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细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张愁云满布的脸。”梅长歌显然已是气急,一根手指死命的戳着楚青澜的脑门,闷声说道,“得亏我没有裸睡的习惯,否则,这回可不得给你占尽了便宜去。”
“你怎知我有事要问你?”楚青澜微微躬身行礼,笑得狡黠。
楚青澜“破门而入”的时候,梅长歌正睡得迷糊,猛地被人吵醒,整个人都像是一只炸了毛的小猫,龇牙咧嘴的,恨不得随时扑上去,给楚青澜咬上一口。
“楚青澜,你活了这么大岁数,难道没人告诉你,这个点,通常是别人睡觉的时间,不适宜答疑解惑。”
可惜,梅长歌想得挺美,偏有人不放过。
不过,这都和梅长歌没了关系,她现在只想安安稳稳的躲在幽兰院中,继续做她那混吃等死,不务正业的米虫。
梅长歌估摸着,这位可怜的老先生,大概为了能够顺利接回自己的宝贝孙女,答应了某些相当苛刻的条款。
突厥那边,得了雅兰珠还活着的消息,宰相大人自然是高兴的,竟不顾身体老迈,亲自来接,听说在秦宫逗留了好几日。
方虞仲没口子应了,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心中却想着,好不容易逃离苦海,谁回去,谁傻逼。
临了,太子还安慰方虞仲,说这次都是被他所累,等此事风头稍过,再找人合计合计,想想办法,看能不能重新起复。
方虞仲利用职务之便,开办未央宫,虐杀民间女子,有罪当诛,但为国避祸有功,又加上太子和安平公主从中斡旋,最后只得了个罢官归家了事。
梅长歌所言,果真一语中的。
第四十七章 疑云
索性起身,从**头暗格处,取出一方木匣,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展开,和先前楚青澜送来的那一本册子,做着比对。
本来只想随意翻看两页,就去睡了,不料看着看着,梅长歌脸色渐冷,心也愈加沉重。
待楚青澜走后,梅长歌终于敌不过心头的忐忑和好奇,犹疑的将其打开。
梅长歌仔细接过,放到一旁,微微躬身行礼,道了谢。
“适可而止,不窥探他人**,是我的处事原则之一,不会因你而破例。”
“刑部这几日奉旨查抄未央宫,我无意中发现的。看上去,像是姑姑的字迹,所以偷偷帮你藏了起来。”楚青澜举起手,发誓道,“你放心,我只看了前几页。”
楚青澜倒是知情知趣,少坐片刻,慢慢起身,从袖中抽出一本陈旧泛黄的册子,递给梅长歌,沉声说道,“差点忘了,这个给你。”
“你且瞪大眼睛,好生看着吧。”说到此处,梅长歌忍不住打了个长长的哈气,摆出一副送客的架势。
“应该没有问题。”梅长歌沉吟片刻,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只不知是尚书令,还是尚书右仆射,不过起复,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看样子,你是笃信梅思远能得偿所愿了?”楚青澜抬起头来,神情还算平静,只是眼眸中,突然闪动着含义复杂的光芒。
“起码他足够听话,又足够的平庸。”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梅思远的确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人选。”
“如今朝中的局势,和景和元年,又有了很大的不同,起码大方向上,还是比较稳定的。”梅长歌目光沉沉的看着楚青澜,淡淡说道,“此时的陛下,并不需要什么治世能臣,来和他争抢风头。”
“倘若一一举例,怕是说到天亮,那也是说不完的。”
“剩下的,我就不必多言了。”梅长歌顿了顿,又道,“你自己回去细看吧。”
“事实上,姚木这些年,几乎接手了本该由石安楠处置的全部政务。他非但没有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反而游刃有余,没有出过太大的疏漏。这些,都足以展现其治府之能。”
“咱们陛下偏不,非要让石安楠拖着病体,坐在京兆牧的位子上,却让年轻有为,处事果决的姚木,担任京兆尹一职。”
“但这样的人,原可以随便领个虚职,任其归家养老,安度晚年,才是上佳之选。”
“京兆牧石安楠,一年十二个月,能有三个月呆在府衙内处理政务,就算是很不错的了。”梅长歌仍是波澜不惊的补充道,“当然,石安楠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行动迟缓,不能办公,我也表示能够理解。”
“梅思远能力如何,你我心里都很清楚,他这样的人,居然也能位列三公,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太尉是三公之一,虽说一向没有什么实际的职权,但仍不失为一种来自陛下的肯定。”
“那梅思远呢?”梅长歌冷哼一声,不屑说道,“你别忘了,他可是领了太尉衔的。”
“楚青澜,你别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梅长歌将青瓷小碗递到楚青澜面前,静静的说道,“你大抵想说什么,他们三人早已位极人臣,升无可升,赏无可赏。”
“然而,他们三人的仕途,也仅仅只限于此了。”
梅长歌端起桌上杯盏,轻抿一口,润了润嗓子,接着说道,“彼时局势稍安,陛下不得已,于一年之内,接连提拔了三位能臣酷吏,用以稳固朝纲。”
“同年六月,擢升梅思慎为尚书左仆射,统领吏、户、礼三部,擢升方虞仲为尚书右仆射,统领兵、刑、工三部。”
“景和元年,陛下初登大位,遂擢升梅夙为尚书令,掌典领百官。”
第四十八章 日记本风波
现在天还没亮,时间尚早,于是,梅长歌决定,暂且躺回去,歇一歇,养足精神,好一鼓作气的,破了这个搅乱她作息时间的谜团。
关于这一点,梅长歌还需要参考一下叶缺的专业意见。
梅长歌反复权衡思量后,觉得第一种可能性,稍微要高一点。
要不遗书是伪造的,要不这本日记是假的,或者,干脆都不是真的。
总之,以梅长歌多年积攒的经验,加上种种蛛丝马迹,她可以很肯定的表示,这两者,绝非出自同一人之手。
比如说,某某,我枕头下面藏了两百块私房钱,你记得拿出来。
倘若是写给别人的,那就不是遗书,而是遗嘱了。
它更偏向于情感的宣泄,而非控诉。
遗书,顾名思义,是生无可恋的人,写给即将告别人世的自己的,它的描述方式和意义,基本和日记的作用相类似。
“我感觉可累了,我不想活了。所有人都讨厌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让梅长歌模拟长乐的行文风格,写一封遗书的话,应该是这样的。
相比较而言,长乐更偏好用可,讨厌这样的形容词,来替代那两个词汇。
况且,长乐比较常用的字眼中,是不包括真的和厌弃这两个词的。
期间,不曾留下关于苦难这一话题的只言片语,甚至连那件事,也不例外。
而长乐,直到景和八年,冬,不堪忍受生命之沉重,选择用自缢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时候,在公主府居住了长达十五年的时间。
时至今日,梅长歌看到的这本薄薄的册子,由于主人的过分懒惰,以及有选择性的纪录生活,还剩余了一小部分的空白纸张。
长乐是一个非常不喜欢纪录哀伤和痛苦的人,这样的习惯,从雍和五年,初次启用这本册子当做日记本开始,一直保留到了景和八年。
遗书写的很简单,看似保留了长乐一贯的行文风格,实则不然。
“梅思远,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旁人不信我,也就罢了,没想到你也不信我。我长乐活着,连自己的丈夫都厌弃自己,还有什么意思。”
为了解答一直盘旋在心中的疑惑,梅长歌翻出了那封妥善收藏多年的遗书。
看到这里,仿佛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梅长歌的心中,却不由自主的泛起了嘀咕。
又隔了两年,长乐再次添了一行,“有孕,真希望是个女孩。”
只在雍和十年,匆匆记下一,“产子,取名知本。”
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长乐甚至没有闲暇的时间,在这本册子上纪录下自己的新婚生活。
果然,婚后的长乐,似乎应该是幸福美满的。
两个人从小相识,看起来感情很好,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实在找不到不幸福的理由。
他们两人,一个是当朝公主,相貌清秀,端庄典雅,一个是世家子弟,年轻有为,仪表堂堂。
寥寥几字,简洁明了,梅长歌很容易的,就联想到了长乐和梅思远之间,那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在经历了短短几页纸的彷徨和等待之后,长乐写道,“我去求了父皇,还好他答应了。”
虽然梅长歌对长乐的审美眼光,根本不敢苟同,但她仍在心中默默的安慰自己,想要抚平她略略有些暴躁的心。
单看脸,也许能勉强称得上是一位“美男子”吧。
不过或许是因为相由心生的缘故,二十岁的梅思远,还远没有像现在这样气质猥琐,汲汲营营。
作为一位资深颜控,梅长歌并不觉得梅思远长得哪里好看。在她眼中,只有如靳东那般,身姿挺拔,卓尔不群,声线低沉惑人的男子,方能当得起,风华绝代这四个字。
看到这里的时候,梅长歌顿了顿,眼睛微眯,在脑海中稍稍回忆了一下梅思远的相貌。
透过这些文字,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形象,立即跃然纸上。
值得注意的是,雍和八年,十七岁的长乐写下,“今日午后,我去给父皇请安,结果在御书房门口,遇见了一个风度翩翩,仪态万千的少年,他长得可好看了。我忍不住上前询问他的名字,原来他就是梅家的二公子,小时候还一起抓过蛐蛐来着,没想到多年不见,他竟长成了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