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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的幸福 (公主扶苏)


  李思思一开始觉得自己很吃亏,貌美如花高学历大学生,就嫁给一个村夫?因此心有不甘。
  但是后来,男主角的温柔和宠爱慢慢的渗透李思思的心里,她发觉自己爱上了这个村夫,打算好好和他过日子。
  但是,不凑巧,一次偶然她犯了职业病,出手救好了村里有名的傻子林子瑜,于是便惹了大麻烦。
  怎么说呢?这林子瑜虽说是村长的儿子,但实际上他是来避难的皇商,扮猪吃老虎。
  李思思这一救,林子瑜感兴趣了,硬是抓着人家不放,到处占便宜。
  他计谋百出,城府极深,把张启一家整的四分五裂,乌烟瘴气。
  但是,女主最后发现了,深思熟虑后手忙脚乱的一封药下去把林子瑜彻底整傻了。
  于是,反派退场,男女主打打怪,养养包子,成功he。
  鉴于这个世界涉及任务比较简单,生命点不高。
  所以沈凉依决定除了boos,还要刷女主好感度。
  毕竟,男女主的希望之心所给予的能量也是很高的。
  沈凉依微笑,崭新的旅程,你可别来无恙!

  ☆、第36章 种田文中的痴傻反派 2

  这一次的进入世界情况有些特殊,那个姑娘既没有死亡也没有昏迷,就活生生的站在那儿。
  沈凉依有点紧张,对于夺舍生魂这件事情,总觉得不太靠谱。
  但是过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苦,她只感到意识有一瞬间的飘散,记忆中突然多出来一些从未有过的事情,但是却没有感情。
  当听到有人喊她的时候,夺舍就已经顺利完成了。
  现在被沈凉依占用身体的这个姑娘,名叫傅晨曦,是这村子里有名的美人儿,不过自李思思穿越而来之后,她就沦为第二美女了。
  傅晨曦的家庭在这个村子里算是比较富有的,父亲在县衙门做谋士,相当于县老爷的座上宾,收入不菲。
  这姑娘还有一个哥哥,在私塾里教书,古人讲究士农工商,所以哥哥在这十里八村的威信也挺高。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这傅晨曦没有母亲,听说是当时傅家从外地搬过来时生病,去世了。
  这也就间接导致了这个家庭对于唯一的幼女的溺爱,哥哥还未婚,父亲未续弦,两个大老爷们儿硬是把傅晨曦宠上了天。
  不过,令沈凉依庆幸的是,傅晨曦只不过是性格比较像男孩子,和村里的男生玩的比较疯,但是并没有太自私任性,性格很讨人喜欢。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与人为善,好感度也会简单许多。
  “晨曦,你咋啦,中邪了啊?”沈凉依正在回忆剧情,制定计划,突然被人一推。
  抬起头看,竟然是一群小孩子,有男有女,8~13岁不等,都面色担忧的看着她。
  如今身在古代,这样的小孩子已经开始学当家了,心智也比较早熟。
  “我能有什么事儿啊,想起来家里还有东西没放好,我得回去一趟。”沈凉依尽力模仿傅晨曦以前的说话风格,突然觉得女汉子也不错。
  她们的优点是直接,不用拐弯抹角的真实。
  “哎,晨曦,听说那王猎人娶的是李家的穷女儿,你不去凑热闹啊?”这群男孩子中的头儿惋惜的说道。
  其他孩子们一听,也纷纷符合,七嘴八舌的劝着沈凉依。
  沈凉依微笑,看来傅晨曦在村里人缘不是一般的好啊。
  “我才不要去呢,你们去吧,听说新娘长的可漂亮了,是村里第一美女哦~”沈凉依一副神神秘秘的表情,提前给他们打预防针,免得到时候自己难堪。
  “不会吧,第一美女明明是你啊!”一群小萝卜头愤怒的说道,像是在为沈凉依打抱不平。
  沈凉依心中一暖,有朋友的感觉真好啊!
  “我要做也做第一美男,才不做第一美女呢!”沈凉依故意表现的很汉子,逗笑了一干小孩。
  “好了,新娘很漂亮也很好相处,你们赶快去玩吧,回来我请你们一起吃点心。”沈凉依豪迈的说道。
  傅晨曦的家境无疑比他们好太多,家教又比较好,做人善良大方,不拘小节,这也是村里人喜欢她的重要原因。
  “真的啊,请我们吃点心?”其中一个黄皮肤,大眼睛的女孩子询问道,眼中满是期待。
  俨然,刚那个男孩子王刚是男孩子的头,而这个女孩子王洁便是女孩子的头。
  他们在村中的一群孩子里,威信极高,但是傅晨曦却是他们的头。
  这混乱的队伍,可爱的童年。
  “当然了,管饱!”沈凉依一拍胸脯,向两人保证。
  一群孩子得到承诺,高高兴兴的去看晨曦姐口中的第一美女了,蹦蹦跳跳,天真美好。
  如果沈凉依会读心的话,此时一定会听到孩子们一个共同的心声:
  “晨曦姐最好了,我长大了一定要永远保护她!”
  这就是小时候的快乐,童年的友谊,如果错过,便会遗憾一生。
  不过,沈凉依虽然不会读心,但是系统的提示音却有了相同的作用。
  “提醒:王刚好感度70%,王洁好感度67%,其他人好感度59%。”系统很高兴啊,这个伙伴太给力了。
  仅仅是这些人的善意,就足够它后面好几年不用忙着到处跑了。
  不过,系统偷偷观察了一下沈凉依,还是决定不用说出来刺激她了。
  沈凉依有些讶异,原来这些小伙伴那么喜欢傅晨曦啊,简直是意外的惊喜嘛!
  有了好感度,沈凉依心情好了不少,一边往回走,一边继续想着这个世界的一些剧情。
  这个村是个大村,村里人大多是王家的祖孙辈,所以叫王家村。
  王家村不像其他村子,比较排斥外来住户,村长和村民思想都比较开放,比较公正、友善。
  所以有许多天南地北来的人在其他村住不下去,都会投奔王家村。
  这样一来,新的技术有了,四面环山,自然资源有了,劳动力大大增加了,王家村的经济想不搞上去都难。
  今天王启结婚,王启家人很多,世代以打猎为生,比较富有。
  李家是外来,不太适应北方的生活,所以很贫穷,但是李思思性格温柔,长的漂亮,深得王家喜欢。
  所以这次婚宴是村里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次,农村没什么娱乐,比较团结,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去帮忙了。
  而傅家呢,傅晨曦的父兄早已经随了厚礼,王家就算不感恩戴德,也不会追究傅家没有人去吃宴席……
  沈凉依观察着王家村,不由得点了点头。
  王家村的村长,倒是个极其聪明的人。
  不过,到底是他聪明,还是林子瑜聪明,就不得而知了。
  沈凉依想到这儿才记起来,林子瑜为了身份不穿帮,在村里是随村长姓,叫王瑜。
  狡猾的人,改头换面,天衣无缝。
  “大小姐,您怎么回来这么早?”傅家的管家夫妇迎上来询问道。
  傅家是当下村里唯一一家有佣人的,不过傅晨曦不大喜欢,所以傅雷和傅云只为她请了管家夫妇两人和一个厨娘,一个打杂的。
  四人都是知恩图报的老实人,对于傅家忠心耿耿,平时照顾傅晨曦的日常起居,把她当自己亲女儿一样。
  “感觉他们办的好没意思,就回来了。”沈凉依耸耸肩,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大小姐,那您要不要吃点什么?”张妈心疼的看着沈凉依,生怕她饿着。
  沈凉依摇摇头,吩咐他们多做些糕点,然后自己一个人回房间,为下一步做准备。

  ☆、第37章 种田文中的痴傻反派 3

  沈凉依看着装饰的极其漂亮的房间,以及满满几箱子的衣服,再一次感叹傅雷和傅云的考虑周全。
  房子里布置的很素雅大气,不像是一个乡村女儿的房间,更像是大家闺秀的闺房。
  那些衣服大部分是质量很好的纯棉布料,但却不是买不起贵的。
  而是因为村里人大部分世代种田,让傅晨曦穿绫罗绸缎出去完全是拉仇恨的,所以,没有必要。
  傅云害怕妹妹一个人在家生活艰难,又考虑到妹妹不喜欢管太多,所以找了四个佣人,刚刚好。
  傅雷担心女儿还小,压不住那些佣人,所以让他们签了死契,并且在管家那儿只留了比够用多一点儿的银子,而且每一笔都要过账,免得他们虐待宝贝女儿。
  然后两人又怕傅晨曦钱不够花,就每隔一段时间派人给她送点零花钱。
  甚至傅雷怕女儿要进城没有代步工具,牛车不好坐。
  但是买一辆马车放家里又太招摇了,所以就请村长帮忙管理。
  每次傅晨曦要进城的话就让管家去“借”一下村长的马车,不至于太惹眼。
  像这样的琐事,两人都是考虑的面面俱到。
  虽然他们一年到头都不回来几次,但是傅晨曦在村里却依旧过的顺风顺水,活的像个公主。
  沈凉依心中突然有些羡慕,羡慕傅晨曦的幸福和幸运。
  但是李思思今夜就会穿越而来,她的到来注定了傅晨曦的生活也不如从前。
  李思思一来便大显身手,被村里人奉为神医,后来用药物让自己越来越漂亮,让傅晨曦慢慢的被人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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