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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俏卿宝 (半情调)



张氏也在旁边附和道:“你五叔读了十几年,把家里折腾的江枯河干的,这刚缓上劲来,还让三柱去读书?大嫂,咱得和三哥三嫂说说,不带这样败家的。”

妯娌两个说着,竟然连车都不卸了,真的进屋找黄六娘说话去了。

看来,夏守祖读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中的事,已经成了夏家人的梦魇了!

黄六娘听了杨氏和张氏的劝,晚上的时候,就又不想让三柱和四柱上学了,可惜两个男孩子都很坚决,任她怎么说也不退学。再说了,束脩已经送出去了,要是不能去要了,黄六娘无奈,只得答应让他们念这一年识个字,明年就不让他们去了。

三柱和四柱只得暂时先答应下来,每天积极的认字摹字,希望他们的勤奋和真诚,可以打动黄六娘。

四柱和越越当了同学后,两个人的关系越发的亲密了。

以前的时候,越越大概七八天才来一次,当和四柱在同一个书塾读书后,是天天来报到。每天中午肯定要找四柱来结伴上学,晚上两个人也一起回来,有时候,两人还会在一起做功课。

卿宝虽然认字,但六丫不认字,为了给自己的识字找个借口,在他们写字摹字的时候,卿宝也会凑过去看热闹。

小孩子都是好为人师,越越和四柱,经常要抢着教卿宝认字。

为了给这几个孩子们施加点压力,卿宝在认字的时候,总会表现的比他们要快一点点。为了能在卿宝面前显摆,不让卿宝看不起,越越和四柱是拼了命的学习,功课倒还真是越来越好了。

而三柱,根本不用催促,抓住了难得的机会,天天手不释卷。

在男孩子们的读书声中,日子很快滑过……

光阴飞逝 两年后。

一个青砖黑门的房子前面,停着几辆马车,上面装满了行李物品。车都快装满了,还有不少人,正络驿不绝的从里面往外搬东西。

树荫下面,站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身着淡绿襦裙,胸系粉白丝带,唇如含朱,眼如点漆,身材纤细,体态轻盈。

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小家伙大概才学走路,不停的迈着两条软绵绵的小短腿,在树底下绕来绕去。

“瑶瑶,不要乱跑,来,姐姐抱!”小女孩把再一次跌倒在地上的小孩抱了起来,小孩却不领她的情,在她身上不断的扭来扭去,最终还是顺着小女孩光滑的衣服滑了下去。

“你这小家伙,一点不安生,哪里象个小丫头了?”小女孩笑着用手指点了点小孩子那软软的小脑门。

街道拐角处,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子,两人身着一样的白色儒服,肩上挎着一样的绣花书包,一个俊美如画,一个丰神俊秀。

“宝宝,宝宝,我们没来晚吧?”那个丰神俊秀的男孩子隔着很远就开口问道。

“没晚,这不还没动身呢。”卿宝答应着,看着飞奔而来的两个男孩子,脸上不由就浮起了笑容。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大人来说,可能变化不大,可这两年放在孩子们身上,那可是天翻地覆。

眼前这两个男孩子,在两年前,还一团稚气,而现在,身量变高了,模样也长开了,已经变成了两个小小少年了。

说话间,方清越和四柱就跑到了卿宝面前。

卿宝对四柱说道:“四哥,你先进去看一看,看看你的东西落下了没有。”

四柱把书包摘下来塞到卿宝手里,急慌慌的说道:“六丫你帮我拿着书包,我去看看。”

书包里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还挺沉的,卿宝接的时候一个没防备,书包往下一坠,差点掉了下去,幸好关键时候方清越伸过手来,一把将那书包接住了。

“这里面放了好几本书,还有笔墨纸砚,修礼喜欢砚台,这里面可放了好几方呢。”方清越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书包拎过去,挎在了自己肩上。

“我说这么沉呢,原来是放了几块烂石头。”对于四柱喜欢收集砚台的毛病,卿宝十分的不以为然。

看着眼前这清秀小佳人宜嗔宜笑的样子,方清越嘴角不由就挂上了笑,他伸手从书包里摸出一张白纸,递给卿宝道:“卿宝,这是我昨晚琢磨出来的一个耳坠,你看好看不?”

卿宝接过那张纸,将夏瑶的小手递到他手边:“你看着点瑶瑶,我看看。”

方清越索性抱小夏瑶抱了起来。伸出手去,不断的逗弄着小家伙。

小夏瑶和方清越是极为熟识的,一点也不认生,伸也小手去,就去够方清越头上束发环。

打开那张纸,上面用细毛笔,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了一对长水滴状的耳坠。

方清越一边躲闪着小林瑶的小胖手,一边指着那图样,给卿宝解释道:“这坠子最下面,象斜斜的半滴眼泪的地方,是要镶玉的,淡绿碧玉最相宜了,又清新又雅致。这一抹流云的地方,用银饰最好,银白色,要比金黄色优雅一些……”

卿宝一边看着,一边不住的点头。

方清越在首饰设计和制作上,是极有天赋的。

去年的时候,卿宝扎了耳洞,从那时起,方清越就对首饰感兴趣了。


第五十三 章 再次搬家

卿宝戴的第一副耳环,就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自雕琢制造的。从制作第一副耳环开始,方清越似乎就开窍了,在设计上,越来越灵感不断。从耳环,到珠花,到簪钗……他的设计面越来越广,设计的也越来越精美。

在后世时,他这样的人,无疑是时尚界的宠儿,可惜在这么一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他这个爱好,并不敢让人知道。

《红楼梦》上,贾宝玉不过在抓周上抓了盒胭脂,就让人嘲笑为好色之徒,连他的父亲都不喜欢他,一家人也颜面无光。方清越这喜爱簪环的爱好要是传出去,那他这一生,估计也毁个差不多了。

所以,知道方清越这爱好的人,只有和他关系亲近的四柱和卿宝。

男孩子不需要什么首饰,所以方清越对首饰的全部热情,都倾注到了卿宝这个女孩子身上。

从卿宝扎耳洞开始,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是方清越亲自设计,亲手打造的。为了不敢让人知道,他都是抓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摸摸的雕琢镂刻,一点点慢慢打造而成的。

为了不让这个在暗处偷偷释放才华的男孩失望,卿宝每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头上戴的珠花,耳上垂的耳坠,脖子上戴的坠子,腕间的镯子手链……全都是方清越独家出品,虽不见得贵重,但胜在新奇精巧,倒也把卿宝装扮的漂亮非凡。

而方清越,每每看着漂亮的卿宝,都会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很好呀,这个设计很漂亮!”卿宝小女人心性,看到漂亮的首饰,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方清越的目光,从林琪白皙精巧的小耳朵上移开,小脸微红了一下,他轻咳一声,轻声道:“你喜欢就好。前些日子我娘碎了块玉,我把碎片捡来了,正好能做这个耳坠。”

虽然方清越总说他做首饰的材料是凑巧得来的,或买的便宜材料,不过卿宝也不好总白收他的东西,屡次给他钱他也不要,卿宝只得从其他方面补偿给他。想了想,卿宝说道:“过几天我就要学刺绣了,到时候,我给你绣个荷包吧。”

“好呀,那你快点绣,等到端午节的时候,我正好用来放艾草。”

两个人正说话,院子里呼拉拉涌出一大堆人来。

黄六娘那高兴的声音尤其明显:“这房子住了都两年多了,还真舍不得。”

二舅母俞氏道:“有什么舍不得的,新宅子更大,更漂亮,还不用交房租,住起来才叫美哪!”

黄六娘笑的更高兴了。

卿宝见人多了,低声对方清越道:“我娘来了,我过去了,你去找四哥吧。中午在我家吃,吃完饭你叫四哥带你去后面,我给你们做冰镇酸梅汁。”见方清越点头了,卿宝才牵着小夏瑶的手,向人群里走去了。

方清越站在大树下,看着聘婷而去的女孩,含笑而走。

卿宝走到人群里,黄六娘把夏瑶抱了过去,几位舅母都笑道:“哎呀,咱家的糖果仙子来了。”

由于这糖果是卿宝发明出来的,后来又传给了大伯家四叔家,后来黄家舅母们也学去了,黄家舅舅们本就有店铺,也有销售门路,这生意是越做越大了。再后来,夏家族长和族老们亲自登门,请求夏守平一家,教夏氏族人做糖,去你知道制糖的方法是瞒不住的,就做了这个顺水人情,所以清河村的夏氏一族,几乎全族制糖了。而糖果的发明者卿宝,也得了个“糖果仙子”的美称。

不过卿宝对这个称号并不敏感,什么仙子不仙子的,她有几把刷子,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

由于起步早,通过这两年的营运,夏守平家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在住的这房子到期后,夏家在城里买了一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虽然花费不少,但对于现在的夏家来说,完全可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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