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蒋氏不赞同金叶一同跟去,金芸也没打算在这个时候开口要求,就算金蒋氏有心思,也不会再前头刚拒绝孙女,后脚就同意小女儿。
看似她在抱着壮壮玩耍,其实金芸的注意力大部分投在了金蒋氏身上。
“等你爹回来,让他去你李二叔家借下驴车,明日让你爹带你去镇上,顺便去看看新哥儿。”金蒋氏想了想说道,前几日拒绝了小莫氏上镇的提议,心里也是担心新哥儿,还是让老大去看看的较好。
“唉,好的,我这就去收拾收拾,等爹回来就告诉他。”小莫氏面上也是一喜,连忙答应。
金蒋氏点点头,说出一个时辰:“明日早点出门的好,镇上守卫严,不知道要排查到什么时辰,早点去能早点进镇。”
至前年开始,也不知道为何镇上多了许多护卫,每日巡逻不说,就是进出镇门的每一个都要仔细查看。
起先弄得人心惶惶,可这两年过去,也没发生什么事,便也不当回事,只是嘴上还是不免有些埋怨,毕竟赶集人口多,这一排查起来,难免耽误一些时间。
她哪有不答应的,起身就回屋收拾起明日要带去镇上的东西。小莫氏住在西屋,空间也不算小,平日永新不在家,屋子也就她和壮壮两人,倒显得很宽敞。
小莫氏回到屋子前,左右巡视一番,见到没人,才小心的将房门关上。
她走到塌边弯身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拿出木质的盒子。她抱着盒子坐在榻上打开,里面居然是厚厚一层手帕,帕子都是一些粗布,可布上的花纹精巧活现,针法更是让人惊叹。
小莫氏看了一眼,眼中并没有欣喜,从嫁入金家这些日子只要一有空闲,就会躲在屋子里偷偷摸摸的绣些针线,完全不敢再金家人面前漏出一点风声。
小莫氏底下头,能去镇上的喜悦已被伤心掩盖,泪水顺着脸颊底下。
这盒子里的刺绣手帕拿到外面去,定是会卖出高价,小莫氏身边的人却从不知道她有这么一门手艺,除了她的娘亲。
她娘亲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子,对谁都和和气气,却一辈子活在地狱中,只因为她有一双巧手。
嫁入夫家后,也正是她的这双巧手,竟然被夫家人关着小屋中,整日离不开针线。
多年下来,小莫氏娘亲忙活的手指都变形,眼睛也快瞎的看不见,却还是被逼着停不下来。
也许是遗传下来的天赋,小莫氏自幼待在娘亲身边,无师自通,天生就有一副巧手。也好在,被她娘亲发现的早,不忍自己女儿走上自己的道路,硬生生的给满了下来。
小莫氏擦拭着眼泪,到现在她还没忘记,娘亲离去的样子,她并不觉得伤心,娘亲活在莫家,只能一辈子被关在黑屋中,走不出去房门的一步,还不如早日离开的好,只是希望下辈子她能投生在一个幸福的家里。
鉴于娘亲的前程,小莫氏自然也不敢在人前暴露,更是在新哥面前也没说出一句,只有在屋子里偷偷摸摸的刺绣。
新哥对她好,每次见面都会偷偷给她塞上一些存下的铜板,虽然不多,却能暖她的心。
她嫁过来,可是连一丝的陪嫁都没有,如今壮壮越来越大,每日吃的都少,更别说有什么精细些的食物。
小莫氏为了能给壮壮好好补补,也为了他们的一家人的以后,这些日子,小莫氏一直在想,要不要将这些都卖出去换上一些银两傍身。
第十一章 赶集
外面的天还很黑暗,太阳也才隐约露出一点影子,大地万物才刚刚苏醒,绿草伸展着枝条,依附在上面的露珠一荡一荡不想坠落下去。
金芸听到一些声响,双眼立刻便睁开,对于床榻完全不留恋,利落的起身穿好衣裳。
现在的时辰还早的很,只是因为要去镇上,金家几人已经起身去准备好随时出发。
吕氏打着哈欠,一再叮嘱:“路上仔细着,别磕着碰着了,到了镇上,去看看永新,让他有空就回家来看看。”
金启文诺诺答应,套好了驴车,就等着儿媳妇一起出发。
小莫氏提着篮鸡蛋小心的放到驴车上,又提了一小篮子的山货在手中,拜托的说道:“娘,等会你就把壮壮抱到您房间,不然等他醒了见到没人,准得哭闹。”
“行了,他也是我孙子,还用得你交代。”吕氏连连摆手。
小莫氏瑟瑟一笑,刚准备上驴车,不想被人抢了一步先。
“小姑,你怎么?”小莫氏愣是吓了一跳,这黑灯瞎火突然跑出一个人来。
金芸坐好后,答道:“我也去镇上。”
“这?”小莫氏没办法,不由求助的看了眼吕氏。
“芸儿要去就让她去吧,小孩子总觉得镇上稀奇,只是把她给看好了,别让乱跑惹祸。”吕氏急着去补个觉,多一个人也没事,反正也不是让她看着,只是金芸是金蒋氏的心头肉,平安带回来就是。
“去去,小妹坐好了,大哥带你去镇上瞧瞧。”金启文爽朗一笑,对年纪相差这么大的妹子,他都是当女儿来疼爱的。
小莫氏也没什么不满,便也上前坐到驴车上。
……
一路上都是小路,路上尽是泥巴石块,坐在驴车上得滋味可不好受,但最少比走路要强的多。
车上颠簸的厉害,小莫氏自己要坐稳,还要分心护着车上的那篮子鸡蛋,可别磕破。
这篮子鸡蛋大概也有一百来个,到了镇上能换到一两百铜板,可是攒了不少时间,磕破一个都能让她心疼。
金芸也觉得驴车颠簸的厉害,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随着太阳的来临,阳光笼罩着大地,路上除了花草以外,也能时不时见到一些人群,离镇上不远,也能见到镇门边上有不少人在排队等候。
不过还好,他们坐的是驴车,排上队也候不了多长时间便能入镇上,要知道他们来的路上,见到不少人,如果是步行而来,排起队,怕是长的连镇门都见不到。
镇门外人多混杂,但也不吵闹,更没有什么人敢壮着胆子闹事。那些护卫可不是吃素的,要知道起先因为不满排队闹事的人,有的至今都还没放出来。
护卫检查的严格,但行为还是很好的,并没有仗着点职位贪老百姓的东西,都是很规规矩矩。
驴车简陋,一眼就能看清,护卫仔细搜查一遍就放行。
一进镇上,金芸就知道哪些人所说并无虚假。
镇上的繁荣,是一眼便能看出,要知道这只是城门口而已。
金启文将驴车停到专门的地方,交上两个铜板便有人给看守。
金启文知道儿子儿媳两人相处的时间不多,便提议:“要不你先去新哥儿那,我们去把东西卖了再去找你们。”
哪知小莫氏心中一慌,抱着小篮子的手更加用尽。
“爹,这篮子的东西,我是想给新哥儿,让他私下里加些菜。”小莫氏躲过接过来的手,连忙说道。
金启文被躲了一下也不在意,摸头一笑:“也是,永新那小子累的很,是该好好吃一顿,你就给他带去。”
“好,那爹,您和小姑路上小心,我再铁铺等你们。”小莫氏当然答应,小篮子里面放的除了一些不值钱的山货以外,还有她绣的一些手帕,就等着来到镇上找个机会卖到铺子里。
没想到,刚进镇上就有机会,小莫氏哪有不高兴的。
金芸也没意见,跟着小莫氏去铁铺待着,还不如跟着金启文去市集逛逛。
市集离的不远,现在天色也还早,来的人不多,金启文早就挑好一处地方,将鸡蛋和之前家里事先晒好的干菜也给摆放好。
金启文木讷,根本不懂得叫喊,只呆呆站在原地,有人过来瞅一眼,他便咧嘴微笑回应。
市集上的买卖大多也都是些常见的物品,金启文的货物并不出奇,来人也都是看了一两眼,便被人呼叫的给吸引了过去。
金启文本性就如此,让他大声叫喊他做不出,只能看着旁边的摊子一个个的收摊走人,他还是站在原地等待买家。
而金芸,她也不管,站在大哥身后,眼睛却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沅里镇周边的村子无数,来赶集的人一般带来的出售的货物必不可免会有鸡蛋之内。
但鸡蛋这一物还算是紧俏,毕竟镇上的人多又多是不缺银两的人,就是大户人家的奴才每日食个鸡蛋都是很平常的事,来采买的人自然也多,根本就是供不应求。
所以金芸知道,不是金启文不急,而是以他以往所知,迟早会轮到他而已,只是等待的时间长短罢了。
金芸不在乎等待的时间长不长,光只身在闹市中,听着交谈、呐喊、欢呼的感觉就很不错。
这时,终于有一个穿戴精细的嬷嬷走了过来,只是嬷嬷的视线不在鸡蛋上,而是落在金启文身上。
她眯着眼打量了半晌,问道:“你这汉子,是我上回赶集遇到的那个?”
金启文却记得清楚,嬷嬷穿戴的好,头上又戴满了饰品,他想忘都忘不了。
“是是,夫人还记得我。”金启文低着头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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