一下,凤奎当然懂得这种套路,勉强嘴角向上一拉道: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听说昨天夜姑娘也去三清镇了?我就想问问她在镇上有遇到我妹妹吗?”
“妹妹,凤奎来找你有事。”
夜斯文一听,便把夜萤叫了出来。
夜萤哪里还会不明白,这是凤奎来探底呢,主要是试探一下她到底知不知道吴彩凤去了悦来酒庄后发生的事。
夜萤想了下,便一脸坦然地走了出去道:
“哟,吴大哥啊,我在三清镇上遇到彩凤了,怎么了?”
夜萤一脸蒙昩不解地道。
“哦,夜姑娘,没什么事,彩凤说有在镇上遇到你,我就是来借个锄头的。”
吴凤奎这么说,夜斯文真地以为他是来借锄头的,便去柴房里找了把锄头借他。
夜萤见吴凤奎似乎解除了怀疑,便暗暗为自已的演技点了个赞。
吴凤奎笑笑,道了个谢,正好这时候端翌从屋内出来,吴凤奎看到他,楞了一下,问道:
“这位兄台是谁?应该不是本村的吧?十分脸生。”
“哦,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不是咱们村的。”
夜斯文替端翌答道。
吴凤奎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听到夜斯文说端翌是猎户,便换了一付和善的颜色,道:
“哦,端兄弟,我素也曾在周边打些猎物,只是从来没有见过端兄弟。”
“哦,我在附近的美寨村,过去常年在外讨生活,是今年才回来的,所以你没见过我也是正常的。”
端翌答道。
“哈哈,同是猎户,看来咱们挺有缘的啊,端兄弟,今晚不妨到我家小酌一番?”
吴凤奎突然变得奇怪地热情。
端翌也觉得怪怪的。
他是第一次见到吴凤奎,看对方的面相,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了?
“呵呵,我一会还要赶回去,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吧?”
除了和夜家兄妹,以端翌的身份,自是不屑和一般人称兄道弟的。
“端兄弟,相请不如偶遇,这样吧,不要等到晚上了,现在咱们就去村头喝点小酒,聊聊打猎的事情,斯文也一起来吧?”
吴凤奎不知道怎么的,硬是缠上了端翌,还叫上了夜斯文。
一听有酒喝,夜斯文馋虫就勾出来了,他拉着端翌道:
“端大哥,走吧,难得有酒喝,给凤奎一个面子吧?”
夜萤看出来,端翌不想和吴凤奎应酬,可是偏偏碰上了哥哥这个熊队友,端翌一阵为难之后,只好道:
“好吧。”
吴凤奎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夜萤突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可是还不容她想清楚,吴凤奎已经连拉带扯的把端翌拉走了。
夜萤在家一阵坐立不安。
吴凤奎这个人颇有心机,从昨天晚上和今天偷听到他的话就知道了。
无利不讨好。
吴凤奎怎么会突然舍得请客呢?
夜萤在这里坐立不安,村头小酒馆里,吴凤奎和端翌、夜斯文却真的喝开了小酒。
这一喝就是天昏地暗,吴凤奎心里谋划着东西,夜斯文贪杯好酒,而端翌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对劲,想套出吴凤奎的话,于是,一时间酒桌上竟然十分热闹。
“来,凤奎啊,咱们好久没一起喝过酒了,记得小时候咱们一起上山放牛,你都是孩子王,我可没少被你揍过!”
夜斯文端起酒杯,也不怕自暴丑事。
吴凤奎扫了一眼夜斯文手上的包扎,眼神掠过一抹蔑视,对这种烂赌鬼他是彻底看不起的,有多少家底都会被他赌没了,但他面上仍笑嘻嘻地端起酒杯道: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难为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干了。”
端翌不动声色,他没有怎么喝酒,只是不时剥着五香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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