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算是情话吧?
可是为毛从云长歌嘴里说出来会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
“不准离开我。”
手臂忽然被人握住,云长歌凤眸熠熠生辉:“步天音,不准离开我。”
他不自觉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步天音臂上一紧,云长歌自己却恍然未觉,她有些哭笑不得,这个人怎么跟个孩子似的?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怪不得他。她既然是从异世穿来的一缕孤魂,说不定哪天也会被上天回收回去——
步天音闪亮的眸色也黯了下去,她不知道自己以后还会不会离开这原主的身体,或者苍天还会给她开什么天大的玩笑。
但是,有一点她可以肯定,那就是最重要的是现在。
现在,身边有云长歌,身后有步家,有她爱的人,有她想保护的人。
步天音没有回答他。
她坚信,深情不必长伴,厚爱无需多言。
哪怕只有一天的光阴,她也要让云长歌知道,她喜欢他。像他喜欢她一样。
云长歌意外的没有对她刨根问底,似乎是就此放过了她。他只淡淡说道:“你以后要视花清越如不见,你也知道你们之间的事情已经结束成为过去,不要给他机会爬墙,也不要给我机会谋杀金碧太子。”
步天音嘻嘻笑了两声表示自己听到了,心里却在嘀咕云长歌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难道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会变低么?她美眸一转,双手改为搂住他的脖子,轻轻说道:“长歌,如果那天我没有答应与你一起,你会怎么样?”
云长歌颇为认真的想了想:“我知道你定然是欢喜还来不及,如何会回拒?”
“瞧把你厉害的!”步天音哼哼唧唧的用手戳了戳他肩窝,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半坐在了他腿上,翻了个白眼:“谁给你的自信呀!我说正经的,如果我没有答应你,你会不会哭?”
云长歌笑容深邃:“恐怕会哭的是你。”他顿了顿,继续笑道:“如果你拒绝我,我会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来求着告诉我你喜欢我。”
无良心黑的东西啊!
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她,可是对她都已经这么狠,更遑论是别人了?所以说,在金碧皇朝得罪皇帝可能还有活命的机会,但是得罪云长歌,大概就可以准备后事了。
两个人嬉笑打闹间说了些最近的情况,南织在远处看到他们这么这么的好,心里也十分的高兴。她揉了揉真的很疼的腿,打算去外面的药铺抓几副药。
从药店出来的时候,一个人从后面撞了南织一下,她下意识摸了把自己的荷包……果然不见了!
回头,那小贼正站在不远处跟她摆手嘿嘿一笑,他手里拎的正是她的荷包。
南织的脸色顿时黑下来,已经很久没有人偷东西敢偷到她头上了。
南织快步追了过去,那小贼速度也不慢,然而他再快,也比不上轻功天下无双的南织。
哪怕她双腿疼痛。
小贼被南织拉住了手臂时还微微僵了一下,似乎没有料到她会这么快便跟上,他回头狡猾一笑,挣脱开南织的手臂,将她的荷包扔还给她,指着一旁的巷子求饶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放过我吧,喏,是有个哥哥让我引你去那边的巷子说话!”
他说完,趁南织回头查看的功夫,一溜烟跑没影了。
南织也无心去追他,她犹豫了一下,转身去了他所指的方向。
巷口寻常,并没有杀气。
往里走了没几步,便看见一抹熟悉的背影。
南织一愣,手中的药“啪”的掉到了地上。
好大一会儿,她才颤声唤道:“小……锦色?”
“我不叫小锦色。”锦色转身,嘿然一笑,朝她走了过来。
昔年的玩伴长成了俊朗的少年,南织有些缓不过神来。
在她心中,锦色永远是那个跟她在山里躲了好几年,却因为一饭之差与她错过很多年的小宝。
茶楼上。
南织握住茶杯,迟迟没有动静。
提及旧事,两个人的心情似乎都不是很好。
许久,南织迟疑的开口:“锦色,当年你是——怎么得救的?”
锦色跟随花清越多年,本身的气质涵养就比一般人家的家仆不同,再加之他有一副清秀俊朗的面孔,看起来更像一位翩翩公子。他落座后,茶楼雅间里的几位小姐便探出头来,偷偷看了他好几眼。
锦色不为所动,答道:“是太子殿下路过,见我还有一口气,便救下了我。我福大命大活了下来,便一直跟在殿下身边。”他呷了一口茶,同样的问题询问她道:“你呢,南织,你是如何活下来的?怎么又进到了步府?你上次为了确认我的身份,可是一个字都没有告诉我呢。”
南织跟步天音身边久了,性情也受她的熏染,不知不觉间那些被她封闭了的常人的感情又慢慢被她寻回,加上雪笙古灵精怪,她不杀人的时候,心情也是有很多种的。
想起之前那次为了确认锦色的身份而对他大打出手,南织的笑容有几分苦涩:“我……我被一个云游的和尚救了,送到了天山学艺。几个月前,小师叔命我下山游历,碰到了步府在招保镖,我便跟在了小姐身边。”
胸口那只草编的蚱蜢似乎在抗议,抗议这无情的岁月让她不得不对他撒谎。
心底虽然还是不由自主的相信小宝,但是隔了这么多年,他又是跟在太子身边的,她不敢保证自己说出来的话会不会害了公子或者小姐。
锦色眸间掠过异色,他看着南织,轻快的笑了:“如此也好,步府总算是不愁吃穿。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来太子府找我,你对守卫说找我,他们自然会放你进来。”锦色说完,瞥了眼楼下的方向,起身说道:“小月,我有事要先走了。”
南织的身子猛地一僵。
锦色走出去几步的时候,回过头来说:“如果你想一直叫我小宝也可以。”
锦色人已经离开了,桌上放了一锭银子。
南织久久才回过神来,小二已经将锦色留下的茶钱收走了。
小月,这是儿时在山里小宝给她起的名字。
他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就像天上的月牙儿一样好看。
他说,以后要赚好多好多的银子,带她吃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买最美的衣服。
他还说,以后要娶她当媳妇儿。
现在想来,儿时的戏言竟然就如昨日那般历历在目。
可是,昔日的小宝已经成为了今日的锦色,太子身边的侍卫;小月也成为了明月楼的赏金杀手,名列江湖前几名。她不知他的过去如何,只明白自己手上的人命无数,鲜血淋漓。
儿时的愿望似乎也已经实现了——他们不愁吃穿。
然而,一切却又与从前完全不同了。
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自从被云长歌救下的那一刻起,南织再也没有流过一滴泪,哪怕是天山上最残酷的训练,哪怕是在明月楼外出执行任务时被对方伤的体无完肤,她都再也没有哭过。
眼眶湿润,南织轻轻闭上了眼,眼角留下一滴温热的泪水。
凤求凰 第一百一十二章 诗会之争(1)
九月中旬,东皇的病辗转反侧,终于开始慢慢好起来,他整个人容光焕发,看起来竟比“生病”之前还要精神几分。朝政也从太子手中被东皇接回,他开始惦记之前未曾举办起来的瑶琴大赛,又组织了各王府、世家、国公府子弟参加了一次宫中的赏菊会。
东皇举办的盛会,连双腿初愈的花少安都在下人的搀扶下出席。伤筋动骨一百天,伤到他那种程度的,不在床上静养个一年半载本是下不来床的,坊间传言他有神医相助,一夕之间恢复的快了数倍。
新婚不久的沉思安也携新王妃出席,步天音坐在离云长歌不远的位置,他们中间好巧不巧的多出了一个韦欢,也不知他是不经意还是别有用心,韦安给他换了好几壶水,他才满意杯中茶的温度。步天音对此表示鄙视,韦欢就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这样的男人,早该有男朋友了。
越国公府出席的是吴双,她从来都是这副简单的打扮,入席后只看了一眼花少安,眼中似有担忧,而后若无其事的喝起了菊花酿;燕将军府来人是燕绾,花容月见到她后,便挤走了她邻边的花语嫣,自己坐到了那里;梁国公府来人是百里夕,她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端庄的坐下后也未曾有任何举动。倒是她身边的姬流年,目光毫不掩饰的直射云长歌,以及对步天音表示敌意。
步天音莞尔一笑,向他举起手中的杯子,眼中有挑衅之意。姬流年也不甘示弱,拿起面前的杯子一干而尽,然后瞪大了眼睛,痛苦的捂着嗓子,恨恨的看向步天音!
娘的,这菊花酿这么辣,这女人怎么像喝白水似的一点事也没有?!还是不是女人?
卫国公府一家子避世多年,除了每年的祭天仪式外从不出席任何活动。此外,四大世家除了出过事情的北堂世家,其余来的都是年轻一辈。沐良远对步天音的印象一向很好,自然而然想坐在她就近的位置,然而她左边是叶国公府大公子及其夫人三公主,右边是韦府的韦欢,他衡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加在四公主和沈王爷之间吧。
俗话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步天音
皇宫后花园的菊花傲霜怒放,千姿百态,开得正盛。碧湖中竟然有喷泉,无数支小喷泉从湖底延伸出来,组成威武的龙型,喷泉一起,一派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