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饭,他回到课堂上,还没走到自己桌前,就看见放置在桌面上的水壶被打翻了,里面的茶水洒满桌子,连书都被打湿。
那水壶虽是竹筒所制,但封口严实,他拔掉塞子还得费一番力气。
书院午饭同享,但茶水自带,沈夫人就给他准备了这个。没想到这会竟然被打翻桌上,水还嗒嗒嗒地顺着桌面往下淌落。
他看了一眼四周,视线刚刚扫过,就有几人冲他轻蔑笑着,一脸挑衅。
他沉下气来,先救书要紧,而且现在没有证据,无故询问,对方反而会诬陷自己。
谁让他长久以来的形象就是傻子呢,只怕都会觉得是他没事找事吧。
也是奇怪,傻子又不是疯子,可这两者好像被定义成一个词了。
沈来宝上前把水泊中的书抱走,径直往外面走去,路过那几人面前时,微微顿步。因那几人是坐着,他眼睑低垂,就将几人收入眼底。
一人见他如此,笑得更欢,以为他要闹事。谁想不过轻瞥一眼,他就走了。等他回想方才的眼神,总觉得受到了侮辱,脸顿时一沉,“那个傻子刚才是什么意思?”
旁人说道,“吓傻了吧。”
那人想了想,好像不对,可总不能是在瞪自己。但那傻子不敢惹怒自己,倒是真的。他往门口瞧了一眼,“方先生也傻了吧,竟然收这种人来,也不怕教不好,辱没了他的名声。”
沈来宝没有听见这些话,也不想听。午后可以歇半个时辰,现在还有一半时间。他抱着书走到日照明媚的地方,将书放到园中长凳上晾晒。
书为纸质,被水洗礼一番,里头都沾在了一起,轻轻一拨都有被撕裂的危险。他皱眉松手,等着它晒干一些,再分页吧,不过到时候整本书肯定也是皱巴巴的了。
“淋湿你书的人叫柴启,我看见了。”
朗朗女声传来,沈来宝偏头看去,只见是个十一二岁的姑娘。她模样清秀,目光有坚定傲气。不等他问,她就走到他前头,说道,“我坐在你前面,吃完午饭柴启他们就回来了,亲眼看见他们将你的书淋湿。”
人生处处有正义啊。沈来宝暗暗感慨一句,“谢谢。”
她点点头,末了又道,“我叫秦琴。”
沈来宝又道了一声谢,想想刚才他回来不少同窗都在那,可事发后,众人眼光畏畏缩缩,好像都很惧怕那叫柴启的少年。这会见秦琴竟然跑来告诉自己,心有诧异,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秦琴负手看他,字字答道,“因为,你以前,救过我。”
从来都是被沈来宝坑的他一愣,这傻小子竟然还有英雄救美的时候,难得!
“什么时候,我……忘了。”
“一年前。”秦琴说道,“那时候我娘生病,我帮着卖烧饼,你路过那,将我的烧饼全都买走了,我才有钱请大夫救我娘。”
沈来宝:“……”
他就知道不该对那傻小子有盼想!
那烧饼八成是他自己想吃吧。
第15章 同窗挑衅
沈来宝从秦琴那问了一遍同窗二十三人的名字,秦琴似也不在意他记不记得住,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有了她的帮忙,沈来宝很快就将班上的大致情况打探清楚了。
那带头泼水的小恶霸就是柴启,人是聪明,但很自大,家境富裕,在班上是一霸,没有人敢惹他。
要想找到人证,沈来宝觉得不可能了,秦琴是可以,但只有她一个,其他人都包庇的话,方先生也不会信。柴启还有可能威胁同窗,让他们反咬他一口,那时候就难办了。
可总不能就这么被欺负。
书院钟响,沈来宝站起身准备收拾书回去。可秦琴已经俯身去叠他的书,还拿帕子一本一本吸了吸封面上的水,这才交给他。
虽然细心,可沈来宝还是觉得怪异,大概是姑娘眸中神色太过傲气,显得犀利。
“你先进去吧,别让人看见我们在一块。”
秦琴看他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我有个邻居在你家做帮工,他说你近日病好了,我很开心。”
沈来宝这才明白为什么人人都道他是傻子,秦琴见他谈吐正常却不说什么,原来是早就知道了,这会亲眼验证,更加相信沈家少爷恢复正常了吧。
他晚她一步回去,那柴启正和别人闲聊,见他进来,眉眼一抬,对面就有人伸出脚来拦他。
沈来宝低眉扫了一眼,只当做没看见,快走到那拦路虎前,用力抬脚,踢中那人小腿,疼得那人急忙收腿,低声喊痛。沈来宝回头看了一眼,眨眨眼,回头继续走。
柴启猛地站起身,这傻子连脚都傻了不成。他欲要上前,方先生正好进来,便忍住了。
等申时放堂,他要再找沈来宝,可人多,没找到机会,只能看着他上马车。他气得甩袖,往自家马车走去,正好看见秦琴走过,上前就将她拦住,“你中午跟那傻子说什么了?告状了是不是?”
秦琴顿下步子,转身冷盯他,“是又怎么样,敢做不敢当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你看中沈家的钱了,你想从那傻子身上捞好处。”
“是又怎么样?”
柴启本意要拆穿她,让她难堪,可她句句承认,反而让他哑口无言。难怪他心里对她总是有点发毛,只因他欺负惯了人,都是懦弱听话的。
秦琴不同,她由里到外都在告诉他——我没什么可失去的,我也不怕你欺负,有种来拼个两败俱伤。
“疯子!”他啐了一口,转身往自家马车跑去。
秦琴轻笑一声,也不在意,步行回家去了。走时她看见从旁边过去的沈家马车,不由抬头看那华丽盖顶,似流水泄在四面的紫色流苏,光是那几根流苏的面料,就已经够她吃喝一个月了。
羡慕、嫉妒、决心,一起涌上心头。
沈来宝把书装在布包里带了回去,到家后沈老爹还没回来,他去跟沈老太太和沈夫人问了安,不等沈夫人问他今日情况,他拿了纸笔就走,“我去找小花教我写字。”
说完就没了影,沈老太太乐呵呵道,“我孙儿真上进,你瞧他那股干劲。”
沈夫人笑道,“是啊,明天我就去给他物色个先生吧。”
沈老太太忙说道,“不要不要,念书是好,可他去书院一天,回来又得学,多辛苦。”
“但他这不是也去了花家麻烦人?”
“跟小花铃学,想学就学,想玩就玩,比在先生那轻松多了。而且……”沈老太太笑得隐晦,“而且让来宝有理由多和小花铃待着,不也挺好的。那话怎么说来着,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近水楼台先得月。”
沈夫人虽然觉得婆婆想多了,儿子还小,哪懂这些,不过听来也有些道理,打小养养感情,万一以后真成了呢?
想到花铃那懂事的孩子,沈夫人也觉高兴。
沈来宝可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想着快点认多点字,这样无论做什么都更方便些。
因沈来宝对花铃的“救命之恩”,廖氏已经不拦着他来找女儿玩了。那次吸血事件后,她倒觉得,沈来宝正直勇敢,秉性不错。反正孩子还小,就让两人做玩伴吧,而且她两个哥哥也少回来,多个可靠的哥哥保护,倒好。
就是不知道今日听来的事是不是真的……沈来宝不傻了?
好像的确是真的。
沈来宝刚进院子,就听见一阵稚嫩歌声,隐约从花丛中传来,像是灵鸟出谷。往那一看,花铃正在手上绞着红绳,嘴里哼着歌谣。
“小花。”
花铃往那看去,起身就跑过去拉住他,“来宝哥哥陪我玩绳花。”她这才想起今日他去书院了,又道,“书院好玩吗?”
不等他答话,她就自问自答道,“肯定好玩,要不然怎么谁去了那都能待上一天,不好玩的话,来宝哥哥肯定早就跑回来了。”
沈来宝哑然失笑,“是啊,小花你说的真有道理。”
花铃晃了晃小脑袋,得意一笑,“当然。”
虽然得意,可并不是自大的笑。沈来宝摸摸她的头,说道,“我陪你玩绳花,然后你教我认字吧。”
“好呀。”
花铃教的好,沈来宝也专心学,等沈家来喊人吃饭时,才发现已经过了一个半时辰。
回到家中,沈老爷早就等在那了,见了他就笑吟吟问道,“来宝,今天在书院过得怎么样?学了什么,有人欺负你没?”
“没有,都挺好的。”沈来宝想了片刻问道,“爹,‘沈’字里面是六个点还是五个点来着?”
沈老爷顿了顿,片刻更是高兴,认真答道,“六个。”
“噢……”沈来宝谨记心里,这里的字非繁非简,非隶非篆,全新的字体,又复杂又无迹可寻,学霸变学渣,实在是心酸。
沈老太太笑道,“不要问了不要问了,让下人上菜吧,吃饱了就洗洗睡觉。”
沈来宝本来还想吃饱了去找花铃的,但想到自己可以废寝忘食的学,也要给花铃休息的时间,就没提了。他忽然想起来,“爹,我们家马场有马生了马驹吗?”
当“爹”这个词喊过一次后,再喊就不难了。同理,喊沈老太太沈夫人也一样,只要真将自己当做他们的儿子,一旦接受这个设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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