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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 (偏分少年)


  “感动的。”
  夏叶瑾笑了起来。
  烟火绚烂过后,天地之间又再次归于宁静。昏黄的路灯下,飞蛾的残骸落了一地,可在灯火的周围,几只飞蛾却仍旧在孜孜不倦的绕着转圈。
  傅明鑫,我走后,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
  

  ☆、第六十三章 故人旧事

  傅公馆自然是不能再回去了,所以夏叶瑾暂时住进了傅明鑫在外面的独栋公寓里。虽然手腕上的红点明显,但她却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离开,还是想知道傅明毓和白清两人到底是怎么一种情况。
  其实白清的心思她大概能够理解,那傅明毓呢?
  傅明鑫回来的时候夏叶瑾正从厨房拖了只风炉出来,坐在天井生炉子烧水。这院子久没人住,炭放久了,遭了湿气,都变潮了。费了老大的劲才勉强把火生着,满院子都在冒白烟。
  墙根处的一棵香樟隐在烟气里,竟显得有些不真实。
  夏叶瑾被烟呛得满脸是泪,她头痛欲裂的用手撑着,迷迷糊糊之中看到对方将一封信递到她的面前。
  信是白清写的,不长,但就算是之前有所感知,当真的看到这封信时,夏叶瑾还是有些吃惊。
  白清走了。
  这些年来,她攒了不少钱,再加上年龄已大,离开傅家并不需要太麻烦的手续。只要给够一定数目的赎金就行了。
  其实除了离开,她似乎也没有其他的选择。已经得罪了李凤山,在傅公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能够困住自己的,往往是自己本身。你说的对,或许从这里走出去,才会有我真正想要的生活。”
  信很短,白清直到最后也没有对夏叶瑾说谢谢,但这并不重要,她能够想通并决定重新开始,就已经是在表达最大的感谢。
  傅明鑫翻出了一把提梁黄铜茶壶,拿了两只带盖的青瓷彩杯,又寻了些陈年铁观音,等到水壶里的水慢慢沸腾起来,便加了茶叶。等茶味出来,就提了茶壶,与夏叶瑾一起往屋内走。
  进了屋,见她还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扯了扯嘴角,说“二弟回来了”。本以为还有更多的话,最终却只说了这么一句。
  顾部长出面,又得到蔡军长的默许,警察厅那儿自然不是什么问题。傅明毓不仅被放出来,而且连案底也一并销了。
  夏叶瑾本来想说太好了,这一下你终于可以喘口气睡个安稳觉了,可不知为何就是说不出口,踌躇到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他精神……好吗?”
  白清走了,于傅明毓,至少会有一些影响的吧?
  “刚开始是不大好……”,傅明鑫知道她话里的意思,轻叹了口气,其实一直以来,或许是因为自己不可告人的特殊身份,他基本已经习惯了逢场作戏左右逢源,对于傅明毓那过于鲜活真实的感情世界有过羡慕,但却不是太能感同身受。
  可这一次却不一样。
  具体到底哪里不一样他也不说上来,似乎在某一瞬间,他突然就理解了傅明毓,理解了那鲜活真实的情感。
  “这些天他又把精力全部放在了办报纸和学生工作上,总是能熬过去的。”他补了一句。
  忽然,傅明鑫像是猛然间想起了一件趣事,笑道,“其实二弟小时候还是很有趣的……”
  他看了眼夏叶瑾,见她满脸好奇,便接着往下说。
  早年间,他们几个还未长大,傅公馆里全都是顽皮到不行的小毛孩。过年这段日子,照例也是要放炮放花。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喜欢热闹。傅老太爷也不例外。傅明毓胆子最小,却总喜欢与隔壁公馆的毛小二比试放炮,专挑麻雷子这样的大炮来放。
  某一年,他为了讨老太爷开心多拿点压岁钱,壮着胆子挑了支冲天搁在地上。放炮的同时又担心桌上的条子糕被人抢先吃了,就一手抓着吃了一半的条子糕,一手捏着点燃的香——心里终究是有些怕,一着急竟然用条子糕去点害的老太爷喷了一地的茶。
  夏叶瑾单手支着下巴静静的听,她极少见到这副模样的傅明鑫,明媚的笑容里带着张扬,退去了包裹在外头的伪装,整个人带上了一股莫名执拗的少年气,竟澄澈的如一方明镜。
  觉察到落在身上的目光,傅明鑫也回头看她。
  最近他总是时不时的想起早年还未北上求学前的旧事。不过他总觉得这记忆里的故人旧事都是被美化失真了的。只记得老太爷的慈祥,故意模糊了他的严厉与顽固;又把几个堂兄弟记得太小了些,似乎他们都还在傅公馆的堂屋窄巷里嬉戏打闹,散了学,便团团围着他转的模样。
  两人的视线相交,夏叶瑾顿觉脸颊有些莫名发热,她有些别扭地偏了头,说“日子总要继续,希望他能快点走出来。”
  虽然过程惊心动魄,但总算是完成了任务,可这一回的任务,却让她觉得身心俱疲。宫辰时曾说,她这是在做好事,将原本因为错乱姻缘而受苦的人解救出来,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至少能够不因此丧命。她也曾抱怨说做这种拆人姻缘的事太缺德了吧?
  “如果这姻缘原本就不存在,也就谈不上缺德。”
  宫辰时的回答永远是那样的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夏叶瑾不知道。
  傅明鑫并不知道她此刻的想法,但见她一直紧锁眉头,便笑着安慰说别想了,明毓不是那种拖泥带水拎不清的人,肯定能走出来的。
  说完后,见夏叶瑾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忍不住伸手胡乱的揉了下她的脑袋,说这段时间刚开春有点忙,我可能没法天天来,这儿什么都有,你别偷懒记得每天吃饭。
  “你要去哪?”
  似乎被夏叶瑾突然瞪大眼睛一惊一乍的模样逗笑,傅明鑫促狭的回了句就正常去上班啊,怎么你也要去?
  “这两天你有感觉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么?”
  夏叶瑾答非所问的抬头看他。
  “没有呢……”,傅明鑫摇头,似乎是觉得单独这一句不够,末了又补上一句,“你放心,不会再有不好的事了。”
  可是他话才刚说完,眉头就皱了一下,接着便开始一连串剧烈的停也停不下来的咳嗽。
  夏叶瑾起身手忙脚乱的给他递水,对方却笑得云淡风轻,用一贯的轻松语气说又没事,都老毛病了。
  

  ☆、第六十四章 所谓道别

  傅明鑫回答的轻松。
  但看到他这副虚弱的样子,夏叶瑾却甚至都觉得下一秒他就会直接晕倒在自己的面前。
  还好他没有。
  坐了一会儿,傅明鑫起身说我要去部里一趟,你晚饭自己解决。
  下午两点的阳光,透过院子里还未抽出嫩芽略显光秃的枝杈,漫不经心的钻进公寓那圆形浮雕的窗格里。夏叶瑾眯着眼睛抬头,正好看到被正月十七的暖阳镀上一层金边的某张侧脸。
  任务完成了,她是不是该现在告别?
  “算了……”傅明鑫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后天我也许有空,咱们一起吃晚饭吧。”
  “我要离开这里了。”
  笑容凝固在某张脸上,“你要去哪儿?”
  “算是,回家吧……”夏叶瑾不知该怎么说才好。相隔81年,她突然天真又贪心的想,如果傅明鑫好好活着的话,或许他们俩会有相见的一天?
  100出头的高龄老头子,也不算太稀奇对吧?
  “你家在哪儿?我陪你一起回去。”
  “哈?”
  没想到对方这么热情,夏叶瑾赶紧摆手,说我老家距离这儿太远了,不过咱们还是有机会再相见的。
  “多远?德意志?法兰西?还是大不列颠?”傅明鑫不依不饶。语气像个小孩。
  都不是,是81年后的未来。
  “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娶妻生子,儿孙满堂,等你到享天伦之乐开始忆苦思甜写回忆录的时候,说不定咱们就能再见到了。”
  傅明鑫满脸无奈的再次胡乱揉了下夏叶瑾的头毛,一脸宠溺的笑说这都什么跟什么,又开始说胡话了。
  曾经有部风靡大江南北的电视剧,剧里有一段台词,夏叶瑾一直都觉得说的很好。
  “道别要早早做才好,因为真的到了最后那一刻,就没法好好道别了。”
  夏叶瑾一直以为她这回道别的时间把握的刚刚好,却不懂得,自以为是的恰到好处,往往才是错过的罪魁祸首。
  在最痛苦的时候,她曾发了疯似的拼命回忆这天的每一处点滴,回忆和傅明鑫之间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每一句话甚至是句尾的每一个语气助词。
  回忆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在她身上一点一点的慢慢划过,留下钻心疼痛。而最令人难以忍受的,不是回忆本身,而是在它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选择。
  如果初五当天的爆炸没有被破坏?如果最开始那天夜里她没有帮他包扎伤口?如果她没有接受任务来到这里?如果她没有去到宫辰时的古董店应聘?
  这所有的事情,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
  她不知道。
  可是时光回到民国二十五年正月十七下午两点,在听完夏叶瑾莫名其妙的道别之后,傅明鑫满脸无奈又好笑的走出公寓大门,临了说了句后天等我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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