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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 (月亮喵)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这孟珩的自尊心出乎意料的强啊。
  她看见屋里的门开着,但孟珩的父亲孟良却不在的样子,心中不由生起疑惑:这孟良的心还真大啊,人不在,也敢放任自己的儿子外出。
  她直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院子中的一张桌子上。
  孟珩慢慢地推着轮椅,视线长长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疑惑她与过去的差别。
  杜云夕放好东西以后,走到那头野猪面前。她出手的时候可没留力气,一个石头过去就让野猪毙命。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头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野猪是她杀的,那么肯定是属于她的。野猪肉就算按照猪肉来卖的话,这样一头野猪也能够卖个五两银子了。
  只是她若是扛着这么重的一头野猪去城里的话,恐怕会吓死不少熟人吧。
  她转头看向孟珩,按照记忆中所得,这孟珩并非那种多话的人,事实上,他也鲜少同村里人交流,仿佛将自己隔绝于所有人之中。
  所以,这个人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孟珩淡淡道:“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杜云夕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多谢。”
  孟珩微微怔了怔,垂下眼睑,什么都没说。
  杜云夕犹豫了一下,既然已经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寻常了,加上孟珩也不是那种多话的,同村里人也没什么交流。即使真的说出去,恐怕也没人会相信,云夕心中自然就更放松了点。
  她直接问道:“你们家的刀子可以借我吗?”她正好将这野猪给解刨一下,一些猪肉拿回去自己家里煮着吃,一些直接带到城里去卖。
  这么多猪肉他们自己吃也吃不完,还不如卖出去赚点银子呢。在这里,没钱寸步难行啊,特别是像她这样想要尽快改善自己家环境的。
  孟珩微微抬了抬下巴,“桌子下面有一把。”
  “谢了。”杜云夕说道,然后还真的在桌子下翻出了一把大刀子,这刀子磨得十分锋利,一看就知道平时时常使用的。毕竟孟良也是出了名的打猎好手,平时肯定没少进山打猎物贴补家用。也难怪孟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簇新的,而且布料一看就是上乘的那种。
  她拿起刀子,掂量了一下,这把大刀大概有七八斤的重量吧。
  她拿起大刀,动作利落地顺着纹理,开始解刨了起来,手法干脆,一看就是老手,虽然达不到庖丁解牛那种级别,但显然不比城里卖猪肉的差多少。
  她这样一个长相柔弱的女子,却面无表情地解刨着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画面冲击感太强。
  孟珩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神晦涩难辨,让人看不出他眼中的情绪。
  一刻钟后,杜云夕终于将这头野猪给解刨得差不多了,她直接割了一块差不多十斤重的肉,随手搁在桌上,然后补充了一句:“这是谢礼,虽然你们家应该不缺肉。”
  她刚刚去拿刀子的时候,可是看到里面挂着一排熏好的肉。也难怪不少寡妇将目光盯上了孟珩的父亲孟良。嫁入孟家有肉吃啊!
  孟珩道:“里面有个麻袋,你可以把肉装在里面带走。”
  杜云夕原本还想借一下袋子,没想到孟珩先提出来了,她怔了一下,点点头,“好。”
  她在屋里翻找出一个挺大的袋子,把一块块清洗后的猪肉往里塞。
  然后放在院子中,对孟珩道:“我打算进山找几种青菜,这些肉先放这里,可以吗?”
  孟珩点点头,没有拒绝。
  杜云夕觉得孟家的肉那么多,不可能贪了她这点野猪肉,所以才放心地进山去了。
  她想了想,直接从左边那条路走。在那之前,她又借了一个装东西的麻袋。
  等待她离开没多久,孟良也回来了,他打了个哈欠,和孟珩一样,他的皮肤同样挺黑的。
  孟良眼尖地看到桌上的猪肉,又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他漫不经心说道:“你刚刚宰杀了一头野猪吗?没被人看到吗?”
  他说话的语气十分的随意,一点都不像是父亲应该对儿子说的。更重要的是,听他话语之中的意思,他似乎不觉得孟珩这个双腿残疾的人遇到野猪会出什么事。
  孟珩的唇角微微勾起,“不是我杀的,是先前救起的那杜家三娘杀的。”他的眼神闪过深思,他今日所见到的杜家三娘同之前相比,性格简直是天差地别。看来带着面具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啊,有趣。
  孟良惊讶地睁大眼睛,“是她?怎么可能?”
  孟珩平静道:“不信就算了。”
  然后推着轮椅,直接到院子中,“今天做红烧野猪肉好了。”
  孟良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做就做呗。对了,我今天进山去总算找到了几样珍贵的药材,说不定你这腿很快就可以好了。”
  孟珩对此却兴致缺缺的样子,“随便吧。”就好像自己的腿如何他根本就不在乎一样。

  ☆、第十一章 进山寻宝,灵芝养成

  杜云夕的运气不错,一进山,便轻轻松松地抓了一只的山鸡和一只野兔。她将这两个敲晕,出门之前的她也有准备一些绳索,正好将这猎物给绑了。
  她没忘记自己这趟进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那仙人草和冰粉花,至于山鸡和兔子,那纯粹就是意外收获啊。只可惜阳河村这里只有一条大河,并不靠海,不然杜云夕还可以去寻找一下前世一种石花草,来做石花膏。
  这大青山的深处即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猎户来说,依旧是危险的存在,但是对杜云夕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逛着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闲庭信步。那些撞上来的动物基本都成为了她的猎物。
  现在正是六月的酷热时节,这大山里的树荫却将头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只在缝隙之中漏下点斑斑阳光,微风拂面,吹去了暑热,风中混合着花香、青草和泥土的混合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虽然一直没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但是大山中凉爽的空气却也让她心情不自觉平静了几分。
  忽然之间,杜云夕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她现在的身体基本继承了前世的好体质,不仅视觉听觉厉害,就连嗅觉也十分灵敏。
  这香气……
  杜云夕循着香气走了过去,最后再一株三人手拉手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后面发现了一株的灵芝。只是这灵芝显然尚未成熟,边缘还有一圈嫩黄白色的生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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