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赵氏有点不忍;
大春打定了主意,自己选的路,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
长歌心里闷闷的,她在想,女人真的要嫁人,要依附于男人才能在这世道活下去吗?可是,上辈子,她不就是一次次选择依附男人吗?结果一次次眼瞎,所托非人,最后连自己的舌头都被人拔了……
几天后,跟蛋糕铺约好的期限已经到了,长歌叫大春陪她去镇上,结果,在坐牛车的地方,老刘头一瞧见这姐妹俩走过来,挥起鞭子,就先出发了,这意思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大春脸色当时就不好了。
长歌虽然也不爽,但是总不能那么远的路走过去吧,她虽然现在锻炼得比以前强些,可是,肚子里毕竟有一个,她不敢硬撑。
得,拉着大春追吧。
“人家不想带我们,干嘛还要追?”
“你以为我想追啊?我这不是身体不给力么?你忘了我啥情况啦?放心吧,回来我就买头小毛驴,坚决不坐他的破车!”
长歌其实更想买一架马车,可是这年头马车不但招摇,普通人家也买不起,都是富贵人家才有马车,再说了,大春也不可能会伺候马。
长歌和大春最终还是上了车,大春红着脸,不过不是害羞,是生气。老刘头虽然不爽,但是也不愿当面撕破脸,说出去难听,因为儿子被拒婚,就欺负两个小丫头。
哎,大家一路无话。
等到了镇上,大春给完钱,就拉着长歌急匆匆地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定阻止长歌买头小毛驴,但是今天,她恨不得立刻买一头小毛驴,反正她走多久都没问题,只要长歌好就行。
“大春,我觉得你奶那么热心你和刘家的婚事,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你要小心了!”
长歌也就是心中觉得不安,所以随口那么一句。
“嗯,知道了。”
大春不愿再说这个话题,所以随便敷衍了两句。
两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小毛驴卖,毕竟买东西要赶早,迟了都是被人捡剩下的。
结果,两人走着走着,对面撞过来一个半大小子,也就是那么一下,长歌感觉很不对劲,她本能地一摸钱袋,发现没了,顿时一愣,随即回头,大喊:“小偷!”
大春一听长歌喊了一声,立刻追了上去,长歌跑得慢,三两下就被丢下了。
就在这时,三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朝着长歌围了过来。
长歌心知不妙,看看四周,无捷径可逃,心里默默祈祷:大春,你快点回来啊!
“你……你们……想……想干嘛?”
长歌刚才跑得太快,这会儿直喘粗气,说话也不利索。
“想干嘛?当然是想带你去玩玩啦!”
为首的男子说道。
“呕……”
瞧他那恶心猥琐的模样,长歌当时就想呕。
长歌因为怀孕,最近总是干呕,这时候干呕,还真是应景。
“哥哥长得再磕碜,你也不至于吐吧?你们这些城里小姐就是矫情!”
长歌第一次来这集市卖东西时,这三人都见过她,尤其是她取下头巾之后,三人更是对长歌垂涎三尺,这三人中为首那人叫王富贵,是王菊花的表哥,住在镇上,不学无术。
王菊花是谁?
就是大春他们村的村花,也是村长大人的宝贝女儿,受尽全村人的阿谀奉承。王富贵也是因为王菊花才知道长歌是大春的妹妹,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
毕竟,大春天生力大无穷,打他们三个跟玩似的。
“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个村的,我们也算是熟人,来来来,跟哥哥去喝酒!”
王富贵上手就要拉长歌。
“滚开!等我表姐回来,你们就完了!”
长歌并没有慌张,她观察了一圈周围的人,看热闹的人都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那么,她只有靠自己了。
围观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被王富贵围住的小丫头要吃亏。
这会儿,长歌还带着头巾,结果,身后一个无赖,趁长歌不备,猛地上前一拉,一把将她的头巾扯走了。
没了头巾,长歌整张脸就完全露了出来。
“哇!”
看热闹的人纷纷发出惊叹声,显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的长相会是这样出色。
“你们几个大男人,竟然合伙欺负一个小姑娘,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时,正义之声突然从身后传来,长歌面上一喜,重生之前,她没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可是,当她转头看清“英雄”时,眼角有点抽搐,到底谁能告诉她,这位长得比她还单薄,感觉风一吹就倒的“英雄”为什么要跑出来逞强?
“你算老几?管哥几个的好事?”
王富贵见面前这位文弱公子穿着不错,可是以前没见过啊,估计是路过的,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歹他姐夫也在县衙做事,就算被告了,也不过在里面住几天,装装样子。
所以,王富贵上去就给了文弱书生一脚,路见不平的文弱书生毫无悬念地倒下了,长歌连忙上前去,文弱书生初见长歌的样貌,似是意外,看样子,刚才因为长歌背对着他,他压根没看清这姑娘是美是丑就已经出声帮忙了。
长歌心底的感激顿时多了几分,心里念叨着:大春啊,你快回来啊!我护得了自己,也护不了他啊,他等下要是被打成猪头也太可怜了。
闹事的三位见长歌竟然出手搀扶,更加生气了,这小白脸屁都不会,只张张嘴,就获得了美人欢欣,他们倒是做了恶人了。
“上去,先把这家伙揍一顿!”
王富贵最瞧不得这种弱不禁风的男人,他爆喝一声,直接冲上去给了小白脸一脚,就在他打算朝着对方心窝踢第二脚的时候,一只手直接揪着他的衣领把他甩了出去……
其他两个无赖见此情景,转头就跑,唉呀妈呀,这女的太凶残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发现字数超过两章,先发一章,第二章稍后,我先去吃个饭。。。
☆、17.同处一室
安大春单手解除危机!
被拯救的男子——韩之斌,也就是小白脸,顿时被拯救他的少女惊呆了,就那么轻轻一挥手,眼前的暴徒就一个抛物线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来。
一种异样的情绪涌上了韩之斌的心头。
他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女子,一只手就能把男人打飞,跟他娘逼着他接触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女人只知道在脸上涂脂抹粉,那粉厚得呛得他直打喷嚏,而且,她们背后总是笑话他没用,以为他看不到的时候,看他的眼神都是鄙夷的。
她们都是一边唾弃他不像个男人,一边又舍不得他家的银子。
他天生体弱,吃什么都不长肉,能怪谁?他也想身强体壮啊,可是老天爷不是不肯给他一副好身体么?娘说要找个能保护他的女人,爹说要找个最漂亮的女人,他呢,只想找个尊重他,不同情,不鄙视他的女人。
今天相亲时,他赌气先走了,因为女方在背后笑话时被他听见了,那个女人说他没用,不像个男人,他气呼呼地跑了出来,正好看见无赖调戏良家妇女,也不知道是抽了哪根筋,他就逞强出声了。
他想证明自己,他是一个男人,虽然肩膀很单薄,不代表他没血性,没正义感。
结果,毫无意外,他被打了……
王富贵见同伴都没义气地跑了,强忍着重伤爬起来,一边吐血,一边狼狈逃跑。
“你没事吧?”
大春将长歌拉到身后,随口问了一句这个救了自己表妹的男子,看不出来,这身无二两肉,还敢跟王富贵叫板。
“没事。”
韩之斌有点傻眼,这位姑娘好像在跟他说话,他其实不太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
“那好,谢谢你,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大春再厉害,那也是个未嫁的女孩子,总不好跟一个男的过多牵扯,而且这男的都说自己没事了,应该……或许……大概……没、事、吧?
直到大春和长歌挽着手走远,韩之斌才回过神来,哎呦,好疼,不行,感觉要死了……要死了……
韩之斌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哎呀,少爷?少爷?怎么是您啊?您怎么倒在集市上啊?谁打了您啊?哎呦……我的小祖宗啊!”
平日里经常照顾大春生意的那位厨娘大婶,正巧买菜经过,看到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她也跟着上前凑热闹,结果,凑近一看,竟然是她家少爷。
“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揍了我们老爷大金牙的宝贝独苗啊?不想在这个镇上混了是吧?”
大婶是真心疼爱她家这位大少爷,这位少爷可是他们老爷大金牙的镇宅之宝,老爷自从生了他,就跟生了个聚宝盆似的,总是能给老爷招财。
不光老爷,他们这些下人们,也经常受到少爷的恩惠,走点横财。
“谁?是谁干的?”
大婶的咆哮声,回荡在整个集市……
因为时间不早了,长歌不想再耽误。
“大春,都快中午了,我们总不好大中午吃饭时跑去人家店里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