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他再不走的,又会挽留她,还是,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种。可他,也还是有自尊的,对方多次拒绝,他再也拉不下脸开口了。
马睿走远了,却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走的那一刻,宋妍的心几乎都要跳出了胸腔,晶莹的泪水再次滑落她脸颊,流进嘴里,咸咸的。
“再见。”宋妍在心里默然道,怔怔看着马睿远走的方向。
时间悄然流逝,宋妍也不知道自己在原处站了多久,凉风吹过,宋妍瑟缩了一下,这才恍然惊醒过来,一时间,有些不习惯,也有些茫然,现在,马睿远离了她的视线,她要去哪里?
回山溪村?自己前脚刚刚离开,后脚又急着赶回去,还是一个人回去?村民见此情景,如何猜测?不行,此路万万行不通,宋妍摇摇头。
去明秀村?更不可能了,不说她是穿越而来的本就不属于那地方,单说她那嫂子对她的那种态度,她就绝不可能回去,这些极品的所谓亲人,还是少接触为妙。
想着,宋妍一阵头疼,不由自主抬头仰望星空,苍穹无垠的天际,星光一闪一闪的,福至心灵,宋妍脑中蓦地闪现出京城两个字,此去京城,路途并不遥远,何不到了那地方再做打算。
心中念头闪过,宋妍低下头,愣愣看着地面上的钱袋子和书,这是一个做工十分考究的钱袋子,拿起来沉甸甸的,可见,马睿留给自己的钱财并不少,宋妍幽深的眸光盯了它一小会,眼睛随之四处逡巡,最后,蓦然间燃起一小簇火苗,视线停在了一处。
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见,那是一棵树,一棵大树,高耸入云,与其它的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宋妍却已经抬脚走了过去。
从脚腕的裙子夹层处掏出一把小刀,宋妍开始在树木不远处挖土,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
此刻,宋妍比较感激巫师,他送给她的那个布袋子中有着不少的好东西,这把小刀就是其中之一。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宋妍已经将平整的地面挖成了一个小坑,紧接着,宋妍将马睿送给他的钱袋子放了进去,再用土填平,稍后,抬脚在地面上重重地踩了几下,直到地面再也看不出一丁点被人挖过的痕迹,宋妍才放下心来,淡淡一笑。
至于那棵树,宋妍特意做了一个记号。
“好了。”宋妍拍掉手上不小心沾染的尘土,瞬间觉得心情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压抑了,马睿送她的那本书,被她用上好的布包裹起来贴身带着。
再次看了这个地方一眼,宋妍转过身子,毫不犹豫地朝京城方向走去。
皎洁的月光轻撒在地面上,朦朦胧胧的,宋妍也不惧怕,反而觉得在这样的夜里行走,陡然生出一股豪气来。
不可自抑的,宋妍竟吟唱起了刘欢的《好汉歌》。
“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全都有哇!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越是吟唱,宋妍就越是觉得豪气万丈,不由自主仰天长笑。
“哈哈哈……”宋妍的笑声传了出去。
“哈哈,兄台如此豪迈,实在是唱出了我辈男儿的心声!”背后倏忽传来一道爽朗的男儿声,听声音,人应该还在几十米外,可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自己跟前。
宋妍惊讶地回转过头,月下,一男子飞驰而来,白衣乌发,衣袂翩翩,真如神仙恍世,宋妍有着一瞬间的失神,这古代的男子,怎么都这么喜欢穿白衣,出场还都这么拉风!
“咦,原来是个小姑娘!”对方惊讶出声。宋妍微敛情绪,笑着道:“小姑娘怎么了,小姑娘就不能唱出这么豪迈的歌啊!”
“哈哈,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实在是我等孤陋寡闻,平生没有见过像姑娘这样的女子,所以,才会感到惊讶。”
见此人说话磊落,眉宇间自带一股浩然正气,二十出头的年纪,怎么瞧都不像是奸邪之人,宋妍倒也没有与他多计较,一笑而过。
“刚才的歌,可是姑娘所创?”白衣男子微带笑容,瞧见宋妍只是一个人后,惊讶之色一闪而过。
“非原创,只是听人吟唱过觉得好听,便记住了歌词跟着哼唱起来,日子久了,便也熟悉了。”
“原来如此,真不知道这歌是何人所创?”白衣男子一副神往的样子,神情不似作伪。
宋妍微微一笑,道:“刘欢。”
“刘欢?这是什么人?江湖中从未听过此人的名字。”
汗,宋妍朝天翻了个白眼。刘欢是二十一世纪比较出名的一个男,歌星,你要是认识他的,我还以为你是跟我一样穿越而来的呢!
心里这样想着,面上,宋妍也不显,只是道:“此人比较喜欢隐世,并不曾在江湖中行走,兄台不认识也是正常的!”
“姑娘说得也对,只是,能够创作出此首歌的人,想必十分豪迈,有机会的,真想见上他一见。”
只怕,你是没有机会了!宋妍暗暗偷笑道,不吭声。
等了片刻也不见宋妍回答,只一味微笑,白衣男子以为宋妍是不愿意介绍此人给自己认识,倒也不勉强,轻微一笑,话锋一转,看向宋妍身后,好奇地询问,“姑娘是一个人行走?”
眉头微蹙,宋妍立时警惕起来。
------题外话------
隆重推荐基友现言好文,《纯禽恶少蜜宠妻约》,夏寐,一对一,甜宠文
34D大胸妹顾盼,为热爱生活吃瓜群众一枚,但自背负家族巨额债务的她签下那份该死契约,从此便走上砧板,开始任锐少鱼肉的日子……
原以为,在高中死对头“GAY”同志苏锐心中,自己只是蝼蚁女佣,最多被他挨挨碰碰,吃吃豆腐。但为何每人都说他对自己情深似海,宠入骨髓?
诸事多磨,直到繁花看尽,锐少为她满山遍野种上向日葵时,男人英俊如斯,薄唇微勾,这才开口,“傻瓜,还没看懂?我所有锋锐,早因你刹那的顾盼而磨平。”
☆、第七十四章 夜行人苏磊
“一个人在夜里行走,不是迫于无奈就是有着十分重要不得不办的事。”忽地,白衣男子感叹一声。
宋妍心中微触,“兄台夜里行走是前者还是后者?”
“后者,要不然,有谁愿意在这样的夜里行走。”顿了一下,白衣男子继续说道:“姑娘可是要进京?”
“不错。”
“我也是要进京,只是途中因事耽搁了,不得不连夜赶路。”
“真巧,我也是因事耽搁误了时辰。”说完此话,宋妍偷偷在心中加多一句:因马睿的事耽搁了,算不得欺骗,最多,只能算是善意的谎言。
一听宋妍也是因事耽搁了,白衣男子哈哈大笑,直道:“有缘,有缘。”直觉地,宋妍觉得此人豪爽,怎么瞧都不像那些藏奸之人,警惕之心慢慢放下来。
“既然我们有缘相识,又俱是前往京城,不如搭个伴吧?”白衣男子建议道。
“也好。”想到与眼前之人结伴而行总比一个人孤身上路要好得多,宋妍微笑着点点头,再怎么说,此人武功高强,为人又一派大气,与他一起上路,她赚了。
说走就走,两人豪迈地向前走去,一路上,免不了交谈一番,白衣男子告诉宋妍:他从江南而来,姓苏,单名一个字,磊。
江南?宋妍心中一跳,这两个字,这地方,对她有着特殊的涵义,一瞬间,各种思绪在脑中纷沓而来,紧着压下情绪,宋妍只一味念叨起对方的名字,苏磊,苏磊,这名字起得还可以。
侧眼瞧了苏磊一眼,宋妍越发觉得此人一派大气,眉宇间充满正气,这名字还真没有起错,这人瞧着确实一副光明磊落样。
“我叫宋妍,是京城近郊的村民,兄台以后可直呼我名字。”对方既然告诉了自己名字,宋妍自然也将自己在现代的名字告诉了他。
“宋妍,姑娘这名字起得好。”
“兄台的名字也起得好。”
两人相视而笑。
清幽的月光投射在两人身上,身后的影子幽长幽长的。
两人结伴而行,有说有笑的,一路走来,倒也不觉得寂寞,十几里的路,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遥看京城,被一座高大的城墙包围住,城门紧闭,京城还在沉睡着。
近了,只觉得这城墙十分巍峨,俱用青石砖堆砌而成,坚固异常,城墙上有几队士兵在来来往往地巡逻着。宋妍与苏磊在城门护城河旁边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站了过去。
“宋姑娘累了吧,不妨眯一下眼睛,我在此看着。”苏磊善解人意道。
宋妍清浅一笑,嘴角边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道:“兄台有心了,有劳了。”
宋妍倒也不推却,一路走来,她确实有些累了,而苏磊,再怎么说都是男子,无论是在体力还是精力上,都不免比自己状态好得多。
眯上眼睛,宋妍不由得一阵感叹,还是现代的那些交通工具方便,随时随地可坐,夜里没有公车搭了,还有的士,三轮在等着你,价钱也不算太昂贵。不像这古代,你就算是有钱,都无处去找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