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是个子不高,头脸整齐干净,瞧着长得颇憨厚的样子,手却比一般人粗大宽厚许多,像极了侯府里练了铁钞掌的侍卫的手。
“禀侯爷,那个侯之焕,又带着一帮书生在伯爵府外面闹了,他们吵着要见侯爷,还说他们已经来过三回了,侯爷这次若不出来,他就要在咱们府外绝食。”
“这个侯之焕……”舅舅想要骂粗话,瞧见二丫头在小声嘟囔了几句,“李夫人可晓得了?”
“回侯爷的话,小的未敢惊动夫人。”
“嗯,这事儿做得好,我还是那句话,侯之焕既然想见我,就请他进来见,我不是外面的窖姐,还要出门迎客。”
“舅舅,那个侯之焕是什么人啊。”二丫头佯做无知状说道。
“是个顶顶无聊爱管别人闲事的无赖人。”
“我倒没见过这样的人,舅舅我能不能去瞧一瞧他。”
“胡闹,你一个女孩子怎好见外客。”
“我还小嘛,见一见也无妨,那人既然说要绝食,我就送些吃食给他,与他聊上一聊,看看他有什么话想跟舅舅说,回来再学给舅舅听。”
“他要说的话尽是些孩子不能听的话……”
“舅舅你这般说,我越发想去见了……”二丫头坏笑道。
“不成!”叶逢春难得的对外甥女板起了脸。
“好吧,不见就不见。”二丫头嘴上应着,心里却打起了别的主意。”
在京城的北边有一处名叫枫树街的小街,此处街边满是枫树,又有一条玉带河的分支流过,可称得上是景致上佳,环境清幽,从前朝开始就颇有一些达官贵人在此建花园或是外宅,在这一片外宅里,有一处标了杨宅的所在,这一日的清晨天刚亮,就来了个外客,外客叫了门,递了一张帖子进去,轻易不见外人的主人早早的掌了灯在正堂屋里等着来客。
外宅的主人年约四旬,面白无须略有些富态,颇像养尊处优的富家翁,只是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喉节极小,脸上连胡茬都没有,举止略有些女气……
“小人黄励成给杨总管请安。”黄励成施礼道。
“我当是谁寻到了我这处宅子,原来是你小子。”杨总管本名已然不可考,圣上赐名杨忠国,乃是勤政殿总管太监,皇上一等一的心腹之人,本朝吸取了前朝后期太监干政的教训,太监不得识字,不得接触政务,就算是传圣旨这类的事务也是不准许太监来做的,在对太监的自我要求方面也包括了不许置外宅养小妾不许出京之类的约束。
因此杨忠国的这一处外宅是瞒着人建的,养在宅子里的是他早年救过的一个良家寡妇,两口子虽然与寻常夫妻不同,倒也极为恩爱,可杨忠国晓得此事若是被圣上知道了,自己失宠是小事,就怕连小命都保不住。
是以看见外面下人送来的拜贴他吓了一大跳,看见黄励成就不怕了,雷霆与皇上是好兄弟,连带着他们这些底下伺候的人也极熟悉,他晓得黄励成的人品,也晓得雷霆是不会出卖他的。
“你是怎么寻到我这处宅子的?”
“小的是无意中撞进来的,这回来了再回去八成是找不着了。”
“算你小子上道,说吧,来我这里有什么事。”
“小的有一个天大的功劳想要送给杨总管。”
“什么功劳?”
“杨总管可知道侯之焕?”
“当然知道,就是那个纠缠着你们家舅老爷,非要舅老爷放未婚妻李氏出府的那个前朝的旧官,怎么?你们家侯爷想……”
“小的是自己个儿要来的,与我们家侯爷无关。”
“嗯,咱们都是人家的手下人,我晓得了。”黄励成越这么说,杨忠国越觉得这事儿跟侯爷有关。
“小的想请杨总管出面,请皇上今个儿去伯爵府走一趟。”
“哦?”
“所谓文人隐士多半一肚子的矫情主意,侯之焕这么闹,未必没有想要扬名得皇上重视的小心思,皇上若是去了,考较文章,共谈国是,没准儿……”
“呵,此事与侯之焕好处不小,又怎么能是功劳?”
“侯之焕现下被一帮子旧朝不得志的文人和朝中有二心的异臣捧上了天,若是皇上收伏了他……一是收拢了天下士人之心,二是狠狠打了一些人的脸,一举两得岂不是功劳?”
“那也是皇上的事,内监不得干政。”都是千年的狐狸听到这里杨忠国就明白了,这不只是一举两得,简直是一石四鸟,除了头两样好处,第三是能解伯府之围,第四是皇上会大大的记他杨忠国一笔功劳,他心里已然肯了还是在这里端着。
黄励成笑了,“咱们都是伺候人的,话小的就不说透了,成与不成全在总管您的一念之间,小的该说的都说完了,该告辞了。”
这臭小子,就是不想欠他人情是吧?杨忠国也笑了,挥了挥手,“滚吧!洒家也要进宫了!你说的事儿我记心里了,算你小子知道好歹,有好事知道告诉我,你不想欠我的人情,可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黄励成告辞离开,看着紧紧关闭的黑漆院门,他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深,这个地方极为隐秘,杨总管行事也不张扬,大姑娘是怎么知道这处所在的?
叶逢春的所谓不要去见侯之焕,听在二丫头的耳朵里简直跟鼓励差不多,回了自己的野趣居,她借口要骑马,换了骑装去了马房,骑了自己的枣红小母马就出了门,在外面绕了一圈绕到伯府正门外,果然瞧见一个年约三十出头,鼻子下留着短须,脸白白瘦成一窄条,显得颧骨有些高,但五官长得挺俊秀,穿着半新不旧的黄布棉袍的男人被几个文士模样的人围着,站在伯府门外。在他们的外面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那个叫八斗的站在男人面前,好像是在劝他,但这人撇着嘴根本不听。
这人啊,也就是欺负舅舅性子好,若是在自己家门前这般胡闹,自家老爹早就派一帮侍卫围过去打死拉倒了。
她没注意到的是,人群里有两个人,一个做富商打扮头戴宽边紫貂帽,手插在同色紫貂手筒里饶有兴味地往里面看,身边跟着穿着布衣棉袍面白无须的中年男随从小声在他耳边说着些什么。
她不知道的是男随从心里有些糊涂,他刚进宫正想着要怎么样让皇上提起对侯之焕的兴趣,皇上就召见他,说要让他微服陪着出宫到伯府“看热闹”,这个黄励成,能掐会算不成?
“前面可是侯之焕侯大人?”侯之焕正在烦非要缠着自己进里面说话的八斗,忽然听见一个轻脆的声音唤他,一转身瞧见一个穿着大红多罗呢骑马装披着香色百花穿蝶斗篷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对着他笑。
他瞧着小姑娘年轻稚嫩,哪里知道这是追命的夜叉来了。
二丫头觉得自己个儿是来瞧热闹,顺便斗一斗这个所谓的前朝遗老,哪里知道自己一脚踏进了未知的命运漩涡。
☆、第28章 一石四鸟
关于雷云雀毒舌嘴炮强轰侯之焕的这一段故事,正史野史都有记载,还有很多超八卦的笔记小说一百多年后了还跟在现场似的八这一段往事。
我们用现场一位围观群众的视角来还原一下这段故事,围观群众是隔壁卖瓜子的老王,那天他发现忠勇伯府围了很多看热闹的群众,于是决定去卖瓜子,没想到生意很不错,无论在哪个平行时空,华夏群众爱吃瓜子看戏的传统都是一样的。
老王表示:“那天天气不错,难得的一个小阳春,俺穿了件厚夹袄都冒汗嘞,原想着能见到瘸腿伯爷跟那个姓侯的说话,没想到来了个俏生生的小丫头,那丫头长得嘛……挺俊的,但没后来那些人传得那么俊,什么小小年纪已经是绝色佳人啊,俏生生好似天上的仙女下凡啊,俺瞧着比俺闺女是俊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嘛,她身上穿的那衣裳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的,阳光底下金闪闪的,还有那花那蝴蝶……我滴乖乖,跟活的一样……”
老王八了许久还没有八到正题,我们只能以作者的视角还原了。
二丫头表示那天她只是想要去见一见传说中的古代士人,瞧一瞧是像传说中的酸腐呢,还是像传说中一样极有气节。
到了现场一看,侯之焕不愧是世家子弟,长得在水准线之上,身着普通衣裳也能瞧出一丝的贵气,只是估么着身子骨不太好,瘦得可怜。
侯之焕对她的态度还是不错的,无怨无仇的,任谁看见一个挺漂亮的小姑娘跟自己说话,也不上来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在下侯之焕,你是哪家的女孩?我只与大人说话。”
“我是我舅舅的外甥女,我来问问,是不是你不让我舅舅跟舅妈成亲的?”二丫头拿着马鞭指着侯之焕,一派娇憨天真地问道。
“原来是威武侯家的千金……”会称舅舅又会穿成这样的新朝贵女,想也知道是谁家的了,毕竟是武将家的女孩,佑大的脚丫子,正骑着马,他略有些嫌弃地撇了撇嘴,新朝就是这点不好,女子太过张扬。
“我正是威武侯家的二姑娘,您认识我家里人?”
“未曾有幸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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