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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离人泪 (久酒酒)


“爸,你怎么还在看妈的照片?这都不早了,好睡觉了。你这样子会让妈担心的。”
“咳咳,你爸就是想多看看你妈,咳咳,竟然已经那么晚了啊。好吧,我要睡觉了。”
谁也没有想到林辉光这一睡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他再也没有醒来过了。
林夕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破旧的床上,房间里面没有电,仅仅用蜡烛微弱的灯光支撑着。
林夕也没有犹豫,接受起剧情来了。
原来这是一本悬疑小说,男女主都是侦探。林夕这次的任务不是逆袭,而是要反转反派**oss的命运。
反派**oss叫陈学玖,是一个普通工人。但是因为参加一个网上征婚活动,认识到了叫刘萧萧的女孩子。
本来陈学玖在网上就谎称自己是富二代,为了刘萧萧自己花费了所有的积蓄。
这两人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是刘萧萧拒绝了他。原因是她一点也不喜欢陈学玖,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和陈学玖在一起只是为了他的钱。陈学玖听说了这件事,百般挽留刘萧萧,但是没有成功。
后来陈学玖发现刘萧萧竟然和一个男人的关系特别密切,心急之下的他,就把那个男人杀死了。
陈学玖本来是要和刘萧萧好好商量的,但是她并不想听他说话。无奈之下。陈学玖只能把刘萧萧绑了起来。
刘萧萧以为他要杀自己,便拿出自己的身子作为交换,求他放过。
其实刘萧萧在之前就已经坦白她喜欢了别人,而且她自己根本不是处女。
而陈学玖有心灵上的洁癖,他有处女情结。想到刘萧萧的唇不知道被多少男人碰过,她的脸又被多少人抚摸过。所以一怒之下,陈学玖就把她杀死了。
小说就是围绕着这个故事进行的,最后陈学玖被抓住,执行死刑。

  ☆、138.第 138 章

其实陈学玖有处女情结这个病,是跟他小时候的遭遇有关。
他的母亲曾经背叛过他的父亲,而且还不止和一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就连陈学玖他自己也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
后来呢,陈学玖的母亲跟着别的男人跑了。这对陈学玖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对此,陈学玖就对爱情世界充满了怀疑。
而林夕这次的身份是一个傻女,名叫林秀袄。她是真的傻,林秀袄出身的时候,被亲生父母扔掉了。
幸运的是一对老夫妇抚养了她,可是好景不长,老夫妇只把她抚养到5岁,他们就相继去世了。
林秀袄是靠着百家饭长大的,不过呢,虽然有乡亲们的帮助,但是也没有人愿意抚养林秀袄,毕竟这是一大笔的开支。因为谁会在家里养一个傻女儿呢?
其实林秀袄在这本书里可以说是连一个路人甲乙丙丁的位置都没有被排上。因为书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通过原主的记忆,林夕发现原主是被撑死的,因为饿了几天,有一个好心人就给了原主几个包子,没想到,好心人本来是想做一件善事的,没想到竟然会害死了一个人。
林夕摸了摸自己饿瘪了的肚子,叹了一口气。这次的任务是拯救反派boss陈学玖。不过难度很大,一来原主是傻子,怎么去泡他?他一个感情、身体上有严重洁癖的男子会不会接受自己呢?
这二来,林夕连陈学玖的位置都不知道在哪里?想想见他就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啊!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的肚子给填饱。林夕起床的时候,敲打着自己酸涩的肩膀,伸了一个懒腰。
林夕走进了黑乎乎的厨房里,不,应该说是这房间就没有干净的地方。而且还依稀可以看到地上有shi。(原谅宝宝,不是故意说那么恶心的。)
林夕也没有空管这卫生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解决肚子上的问题。
锅里倒是有几个馒头,不过散发出酸臭的味道,令人反胃。不过好在有一些生的红薯散落在地上。
林夕从发出异味的橱柜里找到了一把刀。林夕用刀把红薯的皮削掉,就这样解决了自己的吃饭问题。
把肚子填饱后,林夕就思索起任务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现在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剧情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会不会陈学玖已经遇到刘萧萧了,又或是他已经发现了刘萧萧对自己的企图?
真的是越想心情越不好,这任务根本就是个无厘头。
林夕觉得不能再继续想下去了,毕竟这些东西都是猜的。现在任务的关键就是要走出大山,到陈学玖发展的城市中去。
想明白了目标,林夕就准备把房间好好地打扫一遍了。
光是打扫一个床铺就花费了林夕2个小时的时间。因为原主没有爱干净的意识,所以她的床上都是跳蚤、老鼠屎什么的。更严重的是她的被子都已经发霉了,林夕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些东西,干脆一下子就把他们丢掉了。
远处耕地的乡亲们看到林夕这个动作,也没有太意外。毕竟傻子嘛,常常都会做一些令人想不到的事情。
虽然林夕没有那么地爱干净,但是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环境。所以她就拿着一把刀刮起墙上的一层黑乎乎的东西。
“咳咳,秀袄你这个傻孩子,怎么把被子给丢了?早就跟你说了要好好晒被子,你就是不听。你看看你。”
林夕面前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她生了一个儿子。但是那个儿子一点也不孝顺,天天就知道啃老,不肯出去干活。而且抽烟喝酒样样精通,还老是去打劫小学生。
最可恶的是,曾经他还想□□原主,但是被原主身上的臭味给熏死了。(可以说这是恶趣味么?)
“嘻嘻,刘奶奶好。刘奶奶我跟你说,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个爱干净的人了,那些被子都被我扔掉了,哼,那里面有好多令人讨厌的小虫子,害得我身上痒痒的。”
“你啊,你这个傻孩子,这被子不放在太阳下面晒,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好在奶奶给你拿了一条新的来。这个啊,本来是想给我那个不孝子的,但是啊,他真的是要把我气死了,竟然联合外人想要骗取我的钱。哎,孩子,我怎么跟你一个傻子说那么多呢?”
林夕就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刘奶奶的抱怨,也不说话。其实林夕不是不想说的,是因为她怕自己说多了会暴露出来什么。
“孩子,时间不早了,刘奶奶先走了。这是你最喜欢吃的棒棒糖,好好拿着,不要被那些臭孩子抢走了。”
林夕睁大眼睛郑重地点了点头。“嘻嘻,刘奶奶,这糖好好吃。最喜欢刘奶奶了,因为刘奶奶就和五颜六色的棒棒糖一样好吃。”
“哈哈,奶奶怎么能用来吃呢?傻孩子,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哎,老了,忘记你是傻子。你说要是刘奶奶不在了,你该怎么办啊?”
刘奶奶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林夕正在把这些糖果做分类。同一个颜色分成一类。
刘奶奶看到林夕没有理会她,也没有生气。而是从自己背包里拿出了5个馒头就离开了。
“奶奶,你别走啊。我想去看小黄,它答应我了,要陪我去玩的。奶奶,我们一起去。”
刘奶奶对着林夕点了点头。小黄是刘奶奶家里养的一条狗,米黄色的,甚是可爱。
每次原主去刘奶奶家里的时候都要去和小狗玩耍。所以,刘奶奶也没有怀疑林夕。
林夕为什么要去呢?是因为原主的家距离刘奶奶家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林夕害怕刘奶奶年纪大了,会有什么意外发生,所以才想到了这一个办法。
一路上,林夕学着原主的样子,到处玩玩弄弄。一段10分钟的路程,硬是被林夕用了30分钟,当然也有照顾到刘奶奶腿脚不方便的缘故。
林夕把刘奶奶送到家里后,她和小黄玩了一会就回家了。
刘奶奶本来是要留林夕吃饭的,但是被林夕装傻的本领给拒绝了。
不拒绝不行,现在林夕还没有什么能保护自己的本领,如果直面吴向根的话,即刘奶奶的儿子,那么自己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倒不如等林夕自己的身体素质上去了,再来谈虐吴向根这件事。
好在林夕在路上采了很多花,她打算放在房间里以此来除掉一些难闻的气味。
“村里发生大事了,你们可有没有听说啊?这上级领导要来我们这个地方。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好好表现。”
“表现什么啊?人家能给我们什么东西?”
“咳咳,这个得要问村长,我只是听说这个消息的。”
今天是林夕穿越过来的第15天了,碰巧听到了乡亲们讨论的事情。
上层领导要来查班?这对于林夕来说是一个好机会。因为自己只有抓住这个机会才能进城。
但是这也是一个挑战,该用什么办法,让一个领导人接受自己呢?
为了这次的会见,村子里的百姓都忙碌了起来。
唯一空闲的就是林夕了吧!就连平时万事不争的刘奶奶都做起了准备。总之村里的气氛莫名其妙地就变得紧张了起来。
虽然嘴头上说空闲,但是林夕还真的没有停下来,只是把目标转移都山上去了。
因为林夕发现山上的野生植物特别多,反正这些天林夕就没饿过,因为有大自然这个生产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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