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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古代找个好老公 [金推] (天远大)



“那就这样做了啊。”辛湖问。

她还在想,如果熏制不成功,就干脆烤了让他们带着,不过烤熟了带,就不能带太多了。不然,时间长了也一样不能吃,或者不好吃了。而熏制好的肉类,可以存放时间较长,只要不是大夏天,一两月肯定没问题。

最多,她烤了六只兔子,几块咸肉,与四五斤的鱼块。

炒米炒面,再加上熏制的肉与鱼块,足足给每个人备了十多斤干粮,一半粮一半肉。

“这也太多了吧。我们可以一路打猎一路走啊。”江大山说。

家里肉暂时是有多,但放开来吃,也不可能有多少存着。粮食就更不好说了。谁知道今年收成好不好,谁知道下回再出去,买不买得到粮?而且他连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甚至能不能回来,都不敢说呢。

“就是,太多了。粮食我们拿一大半就行了,肉干给你们留一点,鱼块我们全带走。”谢公子说。

“那怎么行,肯定要多带点啊,这附近吃的东西多,到城里去了,还上哪儿打猎啊?”谢大嫂反对。

“进了城,还不会拿银子买啊。”谢公子笑道。

“这世道,城里还能买得到吗?”谢大嫂又说。

最后,这些东西,他们还是全部带上了。除了吃的,还有衣服和一只锅三只碗。

这回江大山以谢四的身份跟随着谢公子。谢四其实在路上就死了,但他的路引等身份文书还在谢公子手里。谢公子让他冒充谢四,完全不怕有人会认出来。

反正古代的这些文书上也不会象现代的证件上有相片。况且他是谢公子的下人,所有的一切都由谢公子说了算。别人就算要找事,也得找谢公子这个做主子的。至此,江大山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完全无破障的身份。

第92章 离别

“好了。别送了,我们要走了。以后的日子就靠大家互相帮助了。”谢公子说。这一送就是几里地了,再往前走,都不知何时是个头了。

“路上一切小心。”谢大嫂又叮嘱了一句。脚却不由自主的又跟了上去。

“知道的,你就放心吧。家里的老小就交给你了。”谢公子勉强笑了笑,安慰妻子。他当然明白妻子舍不得他走。但是,送君千里,总有一别。

谢大嫂心情沉重的点点头。其他人的感触总比有得谢大嫂这么深。表情都很正常。辛湖和大郎是一早就知道,他们会离开一段时间的,甚至于他俩对谢家人与好,江大山也好,都没有抱十分的希望,觉得他们会在芦苇村定居。最开始这里就他们一家四口,也不是一样过日子吗,只不过人相处时间长了,感情深了。他们也一样舍不得大家走了。

只有阿信和阿志十分惊讶,他们还以为江大山,谢公子也和大家一样,在村里当农夫呢,打猎不过是为了改善生活。哪里想到,他们居然并不常住在村子里。而且看样子,这一去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回来的。

“阿志阿信,我们走后,你们俩该练的功夫不能落下了,该念的书该写的字也不能丢下。”江大山叮嘱道。

阿志阿信点点头,别说江大山有交待,就是没交待他们也不可能落下了。

“你们俩年纪大些,功夫练的好,才能保护芦苇村。”谢公子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说。

“就是。以后地里的活,你们要帮着分担一些。村里多是妇孺。”江大山又说。

“会的,我们一定会的。芦苇村是我们的家,我们一定会拼命保护它的。”阿志和阿信郑重的说。干活对他们来说,真不算什么,都是打小就干惯了的。况且这里有吃的住的,还能学东西,大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怎么可能不用心干活。

“好啦,好啦。大家自己多小心。我们走啦。”江大山笑笑,率先打马离开。

谢公子看了几眼妻子,转身跟上江大山,谢五见状连忙也跟了上去。

一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原野里,谢大嫂还是不肯转身回村。谢姝儿和辛湖一人一边挽起谢大嫂的胳膊,半强行的带她回村。看着她双眼通红,强忍着悲伤的样子,辛湖暗道,还好谢老夫人没带着阿土来送。

今天其实只有谢三伯,谢大嫂,谢姝儿,刘大娘,辛湖大郎,阿信阿志出来送别了。这趟出来,辛湖和大郎也是想顺道看看,哪里有荒地适合开垦,胡家到现在连块菜园子也没有,就直接在屋子后面挖了方寸之地,栽了几棵辛湖从菜园子里挖过来的菜苗。

实际上,湖边并不合适当田地,一来土地很硬,二来还长满了野草,甚至芦苇根系都深入其中。再说了,那边大家平时活动也多,多些空地才好,也不能占了当菜园子,或者种庄稼。

谢姝儿和谢大嫂回家去了。辛湖和大郎就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寻找。

“哎,这里可以吧?”辛湖说着指着前面的一块长满了野草野菜的绿洲。这地方,他们平时来的少,实在是因为芦苇村的范围相当广,一小片地方,就足够他们生活了。

这块地得有百来个平方大小,虽然不算大,但这里的野草长得格外茂盛,绿油油的也格外嫩,显然这块土地很肥沃。但就是太小了点,而且还被三面被芦苇林包围着。

其他人都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来,大郎皱了皱眉,说:“也太小了点吧。”

“当块菜园子,小什么小?”辛湖嘀咕道。

“看上去不错,我们过去瞧瞧,再挖几铲子试试吧?”阿信说。他也觉得这块地还不错,芦苇村范围虽然广,但说实话,能开出来当田的地方可不多。这也是辛湖想发展畜牧业的原因之一。

既然阿信说了,其他人也半信半疑的过来了。

走近看了看,谢三伯随便挖了几铲子,果然泥巴是黑色的,一看就很肥沃。

“这可是上好的良田。”阿志阿信欢快的叫道。他们家是世世代代种田的,很多知识打小就耳熏目染,一眼就看出这块地,非常好。

“那就挖吧。”大郎心里一喜,这里要是可以开垦的良田多,以后就可以多种些庄稼了。这样村子才能发展壮大,没有田,就种不了多少粮,也养不起多的人口。如果芦苇村,就这么三四户人家,怎么也不可能弄出个什么名堂来。

就这么大一块地方而已,人多手快,可开出还是花了两个多时辰。因为长了太多的草,草根深扎于泥土中,有的芦苇根甚至都伸展过来了,又深又长,牵牵拌拌的,象布着地网一样。他们一寸一寸的挖着,而且挖得很深,尽量第一次就把草根挖出来,全部捡干净。以后种了东西就不怕有锄不完的草了。

挖完之后,阿信和阿志感叹道:“这块地很好,但拿来当菜园子就太糟蹋了。这块适合种水稻,当水田用。”

这里泥土很湿润,周边的芦苇林虽然象道天然的篱笆一样,但离水却也非常近,随便开条沟就能把水引过来了。

一句话象是惊醒了梦中人似的,“能种水稻?”辛湖惊喜的问。

请原谅她这个半吊子农民,虽然小时候下过田,但那可是半玩闹的性质,她居然没有想到过要种水稻。实在是因为在这里她就没发现过水田,而且大家吃的也多半是面,实际上她虽然也吃面,但还是更爱吃大米。

现在她再仔细的看看这块田,越发觉得阿信的话是对的。因为她知道水田一般较低,并且能蓄水,老家甚至后来有些村民还把种水稻的水田,改成了莲溏,种起了莲藕。

“我们在老家,有旱田和水田之分。旱田种小麦高粱之流,水田就种水稻了,种的庄稼种类多,收成就好一些。”阿志解释道。

“那我们再找找看,看能不能多找几块。”大郎兴奋的说。

他米面都吃,看似没有特别的爱好,实在是因为上世当过兵,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谁还讲究是米好吃还是面好吃啊。但实际上,他与辛湖一样,喜欢吃大米一些。比如喝粥,他就爱大米粥,而不是用面粉煮的稀糊糊。

果然,大家又在附近找到几块类似的荒草地。

“哎,明年得想办法弄点水稻种子回来。”大郎说。原先的芦苇村人,就没种过水稻,也没开过水田,所以也不可能给他们留下水稻种。他还以为这个地方不能种水稻,搞了半天,有可能是人家根本就不会种,又或者人家习惯吃面食。

“你们会种水稻吗?会育种吗?”辛湖问阿信和阿志。

“我表哥会呀,他可是种地的好手。小麦高粱大豆水稻,啥他都会种。”阿信答。他俩当然不会育种,这可得有经验的积年好手,才能担任呢。

“太好了。”辛湖高兴的说。

“这下可好了。”刘大娘和谢三伯也觉得开心。

这芦苇村就没个正经会种地的人,虽然庄稼都种下去了,地里禾苗也长得不错,但那可都是在大郎和辛湖的指挥下完成的。两个小孩子当家作主,大家心里多少有些打鼓,谁也不敢保证收成怎么样?虽然好象大家也不是靠这几块田养活的,但劳心劳力的,总希望有收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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