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吧,娘。现在她就是帮我抻平了布,要么就是哄孩子、做饭,我也不会让她累着的!”
“这就好!如今我看你大舅哥家的太福和太财都在这城里读书,我也很羡慕。咱们家要是有条件了,我寻思着你也把我大孙子送来,他和太财同岁,他们有个伴儿,多好!而且我总觉着,咱们家小清是块读书的材料!”
“娘,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么我怎么这么努力挣钱!我可不想这俩孩子再走我和月灵的老路!我看看,等明年钱多了些,我就送小清过来!”李友峰信誓旦旦,做父母的,哪个不是为了让子女过得更好呢?
“对了,娘,现今我觉得咱们家里什么都好,只有一点我觉得可惜了,就是剩下来的那些边角料,我寻思要是做鞋底的话,拼拼凑凑不仅浪费时间,价钱还低,总觉得不合算。要是扔了吧,我又觉得可惜了!我想问问大姐,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要是没有的话,我打算按斤卖给村里的人,到时候他们拼起来当被面儿也好,做门帘、鞋底儿也成,总归不浪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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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比较轻松~
☆、第七十二章 归人(第三更)
林雨听了李友峰的提议,也建议他试一试。
这做鞋的边角料和其他的边角料不同。因为是鞋楦画出形状而铰出来的,所以都是弧形的。按说,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好拼凑,就是送给人也无妨。但是,林雨有了鲁家磨坊的教训,她亦不敢做这样白送人糖果的事情。
其实鲁家磨坊之后,林雨想起来她在现代的时候挺流行的一个故事。说甲每天给乙一块糖,忽然有一天不给乙,而给丙了,乙就不高兴了,就怨恨甲了。殊不知,乙从来没给过甲什么,而那糖是甲的,他爱给谁,便给谁。还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叫“你弱你有理,我强我活该。”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帮人,可以。不说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要是吃力不受埋怨,也就可以了。
就如这边角料,给人,行。但是这次给了甲,因为甲家困难,他有了这些边角布料可以拥有一个拼凑的新被面了,下次,他又有了一个拼凑的新门帘了,再下次,他有了一双厚实地拼凑的鞋底了。之后,他就会想,下次你给我的时候,我做什么呢?而这时,你把布料送给了乙,那么甲八成会怨恨你。可是,若是一开始就以低价卖给他们,所有的穷人都是公平竞争,买到与否,全凭自己。那么,自己买不买得到,就怨不得李友峰这边。而李友峰卖的便宜,大家也会为此称赞他。
李友峰最后把价钱定在了一文钱一斤。对于穷困的人家来说,能有这些边角料,也是很好的了。他把家里所有的边角料都收集了起来,一共五斤。刚刚放出风去,果然没一会儿就卖完了,还有人打听什么时候才会再有,也想买来用。
转眼间,林雨的小摊位已经开了一个月了,时间也进入了腊月,天儿也愈发冷了。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这周围的火炉也不能让大家觉得有多温暖了。林雨就把出摊的时间改成了巳时、午时和未时三个时辰。虽然这样流水少了很多,但是钱再重要也是人挣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也不能为了钱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腊八这天,林雨在摊位上熬了一大锅的腊八粥,一文钱一碗。节日特惠。这是林雨来古代后卖的最便宜的一样东西,而因为她名头响亮。来得人自然很多。
临近午时,料想今天又到了取糕点的日子,林雨便耐心地在摊位上等着。果然,那座华丽的马车慢慢高傲得一点点向小摊靠近。这是每隔一天就要发生的事情。周围的摊主和吃饭的人虽说都见怪不怪了,但每每内心还是会感叹这马车的富丽。
马车缓缓停下,天星一下子就跳了下来。
他回过身去。把马车门打开,林雨以为他是要将里面的食盒拿出来。却不想,从里面露出了一顶黑色水貂毛的帽子,然后,一张白皙、帅气的小脸儿便露了出来。
“景少爷!”林珊一声娇呼!不枉她日盼夜盼,终于看到景皓来了。
而随着林珊的娇呼,景皓也跳下马车,抬起头来,对着这边迷倒众生般笑着。
“林姑娘!”景皓春风和煦地和林雨打着招呼。
“景少爷,许久不见了。听天星说你出门了,何时回来的?腿伤可好了?”上次和景皓见面,还是在她家里,与景皓闹了矛盾,烫伤了景皓的时候。如今虽才一个半月的时间,却仿佛过了许久。可若说其他事导致了许久时间的话,和景皓见面又像是发生在弹指之间,一切都很自然。
“昨夜到的家。腿伤已经大好了,你不要担心。”
一句“你不要担心”让林雨的心莫名暖了一下,不自觉就绽开了最真的笑容,道:“如今天愈发凉了,可别因为怕麻烦就穿的少!”
“我知道了!”景皓乖乖地应着,然后道:“听天星说,林姑娘又做了几种好吃的,可否拿来给我尝尝?为了吃林姑娘的吃的,我早起便只吃了很少呢!”
林雨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笑道:“可是饿坏了?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说罢,林雨便去调了粉汁,拎了一勺片汤。又烫了汤面,攥了一碗酸汤子。如今天冷,人不多的时候,她和李母就尽量只一个人沾手,省着伸进伸出的,冻伤了。
那边林雨做着吃的,林珊先给景皓和天星一人盛了一小碗的八宝粥,配了两个水晶蒸饺和两碟咸菜。
“这八宝粥是昨晚就焐在锅里,今天一大早又继续熬的,又软又糯,香甜可口,你们尝尝!”林珊向主仆二人做着推荐。
“少爷,今儿这粥我也是没吃过的呢!真好吃!”天星大声地夸奖着。
景皓拿起羹匙,舀了一勺,放入口中,即便是寒冬腊月,动作依旧十分优雅,不像旁人,恨不能捧起碗一口干了才好。“真是不错,比府里的大厨都不差呢!”
林珊站在两人不远处,实在是越看心越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大冬天的,竟也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林雨很快做好了两种吃的,给端了上来。
“如何?景少爷对我的新吃食有何评价?”林雨把东西放下,又把双手放到了手焐里,在他们对面坐下。
“好吃!我们少爷刚刚还夸赞林姑娘呢,说这东西做得,比我们府里的大厨都好!”天星忙不迭地为景皓做着代言。
“大厨可不敢当,我呀,做个小厨还算勉强!”林雨微笑道:“景少爷你挨个儿尝尝,这个片汤,我特意做得偏清淡了些,你试试看。”
景浩舀起一小片粉皮,轻轻送入口中,果然顺滑又有嚼劲,清淡中透着一股子甜香。
“林姑娘做出的东西果然不同凡响,离家日久,最怀念的事情之一,便是林姑娘的各种吃食。遥想刚离家那会儿,还带了些姑娘这里的油茶面,每每怀念之时,饮上一碗,觉得温热畅快。只是几日之后便没有了,只能日日想着,总希望能够快些办完事回来。以前没有便罢,得而复失,才是最让人心中难过的。”(未完待续)
ps:最近女主与各种人开撕!那是因为马上就要进入下一个剧情了哦!
☆、第七十三章 情敌(第四更)
看到景皓那充满光彩的眼睛,和那略有委屈、不甘和愁绪的声音,林雨的心仿似有什么拨动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太惹人遐想,若不是看着景皓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一头,但是眉眼中依旧有些稚气,林雨险些把他看成了一个比自己差不多大的成人。当然,若是成人与她这么说话,她早尴尬到无以复加,甚至会羞恼起来。但眼前的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林雨便没了那种被人言语冒犯的感觉,反倒感觉景皓是在对她撒娇一般,毕竟他与林珊同岁,又只比太福大了三岁而已。在林雨眼中,他就像弟弟,也像是晚辈。
“景少爷以后若要出门,提前通知我一下,我必然会帮你多做一些便于带在路上吃的东西,免得途中饥饿。”
景皓见林雨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也不说什么,只是弯起嘴角和煦地笑着,道了声:“好。”
说话间,丁嗣又来了。
他大大咧咧得坐到了景皓旁边,对林雨道:“还是老样子。”
林雨也是许久不见景皓了,正坐在对面想和景皓多说几句话,却没想到丁嗣坐到了对面。她立刻起了身,不想对着丁嗣倒胃口。
“那请丁少爷稍等。”说完,便离开了座位,往锅灶那边走去。
景皓第一次来林雨的摊位,亦是第一次见到丁嗣。
这会儿人不多,景皓穿着贵气,他一坐在那里,虽显得与小摊位格格不入,但他自己无比自然。可即便这样,也没人和他坐一条凳子。
而丁嗣则不然。他多日不太见到林雨了,他不觉得林雨是在躲自己,反倒觉得林雨太忙,本来近日天冷,他已经很不爱出门了,可依旧控制不住自己,想来摊位上看看。
他常出门。虽然是为了林雨。但不想林雨知道后得意,所以往往是在各个店铺巡视一圈,然后才往林雨这儿来。所以。在丁老爷眼里,丁嗣近日愈发的上进了。在丁夫人的眼里,丁嗣应该是对林雨志在必得了。这一夫一妻,看到丁嗣的变化。虽想法不同,但又都觉得无比欣慰。所以。丁嗣这些天也是十分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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