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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逆袭指南 完结+番外 (库奇奇)


  洛凌现在身体强健,饥饿、疲惫的负面状态很少出现。要是以她现在的属性去接袁春香那时候的工作,她只要准备好袁慧慧的食物,自己几天不吃不喝不睡也没关系,还能在洪水里游泳,潜水去超市里面找吃的。
  看了眼男人的笑脸,洛凌没搭理,绕过了男人继续行走。
  “哎,狗狗,不吃吗?”男人追着洛凌跑,还想要伸手拉洛凌。
  洛凌猛地一跃躲开,对着男人呲了呲牙。
  男人立刻不动了,害怕地退后一步。
  洛凌警告过了男人,就继续走。
  “切!”男人啐了一口。
  就听旁边有人笑了起来,“小王,踢到铁板了吧!这狗明显是有人养着的,能被你一条火腿肠就骗走啊!”
  “有人养的就骗不走了?”小王冷哼,还盯着洛凌的背影。
  阿拉斯加,这狗可不便宜。虽然这只看起来毛色有些怪,白多黑少,但模样是没错的。白捡一条狗,随便养两天,转手卖给别人就能赚几百块,可比他平时逮了狗卖给那些饭店要赚得多了。
  洛凌走了大半天,那小王就跟了她半天,心里面琢磨着该怎么抓住这只大狗。可越看,小王就越是心烦意乱。
  路上已经有人注意到洛凌了。大型犬身边没主人,本来就很惹人注意。有些路人避着她走路,生怕被攻击。而洛凌本来就是个人,知道交通规则,走人行道,过马路等红绿灯,让旁边的一些路人好奇心起。
  这种情况,不适合小王去抓洛凌,见洛凌还会过马路,而且走路很有目的性,他就怀疑洛凌是要回家。一回了家,他还怎么动手?
  小王想了想,灵机一动,给自己朋友打了电话。
  洛凌知道身后跟了人,还就是那个黄毛,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的加快了速度。
  小王急忙挂了电话,飞奔着去追,可他哪是洛凌的对手?
  “妈的!”小王喘着粗气,终于是跑不动了,眼睁睁看着洛凌的身影越跑越远。
  甩掉了小王,洛凌就轻松很多。她放慢脚步,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周围的店铺。等到夜幕降临,洛凌选好了一个没有监控的“作案地点”,粗暴地破门进入了一家杂货店,偷了里面的纸和笔,以那个研究员同事的身份写了一封信,顺手拿了一只塑料袋,将信纸收好。
  洛凌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看被她扯出来的大窟窿,心里面有些愧疚。应该从李富天那里拿点钱的,这样好歹能赔偿人家经济损失了。
  现在她是没办法了,只能在脖子上挂着塑料袋,快步跑走。
  那个研究员的家就在本市。幸好在本市,否则洛凌不光要抢劫人家杂货店,还要抢劫邮局,找邮票了。唔,邮局内外都有监控,她或许要破坏不少邮筒,抢人家信封上的邮票。那样更加缺德了。


第294章 胖达之旅(三十四)
  洛凌吁了口气,边奔跑边胡思乱想,在天亮前找到了那户人家,将那封信塞进了他们的邮箱中。
  这样就行了。
  洛凌想着。
  突然,洛凌听到楼道内的脚步声,连忙躲开。
  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个保温桶。
  洛凌躲在绿化带中看了一眼,就将这个“饲主”人选给否定掉了。既然要找,那就找个有钱又有爱心的好了。唔,最好还是个忙碌的上班族,不会整天和自己在一起,不用她一直装狗。
  这么想着,洛凌觉得这条件真是太高了,比较难搞。
  如果时间正好是她完成张雅工作的那一年就好了。这样她可以接近她自己,反正有无所不能的创世神在,源自于同一神灵的多个意识可以在同一位面中共存,而且能相互接触,她到时候对她自己表明身份,就能舒舒服服地被养几个月了。说不定还能警告她自己,让她自己避开第一次被时之境杀死的事情,要是算计的好,还能和她自己联手,杀死时之境一次。
  洛凌兴奋地脑补着,过后又失望地叹气,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时之境这次会跟来吗?她接了蓝路路的许愿,却没有呆在蓝路路的位面中,而是动用穿越符文来了这里。时之境说不定就没追来呢?要是时之境追来了,她或许可以让时之境养着,然后突然某一天,利用熊猫的强悍身体杀掉时之境。
  洛凌又开始兴奋地脑补。
  这种行为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yy。
  洛凌一边yy,一边往小区外走。这里不是张雅生活过的城市,她不知道这里哪里是高档小区,哪里住着有钱人,但找个房地产中介,看看上面挂牌房子的价码,多少就心里有数了。
  就这样,洛凌花了大半天时间,将这个城市的情况给摸清楚了。盘算好了到哪里找“饲主”,洛凌调了个方向,前往自己一个小时前经过的小区。
  “妈妈,看,狗!”
  少女的叫声没有让洛凌回一下头。这两天她已经听到不少次这样的声音,还有人想要逗弄、抚摸她,不过都被她避开了。
  “别去摸,当心被咬。”
  “它看起来好乖。”
  “那也不行。我们待会儿去看你姑奶奶,你别乱摸脏东西。”
  被人叫脏东西,让洛凌有些不满,转头看了眼后面的母女俩。
  那个少女活泼可爱,母亲则是风韵犹存,但板着脸,看起来是个很严肃的人。
  “哦。”少女蔫蔫地应了一声,眼睛还盯着洛凌,“妈,你看它看过来了!”
  母亲就紧张了,很怕动物的样子。
  洛凌没理,继续走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洛凌知道这边有家医院,人来人往,很热闹。意识到了什么,洛凌又回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那对母女转进了医院内。那个少女见她回头,还冲着她挥了挥手。
  “咦,是阿拉斯加!”有人叫道。
  洛凌躲开了那人伸过来的手,小跑几步,行动敏捷地穿过了人群。
  到了高档小区,洛凌就碰到了个刚才自己没想到的大问题。
  这些有钱人进出都是开车的,难道她要碰瓷去找“饲主”吗?即使她能碰瓷,人家那么有钱,为什么要捡一条流浪狗来养呢?
  洛凌郁闷,恋恋不舍地在小区门口徘徊,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欸,小家伙,你是这里的住户养的吗?”保安在洛凌面前蹲下身。
  “以前没见过有人养这样一只狗。你看,也没有带项圈。”他的同事看了洛凌两眼,“我看是别人家逃出来的。”
  “迷路了吧?要不先留在我们这里?”保安看来很喜欢小动物,“我拍张照片传网上,找找看他的主人。”
  “你那狗窝能养这种狗?保安室更不行了。”他的同事反对。
  “暂时养着嘛。我跟队长说说看。”但那个保安很积极。
  洛凌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留在这儿说不定能有机会,听到保安这么说,就乐颠颠地跟着保安进入了保安室。
  保安室中坐着个同样穿制服的男人,看看洛凌乖巧的模样,听那保安说得眉飞色舞,无奈地笑了起来,“要养可以,但你得把她拴起来,别打扰了住户。还有啊,它的吃喝拉撒全是你自己管,要是弄得不好,就得赶走。”
  “您放心吧!”保安大声答应。
  洛凌不乐意了。被拴着是怎么回事?她觉得自己先前的想法真是太简单了。第一次当动物,********还没完全转过来。保安找了根绳子要来栓她的时候,她就一溜烟跑了。
  “欸!欸!”保安在后头叫,但追不上洛凌。
  洛凌又开始在街上流浪。她想了很久,决定流浪一阵,等那个非法组织被调查的事情传出来,也是等被她自己刮掉的毛长出来,就到市郊的山上晃一晃,被人当野生大熊猫送到动物园去。
  这样的话,她可能要当一阵子强盗了,不然身体再强,也会饿死渴死啊。
  “啊!是之前看到的狗!”
  洛凌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少女。少女身边的人不是那个严肃的妇人,而是洛凌早上看到的憔悴女人。
  洛凌有些惊讶这个世界如此之小,只听少女继续说道:“婶婶,我看着这只狗是流浪狗,不如我们捡回去,陪宝宝玩吧!叔叔不就最喜欢动物吗?要不是实验室太忙,早就自己养一条狗、一只猫了。”
  这是什么鬼逻辑?洛凌一脸黑线地看着那个少女。
  “啊,对不起……”少女自己先住了嘴,一脸歉疚地看向女人。
  女人扯了扯嘴角,“没什么,你不用介意的。毅洋只是忙而已。实验室就是这样,封闭工作,所以他没法回来。”
  “可是,连信都有大半年……”少女下意识地开口,又猛地闭上了嘴巴。
  洛凌呆住了。
  实验、毅洋、没回来、大半年……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加上女人走出来的住宅楼,让洛凌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是郭毅洋的亲人?他妻子?
  洛凌抬头仔细观察女人。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死了吗?李富天他们瞒住了那些研究员的死讯?
  手机铃声响起。
  女人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接通后,质量一般的手机犹如免提般传出电话那头的叫声:“淑云,你快上网看新闻!你快看看那个实验室是不是你老公工作的那个!我听到他们说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他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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