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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爹非土著 (一枚铜钱)


一听他说自己傻花铃就不乐意了,“你才傻。”
这话发自肺腑,可沈来宝却当她斗嘴,“好好好,我傻,你敷药没?我拿给你的药你用了没?”
“用了,现在用的就是。”花铃的心又在乱撞,她觉得好像有谁捂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好好呼吸。这会人都快要窒息了,害怕这是梦。
怎么会这么巧,偏是在这里碰见了。
她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你就住隔壁么?”
见他点头,花铃便知道那簪花就是他买走的,果然是簪花狂魔。他应当是送给自己的,花铃心中期待起来。
掌柜提过的,那些簪花是那公子哥送给他心仪的姑娘。
如果……如果他真送给自己,花铃就决定认真告诉他——他喜欢她,她也喜欢他。
很早很早开始,就喜欢了。只是她不知道,原来那种信任和倚赖,就是喜欢。现在告诉他,还不晚。
“小花。”
花铃竖起耳朵,“嗯?”
沈来宝肃色道,“我跟你说一件事。”
花铃的心“砰、砰”跳着,“你说。”
“那个莫公子不是什么好人。”
花铃皱眉,“哪个莫公子?”
“就是那个知州的儿子。我让人打听过了,那莫公子并不如传闻中那样知书达理,他的礼,对的是先生长辈,可对平民百姓,却是个纨绔公子。如果真的是良善者,绝不会这样偏颇。所以小花,你不要选他。”
沈来宝不想自己在花铃眼里看起来像是在诋毁她的追求者,所以要多严肃就说得有多严肃。
花铃早就把那什么莫公子抛在脑后了,她没有想到沈来宝竟然去调查那人,这是怕她嫁给别人?
他竟还不知道她喜欢他。
花铃故意问道,“为什么要告诉我?”
“怕你答应,嫁得不明不白。”沈来宝低头看她,又道,“你知道……我喜欢你的,我并不想你嫁给别人,一点也不想。”
哪怕说过一次这种话,沈来宝还是觉得自己能说出来简直是太勇敢了!
花铃的脸瞬间绯红,他还真敢说,可还是个呆瓜。她低头不语,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又没有得到答复的沈来宝只能眼睁睁看她进去,身影越发遥远。那两扇门已经快要关起来,屋内的光芒也渐渐缩小,直至一指长,门才定住。
门后的人眉眼低垂,睫毛几乎扫在红润的脸上,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我也喜欢你的,来宝哥哥。”
声音很轻,轻如银针落地,水珠滴落湖泊,在沈来宝心头滴出一圈圈波纹,刹那在整个胸腔散开。
他忽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连手指都因这突袭的一句话而握不住。
小花说喜欢他,喜欢他。
不是以儿时那样天真烂漫的语气说,也不是以知己好友那样豪气直爽的说,而是以碧玉年华姑娘的娇羞语气说的。
这是喜欢,这的确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沈来宝一步走到门前,透过那条门缝看她,想将她看得清楚些。花铃几乎已经羞红了脸,她要是松开门,那她肯定要羞得没脸面对他。
这呆瓜,就不知道她是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的么,还凑这么近,她都快要晕过去了。
“小花。”沈来宝压低了嗓子,腔调里满是不能压抑的巨大喜悦,“嫁我吧。”
花铃真想把门缝合上,可又舍不得,她抓着门的手都在微微发抖了,没有答话,“我娘不答应。”
知道她母亲不答应,可沈来宝还是笑了笑,那就是说她答应了。她答应了就好,她母亲那他会好好表现的。糟糕的只有她不答应,那他再对别人努力也没有用。
他想抱住花铃,告诉她这些天他在心里念她念了多久,可他估计他要是进去,花铃就该叫他色狼了。
“等回了明州,我会亲自去跟你娘提的。她要是答应了,我就叫媒婆登门。”
这话连个问号都没,这是认定了这事。花铃低声,“再说下去,就是私定终生了,这不是好姑娘的做法。来宝哥哥……你不会嫌弃我不矜持么?”
沈来宝简直不知道有多喜欢她的直白,在这个年代里给个正面回答着实不容易。什么私定终生,难道让人心念念的整天拿着花瓣拆解,一朵一朵又一朵,猜着“你喜欢我你不喜欢我”的把戏才是矜持吗?
那叫做好想急死你!
沈来宝熬了几个晚上都觉得慌神,倒不如这样直接一些,“小花你做什么我都喜欢。”
花铃害怕他看出自己太欢喜,终于将门缝关上,背身抵在门上,一张俏脸通红。
沈来宝单是看着她从门纸上的投影,就不愿移步了。许是簪花恰好在发髻上,影子上也能看见轮廓。他以指轻压,隔着窗纸摸了摸那簪花。
花铃立即抬手捂住,“我等会还要下楼吃饭,别拨乱了。”
沈来宝笑笑,里面的人惊呼一声,门就大敞了,“我都忘了,爹爹和二哥还在楼下等我吃饭。”她终于是抬眼看了看他,微怒,“来宝哥哥你不要拦路,我饿。”
沈来宝侧身让路,仍是笑看她。花铃从他身旁过去,时而抬眼看他。
看着看着,面上就露了笑颜,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沈来宝轻声,“快去吧,别饿着。”
花铃轻轻点头,快步走到楼梯口,又回头看他。
悠悠廊道,悠悠少年人,悠悠两颗心。
相视一笑,尽在不言中。

第69章 绑架来宝

客栈外面微风细雨,屋檐下悬挂的灯笼也随风摇晃,各种影子斑驳交错。
花平生久等女儿不下楼,也终于是无法淡定喝茶,对儿子说道,“去看看你妹妹在做什么。”
花朗笑道,“该不会是饿晕在房里了吧,那只馋猫,不带她出门,就不乐意了。”
“是啊,爹爹和二哥坏,竟不带我一起去。”花铃声音清脆,在一片嘈杂声中十分容易分辨。她心中欢喜,连人都多了几分风采。本就俏美艳绝,这会更是光彩夺目,招惹了许多目光。
花平生唤她过来,如果不是在房里吃不方便,他也着实不想女儿被人这么瞧看。好在他择了个角落,背对那些人,也瞧不见脸。
花朗给她倒了杯茶,说道,“品酒是男人做的事,带你去酒窖沾一身酒味,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酒鬼。”
“也不是哪个男子都有酒量的,来宝哥哥就不会喝酒,可是他却比一般男子更有气概。”
花平生怎么觉得这上下两句话接得不通?女儿可不是这么逻辑不通的人,自从上回妻子跟自己提了沈来宝和他女儿的事,他联想种种,也知道女儿其实也是喜欢沈来宝的。
沈来宝每个月会过来跟他做学问,平时又为邻,和他的儿子又是好友,不能说一天能有几个时辰待在一块,但每天总会见面倒是真的。
这孩子的品行,他喜欢。
花平生不知她为何突然提起,偏身喊小二上菜时,忽然瞧见有几个汉子眼熟。再细看两眼,才认出那分明就是沈家的护院。
他顿时明白过来——定是沈家人也在这客栈,甚至她刚才迟迟不下来,说不定就是因为碰见了沈来宝。
这巧遇实在太过让人惊讶,花平生一瞬间还想他们是不是约好了,不能在明州见面就跑到外头来。可女儿并不是这么鲁莽的人,沈来宝也不会不知道其中弊端,更何况真要这么做,也不会让护院这么明晃晃的走动,这可不是时常运筹帷幄的沈来宝所会做的事。
而且女儿从出门开始就闷闷不乐,现在忽然有了精神气,可见的确不是提前约好的。
此乃机缘。
花平生想到机缘二字,就不由笑笑,这得有多大的缘分,才能去往同一个方向,进同一个小镇,住同一间客栈。
花朗没察觉到妹妹不同前两日,倒是察觉到了背后总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似有人盯看自己。他不安回头,却没看见那阴森森的气息是从何处而来。
他摇了摇头,应该是他多想了。
“啧,我就说了,就算我坐在他背后,那个蠢蛋也不会发现我,你非得拉我到另一个角落,我眼都要盯瞎了。”
说话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条腿搭在另一张长椅上,坐姿潇洒得过分,显得吊儿郎当。他悠闲地往那边看着。
旁边老者微微弯身听他说话,并不在意他语气刻薄,“小少爷,沈来宝的确是住进了这家客栈。”
盘子一顿,“啊?约好的?”
“看起来并不是。”
在家待着无趣的盘子思前想后,终于是在沈家人离开的当晚骑马追来,还以为要赶不上了,谁想竟听见山路塌方。他寻思着以沈金山的性子肯定会挑最好的地方住,于是就进了文贤楼。才刚进大堂,就看见了花平生和花朗坐在那。
于是他也偷偷坐下,瞧见花朗,倒是把沈来宝的事忘在脑后了。这会一听,颇觉有趣。
他想了想,忽而一笑。这一笑连管家的心都跟着一跳,见他勾手指,他不由暗叹,随后弯腰听他吩咐。
片刻听完,他又暗叹——沈家少爷和花家千金这是造的什么孽呀。
盘子吩咐完,高兴得连饭都不想吃了,他起身要去躺着养好精神,谁想却被管家一掌压住肩头压下,“一日三餐,不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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