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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农门小寡妇 完结+番外 (木子)


  房中只有齐蓁与廉肃两人。
  廉肃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只觉得浑身都坚硬的与花岗岩并无什么差别,他目光紧紧盯着那块薄薄的布料,一直都没有一开眼。
  也不知到底是什么缘故,薄薄的布料上突然出两粒黄豆大小的尖尖来,小小两点,看起来十分明显。
  小心翼翼的将女人身上穿着的外衫给脱下来,廉肃转身离开床边,回到了自己的房中,过了一会儿才回来,手中还紧紧握着一只从未用过的毛笔。
  走到铜镜前,廉肃看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伸手取出了其中一瓶儿,打开盖子,顿时便有一股馥郁的桂花香涌了出来,那味道对于元琛而言,实在熟悉的很。
  毕竟齐蓁身上日日都带着这股香气,白日里闻着,在午夜梦回之时就会想起来,将他整个人都搅扰的发疯。
  将毛笔探进白瓷瓶中,蘸取了一点瓶中淡黄色的花露。
  毛笔上头的软毛被花露打湿,瞬间凝成一束。
  鹰眸中划过一丝恶意,廉肃很快又回到床边,单膝跪在床上,动作笨拙的将女人身上的衣裳一件一件的给脱下来。
  廉肃是个读书人,身边又从来没有过女人,对于宽衣解带这件事,自然是不熟悉的,好在他学习能力不差,动作很快就褪去了生涩,逐渐变得熟稔起来。
  过了不一会儿,齐蓁就仿佛新生婴儿一般,无一丝束缚的呈现在男人眼前。
  那高高耸起玉雪冰晶的两团,以及上头已经绽放的尖尖,就仿佛黑洞一般,吸引着廉肃的目光,让他鼠蹊处逐渐开始涌起一股热流,在不知不觉间蔓延至全身。
  女人的身体无一处不美,这一点廉肃早就清楚,也亲眼亲手证实过。
  平坦的小腹细致极了,就好像用凝脂一点一点浇筑而成似的,看不出半分瑕疵,往下就是两条修长笔直的玉腿,多一分则腻,少一分则寡,紧紧贴合在一起,想要将不该袒露在人前的深山幽谷给遮掩住。
  房中的呼吸声陡然变得急促了,廉肃喉结上下滑了滑,好似受不了了一般,脱下自己脚下踩着的棉靴,三下五除二的解开外袍,最后只穿着薄薄的亵衣,就上了床。
  两手握着女人柔嫩的脚踝,因为力气用的过大,竟然将如玉的皮肤上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红印子。
  齐蓁的眉头皱着更紧了,眼睫轻轻颤了颤,迷迷糊糊地想要睁开眼。
  见着这一幕,廉肃眼中划过一丝狠色,用力分开脚踝,仔细看着一览无余的深山幽骨。
  齐蓁大惊失色,面色涨红,也不知道究竟是羞得还是气的。
  “你、你快放开!”
  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显然是怕极了,就跟落入陷阱中的猎物一般,被逼上了绝路,无处可逃。
  大而明亮的杏眸中蒙上了一层水雾,很快就积聚了不少,泪珠儿要掉不掉的,看起来甚是可怜。
  “阿肃……”
  被女人婉转柔媚地这么一叫,对于廉肃而言,无异于最好的鼓励,他身子往前挪了挪,伸手将刚才随手撂在柜子上毛笔拿了起来,用上头拧成一束的毛发轻轻在尖尖上点了点……
  齐蓁的身子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般,两行清泪顺着面颊滑落,低低的流着眼泪。
  不过女人的眼泪对于男人而言,也不是时时都能激起怜惜之意的。
  就像此刻,齐蓁哭的越厉害,廉肃胸臆之中的暴虐之意就更是翻涌着,等到他终于用毛笔将齐蓁折腾的软成好似一坛烂泥时,俊朗的面庞上还露出了一丝满意。
  就在廉肃想要将齐蓁彻底占有时,忽的耳旁传来一阵如同擂鼓一般的呼噜声,将他从睡梦中给吵醒了。
  不满的睁开双目,看着破庙之中荒芜一片,廉肃紧紧抿着唇。
  扫了一眼睡熟了的陈生,刚刚就是他的呼噜声将自己给吵醒了,现在这人睡得连哈喇子都从嘴边冒了出来,着实恶心的很。
  行军路上很难遇到休息的时候,所以这些新兵蛋子都珍惜的很,大多陷入梦乡。
  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自然与廉肃这种读书人全然不同,一旦睡着了,那呼噜声如同打雷一般,在破庙中此起彼伏的,十分吵闹。
  取出一张草纸,伸进裤腰里,廉肃将里头的湿滑黏腻一点一点擦干净,一边擦着,他满脑子都是刚才梦中的情景。
  这才刚刚离开大湾村,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了,满脑子里都是那个女人,也不知会不会想起自己。
  她怕是应该很是高兴,毕竟自己呆在大湾村时,日日吃的新鲜娇软的嫩豆腐,齐蓁明显是不愿意的,不过再不愿意,也抗不过男人的无耻,最终虽然从未做到最后一步,但该占的便宜廉肃早就占过了,否则也不会在梦中纤毫毕现的勾勒出女人的躯体。
  将湿乎乎黏成一坨的草纸扔进了火堆中,火舌席卷而过,顿时就将草纸烧成了焦炭。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淡淡的腥膻气,并不明显,被冬日的冷风一吹,很快就消失无踪。
  大湾村。
  话说那日齐蓁从郑三娘口中得知了那丰乳的法子之后,就一直有些意动,只不过没倒出功夫去买猪蹄。
  正好明日就是大年三十,齐蓁也准备给廉伯元廉仲琪两兄弟做些新鲜吃食,便去了屠户陈家。
  因齐蓁来的次数十分频繁,杀猪的陈屠户一见着齐蓁,就笑的迷了眼,道:
  “廉家的,又来买肉啊?”
  齐蓁笑着点了点头,她面上罩着一层厚厚的巾子,正好将巴掌大的小脸儿给盖住了,露出一双水润润的眸子出来。
  看着案板上的猪蹄,齐蓁伸手指了指,道:
  “陈叔,猪蹄您都给我装上,在给我切两斤五花肉,别要太肥的,省的腻歪。”
  听了这话,陈屠户诶了一声,动作十分麻利,拿起菜刀就在五花肉上划了一下,口中道:
  “明个儿不就三十了吗?这头猪养了一年,我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起来杀猪,卖的倒是挺好的。”
  将二斤五花肉与一对猪蹄都放在了布包里,齐蓁又看上了一块精瘦肉,说:
  “再给来一斤精瘦肉,别带着肥肉啊!”
  陈屠户一边切肉,一边说:
  “你这丫头还真不识货,肉里头若是带着些肥油,放在水里一滚,那滋味儿别提多好了,现在你还嫌弃上了。”
  听着陈屠户口中嘟嘟囔囔的话,齐蓁笑了笑,接过颇有分量的布包,便直接回了廉家。
  因为这半年里齐蓁去过京城几次,所以廉家的佐料不止不缺,还是整个大湾村中最为丰富的。
  她走到厨房,先把肉倒在案板上,把五花肉切了一半,改刀成拇指大的小块儿,另一半与一只猪蹄则挂在窗台上,等着过些日子再吃。
  在灶上架起一口大锅,升起火烧了一锅热水,等到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直冒泡时,她便将切好的五花肉与一只猪蹄都放在了热水里滚了一下,不过她滚得时间并不很长,只是将肉中的血沫子给逼出来,就赶忙取过笊篱,将猪蹄与肉块儿都给捞了上来。
  将锅里的水给倒掉,齐蓁换上炒锅,里头加了之前炼好的猪油,又用瓷罐里舀出来三勺冒着尖尖的白糖。
  白糖对于普通农户而言,着实是极为贵重的东西,这一罐白糖竟然要足足五十文,比吃肉还要破费。
  不过齐蓁也是个挑嘴的,若是能用白糖做出一些好吃食,她也不会吝惜那五十文钱。
  锅铲在锅里头不断翻炒着,不一会结晶状的白糖就逐渐融化成了糖浆,泛着淡淡的黄色,闻起来也带着一点焦香,十分诱人。
  将过了水的五花肉直接掉进锅里头,又加了不少酱油,继续翻炒着,等到时候差不多了,齐蓁往里头倒了水,用大火烧着,之后抠出一些柴火,转为小火慢炖。
  另外一只猪蹄则放在案板上,烧肉的时间不短,此刻猪蹄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烫手了,齐蓁用菜刀将猪蹄切成几块,放在瓷罐里头,再往其中加入通草一钱、炙甘草二钱、新鲜香菇三朵、切了些姜片进去,之后瓷罐就一直放在炉子上煨着。
  厨房里飘满了红烧肉的甜香味儿,齐蓁也没有停下来,她不爱吃饺子,但却不代表廉伯元与廉仲琪两个娃娃不爱。
  用水和了面放在木盆里头,仔细盖上盖子,再将木盆推倒炉灶边上,过了一个时辰,面也就发好了。
  在这段时间内,齐蓁也没闲着,将那一斤精瘦肉用水洗了个干净,与香菇一同放在案板上,用菜刀狠狠的切碎。
  咣当咣当的声音着实不小,引得廉伯元跑到厨房里偷看,他嗅到了锅里炖着的红烧肉的味道,顿时咂了咂嘴,显然是有些馋了。
  齐蓁一边调了饺子馅儿,一边将厨房里生出来的豆芽儿给取了出来,用水焯过之后凉拌,省的满桌都是荤菜,吃起来实在是腻歪的很。
  这么说起来,齐蓁还真有些矫情,毕竟她前几月过得还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现在手头宽松了,竟然还嫌弃上了荤腥儿。
  好在廉伯元与廉仲琪兄弟两个并不像齐蓁这么难伺候,只要好吃的饭食,他们都不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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