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终于完全释然:“我可以叫你朝明吗?你知道吗?你跟我一个熟人很像。”
“哦?”他挑眉,惊讶,“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说,我跟其他人相像,真是荣幸。”
程小戚笑笑,继而看一眼旁边把全部心神都放在段朝明身上的成恬,心下顿时一阵恍惚,仿佛看到了大学时代的自己。
这样明显,而炽热,其他人恐怕早就看出来了,更何况学长呢!他没有挑明,只是因为不想挑明吧!
一时间,心里不知是该难过还是该放松,终于弄懂了学长对自己的感觉,虽然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让自己的心都痛了起来。
她转头,很认真地说:“朝明,有没有人说过你这种性格很讨女孩子喜欢,是吧恬恬?”
她没有与学长在一起,那就让她帮帮成恬吧,总有一个人要幸福!
成恬“啊”一声,回过神来,呆呆地看着她,问:“你刚刚说什么?”
程小戚翻了一个白眼,亏她好心想帮她,没想到她完全没听她在说什么。
算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当吃瓜观众好了。
摇摇头:“没什么,你刚刚说那个给钱女士捐款的事,我觉得有点不妥,因为这件事公布出去后,这件事的起因势必同时也就被大家知道了,这个社会上有很多爱狗和厌恶宠物的人,大家恐怕不会觉得钱女士值得同情,反而是应当的,再说这件事的确是钱女士的责任,再把她摆到受害者的身份上,大家别说同情她,不攻击她就不错了。”
段朝明点头同意:“是的,到时候大家关注的就不是捐款不捐款的问题,而是宠物伤人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社会上,一直都是争议颇多的话题。”
听完,她若有所思点点头,觉得他们分析地很对,然后苦恼地皱起了眉头:“那怎么办?钱女士的情况我们知道,她不是那种纵狗伤人的人。”
段朝明安慰她:“不要着急,这件事还有一些后续事情需要处理,处理好我们再说医药费的事。”
成恬点头:“好吧,幸好你回来了,不然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苦笑一声,“说实话,自从走入社会开始工作后,大家的中心便慢慢转到了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上,对这里的精力投入也越来越少,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到其他负责人了。”。
段朝明叹一口气,只能保证说:“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句话……好像情话啊!瞬间,成恬的脸烧成了煮红薯,还悠悠冒着白气。
听着他们打着暧昧的小游戏,程小戚静静地,没有做任何碍眼的举动,她笑笑,刚要准备告辞,一件事乍然出现在脑海,以至于让她立马失声出口。
“那金毛呢?金毛怎样处理?它差点咬死人,不会要把它关监狱里面吧?钱女士现在还养着它吗?它突然发疯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去看过了吗?”
这话一出,成恬和段朝明脸上的笑容顿时收了起来,转而化作一片静默。
作者有话要说: 平安夜平安,道一声平安夜快乐!
☆、第 18 章
金毛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讨人喜欢的性格,是属于匀称、有力、活泼的一个犬种,特征是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太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而且不怕生。
金毛是一种很温和的生物,见到陌生人比见到自家主人还要热情亲热,别人随便一招收就颠颠跑走了,怎么会突然暴起伤人呢?
也许是因为正处暑假,天气过于灼热,狗狗心浮气躁才突起攻击人,也许狗狗这两个月里沾染了什么病毒,才会导致它突然□□,但不管什么原因,它咬人是真,还咬得那么严重,没有谁可以护住它。
那天,成恬和段朝明没有回答,但是二人的表情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她所问问题的答案。
因为这件事,程小戚这几天一直有些郁郁寡欢,为着钱女士,为着被伤的无辜人士,也许还为着自己那一点点小心思。
经过那件事之后,她对呆毛看管地更加严格了,但凡带它出去一定牵着狗绳,决不放开,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也会给它戴上狗套,决不让它离开自己超过两步的距离。
这算对路人负责,对呆毛也负责。
不仅如此,她还严厉警告了徐之饶,让他平时带呆毛出去的时候也小心点,不要随意撒手不管。
至于那件事的后续,她只捐了点钱就没有再管,她不是什么大富翁,也没有超能力穿越时空把那件事抹去,只能平平落落地做她的普通人,每天吃饭睡觉看呆毛。
只是大概过了两三周左右,成恬给她打电话告诉她钱女士把钱给垫上了,有借的,有大家集筹的,还有多做两份兼职赚来的。
这时,她才约成恬出来吃饭。
最近因着那件事,成恬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现在好不容易基本把事情解决完毕,她没有一丝犹豫,当即果断答应了她的邀请。
两人在一家凉品店里碰面,猛一见到黑了许多,又瘦了许多的成恬,程小戚略有些心疼:“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成恬大大咧咧坐下,一脸萎靡:“别提了,还不是凑钱的事,为这事,钱女士老公差点跟她闹离婚,当着我们的面骂她是个败家娘们,如果不是因为她一时犯好心养狗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服务员走过来,温声笑语问她们要点什么。
程小戚随口说一句:“柠檬水,谢谢。”然后对她瞋目结舌道,“我记得钱女士的丈夫全身瘫痪,没有劳动力,家里都是钱女士赚钱养着吧,他还好意思说这种话?”
成恬叹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是钱女士的一双儿女也对她有意见,我们救助站里的人去了之后,都差点被赶出来。”
说完,她抽空对服务员说:“同样一杯柠檬水,谢谢。”
“好的,你们请稍等。”服务员脸上表情不变,依言记下之后,就优雅转身离开了。
程小戚望着服务员远走的,高挑匀称的背影,不由发出感叹:“女人这一辈子啊,合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每天吃美食穿华服,再时不时出去旅游旅游,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的,这才算过得有滋味。”
她突发感慨,说的特别有发表在美文杂志上的气韵,但是成恬只会捧着手机,冷漠地打断她的“间歇性抽风”:“你昨晚熬夜看小说了?”
程小戚神色一收,立马嘿嘿笑起来:“你怎么知道?”
成恬甩一个白眼,说:“你每次熬夜看小说过后,第二天总要说一番伤春悲秋或者杂七杂八别人听不懂的话,真不知道你这个毛病是从哪里带出来的?”
程小戚只好叹气:“我也不知道,也许我天生该是一个流浪的诗人,就像三毛一样,撒哈拉大沙漠才是我旅行的终点。”
“得得得!你又犯病了!”成恬一脸嫌弃,“你要想去流浪,就赶快回去收拾一下,麻溜地走,不要说一堆似是而非的屁话。”
于是,程小戚果断不说话了,默默喝了一大口白开水。
真没有浪漫细胞,浪费了她的满腔激情,她暗暗翻了一个白眼。
正好此时,服务员把两人的饮料端了上来,她立马双手捧住杯子,皮肤紧紧地贴在杯子上,感受到它冰凉的气息,忍不住舒服地“呻/吟”一声。
“今年暑假这日头可真是毒!”
满眼望去,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行人,也大都低头搭脑,焉不拉几的,看起来格外没有精神。
“是啊。”成恬学她,把双手印在杯子上,谓叹一声,“暑假快完了,这两天大家都将陆陆续续返校。”
程小戚漫不经心点头,忽而想到同是学生的某人,于是斜眼撇她一眼:“说来,段朝明好像也是学生吧。”
成恬点头:“是啊,他现在是研究生。”
“哦?你跟他怎么认识的?”
“当然是他来做志愿者的时候认识的啊。”成恬回答,倏尔察觉到不对,警惕地眯眼看她,“你问这么仔细干什么?”
程小戚倾身过去,嘿嘿直笑:“当然是多了解一下你心上人啊!”
成恬顿时被口水呛了一下,脸颊霎时开了两朵粉嫩的娇花,娇艳得直让人看不错眼。
她连连摆手,气愤地盯着她:“你胡说什么呢?”
“装!你继续装!当我眼睛瞎似的!”程小戚不屑地指出事实。
成恬抿唇,深吸了一口气,看看左右,忽而松下肩膀,捧脸:“真有那么明显?”
她大力点头。
“唉。”她反而忧伤地叹了一口气,“你说你都看出来了,段朝明他是什么意思?”
“我自认无论样貌还是学识都算配得上他,唯一不算搭配的,就是我比他大上两岁,但那又怎么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
真不害臊!程小戚暗笑一声:“你放心!我察觉那个段朝明对你应也有几分好感。”
成恬淡淡撇她一眼:“我也这么觉得。”
这下被呛了几口的就是程小戚了,她不得不睁大眼睛好好看她几眼,这个脸皮比城墙还要厚的小女子真的是她认识那个成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