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摔得有些疼了,半晌没有爬起来,他一遍龇牙咧嘴,一遍笑着说:“这订的莫不是我吧。”
陆秀拍拍裙摆,站了起来,她的面庞还是那么秀美,可眉宇之间却有些冷漠:“听说是隔壁镇镇长的独子。陈旭,我不会喜欢你的,你就死心吧。”
陈旭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陆秀转身走了,丝毫没有回头。
他们原本是邻居,是青梅竹马。在陈旭看来,再没有比他们两个人更有缘分的了。他比她大一天,打小他就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旁的人谁他都看不入眼。
他这辈子只认陆秀一个人。
青梅竹马的感情,他真的一直一直认为会延续下去。幼年不懂事的他,以为欺负一个人能引起一个人的注意,没有少欺负陆秀,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就是占有欲作祟。
他想对她好,可是陆秀倒是不愿意了。
十八年的时光,当年一同读书的两个人,一个成了这花溪镇的镇长,一个却成了当地有名的富商。
昔日玩过家家的两个孩子,一个长大了成了官家千金,一个却成了当地有名的纨绔子弟。
陈旭躺在地上,表情很是哀怨。直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小丫鬟,偷偷丢给他一瓶药油,说道:“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他这才重新露出了笑容。
他就知道,秀儿心里不可能真的一点都没有他的。
陆秀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是有些讨厌那陈旭的,可是一看见他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心中就有些心疼。她心里总觉得......他不应该过这种生活,他应该过得更好一点,至少,不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富家纨绔子弟。
她是陆镇长和陆夫人唯一的女儿,在家中那是被千宠万宠长大的。在一般的人家里,婚姻大事那的确是父母之命,可在她家中,那几乎就是看陆秀喜欢谁了。
她说什么订婚那都是吓唬陈旭的,在她内心深处,其实是没有考虑过嫁人的事的。
可是陈旭当真了,他一转身翻墙出去,便去寻了他的狗腿子们,叫嚣着要去打听打听隔壁镇那王八蛋。
结果他的小弟告诉他,人隔壁镇长的儿子生得高大英俊、学富五车,听说脾气也很好,同陆秀真的是一等一的般配。
“般配个屁!”他气得浑身发抖。
然后发了狠的开始读书,看得陈父陈母都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开始穿那些个素日最看不上的书生袍,开始扮演温文尔雅,你别说,他还真挺适合这样的。
不过这幅打扮却是吓到了陆秀。
陆秀出门逛街,抬头就看见这人倚在门栏上,看见她出来了,将扇子一开,露出一个笑容来。
她看了他一眼,径直带着丫鬟走了。
“诶,诶,秀儿......”这和剧本上的不一样啊。她不应该为他的姿容倾倒,然后哭死哭活地要嫁给他吗?
陈旭整理了一下衣袍,连忙追了上去。
“秀儿,你瞧我这身好看不?”
“秀儿,你别不说话啊,秀儿......”
“秀儿......”
陆秀秉承着不说话、不搭理、不闻不问三不政策。
陈旭一看她不说话,眼珠子一转,扯开嗓门嚷嚷道:“陆秀,我喜欢你!!!”
听了这话,陆秀明明应该很生气才对,可她的心中却突然生起一丝甜蜜来,就好像她等他这句话,已经等了千百年了一样。
“秀儿,我爱你。”
三月初六,花溪镇四处敲锣打鼓。陆镇长家的千金就要出嫁了,嫁的是有名的富商兼大善人陈家的独子陈旭。
陈旭一脸严肃骑在马上,他不是不高兴,而是高兴得过了头,脸都笑僵硬了,再也笑不起来了。
这毛病,直到牵到了陆秀的手才总算好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按理来说,这时候应该是送新娘子进屋,新郎留下来敬酒。可陈旭不知道抽哪门子疯,硬是要跟着陆秀进去。好歹在场的人都知道陈旭乃是个一等一的浑人,索性就不理会他,任由他去了。
直到掀开陆秀盖头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有了一种真实感。他娶到了陆秀,娶到了那个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人。
“秀儿,我的秀儿......”
而此时此刻,就在院子中,突然显现出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来。
“他们会过得很好吧,印光?”陆芫看着屋内的灯火,露出一个笑容来。
“会的。”知道此时此刻,陆芫的心结才算破了。
其实顾秀是不可能转世成人的,她若要为人,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世,而那么多世后,她和顾允之原本就不多的缘分算是彻底没有了。
也就是是说,尽管她成人之后,或许会有其他的缘分到来,但是那都不是顾允之了。不是那个她嘴上不说,其实心里面爱着的人了。
于是陆芫做了一件事。
她的心偏了。她用灵力和功德给她稳固了魂魄,让她得以转身成人,又将剩下的功德统统送与她,只盼着她转世之后能一生平安富贵。
等到她真的幸福了的这一刻,陆芫的心结才算没了。
如此,也不枉她唤她一句姐姐。
如此,也不枉相识一场。
“我再送他们一件礼物吧。”陆芫笑着拿出一个雕花的盒子来,悄无声息地将盒子放在了屋内的桌子上。
临走的时候,她最后看了一眼屋内,在心中默念道:“希望你一生平安顺遂,不再枉过此生。”
第二日,陈旭早早起来了,看见桌子上有个一看就很名贵的盒子,他拍拍脑袋,努力回想,始终也想不起来昨日桌子上有没有这个盒子。
直到陆秀起来了,梳洗完毕之后,两人才很好奇地打开了那个盒子。
盒子里面放着一个荷包,上面绣着一根竹子,说不上很好的绣工,看上去就像是个初学的人绣的。荷包已经很旧了,尽管看得出来有人精心保养着,可却耐不住岁月的侵蚀。
看着这个荷包,陆秀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熟悉。
她拿起荷包,却发现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打开一看,是颗金黄的珠子,流光四溢,一看就不是凡品。不知道为什么,陆秀就突然知道了这颗珠子的名字来历。
福运珠,可增强人的福运寿命。
看着这颗珠子,陆秀的眼泪刷地一下就下来了。
唬得陈旭一愣一愣的,连忙哄道:“乖乖啊,别哭别哭,你哭得我心都啪嗒啪嗒的,等会儿就该碎了。”
她又被人逗笑了。
她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巧笑嫣然的女子来,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她的姐姐,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缘由对她好的人。
“芫娘,接下来你想去哪里?”
陆芫转身最后看了一眼花溪镇,无所谓道:“随便吧。”
狗蛋伸出小脑袋笑道:“那我选个地方好不好。”他眼珠子转得提溜提溜的,七七最喜欢吃东西了,他要选个吃食最多的城市。
索性没有目的地,也就随便狗蛋折腾了,陆芫随口说道:“好。”
“那我们就去苏州城!!!”
狗蛋比了个胜利的姿势,哪里真的遍地都是美食,想想就流口水。
第41章 四十一豆腐脑
苏州城在南玄的中心,四周有高山大湖,不但风景宜人,气候也极其温和,故而这里的神火节奏是极慢的,人们不愁吃喝,自然就有心情发展其余的了。
这里的美食和手工艺品堪称一绝。
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离开花溪镇的陆芫心中难免也有些悲伤,可这一路吃吃喝喝过来,她慢慢又重展笑颜了。
而在美食上,七七和狗蛋展开了第一次争吵,七七率先说道:“明明就是甜豆腐脑更好吃!”哼,她嘟嘴的样子可爱得不得了。刚好最近陆芫特别喜欢给她梳包包头,这一衬托,那就更可爱了。
狗蛋虽然被美色所惑,却依旧表示不能站甜豆腐脑,他抱胸哼了一声:“胡说,明明就是咸豆腐脑更好吃。豆腐脑又嫩有滑,配上咸菜辣椒,简直不要更好了!”
七七从来不是个能言善辩的,她嗯嗯哼哼了几声,也想不出该怎么反驳狗蛋的话:“我不管嘛,就是甜豆腐脑好吃。芫姐姐,你说是不是。”她扯这陆芫的衣角开展撒娇*。
陆芫倒是没有被迷住,狗蛋先把持不住了,极其没有节操地妥协道:“甜的好吃,甜的好吃成了吧。”都是小姑娘吃的东西,哼。
这两活宝闹得连印光都传音问道:“芫娘,你喜欢什么口味的。”这印光整日的功力修为就用在这些地方的,弄得陆芫极其无语。
这话怎么回?难不成回她喜欢重口味的?
得了吧,真这么回了,说不定会出大问题的。
然而真正的吃喝是根本不在意一碗豆腐脑的甜和咸的,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是美食,哪怕就是地下的虫子,那也是可以吃下去的。这已经不是吃货了,而是吃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