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肃是个正常的男人,即使刚刚大病一场,那处依旧没有什么问题。
老旧的木板床发出轻微的嘎吱声,这还是廉肃小心动作的结果。
嘎吱声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才渐渐平息。
等到第二日,齐蓁起来一边做着红薯粥,两小就嗅着香味儿跑到了厨房。
若是以往这个时辰,廉肃早就起来了,今日也不知怎么了,竟然还没出来。
难不成又病了?
在齐蓁眼中,像廉肃那种酸书生,一阵风就恨不得将人给刮跑了,万一夜里着了凉,旧病复发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么想着,齐蓁也顾不上所谓的男女之别,便直接走到了廉肃房门前,推开了木门。
刚刚走进去,齐蓁就闻到了一股子腥膻气,好像鱼腥味儿似的,她倒是从未闻到过。
前世里齐蓁到后来虽然不是处子了,但却并非是被男人那话儿破的身子,而是被一根玉势,所以对于阳/精的味道,她自然是十分陌生的。
推门的声音惊动了廉肃,他睁开眼,就看见齐蓁的一张脸出现在面前。
“嫂、嫂嫂!”
廉肃面红耳赤,想到昨夜的放纵,他内心便十分羞愧,低着头,不敢面对齐蓁。
齐蓁倒是没想那么多,她伸手摸了摸廉肃的额头,皱起眉问:
“你是不是又发热了?怎么额头这么烫?”
廉肃摇了摇头,道:
“我没有发热,嫂嫂不必担心。”
所谓久病成医,廉肃肯定十分了解自己的身子,见着他这么说,齐蓁也没有太过担心。
她走到窗边,推开窗扇,顿时一阵清风吹入了房中,将那股子浊气给吹散了。
“你这屋里可得好好放放风,一股子奇怪的味道,都把人给憋坏了。”
听到这话,廉肃浑身僵硬,他并不知道齐蓁从未与廉君行过房,所以此刻当真是羞恼非常,只觉得齐蓁是在故意羞辱他。
“出去!”
廉肃突然冷了脸,声音之中透着寒意,唬了齐蓁一跳。
“怎么……”
“我让你出去!”
见着廉肃如此无礼,齐蓁也气着了,恨得紧咬牙关。
她本身就不是什么好性情的,齐家人泼辣,这一点齐蓁也得了些家学,此刻冷笑一声,几步走了出去,还不忘狠狠将木门给甩上。
“什么东西!”
低低的啐了一声,齐蓁回到厨房,也没管廉肃,直接与两小一起吃早饭。
家里的那两只老母鸡,也是争气的很,平均每日都能下一只蛋,齐蓁就用盐给腌上,外头裹了一层厚厚的泥浆,已经腌了足足小半个月,再过几日就能用咸鸡蛋下饭了。
正文 第12章 村长做媒
廉肃一整个早上都没有出门,反正齐蓁是没跟他打照面,因为胭脂水已经做好了,但这几日徐老汉并不会去京城,所以齐蓁也没倒出功夫入京。
还没等到晌午,廉家突然来客人了。
来人不是别人,而是大湾村的村长,姓于,与之前廉肃去的那个于家是远方亲戚。
村长的年纪其实并不很大,但他却有些显老,胡子头发全都白了,满脸褶子,明明是个不到五十的男子,看上去却好似七旬老汉似的。
一见着村长,齐蓁有些愣住了,忙将村长请进屋子里,给他端来了一碗水。
齐蓁问:“村长今个儿怎么来了?”
听到外头的动静,廉肃终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不过男人的脸色仍算不得好看,看都不看齐蓁一眼,冲着村长拱手行礼。
村长看了廉肃一眼,脸上露出笑容,走到廉肃身边,拍了拍他的肩,道:
“今日老朽来到你家,是有天大的好事儿啊!”
廉肃眼神闪了闪,他是大湾村土生土长的村民,对徐村长也有些了解,自然清楚这位老村长可不像表面上那么憨厚。
“不知是什么好事儿?”
“阿肃,你之前在于家当教书先生,应该知道于家有个姑娘,今年正好十六,模样又生得好……”
话说到这里,就连站在廉肃身边的齐蓁都察觉到了村长的来意,无非就是为了做媒罢了。
不过同在大湾村里住了这么多年,那于小姐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儿,听说还未出阁呢,就与一个唱戏的闹得不清不楚,甚至还被人家弄大的肚子。
村长为于小姐说亲,这当他们廉家是什么人了?
齐蓁脸色登时就有些不好了,也不顾挡在她面前的廉肃,皮笑肉不笑道:
“村长,阿肃年纪还小,男子应当先立业,再成家,现在我们廉家都快揭不开锅了,怎能让于小姐来到家里受苦?”
听到齐蓁这么不客气的话,村长脸上的笑意也收敛了,转头看着廉肃,道:
“阿肃,你是什么意思?难道就由着这么一介吃里扒外的妇人做主吗?”
廉肃模样生的清俊,之前因为得病的缘故,瘦成了皮包骨的模样,最近一段时日养的好,身上也多了些肉,看起来更加英俊,也怪不得于小姐舍弃了戏子,看上了廉肃。
施施然冲着村长行礼,廉肃道:
“常言道:长嫂如母,我的婚事自然应该由嫂嫂做主的。”
见着廉肃一点儿不给自己留面子,村长眼中划过一丝阴沉之色,又拍了拍廉肃的肩,说:
“年轻人啊!就是志气高,不过志气太高,可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说着,村长冷笑一声,随即便走出了廉家。
看着这老东西的背影,齐蓁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小脸儿上露出一丝担忧之色,问: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于小姐是村长的侄女,现在拒绝了她,恐怕日后咱们家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廉肃看都没看齐蓁半眼,说:
“拒婚的是我,与你也没有半点儿关系,怕什么?”
转身往外走,走到门槛处时,廉肃脚步顿住了,说:
“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便不劳嫂嫂费心了。”
听到这话,齐蓁冷笑不已。
廉肃刚才嘴上说的好听的很,什么长嫂如母,但这混账哪里会将她当成自己的母亲来看待?
恐怕在廉肃心里,她当时用廉君过世的礼钱去贴补娘家,已经成了廉肃心头的一根刺,无论如何都拔不下来,即使齐蓁做的再多,在廉肃眼里,她也是个外人。
想通了这一点,齐蓁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不过她并非二八少女,心智自然是成熟不少,也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跟廉肃闹翻。
前世里自己欠了廉肃一条命,这辈子就算来还债又如何?左不过就当行善积德罢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齐蓁留下了几瓶胭脂水,剩下的全都卖了出去。
她这次做出的胭脂水比之前要多了些,足足卖出了三两多银子,再加上之前银钱,也凑足了五两银。
齐蓁想要在京城里面盘一间铺子,但京里的门面,就算地段儿不太好,少说也得二百两银子,她这五两银,什么用处都没有。
这么一想,齐蓁心里不免有些泄气,近来天气越发有些凉了,白日里都并不很热,等到了夜里,更是得盖上一层厚厚的棉被,才不会着凉。
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的女子,生了一张鹅蛋脸,一双杏眼水汪汪的,鼻尖小巧挺翘,十分精致。
原本齐蓁的皮肤有些粗糙,所以就算五官出挑,但依旧称不上美人。
最近她日日用桂花的花露与脂膏匀面,这才不到半个月的功夫,脸上的皮肤已经比之前白皙许多了,而且原本她脸上还有一些毛孔,这几日瞧着也没那么明显。
伸手爱惜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滑不留手,好像刚刚剥了壳儿的水煮蛋似的。
越看齐蓁越欢喜,忍不住抿起嘴笑,心情也好了几分。
上次去京城卖胭脂水的时候,她扯了一块藕粉色的锦缎,做了肚兜儿与灯笼裤,锦缎极为光滑,穿在身上柔软的很,根本不像棉布那般粗糙。
齐蓁也没忘了廉家的三人,这一次她又得了空,正好赶上徐长贵入京卖米,她就顺道进了京城。
刚一进城门,齐蓁便跟徐长贵越好了时辰,之后便分道扬镳。
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齐蓁直奔布庄而去。
她之前仅仅用锦缎做了小衣,正经的外衣却没做,今个儿她一走到布庄,看着里头摆好的成衣,仔仔细细的挑拣着。
齐蓁身上穿着暗色的棉布裙衫,看上去灰不溜秋的,半点儿也不算打眼儿,与寻常农妇的衣裳并无什么区别。
但架不住她生了一张好脸,再加上近来皮肤白皙的很,好像刚刚做出来的豆花似的,让布庄里的人都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挑了两条裙子,都是不打眼的颜色,毕竟齐蓁还得待在大湾村里,她一个寡妇若是在守孝期间穿的太新鲜了,恐怕大湾村里的流言蜚语是不会停歇了。
选好了自己的衣裳,齐蓁分别给廉家三人各自做了两身衣裳,均是天青色的。
廉家人都生的十分俊秀,穿天青色更添几分雅致,当真是好看的紧。
不过廉肃那厮生的比死了的廉君要高上一头,肩膀宽阔,腰细腿长,若不是他人清瘦些,看起来真的不像书生,而好似作乱的悍匪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