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她亦不是她”‘晏青’伸脚费力地迈过栏杆。
系统慌了,【你要怎么样?你不能去死!我们签订了契约!】
女子笑笑,臃肿的脸颊竟透出一丝妖艳,看着桥下的湍急的江水她眨了眨眼,“放心吧,小系统,我正好缺少能量,你不会白死的,我会替你去其他世界看看”
【你到底是谁?!】
系统尖锐的声音刺激着人的神经。
她俏皮一笑,双手一使力,沉重的身体自然而然在空中做自由落地运动,风中传来她嘲讽的声音,“我是很多人,可她们皆不是我”
“嘭”地一声水响在夜晚特别响亮,最后归于沉寂。
七天后,媒体报道某天桥下发现一具自杀的无名女尸。
作者有话要说:
求通过呀,没有大尺度,很隐晦呀!!放过小的吧!!!
女主穿越文
第78章 王爷快到碗里来(一)
祁连山常年雪花漫天,此时雪花飞舞着落下,清欢窝在一棵被积雪掩埋的大树上,眼看着树下披着珍稀白色狐裘披风的男子在同一个地方转悠三次之后有些无趣地坐在她这棵树下。
此时,清欢穿着时下最拉风新潮的夜行衣,黑布蒙面,一副标准的暗卫身份打扮,蹲在树上有内力护身还不至于冻得瑟瑟发抖,无聊地盯着树下的男人无聊打转。
谁能想到她已经这么无聊三个月了,每天就是这么无聊,而原身已经这么无聊八年了,还好她耐性十足。
做暗卫这活简直是古代最苦逼的职业,没有之一,尤其是自家主子太过强大且健忘。原身是暗卫这一行里的灵魂模范,有一个很拉风通俗易懂的名字——十三,取名字的人绝对是废材。
树下的男子正在闭眸假寐,乌发一丝不苟地用玉冠束着,全身上下无一不在诉说着什么叫做低调的奢华,可那张脸横看竖看怎么瞧都平凡无奇。清欢知道这人喜欢每时每刻戴着人|皮面具,至于有没有坊间传诵的那样俊美绝伦世间少有她不知道,不过她知道这人很自恋,因为清欢到来第一日破天荒瘫着脸好奇地问了一句,他是这么回答的。
“因为爷太俊美,怕闪瞎你的眼”声音如大提琴般悠扬,沉醉到人骨子里,可语气里的自恋泡泡是挡都挡不住。
清欢在心里暗暗吐槽,自恋狂魔。管他相貌如何,她只知道这人是他的攻略对象,正准备近水楼台先得月,可原主的性格实在不给力呀。
原身就是那所谓的面瘫,性格很高冷,简直目中无人,当然除了主人——十一爷。你没看错,在主子身边呆了八年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能说原主还真是奇葩。
还没等她吐槽完,正上方突然传来一连串响彻空谷的大叫声,“哇!!!!啊!!!救……命……”那余音绝对是不绝于耳。
被这惨叫声一闹,树下的男子不耐地睁开眼睛,清欢抬眸见正主到了,不给她掠过自己砸向树下男子的机会,黑影掠过,飞起一脚,顿时那道清凉的身影惨叫一声消失在视线中。
脚步落地,清欢用手遮挡住阳光向她消失的方向看去,确定她飞得极其远。回头就对上男子探究的目光,她熟练地单膝叩地双手捧拳低垂下脑袋,一系列动作娴熟无比,“主上”
十一爷打量了她几眼,总觉着身边的这个暗卫好像与往常有所不同,他抬眸朝清欢方才看的方向望去,见没有什么不同收回了视线,懒洋洋道:“回吧”
完全没有刚才遭受到惊吓或一场刺杀紧张兮兮的模样,亦没有阔绰地奖励清欢一番。十一爷这是无聊了,自他强大起身边就没有出现过刺客,方才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也被自家剽悍的小暗卫赶跑了,想到这里他眼里有一丝幽怨。
要不是自身缺陷,他身边压根不需要什么暗卫。是的,十一爷身边就清欢一人,这也是她幽怨的原因,明明这么好的先天条件!
看来这人除看到一抹身影外并没有见到其他,清欢下意识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知道这人看不见面上还是恭敬无比地瘫着脸,“是”
然后身影掠过片刻间消失不见,在前方带路,十一爷功力精湛,她在暗处带路他亦能跟上,原身以前也是这样做的。
没错,这人外人道光风霁月,无所不能,举国上下没有一人不景仰。可是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人,十一爷的缺陷是路痴,而且破坏力极强,人家没有路能创造出来路。
比如此时,“轰”的一声响,挡在他面前的大树被他一掌轰塌了,清欢简直是无语凝噎,这还是在有人带路的前提下,她毫不怀疑他能破坏一座城。
关键是十一爷富可敌国,一座城根本不算什么,他有钱赔,最主要的是被一掌轰了的城主可能还会笑呵呵地说:干得漂亮。然后为留作纪念那座城不会被修葺,会维持原状供人观瞻,好比现代的“***到此一游”。
但他这个比较牛掰,清欢缓缓拉下速度等十一爷找好方向。
这是一个穿越女大杀四方的故事,林久久未穿越之前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在她穿越之前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生生将收过路费的小流氓给说急了,然后一刀扎进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嗝屁了。
等她醒来发现自己正在从天空中往下落,然后好死不死地砸到十一爷身上,成功地将他砸了个半身不遂,导致十一爷胎毒发作。林久久穿来之前是夏季一身短衣短裙,落在常年飞雪的雪山自然很冷,于是乎毫不客气地将洁癖至极的十一爷扒了个干净,尔后逃之夭夭。
你若问暗卫去哪儿了?其实十三一直在暗中,只不过她生性木讷,十一爷不唤绝对不出来,等她发现不对劲十一爷已经在雪地里躺尸几个时辰了。
说回女主林久久,林久久披着十一爷的衣服不伦不类地进了皇城,饿了几天之后发现自己真的是穿越了,而且还是身穿,于是这姑娘心宽地在皇城落脚,正巧端王府寻觅丫鬟她一应即中在端王府安了家。
这姑娘不知道的是管家能在一群莺莺燕燕中挑中她是因为她身上的那件十一爷的衣服。因十一爷的身份尊贵举国皆知他身上的每一件物品都与他人不同,旁人得到十一爷的任何一个物件恨不得供起来,可林久久不知道,所以她就这么另类地杀出了重围。
这个小说名叫《俏皮丫鬟翻身记》,林久久就是这个丫鬟,先是端王爷容寻发现了她的不同,再然后林久久充分发挥了她穿越女的光环凭一口唇舌让三王爷容旭,六王爷容梓,七王爷容瑞,当今太子容逸对她刮目相看,妥妥凑了一桌麻将之后,当然还有十一爷——容夙。其中夹杂着各种被她玛丽苏光坏照耀的炮灰们。
别想歪,说女主凭一口三寸不烂之舌是因为此穿越女的金手指就是口舌之辩。在穿越女降临的世界除了女主男主,其他人的智商都是要被拉低的,不然怎么能衬托出女主的威武不凡。碰见个盗贼被女主一劝,立刻洗心革面向往佛祖我佛慈悲。碰见个淫贼被女主一感染,立刻乖乖地俯首帖耳,你是我的老大,我要给你做手下。
凡是有玛丽苏照耀的世界,那简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逐渐向百姓们向往的大同社会所转化。八头牛都拉不回的趋势,简直不要太美(脑)好(残)。
这个丫鬟与一众王爷们家长里短,谈情说爱一场,抵不过金窝银窝没有自家狗窝香,最终花落一开始落脚的端王府。
十一爷并不是当今皇上的第十一个儿子,他是一个异类,是前任皇帝——也就是这任皇帝他爹退位后与另一个国家女皇的风流产物。身份尊贵异常,美中不足的是身带胎毒,隔一段时间就要发作一次失忆一回。
一看就知道这是标准的作者亲妈为女主准备的美男,事实也确实如此,不同于其他几位王爷对女主放手的洒脱,十一爷是最赚读者眼泪的人物,他身份尊贵,从来没有求而不得,却栽在女主身上了。
自身性格使然使他不会放下身段苦苦哀求垂怜,一次次与女主之间的嬉笑怒骂,那深藏的都是他的情,可是他下一秒却会否定,女主听的多了自然也就当笑话听了。
他拥有着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身份尊贵,爱的深沉,总会在女主遇险时第一个赶到,却在男主抱她入怀时洒脱地离开,他的爱贵在不言,最纠结之处是他问:“若当初你入的是我的府邸,你会选择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