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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鹤记 (春山一朵)


  仿佛真能嗅到宫中女子特有的胭脂香粉气息。
  拂去泛黄的尘埃,年轻的热血,君王的悲情,短命朝代的哀伤,昙花一现,却又绵亘两千年。
  唐老斋,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的老者,与隔了两千年,却有着鲜活形象的她,同一个籍贯。
  她叫秋妃。
  皇帝在被黑衣人夺命之前的一刻,于缠绵之时的一声轻唤:“秋妃”。一个是忘乎所以,一个是居心叵测。
  她,站在二千年历史长河的景深里,与唐老斋,仿若有着某种惺惺相惜。
  不可思议。
  无法解释。
  在地球的另一半,在大西洋的北部湾区,推窗远眺,海燕飞翔,掠过罗德岛的海风,吹拂着宣纸的《枕鹤记》。
  一页,一页,仿佛掀开了一个人的人生。
  时空交错。
  《枕鹤记》没有句逗,记叙隐晦,不足万言,难以考据。
  事实上,读者看到的,读到的故事,是唐老斋一字一字掂量着的。
  他用一个职业收藏家的眼光,去打量书的价值与意义;用一个七旬翁的人生经历,去感悟古代奇异女子的人生故事。
  有时,出生有前后,却一点也不影响两个人能产生共鸣,成为知音。
  如果她生活在当代,而不是小宋王朝,与自己相识呢?
  会不会爱上?
  像大将军、皇帝、大学士一样,爱上她?
  《枕鹤记》里的秋妃,绝色美貌并不是吸引男人的主要因素。
  其果敢,其浪漫,其坎坷,其传奇,令人唏嘘。
  那么,秋妃的第一个情人,是何方神圣?
  她的弟弟,刘雨锡是谢大将军的走狗、继承者、嫡系,还是一个更大的阴谋家?
  作为一个罪臣之妾,她居然又勾上了君王。
  她怀了前朝皇上的龙种了吗?
  史书记载,她后来,是的,后来,在发配回原籍后,她与第一个情人的幼子,神童级学问家谢颐睡到了一张床上。
  最后一个情人,居然是她第一个情人的儿子。
  匪夷所思。
  而且,
  她的儿子被拥戴为小宋王朝的君王,幕后推手居然是她。
  ……著名的收藏家,国学家,家学渊源的唐老斋,深吸了一口略带咸味的海洋之风,他对她有些痴迷了。
  甚至在想,她长的什么样?果真是故乡某个僻静的公园一角,那尊汉白玉雕像雕出的美貌?
  那雕像,与唐老斋在某年的端午,坐在廊下,看着雨阵里的雕像,怀念他惨死于某个运动中的妻。
  这才是锥心的疼。
  有了这本《枕鹤记》,再艰深,再佶屈聱牙,他都会啃完。
  在他中国的家,有一条宜侯路,拐进一条小路有一处冷寂的废园,不足一亩地,文博馆是这么介绍它的:这里是两千多年前,小宋王朝毗零王的妃子,刘爱莲的衣胞之所……
  信乎?
  怀疑乎?
  匪夷所思乎?
  历史迢迢。
  青山隐隐。
  《枕鹤记》,深蓝色缎子封面,宣纸产于安徽泾县,扬州古籍线装书承接印刷。
  这本书是何人,在历朝历代的兵燹、火患、水患、虫蠹、搬运中,保留了下来?
  又是在哪一朝哪一代,请了刻印高手,重新翻印?
  为什么是撷骊阁藏而纳之?
  往事如风。
  剪不断,理还乱。
  当理智的收藏家,学问研究家,遇见两千年的同乡时,好奇心像一撮火苗,燃了起来,并成熊熊之势。
  《枕鹤记》!
  然而,为什么叫《枕鹤记》?
  绵绵思绪,绕的唐老斋紧锁住眉头。
  读《枕鹤记》,是困难的事,没有句逗,语言远古。
  但时有灵犀。
  唐老斋埋头看了下去。

  ☆、3,戒惧 路上

  庚子年前的头两年,风调雨顺。她与爹娘一起到了旻元寺里。
  是年,寺庙刚刚修建好,气势宏大。爹娘到寺庙煮饭兼做杂役,新修的寺刚接了一个大单子,要给一个头面人物的亲戚做一场水陆法会。
  头面人物不惜金银,和尚们自然卖命。
  乱世多艰,寺庙的香火出奇的好。
  爹答应带她进寺庙是要看新养的仙鹤的。
  在寺庙的僻静处,另外有一个黑瓦白墙的四合院,院子里种了淡竹林,鹤就养在淡竹园里。
  那时她叫爱莲。
  她的心被淡竹园里的鹤撩的痒痒的。
  鹤,鹤……小女子梦里都是鹤。于是爹答应带她去寺庙里看鹤。
  这孩子快魔怔了,为娘的担心地说。
  可是一进寺,爹娘忙的脚不点地,吩咐她哪里也不许去。
  她找了个门槛坐着发呆。天上的白云飞一样往北直跑。
  丁酉年的第一缕阳光仿若从那一刻跌落进她的深眸。
  隔着疏疏离离的新竹林,两个男子的对话传了过来:
  “大将军从哪条路来?派了小厮去大码头恭候,看来是走岔了。”声音轻薄,中气微弱。
  “打马从银山门街来。”声如洪钟。
  “大和尚今天有场讲经课,眼看着就要结束了,指派了小僧来接驾。”
  “无妨!”
  坐在一对石门当中间高高门槛上的少女,双手捧腮,睁大一双迷蒙的大眼睛,背靠紧闭的对开大木门,门上,布满乳钉,个个赛拳手那么大,门环被钉在一对铁狮子嘴里。
  随着那骑马男子的声音,一片朴树的叶子悠悠地落在少女的脚边。
  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后秋妃的第一个情人,不可一世的大将军,跋扈透顶的北方铁血男子,身上流着高贵无比纯正血液的贵族男子。
  他刚刚从人山人海的银山门街策马飞奔而来。
  得得的马蹄,撑起人间风云。
  大将军威风凛凛,不知乱了多少妙龄女子的心。
  “大将军来啦?”
  “大将军,大将军,我看到大将军啦!高头大马,快如闪电。”
  “又要出征打仗?这次是哪里乱啦?”
  “胡说,大将军到江洲找和尚叙旧,要打仗哪有这闲心!”
  “又是招兵的吧,都知道江洲的小子们乐意跟大将军去立军功啊。”
  “大将军的部队有没有来,驻扎在哪里?瞅瞅去!”
  大将军谢锜是神一样的人物。
  自带闪闪光环。
  草根世界仰视星斗一般仰视这个傲人的大人物。
  他就是大将军!13岁的刘爱莲目光透过新栽的紫竹林,看到的大将军:
  豹眼、络腮胡、卷发,黝黑,高大到了天际。
  迎接他的男子样子羸弱,说话气息飘忽,身长不及对方肩膀,光洁的头顶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有小厮上前牵马去庙后的拴马桩。
  隔着紫竹林,少女无端的怦怦怦心跳起来。
  飘下来的仿佛不是朴树的叶子,而是,她那世的女子都不曾听说过的:威武男子行走飞洒的荷尔蒙。
  那个男子与爹是不一样的,他高大到天上去,跟生长在庙里的那棵老朴树一样高。
  秋妃摇摇头。
  鸡叫头遍,在两个小鬼的羁押下,出了都城。此刻已快正午,头晕目眩,脚下无力。
  她的脑中有片刻的游离,想到了他,刚满15岁就从了军,跟着他,做了他的宠妾。
  呵呵呵。
  沉醉在往事里的她感到温暖,心里酥酥的。
  可是,也只能是片刻的沉醉。
  她干裂的唇露出一丝笑意。
  不是他宠了她,而是她使出了看家的本领,得到了他。然后,秋月春风只一年,她做了情感的投臣,深陷于对他的痴迷,愿为他去做宫中马前卒。
  他是想做皇帝的,从小的志向就是当皇帝。
  是的,他生长在宫中。是个不走寻常路,不拘一格的人。
  卫军中资质最末的两个小鬼,其实是与秋妃一起获得自由了。
  两个小鬼一个胖一个瘦,都是一脸稚气。
  秋妃不用戴枷,只需以布巾蒙面。
  她的脑中一片混乱,先皇临死前恐慌的双眼,宫中腐朽的夜,还有那个孩子。
  她叫刚坐上龙椅的皇上芦零王:那个孩子。
  她是庚子年进的宫,一晃数年。他仍旧是个孩子。
  过于谦卑与仁慈。
  刀俎及鱼肉。
  她有些担心那个孩子的将来。像一位母亲对远走单飞的孩子的那种牵挂与不安。
  尽管是被驱赶放逐,但终究是一次回乡之旅。那孩子匆匆想了十条,称曰:十条戒惧。专门为了给那两个小鬼看的,保护她一路平安。
  这戒惧第一条:布巾蒙面。
  呵呵,她不禁笑了。是怕她日后无颜见人,还是不想让别人耻笑她。
  这样挺好。
  那个孩子还是心慈了。秋妃躲在布巾里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
  两个小鬼一路嘀咕:
  “这哪里是羁押犯人,明摆着陪娘娘出宫省亲啊。”
  “还有可笑的十条戒惧,不针对犯人,却针对我们!”
  “照这样走走停停,看看风光,走到胡子白,也到不了江洲。”
  “唉,随遇而安吧。看风景谁不会?”其中一个比较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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