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农村丫头张翠花来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们是自带光环的客人,虽然他们要跟她一样抢工分,但是他们干净整洁的生活习惯、优雅出众的仪表,以及明显比她更加广博的见识,都令她崇拜不已。
九十年代里有一首流行的歌怎么唱来着?“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张翠花就如同歌谣里的小芳一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知识青年王自力。但是和歌谣里不同的是,王自力却对她毫无感觉,甚至对她的纠缠不清感到厌烦。
赵明珠注意到,这次穿越和上次不同,游戏的系统方并没有给出有关后续剧情的提示。而穿越之初那个嚣张跋扈的声音却提出了和她比赛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那个嚣张跋扈的声音和她一起穿越了,他们要在同一个故事背景中,分出一个高下来。
眼下赵明珠穿越成了张家集的普通村女张翠花,那个嚣张跋扈的声音又穿越成谁了呢?是王自力?还是别的什么人?
既然要比赛,什么才算成功?是精神方面?物质方面?事业方面?爱情方面?
一个个问题在赵明珠心中盘旋着,她简直毫无头绪。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眼下赵明珠的第一目标,就是要改变自身生存环境。毕竟,这个年代的物质条件并不如主世界那么友好,想要在这恶劣的环境生存下去,尽快适应社会和改善周围是必要的事情。
“真是一个好胜心极强的幼稚家伙啊。为了赢我,你也算拼了。”赵明珠感叹道。她努力调整着自身,适应着恶劣环境,对于那个自觉自愿穿越到这个年代、只为了所谓比赛的家伙,禁不住生出一丝钦佩的感觉。
第13章 努力在七十年代(二)
天刚蒙蒙亮,赵明珠就从麦秸秆编成的草垫上爬了起来,整了整衣裳,打算去烧火造饭。与此同时,比她小三岁的妹妹张小花还在酣睡。
比她大八岁的姐姐张大花听到动静,也很快爬起来,一边穿衣裳一边催张小花起身:“看看你二姐,现在多勤快,哪里像你,这么晚了还不肯起来!”
赵明珠忙拉住张大花的手:“算了,时间还早,让小妹多睡一会儿吧。”
夏日的天亮得极早,按照时间推算,大概相当于清晨五六点钟,张小花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又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睡眠是必不可少的。就连赵明珠自己,如果不是她有早晨五点起床的习惯,以及实在不习惯夏天睡在麦秸杆草垫上,她本来也该让这个十五岁的身体得到充足的睡眠的。
她们住的破瓦房是五十年代分的地主家的房子,经过二十年的日晒雨淋,失于修缮养护,显得很是破旧不堪。房子是一明两暗三间房间的结构,离房子大约十几步路的地方,是她们的父亲用茅草和泥巴搭起来的一间厨房。姐妹两人快手快脚地来到灶台前,张大花负责烧饭,而赵明珠负责烧火。
用火柴点着麦秸秆,燃起明黄色的火焰,塞到灶台下面的灶口中。再将已经干燥的花柴杆折断,也塞到灶台下,架在火焰之上,生火的工作就算是完成了。这工作看似简单,但着手做的时候也有些讲究:麦秸秆较为纤细,容易点着,但是很快就会燃尽,火焰不能持久。须得在麦秸秆的火焰燃得极旺时,将质地较为坚硬、更耐烧的花柴杆架在火焰上引燃,火焰才好持久,坚持一顿饭的时间。塞到灶膛中的花柴杆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或者太少都容易熄灭。
赵明珠是试了好几次,才掌握了烧火这门手艺的。也幸亏原身张翠花眼高手低,一向不喜欢烧火做饭这种活,所以她生疏的表现并没有引起张大花的怀疑。
“唉,翠花,用点心!不就点火吗,你需要用几根火柴?”张大花一手掀开沉重的锅盖,一手拿着水瓢往大铁锅里添水,瞥眼看见赵明珠接连用了两三根火柴点火,不由得心疼地叫道。
赵明珠被张大花吼得身子一哆嗦,赶紧凝神静气,拿着火柴在火柴盒旁边的红磷皮上用力一划,火柴燃起一朵橘黄色的火焰。——由于保管不善的关系,这两分钱一盒的火柴显然有些受潮,故而接连浪费了两根,都未能成功燃起火焰。幸好第三根成功了,否则不知道张大花还会有多少埋怨的话出来。显然,这个贫穷的家庭把两分钱看得极重,是真正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来花的年代。
“火大些!”张大花大声说道。她拿出一个搪瓷碗装了半碗白面,兑了半碗水,用筷子飞快地搅动着,又将切好的葱花和姜逐一放到碗里,忙得头也不抬。
赵明珠听她号令,赶紧拼命扯动灶台右下角的风箱,指望把更多的空气鼓到灶膛中,令柴火燃烧得更充分。她一边往灶膛里塞进去更多的花柴,一边问张大花:“今天是吃面疙瘩吗?”在这个世界住了几天,她已经很熟悉张大花大厨的菜谱。
张大花一脸神秘地摇了摇头,她带笑的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咱爹这几天身子不舒服,嚷着说虚得很。鸡蛋面疙瘩最补身子不过了。”一边说,一边变戏法似的取出一个鸡蛋来,在赵明珠面前晃了一晃。
赵明珠暗暗钦佩张大花的孝顺和细心。这个比她大八岁的姐姐显然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如果不是虑着两个妹妹和老父亲无人照顾的话,只怕早早嫁人了,如今却作为家里主要的劳动力,中流砥柱一般地让人安心。
“对了,还有你的烤红薯。我差点忘记了。”张大花弯着腰,用火钳夹着一个红薯塞到了灶膛里,调整了一下柴火的位置,将红薯埋到了麦秸秆的灰烬里。红薯放在这个位置既能充分吸收热量,又不至于距离明火太近而被烤焦。、
红薯在这个年代并不是稀罕东西。和小麦、水稻等各种谷物相比,红薯抗旱抗虫,贫瘠的沙土地里也能生长,是当地最好养活的粮食作物。故而没粮食吃的时候,人们吃红薯干、红薯面,将翠绿的红薯秧子拔下来当菜吃,吃到最后每个人胃里都泛酸水,听到红薯两个字就恶心。故而当张大花发现二妹竟然转了性子,突然爱上了红薯之后,甚感欣慰,便每日变着法子用红薯来喂她。别的不说,用红薯把肚子填饱了,其他粮食如精米白面不就省下来了?
一顿饭的工夫,灶膛里的火渐渐熄灭了。掀开锅盖,鸡蛋面疙瘩的香味一下子扑面而来。赵明珠用火钳将烧得外焦里嫩的烤红薯拨出来,熟练地磕掉上面的炭灰,又放在空气里冷了一冷,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心地将烧焦了的红薯皮剥掉,吃着色泽金黄、甜而不腻的烤红薯,甚是香甜。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赵明珠都快将一个烤红薯吃完了。她的妹妹张小花这才睡眼惺忪地爬起来,脸也未洗,就冲到厨房来盛饭。张大花用筷子狠狠地敲她的手:“这会儿知道起床了!早干什么去了!爹起身了没?先把这碗饭给爹端过去!”
张小花脸上露出畏难的神情。“刚才是听到他起身的动静了。不过我可不送,要送你自己去送饭!”
张大花低声骂了一声,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但是却没有多说什么,果真自己端着个搪瓷碗离开了厨房。不多时,赵明珠就听到东厢屋里传来她那名义上的父亲张老实粗鄙的叫骂声,以及张大花低声下气的哄劝声,不由得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
赵明珠很清楚,这事其实也不能全怪张老实。张老实不过是张家集这个小村子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四十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见识有限。
他和周围的同龄人一起长大,老老实实地种田,在周围所有人都结婚的年纪里娶了邻村的姑娘当妻子,然后期望着过一辈子老实本分的日子。可惜,张老实的运气看起来不是太好。他的妻子跟他结婚二十几年,一共怀了七个孩子,生下来养大的三个,都是女娃。
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村,家中缺乏男丁,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情。当生第一个女儿张大花的时候,张老实夫妇还憧憬着先开花后结果,但是在张大花出生八年后,他们又生出了第二个女儿张翠花,张老实就只能用政治正确的“妇女能顶半边天”来安慰自己了。可是,妇女真的能顶半边天吗?也许在很多领域是可以的,也许在很多领域妇女不止顶了半边天,可是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村,两者却是有本质的分别的。别的不说,生产队按照工分发放粮食,男人下地干活一天是一个工分,女人下地干活是半个工分,两者能一样吗?
在第三个女儿张小花出生以后,左邻右舍已经背地里暗暗地嘲笑张老实绝户了。尤其是隔壁邻居张二根家,一家有三个儿子,和张老实家对比悬殊,越发衬托出张老实的窝囊和憋屈。每次生产队里分东西,张二根家总能抢到好的,张老实家却只能拿到最差的那份,平时有什么苦差事,大家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总会落到张老实头上。没别的原因,谁叫他家没儿子,没人撑腰呢?不欺负他,又欺负谁?
这样的日子过了二十多年。在张老实几乎都要绝望了的时候,突然间发现媳妇儿又怀孕了。虽然是四十多岁的高龄,但是这次怀孕的感觉,和其他几次截然不同,据村里有经验的人推测,这次一定是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