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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还朝,妖孽王爷请让道 (千苒君笑)


  苏若清神色高深莫测,未语。
  苏宸抬起头来,轮廓五官十分冷俊,嘴角弯着一抹笑意,似闲话家常一般又对苏若清道:“我听说,叶宋和皇兄彻底结束了?”这显然就是兄弟之间话家常了,以前也不见苏宸有这样八卦的。
  苏若清看着他,道:“你从哪里听说的。”
  苏宸道:“从皇兄这里听说的。皇兄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失恋’两个字。”
  苏若清眯着眼睛,眼里溢出一丝冷芒:“你觉得朕会失恋?”
  “放眼天下,什么样的女子是皇兄想要而得不到的,恐怕除了叶宋就没有别人。越是设计她想要得到她,她反而走得更远。”就在苏若清那一丝冷芒之下又夹杂着些许怒意时,苏宸挑眉转而道,“言归正传,皇兄想知道是谁抓走了叶宋,我想应该不难得知是如意宫里的如意娘娘。那时我觉得不对,时常往如意宫走动,想看看叶宋是否被她关押在如意宫。”
  “然后呢?”苏若清心渐渐下沉。
  “她在李如意那里吃了不少苦头,应是遭了一通毒打,浑身上下伤痕累累无一处完好。”苏宸看向苏若清,道,“虽然很痛,但那不足以击倒叶宋。真正击倒她的,是比身体上的痛还要加诸百倍的心里上的痛吧。”
  “她放火烧了如意宫……”苏若清手扶着额头,努力回想着那两日的情形。
  “如意宫着火的那天晚上,皇上去过如意宫吧。我也是在那天晚上接济她从大火中跳出来的。她想烧死李如意,同时也差点烧死了她自己。她为什么会那么恨李如意,以及后来入宫的那一段时间设计陷害李如意,原因不是在于李如意怎样打她了,而是在于那天晚上皇兄跟李如意在寝宫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点我还是了解她的,别人怎么拿刀子戳进她的心里,她就怎么还击让别人生不如死。”
  苏若清瞠着双目,不可置信。原来他竟也不知不觉被李如意给摆了一道。
  “叶宋是什么样的性格,皇兄应该比我还要懂。”
  后来苏宸起身告辞了,苏若清一个人在书房里静静地坐了许久。直到外面天黑,宫人进来点灯。
  叶宋的性子,他的确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她从来都是只凭自己去认定一件事,亲眼所见也好亲耳所听也罢。她也从来不会走回头路。
  原来……竟是他自己把自己一步步逼至现在这样的境地的。他怎会不明白,叶宋是一个把情和欲看成是一体的人,经过如意宫的那个晚上以后,就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样子。
  其实这样也好。因为他注定是一个把情和欲分开对待的男人。这样的他,对于叶宋而言带给她的痛苦远比带给她的幸福快乐要多得多。他终于有些明白,或许就这样看着叶宋离开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已身在泥潭,何必再把叶宋也一起拉进泥潭。
  李如意在如意宫里昏昏沉沉度日,身子经过太医的悉心调养虽然日渐好起来,但她的精神却一直萎靡不振,心结日趋严重。她时常坐在窗边,拿着针线开始缝纫婴孩的衣服,不吃不喝一做便是一整天,任谁也劝不住。
  这天晚上,多日没来看她的苏若清却来了,李如意依旧点着灯坐在窗边,手里不断忙活着。
  见到苏若清来,她清瘦的面颊终于露出了多日不见的笑容,似一个寻常百姓家的慈母贤妻,抬起头将手里的小肚兜儿举到苏若清眼前,问:“皇上觉得臣妾做的这件肚兜儿如何?”私底下宫人们都偷偷说她精神混乱像是已经疯了,可偏偏口齿又清晰理智,太医说她是一时走不出失去孩子的痛苦中,把自己麻痹在仍旧还怀有孩子的阶段。
  苏若清垂眼看了看那肚兜,大红色的锦缎面料,柔软丝滑,上面绣有一只金丝小龙,在云雾里自由自在地翻腾。那图案虽说比宫中的绣娘手艺要差了些,但也十分精致可人,依稀看得出李如意曾经的小家碧玉的风格。
  在进宫之前她也曾是大户人家里知书达理的小姐,只是她的青春都耗在了这无边无际的深宫里。
  苏若清面无表情地把目光从肚兜移到了李如意的脸上,淡淡道:“绣得再好又如何?没有孩子有机会穿它。”
  若是换了别人这么说,李如意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苏若清这么说,只能一瞬间把她拉回了残忍的现实,让她从美梦中惊醒。她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颤了颤眼帘望着苏若清,问:“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苏若清在她面前缓缓蹲下,伸手捏着了李如意的下巴,目色比平时更为清寒,道:“也罢,朕就让你这样浑浑噩噩地活一辈子。起初朕对你还有一丝愧疚,但是现在觉得,连仅有的愧疚都没有了。你就该这么活着,一生荣华富贵地位高贵,朕都可以给你,但朕绝对不会给你爱,一丝一毫都没有。”
  李如意双瞳猛缩,失去了焦距,显得无比空洞,“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她再一次深深地尝到了绝望的滋味。
  苏若清起身道:“你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反省你究竟做过些什么事情。”最终他只留给李如意一道清长的背影,任李如意如何喊他,都不会再回头。
  要走出北夏的边境向西进入戎狄的领地,要穿过一片沙漠。冬季穿过沙漠要比夏季轻松,少了一份似能将鸡蛋烤得七成熟的酷暑。因而相比夏季,冬季越过沙漠的商队还要更多一些。
  但不代表冬季穿越沙漠就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沙漠里风沙极大,天气严寒,空气亦是十分干燥,要是不戴着头巾裹住整张脸,要不到一天的时间,皮肤就会被吹得严重缺水,干燥掉皮。

☆、第151章:戎狄皇室

  叶修和百里明姝穿戴了戎狄人的衣服发饰,百里明姝那一头长发被辫成了许多根小辫子,依稀可见当初身上散发出来的英锐之气,举手投足间都带着戎狄人应有的粗犷和洒脱。而叶修穿了一身蓝布短袄,阔裤腿在膝盖处收紧,双脚踩了一双长筒靴,头发用牛角簪高高扎着,面色英俊冷凝。百里明姝笑趣他,若是这样的打扮去到戎狄被戎狄的姑娘们看见了,定是会收到许多的青睐,并发出严肃警告,不许对别的姑娘多看一眼。
  对于叶修来说,他说不定可能多看一个男人一眼也绝不可能多看一个女人一眼。不相干的女人于他,能无视的就无视,能少看一眼的就绝不掀起眼皮。他眼里心里,就只有百里明姝这一个女人。
  虽然两人暂且还处在北夏的疆土内,但两国休战了,贸易往来倒是比以前更为频繁。他们之所以要在北夏穿戎狄人的衣服,是因为这个时节穿过沙漠去到戎狄的商队大多是赶着回去团年的戎狄人,同是戎狄人所以才比较好搭个顺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两人是万万不敢轻易闯进沙漠里,只有跟着经验丰富的商队,才有更多可能顺利地穿过沙漠。
  正巧他们就遇到了一支准备回国的戎狄人商队,也顺利地搭了顺风骡子,一路顶着风沙穿越那一个个举目望去漫无边际的金色沙丘。
  沙漠里偶尔有雪,但都是极少极少的。大家都期盼着能在穿过沙漠的时候遇到雪天,因为空气中的湿度增加了,寒风和沙尘也没有那么肆虐。
  正巧,叶修和百里明姝就遇上了一次下雪,只持续了短短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那小片小片的飞雪撒在沙漠里,别有一番风味。但沙漠里这么成片的黄沙,雪一落下便融化成了水沁入了黄沙之中,根被累积不起来。只可见,雪天之下,苍茫雄浑的沙漠,被染上一种润泽之气,沙丘被风吹成各种形状从而被空气冻结,不禁让人感慨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等到了傍晚,风大了一些,但是天却晴了,一轮红透的圆圆的落日从天边缓缓下沉,将要沉入那茫茫沙海里。
  百里明姝和叶修共同骑着一匹骆驼,叶修从后面抱着百里。百里指指天边的落日,笑说:“以前从没有空闲的时间好好欣赏这样的美景,这一看就久久不能忘。修,落日好漂亮。”
  叶修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从小学文习武,长大考取功名半生戎马不得停歇。而今,是第一次这样闲暇地欣赏美景。他的心,如久逢甘露一样,同样是久久被震撼,第一次体会到了自由的滋味,往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时间可以陪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过许许多多的地方,去看不同的美景。
  叶修紧了紧百里明姝的腰际,把她头上的披巾拢了拢,尽量保护好她的脸,在她耳畔温柔地笑说:“嗯,的确是很美。”
  百里明姝便开始道:“其实我们戎狄和你们北夏,都各自有各自的美景和特色。戎狄也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冬日里大草原上的雪比沙漠里多一些,但又比北夏的上京要少些。戎狄家家户户养阿猫阿狗的甚少,多数喜欢养狼防盗,但雪天里去草原上抓一只雪狼来驯养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叶修道:“你要是喜欢,等去了那里,可以带一只小狼崽回北夏给你养着。”
  穿过了沙漠,再经过两座城池,就到了戎狄的领地。戎狄的疆域不大,结果两人一进入戎狄的都城,便有戎狄的仪仗队相迎。他们对叶修和百里明姝恭敬有加,仍是尊称百里明姝一声长公主,而称叶修一声长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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