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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可餐:夫君请笑纳 (夜灯初上)


  “我也去!”武青就知道胡蔓会的东西,一般跟其他人不一样,好奇的起身跟了去,胡秀当然也就一起去了。
  这村的后面就不少竹子,武战砍了两根,胡蔓看了看粗细:“够了够了。”
  胡蔓指导,武战动手,武战的手是很巧的,按照胡蔓说的,很快就做好了三个竹筒,武青在旁边负责把边缘磨的光滑。
  “这东西不就是个杯子吗?到底怎么治病?”武青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胡蔓扶额,她到底是穿越到了一个多久远的时代啊!调料就那么两三种,居然连拔罐儿都没有。
  胡蔓现在除了两个老人不指挥,剩下三兄弟用起来是又顺手又顺口:“武青打葐温水给他敷敷腿。”
  等敷过了,腿上的水干了,胡蔓用个筷子裹着棉花,点着在竹筒低端来回烤,等竹筒里面热了,把筷子拿出来,快速的将竹筒扣在武原的膝盖上方。
  “啊!”后面看着的胡秀惊呼一声:“你干什么?烫到人怎么办?”
  武青瞪着眼看,虽然也心惊肉跳的,不知道是在干啥,但至少知道胡蔓不会乱来。
  等三个竹筒都吸上去后,胡蔓才抬起头看武原,他的眉头微微蹙起,有些人确实是不适合拔罐的,胡蔓问他:“感觉怎么样?”
  “有点疼。”
  “那没事。”胡蔓洗了把手,约莫时间差不多了,才把竹筒拿来,再一看,那腿上赫然三个圆圆的又红又紫的血印。
  这模样,可不像是什么好事啊!武战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火罐啊!”胡蔓给他把被子捂好:“这风湿病不要命,却是最难痊愈的,要调养不好,以后更严重,那可是一辈子受罪的事儿,这火罐能把他身体里的湿气排出来,拔毒逐寒,就是看着吓人点,对身体是好的。”
  武原最初的的疼痛感过去,居然也感觉没那么疼了:“好像真的有用,是不是以后一疼,我也这么做就行?”
  “等我教你,自己别乱拔,都是有穴位的。”
  武青早已崇拜的五体投地了,看着胡蔓的眼神简直冒星星:“大嫂,你怎么什么都会啊?你太厉害了吧!”以前他最佩服的就是大哥,现在大哥都要排在大嫂后头了。
  胡秀更是简直不敢相信,这真的是她那个傻妹妹?不傻就算了,可这么多东西是哪儿学的?
  胡蔓刚忙活完,就被胡秀拉回屋子,上下左右打量个遍:“你真的是蔓蔓?”
  “不然呢?还有跟我长一样的人?”
  对啊!就这身体和模样,根本找不出第二个:“你还会医术?你还识字?你都从哪儿学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那教书先生知道吗?他叫我认得字,医术也是从他那些书里看来的。”胡蔓就这么一说,才不管她信不信:“也是奇怪,那时候虽然傻,可就是喜欢读书,告诉你们怕你们不让,所以谁也不知道。”
  “你……”胡秀指着她,自己都不认字呢!别说自己了,家里唯一的男人大哥都不会!
  “我要去晒草药了,你要没事干就收拾收拾屋子。”
  胡秀看她那个劲儿就气不打一处来,气呼呼的站了一会儿,才想起这屋子现在是自己一个人。
  想了想,忙把门关上,小心的上炕打开柜子,将那个沉甸甸的包袱拿出来。
  昨天只是瞥了一眼,今天一看,居然足足有三十两!她心跳的快,三十两啊!完全可以在县里买一处大房子了!
  她怎么从来不知道打猎会这么挣钱?不过想想武战那么高大厉害,也许人家就能打到什么值钱猎物呢!
  胡秀心里冒出一丝丝后悔,早知道武战这么俊,又对媳妇儿这么好,还这么能挣钱,她何必让胡蔓替她嫁过来呢?看看这武家人把胡蔓惯的,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
  小心的再把银子放回去,呆呆的坐了会儿,心里盘算着,还好,现在还有个有钱人家呢!要是能跟他成了也好,直接就能去县城里住了。
  可要是成不了……
  胡秀一下一下的拍着腿,这胡蔓不是还没跟武战成亲吗?那就是说,武战现在还是一个人……


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

  这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看见了胡秀,还诧异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谁?”胡秀眼睛一亮,这两天磨着胡蔓将于书言的事说了个透,最标志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说这农村也不是没有穿这颜色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思机灵,一下就猜到这个人八成就是于书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会吧!”胡秀进去搬出来个凳子。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辞,坐下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果然清雅俊秀,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于书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却没喝:“姑娘知道我?”
  “嗯,经常听妹妹说起。”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怎么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于书言说起胡蔓的神态有些奇怪,胡秀仅疑惑了下也没多想:“怎么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能干,风度翩翩,还宅心仁厚。”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损我就不错了。”
  胡秀终于确定,这于书言和妹妹的关系好像也没那么简单啊!彼此说起对方都这么随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住自己。
  “于公子说笑了,妹妹真的是对你赞不绝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于书言是八面玲珑,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姑娘才是咱们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佳人。”
  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地道。”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
  于书言也不自觉就笑了起来:“你倒是惬意,我可是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两天!”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放下:“这么快就找到了?”
  “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什么闲置地方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原来是座茶楼,稍微装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盖是好事,不过:“价钱呢?”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因为急着脱手才能压这么低,按正常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可能卖的。”
  胡蔓脑子里换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两买了地皮,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间,没有什么犹豫就点了头:“那行,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看,没什么问题就买下来!”
  胡秀站在旁边,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插进去话,等胡蔓说完了才忙问:“蔓蔓,你要买什么?”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虽然有点奢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这小狗通体雪白,看外表有点像西高地,她是在后面树林捡到的,看它可怜就抱了回来。
  “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啊?”胡蔓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打量个不停:“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武战是做什么的?他可是猎人,成天跟这些动物猛兽打交道,怎么可能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听胡蔓说是从后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后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里是真的有狼群的,所以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厉害,也敌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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