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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快穿结束之后! (诀明紫)


  过了几秒,温当当终于松开她,退开两步,他的眼睛还是红红的。
  她取笑他:“兔子眼睛。这么大了还哭鼻子啊。”
  他难为情地瞪她一眼,心情却悄悄地好转了。
  温小良扶着树身站起身,温当当过来搀她,她摆摆手,问:“你在这里有认识的人吗?”
  温当当一怔,点头。
  她说:“那就好,喊几个可靠的人过来。”
  温当当:“做什么?”
  温小良磨了磨牙,说:“搬树!”
  温当当呆了呆,顺着他亲娘的视线,看到了那棵生机勃勃的栀籽树。
  “搬它?”
  “对!”
  温当当沉默了。虽然他也觉得这棵树长得极好,甚至看着还挺有亲切感的,不过……她的口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平淡了?这样的树满大街都是啊,用得着特意搬回家养么?
  想归想,他还是摸出手机准备召唤队友,可一打开手机,才发现这里没信号。
  他将手机给温小良看,后者默了,低头去打量自家儿子那细胳膊细腿……扶额叹了口气。
  “算了,你下山去搬救兵,我在这守着。”
  她说着就要重新坐下来,山道上却远远地又走来一个人。
  一个女孩子,轮廓看着很是眼熟。等她走近了,温小良定睛一看,惊讶万分:“胡妙?”
  胡妙一脸贱兮兮的笑。那笑容实在是……太不“胡妙”了,以至于温小良立刻怀疑自己只是看到了一个和胡妙很相似的人。
  那姑娘步履轻快地走过来,在距离她两米地方停下,亲热地招手:“哎哟哟好久不见~我们的金牌女配最近过得好吗?~”
  温小良:“……”
  胡妙做了个夸张的动作:“我,是我呀,你的最佳搭档小智~”
  人工智能体,昵称“小智”。
  这个按理早就该死透的家伙,忽然以胡妙的身份出现,挂着不正经的笑,当着温家母子的面,将慕斯礼的坟墓又刨了一遍,刨到差不多能打一口井深度的时候,挖出了一个脏兮兮的维生机。
  打开维生机,里面躺着的人把温小良惊得眼睛都差点掉出来。
  “他……”她的手指抖啊抖,“怎么会在这里?”
  人工智能体一脸理所当然:“他早就埋在这里了。喏,那座塔也是他那时建的。”
  温小良瞠目结舌,手指转向一旁的栀籽树,“那棵树是——?”
  “也是他。”人工智能体干脆地说,“都是他。哎我们先把他搬出来,我再和你解释成不?”
作者有话要说:  口粮奉上!暂时没有第三更了,等我先忙过这阵先Q_Q……

  ☆、Chapter.72

作者有话要说:  真抱歉……让大家久等了。因为失眠症又缠上了我……晚上睡不着,白天没精神,我越是想好好写完最后这几章,就越是焦躁,怎么看自己写的东西都不顺眼,删删剪剪涂涂改改……
这个最终版本能出来,要感谢我家CP珠子,是她给了我肯定,我才终于下决心定稿了。不管是骡子是马,拉出来给大家瞅瞅吧。
下下章完结章,谢谢大家。(鞠躬)
  ——代价是你的时间。
  意识漂浮起来的前一秒, 丁言确信自己看到了远处疾奔而来的温小良。她脸上的表情, 让他觉得自己做了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他从来不是无私付出的人。他给予了, 便要索取;付出了,便要回报。
  这次也是, 有的放矢, 有备而来。
  “时间”?那种东西, 如果失去她,就一文不值。
  用他索然无味的余生, 换她和温当当平安无事, 还能令她认清她对他的感情, 真是赚大了。
  看到她望向他时的眼神了吗?
  为这一眼, 他甘愿在黑暗中流离万年。
  *
  再度睁开眼时,丁言看到了一片陌生的天空。
  厚重的、一眼望不到头的阴云悬在人的头顶, 阴霾笼罩大地。陆地被冰雪覆盖, 偶尔裸露的岩石活似雪肤上的黑斑。虚空里,钴蓝色尘埃与六角雪花游离飘荡。举目四望, 觅不见半点生物踪迹。
  冻云,废土,核冬天……一瞬间脑里冒出的念头,在半天之后被验证了。
  ——这里是两万年以后的奥丁星。这里没有温小良, 没有温当当, 没有奥丁帝国……一切都在数千年前的那场星际核战中湮灭了。幸存的人族与残留的文明潜入地底苟延残喘,而他,一个来自两万年前的灵魂, 附着在了一个刚死去的年轻人身上。
  拖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回到地底的人族聚集地后,丁言先用了十天的时间,证明自己一切生理机能良好,地表辐射造成的恶疾在他身上不药而愈,又耗费了十年,摸清了整个地底文明的权力脉络,最后奋斗了一百年,终于从一个最底层的人族少年,成为一个无人敢仰视的大□□者。
  当他终于能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他第一个命令是倾举国之力,制造时间机器。
  是的,在这个人类寿命靠科技能延续到七百岁的未来,“时空穿梭”仍是所有科学家无法逾越的天堑。
  丁言曾在那座高塔接收到了数量堪比全宇宙原子总数的十次方的信息,他还为此搭上了一条命(因为人脑无法负荷如此巨量的信息)。然而,时过境迁,现在它们成了他最强有力的助手。从大脑中提取的源源不绝的信息,最大程度地促进了时空机的研发。
  一年又一年,无数的资源与人力投进去了,项目却进展缓慢,越来越多的国民开始怀疑这项研发的价值。丁言是个温和的□□者,但惟独这件事他半步也不会让。一切质疑都被他铁血镇压。
  他要回到两万年前,回到有温小良的时代,回到属于他们的时代。为了这个目的,他才磨灭了人性格的千般欲求,忍受这百年孤独。
  燃烧。清醒的燃烧。就像荒野上的孤星,冷静地亮着,绝不迷失自己的方向。
  第二万零二十七天,时间穿梭机终于诞生了。
  时空穿梭需要庞大的能量。科研组挖空了两颗双子星,从它们体内得到了某种放射性物质,从中提炼出了足以支撑时空旅行的能源。
  连接过去与未来得靠虫洞。科研组在宇宙真空中轰开一个比针眼还小的虫洞,再利用反物质扩大它,稳定它。
  然后,我们的大□□者与他的时空机一起进入这个虫洞里,目标是两万年前。
  临行前,时空机研发计划的核心成员,同时也是丁言最忠诚的追随者,不甘心地提醒他:“您可以乘坐它回到过去,但无法前往未来。”
  一旦离开,你便再也无法回到这个时代。你在这里所获得荣耀、权力与财富,一切一切,都将离你而去。
  但丁言只是笑笑,转头看了一眼国都中亮起的万家灯火——那是他一手打造的王朝,但却不是他的归处。
  他侧首望向的另一人,那是时空机诞生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同时也是他的好友,是这个世界最理解自己的人,而这位时空机之父,此刻正皱着眉。
  丁言心里一突,想起了在正式启动时空机研发项目之前,两人间的夜谈。
  “就算你能回到过去,”时空机之父说,“你也无法确保你回到的恰好是你想要的那个过去。你知道‘平行宇宙’已被证明是真实存在的,很可能你回到两万年前,但那里并没有一个叫‘温小良’的人……”
  ——那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时空机合上了机盖。引擎启动,冲入虫洞。如雨滴落入大海一般,金属白的机身转瞬就没了踪迹。
  穿梭在时间洪流中的感觉很奇妙。仿佛置身在燃烧的万花筒里,又好似萤火虫被卷入狂风。他死死地扳住手柄,盯着时空机表盘上跳跃的数字——
  一千年前……四千年前……
  一万年前……
  两万年!
  哒!
  指端重重敲在金属按钮的声音,像刺在命运的咽喉上。
  时空机在空中优美地凝固,接着机翼翻转一百三十二度,机身倾斜,向虫洞外坠落。
  丁言阖上了眼睛,明白接下来视网膜上会掠过莫名其妙的景象。按照时空机之父这位虔诚的新教徒的说法,那些景象的主人是恶魔,会令人发疯。但只要你闭起眼不看它,就没什么可怕的。
  可显然时空机之父知道得还不够多。丁言关闭了视觉,但他还是被袭击了——无数声浪嘶吼着朝他奔来,听不出是什么,辨不出源自何处,只是令人非常、非常的痛苦,恨不得将耳朵撕下来……
  仿佛过去百年的孤单与疼痛都凝聚在了这一刻,现形为一头狂兽,要将他撕裂。
  倘若这就是时空穿梭的代价,那他再也不想尝试第二次了。
  ……
  疼痛戛然而止的时候,丁言还有些回不过神。他大汗淋漓地坐在驾驶位上,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耳朵,再看看掌心:干干净净,并没有他所以为的满手鲜红。
  沉默了几秒,他扭头看向驾驶窗外:盛京塔塔尖的探射灯旋转着指向天际,樱瓣穿过光束,缓缓飘落,落在一棵槲寄生上。
  身着盛京大学校服的女孩子们嬉笑着从树下结伴走过,风一吹,花瓣落到了她们的头上,给黑发重新着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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