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舍子的数量有这么多吗?”
夜萤听了大吃一惊。
“当然,我放牛的南山坡上,那里到处都是,过去没人敢吃,都放着自生自灭。”
夜鸣指着他方才来的方向道。
“哟,咱们明天去看看,姑姑我似乎有个好主意,把这些牛舍子利用起来。”
“真的?那太好了,今天不早了,咱们明天一早去吧!”
夜鸣一听夜萤有好主意,登时两眼一亮。
两个人赶着牛一起进村,村里的放牛娃们天快黑都陆续从山上回来了,在村口三三两两地遇到了一起,形成了一支赶着牛的童子军队伍。
各家各户此时也升起了袅袅炊烟,日子虽然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总有三两户人家隔了好久做一顿好吃的,便有熏肉或者蒜苗炒鸡蛋的香味扑鼻而来,馋得这些放牛娃们吸溜着口水。
夜萤和夜鸣约好明天上山的时间,便在村口分开了
“妹妹,今晚上做点肉吃,干了一天活,饿死我了。这一天二十文工钱不好赚啊!”
夜萤正埋头走路,想着开发牛舍子的可能性,冷不防夜斯文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吓了她一跳。
“哥,你怎么一身泥巴啊?象个土人似的,别说我了,就是娘回来也不认得你了。”
夜萤一看哥哥全身都是泥巴,连脸上都糊满了,不由骇笑道。
“哎,妹妹,吴家的瓦工太辛苦了,难怪招不到工,若不是想着小霞妹妹,我早就不去了。”
夜斯文起劲地抱怨着。
“真有那么辛苦啊?明天我去看看,真的很辛苦,就每天给你做肉菜吃,让你加加营养!”
为了脱掉夜斯文的懒骨,夜萤也是煞费苦心。
她充分晓得打一鞭再给点甜头的驭人方式,果然,一听有肉吃,而且可能天天有肉吃,夜斯文的眼睛就亮了,一身的疲惫顿时一扫而光,笑道:
“妹妹,只要有肉吃,哥就有力气把活干好,我看那瓦工,也就是个粗笨活,没啥技巧,等你哥我学会了所有制作的工艺,咱们自已也去弄孔瓦窑烧瓦去。
这门买卖还是做得的,我看吴家每天买瓦的商人都是络绎不绝的。”
夜斯文居然会想通过正途赚钱?
这是好现象。
夜萤知道烧瓦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技术活,尤其是现在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参照利用,比如温度计什么的,所以对于烧瓦瓦窑的温度,就全凭匠人的直觉和经验判断。
而这点直觉和经验,就是烧瓦师傅的不传之秘,需要几十年之功才能确保一瓦窑万无一失烧制而成。
夜斯文真的想当烧瓦师傅,火候还差得远呢。
但是夜萤不想打击夜斯文的梦想,让他继续做梦去吧,男人至少得有一个奋斗目标不是?
说到做到,夜萤正好也买了五花肉,回到家,便开始折腾她的韩式烤肉。
“妹妹,你要我削这些竹签干嘛?这和吃肉有什么关系吗?”
夜斯文被吃肉的美妙迷住了心窍,竟然忘了问夜萤今天去卖花草赚了多少钱。
“哎,我弄好吃的烤肉给你吃,你把竹签削好以后,在院子里把柴火升起来。”
夜萤吩咐道。
能让夜斯文做的事情,她绝不假手自已。
“好吧,还是不肯揭开谜底,等得我心痒痒的,肚子可是‘咕咕’乱叫了。”
夜斯文削好一把竹签,为了吃到美味的烤肉,只好又去院子里升了堆火。
夜萤把五花肉用菜刀切成一块块婴儿巴掌大的薄片,然后用盐巴、酱油、一点白酒腌上,又剁碎了蒜头,把蒜头洒在腌料里,大约腌了半个小时,夜斯文等不住了,她只好把一小盆的腌肉先拿出来,拖出竹凳坐在火堆前,对夜斯文道:
“学着我把肉串到竹签上。”
夜斯文总算知道削竹签是干嘛的了,原来就是串肉的。
把肉串好后,夜萤便把肉放到火中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摊放着,不时翻面。
不一会儿,五花肉便在火焰的炙烤下,冒出了滋滋的油花。
“太香了,妹妹,原来这就是烤肉啊?还能这么吃的?熟了吧?我先尝尝味道好不好?”
夜斯文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串烤肉,偏过脸从竹签上咬下一块还冒着油花的肉,顾不得烫嘴,三嚼两嚼便吞下了肚。
“好吃吗?”
夜萤笑咪咪地问。
夜斯文的吃相虽然不雅,但是却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也饿了,看到有一串似乎烤得差不多了,她便拿起那串烤肉,自已也吃了起来。
“好吃,太香了,嗯,以后要经常烤肉给我吃啊!”
夜斯文吃得停不下来,一串烤肉很快下肚了。
夜萤也觉得好吃,还是熟悉的味道,尤其是用柴火烤出来的,还带着柴火的清香,味道更不一样了。
“唰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有人经过夜家的院子前,还有吵吵嚷嚷的声音。
“咦,出了什么事了?”
夜斯文又随手拿起一串烤肉,边吃边往外走去看热闹。
乡下闲极无事,也没有什么娱乐生活,但凡大事小情,哪怕鸡斗狗咬,都会有人驻足看热闹。
现在热闹经过自家门前,岂有不看之理?
夜萤听着声音有点古怪,也随后跟上,兄妹俩探头一看,却是老熟人了,张嫂子和她家那口子吴树仁,还有一帮他们同族的村人,一伙人吵吵嚷嚷地往村外小跑而去。
“怎么了?哥。”
夜萤比夜斯文晚出来一会儿,所以没听到他们在嚷什么,但是事情很急的样子,便随口问道。
“呃,听他们片言只语地,好象是吴彩凤不见了。”
夜斯文道。
第六十章夜秋明现身
“啊?彩凤不见了?”
夜萤心里打了个格登。
她下午还在三清镇看到彩凤,彩凤不是随悦来酒楼的掌柜的走了吗?
夜萤心里一阵犹豫,要不要把彩凤的事告诉吴家的人。
可是万一彩凤真出了什么事,张嫂子这个人,没事就会生事,有事那还不怪到她身上啊?
而且看这架式,明显是出事了。
一想到悦来酒楼掌柜的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夜萤便断定,彩凤若是有事,肯定是出在那掌柜身上。
夜萤又不是圣母,见张嫂子一家已经走远,便没有再追上去。
身为有阅历的人,夜萤晓得做圣母不一定会有好结果,再说,吴彩凤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女人,看她背后对小五说小话破坏她和王财主的生意、还有半道上抢悦来酒楼掌柜的活计就知道了。
吴彩凤绝对是个厚颜无耻、以自我为中心的女人。
“哎,别管他们了,吴彩凤那个小贱人,差点害得咱们生意黄了,血本无归。”
夜斯文一想起这件事,气就不打一处来。
但是这么一说,他倒记起来了,贼眉鼠眼地对夜萤道:
“我还把这件大事忘了,妹妹啊,咱们那些花草赚了多少银两?”
“十五两银子,扣掉成本十两,还赚五两。”
夜萤如实报告道。但是她依靠自已的智慧赚的风水辛苦钱,就没有告诉夜斯文了。
“啊?一天下来就赚了五两银子?真是桩好生意,只是不知道王财主家是不是还要花草?”
夜斯文一听竟然净赚五两银子,不由地心花怒放,突然觉得原来正经做生意,也能比在赌场上赚钱来得快多了。
“估计短期内不会需要了。”夜萤回道。
“哎,太可惜了,只是一锤子买卖,如果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富户多几家就好了。”
夜斯文一阵感概。
“是啊,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超级富户不多,能象他那样大手笔买花种草的亦是廖廖无几,否则,这还真是一门利润不错的无本生意。”
夜萤也是一阵感概。
一户赚五两银子,那么如果有十户、二十户买他们的花草呢?扳手一算,还真是不敢想像哦。
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三清镇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镇子,但是象王财主那样日进斗金的富户屈指可数。
“说起来,三清镇上的富户虽然还有几个,但是象王财主出手那么大方的还是不多见。
不过,在府城里的富户,那就是车载斗量了,王财主在三清镇上虽然脚一跺,地板能抖三抖,然而他在府城,充其量也只是排在财富榜的末尾罢了。”
夜斯文此时便摆出一付见过大世面的派头来。
谁让他曾经是赌场的常客呢?
一掷千金的赌场,自然不乏挥金如土的豪客,这其中,就有一些府城来玩新鲜的客商。
“府城离这里远吗?”夜萤问道。
“二百多里地吧,到驿站坐马车要两天,如果乘船的话,一天一夜就能到了。”
夜斯文咬了一口烤得直冒油的烤肉,认真介绍道。
现在夜萤的见识和能力似乎一日千里,这让过去把妹妹看成一张白纸的夜斯文有了一点危机感,毕竟他是当哥的嘛,什么都比妹妹差,怎么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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