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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医路繁华 (香蕉黄)


张俊拉下头上的衣服,愤愤道:“找几件平时咱们最看不上的衣服给她!”
张俊云飞扬两人由丝绸华服换成了平常白蓝相间的衣服,跟武夷派弟子的气质还是有点相符的。
除去过重的儒雅,再一人配上一柄长剑,混到武夷弟子队伍中很难被人认出来,就连武夷掌门也给骗过了。
那时候即墨影正找林落呢,看到两个穿他们派服的人在楼道里,就走过去拍了其中一人的背,两人转过身来才发现是张俊和云飞扬两人。
张俊拿着衣服往即墨影手中一塞,道:“林落要的,你给她吧。”
即墨影回到房间等来了林落,将张俊的衣服给他,连同一并表达了心中的疑惑,张俊和云飞扬怎么穿着他们门派的衣服。
秦乐菱道:“他们俩树大招风,一路上也不知道被贼人盯上没有,让他们暂时躲在你的弟子中隐蔽一下。”
即墨影觉得无可奈何,严重怀疑他这个小弟以前被抢过,要不然怎么会整日里惦记着贼人?
秦乐菱道:“大哥,让他们穿武夷门派的衣服可不可以?”
即墨影点了点头:“这倒无妨。”
虽然江湖上不成文的规定是一个门派有一个门派的衣服,但也没有明文规定你这样样式的衣服别人不能穿,况且林落大哥都叫上了,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
给人的感觉躲躲藏藏的,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
秦乐菱也换上了张俊的衣服,这是张俊衣服中最不华丽的一件,比她之前的粗衣麻布还是上升了好几个档次,不过穿在身上却不是怎么合身。
虽说张俊也很廋吧,但他一米七五个子的衣服穿到她一米六五的身上还是过于肥大,长袍曳地长袖飘飘跟唱大戏似的。
秦乐菱找了把剪子,衣服也不用脱,“咔嚓咔嚓”就身将多余的裙摆和衣袖剪了。这下除了有点松松垮垮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第九十七章 芙蓉锦绣

这也行?云飞扬一脸惊讶,却也不好意思发表看法,只得赞扬林落兄弟太机智了,剪衣服的手法也是行云流水。
张俊暗叹自己机智,幸亏给她拿的不是什么好衣服。
路上张俊云飞扬两人自觉的和武夷弟子们走在一起,看着秦乐菱明显裁剪过的破烂衣服忍不住摇头,觉得和她很熟有点丢人。
秦乐菱骄傲的一扬头,懂什么,这叫乞丐装,早晚有一天会引领时尚的潮流。
身旁的即墨影抿嘴失笑,被秦乐菱眼尖瞧到,问道:“怎么,大哥也觉得我这身打扮很……见不得人?”
摇摇头,即墨影道:“小弟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特立独行,这份洒脱大哥欣赏。”
即墨影说的很委婉,秦乐菱还是听出来了,不就是在说她另类么?
秦乐菱戚戚然自嘲:“看来是你们大家都觉得小弟我古怪了。”
古怪是有的,即墨影点头,下一秒长剑一挥,衣边齐刷刷掉在地上,这下和秦乐菱一样了。
不仅是秦乐菱,就连后面的一众弟子们都看傻了眼,这是什么意思?
秦乐菱突然想起一个词来,割袍断义,不过应该不太适合现在的氛围。
即墨影收回长剑,和煦一笑:“这下大哥和你一样古怪了。”
瞬间,两人间的情义上升到革命友谊,“即大哥,你真是我的亲哥啊!”
秦乐菱感叹完,想要把手搭在即墨影肩膀上,哥俩好的往前走,无奈身高悬殊太大,只好作罢。
即墨影一笑,长臂一伸,自然搭在秦乐菱肩膀上,一同向前走去。
话说做事都是一回生二回熟,同房也没什么两样。
当天晚上即墨影跟秦乐菱还是照例一个房间,即墨影自动睡到地上,秦乐菱安心睡到床上。
接下来几次两人都是同睡一间房,秦乐菱不再第一天晚上般倒头就睡,两人天南地北的聊天。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秦乐菱问,即墨影答。
对于武林盟主这个鸿鹄大志,即墨影谦虚的表示,他刚当上掌门,资历尚浅,是没想着去争这个武林盟主的。
只是古盟主邀请了,那也不能不来,到时候领教一下前辈们的身手,切磋一下武艺也不错。
“林弟你呢?”即墨影问。
“我啊,”秦乐菱收住表情,认真道:“夺武林盟主。”
即墨影一愣,随即道:“这么久了,还不知林弟是何门何派,林弟…”
“小弟我无门无派。”秦乐菱说的无比洒脱。
虽然即墨影目测林落夺得武林盟主的几率为零,但不管怎么说,林弟孤身一人长途跋涉赶赴武林大会,精神可嘉。
不管能不能实现,梦想总还是要有的,即墨影道:“林弟有志气,大哥支持你。”
什么?这也信?
秦乐菱转头看向床下,即墨影坚定地对上她的眼睛,那样子是要给她力量。
秦乐菱讪讪道:“大哥,刚刚我是说着玩呢,小弟我可没有那个本事。不过期待大哥能坐上盟主之位,好让小弟也跟着沾沾光。”
即墨影摇头笑笑,摆明了林小弟是沾不了光,是真心觉得以自己的资历不足以夺得盟主之位。
其实武功上差个一星半点,秦乐菱倒是能帮的上忙。灵丹妙药不敢说,到时候配上几颗具有功力大增效果的药丸还是不在话下的。
虽然这样的做法不太光明,不过秦乐菱觉得比武选人本身就是一件很难公平的事情。
例如有人恰好当天身体不太好,又或者心理素质不好,发挥失常,这样的外在内在条件控制不好,很容易就会错失盟主之位。而且保不齐大家都在私下吃药增强体质呢。
只是即大哥是标准的英雄正道,肯定不屑做这样的阴险之事,做盟主的欲望也不强烈,她还是不要瞎使劲了。
就这样行了五六天,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锦官城。还未行至城门,就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
同行队伍中有人疑惑:眼下正值深秋,是什么花开的这样芬芳,香气都溢出了城外?
人群中立刻有人解惑:来到这芙蓉城,当然是芙蓉花了。
锦官城以美食和美景闻名天下,其中这美景当属芙蓉花。
每至百花凋零之际,锦官城内却是一片姹紫嫣红,就连城墙之上都插满了芙蓉花枝,锦官城又有芙蓉城的美誉。张俊和云飞选择到锦官城来散心,就是为了芙蓉而来。
锦官城内热闹非凡,其繁华程度和乾宁有得一拼。
芙蓉锦绣铺出了十里红妆,云飞扬不禁叹道:“千林扫作一番黄,只有芙蓉独自芳。”
文化素质高点的门派都对读书人很敬仰,纷纷赞叹:“云公子好才情。”
一个城市有特殊的癖好总有一段由来,锦官城爱种芙蓉花也不例外,为了更有情趣的赏景,张俊还特地查过。
相传很久以前,锦官有位勤劳、美丽的姑娘名叫芙蓉。一般说女子美丽就够了,之所以说她勤劳是因为她常去锦江淘米。淘米时每次都有一尾大鲤鱼在她面前游来游去,好心的姑娘每次都投米喂鱼,时间一长,于是鲤鱼对姑娘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这天姑娘又来锦江淘米,鲤鱼突然开口说话,告诉芙蓉黑龙要降灾于锦官城,让姑娘赶紧离开,千万不要走漏风声,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好心的姑娘当然立刻把这一消息告诉百姓,很快大家就都撤离锦官城。
黑龙当然不会放过芙蓉,芙蓉也毫不畏惧,发难那天手持宝剑,力战恶龙。最终将黑龙斩杀,芙蓉姑娘也英勇牺牲。鲜血沿江漂流,流遍了整个锦官,化作了朵朵绚丽的鲜花。百姓们为了纪念这位勇敢、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美丽的花朵称作芙蓉。
每至芙蓉花开之际,百姓们都会欢呼鼓舞,细心呵护,将花朵移至满城。果然,有了信仰一个传统才能不断延续。
听完张俊说的故事,大家都对显得神秘的锦官多了几分崇敬,连带着芙蓉花都觉得比别的地方的好看了起来。
大城市就是大城市,十几个大客栈遍布城中,还没算上那些也收房客的小餐馆,这下大家再也不用抢房住了。
这里风俗比乾宁开放,沿着大道没走多久就看到一家“醉芙蓉”,听名字就知道是青楼。
不像乾宁青楼都藏头藏脚的开在小巷子里,这里的青楼都大大方方的开在主道上。楼台上衣沙曼妙的女子们挥扬着红手绢笑的无比狐媚,芊芊玉指不断飞扬着芙蓉花瓣像下了阵阵香雨。

☆、第九十八章 冒充潇湘谷的小女孩

让秦乐菱想起第一次见若幽姐姐没的画面,不过她们可比若幽姐姐差远了。若幽长琴一曲征服了多少人,她们不过搔首弄姿罢了,不过男人最吃这一套。
果然,一路上过来,进城的队伍稀疏了不少。大刀汉子扛着大刀昂首挺胸的走进去,惊得一众女子花容失色。他倒也不在意,哈哈一笑,为后面的人做了表率。
虽是去了妓院,倒也不让人觉得厌恶,倒有了几分光明磊落。
这个大刀汉子路上一直碰到,性格也很引人注目,即墨影就给她科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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