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笑声在云端回响不休,逸公子已经骑马远去,一缕淡淡烟尘,随风飘散。
火鸾卫忽然一身冷汗,好像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一个人的气势竟如斯恐怖。
火玠也有点腿软,一天奔忙,没吃东西没喝水,铁打的人也累坏了。
火鸾卫小心问:“头?现在、怎、怎么办?”
火玠苦逼:“还能怎么办,撤!”
一小伙不甘心:“大公子、大公子、那个二公子他们都去了恒泽县,我们不去好吗?”
火玠俊脸红通通、香喷喷、气冲冲:“你猪脑子啊!大公子一个人耍了我们这么多人,去恒泽县有那么多老百姓,你想去送死吗?绕路恒润县,去跟大公子汇合!”
众人听着有道理。没有老百姓帮忙,大公子可能扳倒山还能换好衣服骑着马在路上等着吗?别管谁肯定得有帮手,贸然追上去,找死何太急?
火鸾卫虽然又饥又渴,走官道还是挺快,暮色中那么萧索。马都留在洛山,只能自己走了。
恒泽县,县衙门口,逸公子翻身下马,昭王、英俊、书滴等随后赶到。
听那轻快的马蹄声,看那些高贵英俊的脸,飞扬的袍子散发着王者之气,又像胜利的旗帜。
一帮老百姓冲过来,一片欢呼!空气中一股香味儿,不知多少匹马被摆上桌!
县衙周围乃至整个县城一片灯火通明,恒泽县今儿过节!
庆贺一场胜利,庆贺劫后余生!
虽然劫难尚未过去,但能赢得一场这样的胜利,将永载史册!
扯远了,野猪林烧死那么多马,二公子专门送来犒劳大家的,不吃放那做什么?上千匹上好的战马,够几万人吃的。老百姓,也就图一口吃的。
逸公子一跃飞上屋顶,白袍牡丹盛开一片,喊声传遍半个县:“大家都是好样的!胜利终将属于我们老百姓!让一切奸臣贼子都他娘的去死!谁敢让我们不好过,吃了它!”
昭王扬手丢了挺大一只马腿上去。人群里不少秀才忙着翻译。
老百姓听不懂,但看那气势就够激情了,一片呐喊欢呼,听完翻译愈发吼声震天。
众人犹看着,只见大公子左手背在背后,右手拔剑,将马腿挑起,一片剑光闪过,肉片如雪片片飞下。马腿落下,她再次挑的老高,人飞跃而起,半空中一片剑光晃的人眼花,肉片继续飞洒。剑光猛然带出一片杀气,马肉似乎也成了奸臣贼子。
下面孟虎准备了不少盘子,把肉接住,送给周围老百姓;老百姓更加热血沸腾,完全无脑。
“啊!大公子!”无数人疯狂!太帅了!大公子太厉害了!
“大公子!大公子!乱臣贼子都去死!杀了他,吃了它!吃了它!”吼声一片,犹如大海怒涛一浪叠一浪,惊天地泣鬼神。
逸公子将马腿削的就剩一根骨头,丢到地下;人在屋顶停下,剑上穿了一串肉片;张嘴吃了一片,大声喊道:“吃了它!”
“吃了它!”万人齐应,吼声直上九霄。
狂欢随即开始,吃的似乎不再是马肉,而是人肉!人肉大家正常不会吃,但若是有人要他们死,那食其肉喝其血犹不解恨!
逸公子表演完,跳下来进了县衙;外面依旧欢呼震天,骂声连片,吃的非常痛快。
县衙内稍微安静一点,逸公子、昭王等都进去更衣出来,才准备开席。
大厅里准备了几张大桌,一桌能坐十个人,桌中间放着一大盘马肉,周围还有好些菜,酒,很丰盛,和普通老百姓不同。
逸公子在首席坐下,昭王、英俊、书滴、孟虎等人都坐一桌。英布、孟宝等人就坐隔壁桌。老县丞石诚,恒泽县几个有名的秀才、一个举人等,也小心坐在一桌。
大家不用客气,这几天都很辛苦,先吃个半饱,酒倒上,说事。
孟虎面色黝黑,双眼黑亮,神情严肃,声如虎啸:“野猪林基本和计划一样,火烧了半个多小时就熄了,没有蔓延;二公子一共一千二百骑,火鸾卫逃出八成,精兵逃出一成,马逃出不到一百匹。死的人马收集到的东西都收好了,大批刀剑,比军中用的还好。不过最后出了点意外。”
洛山也收拾了近二百套皮甲刀剑等,这些都是好东西,暂时由米老爷保管。
逸公子问:“什么意外?”
孟虎脸色发黑:“二公子逃出后,伤亡不少,众人休息一下选择撤退。途径新桥村时,进村屠杀百姓,无一活口;后又屠杀三个村子,引起众怒。”
逸公子放下酒觥,明眸光芒凝成一点,声音平静近乎无情:“不是早让大家撤了吗?”
孟虎一脸无奈:“一些是老弱妇孺;不少人刚弄到粮食,守着粮食不舍得走;有人以为躲在家里就没事了;还有不少人一直表示怀疑。”
逸公子依旧平静:“现在还怀疑吗?”
孟虎无语,老百姓多了,怎么想的都有,怀疑也正常。现在么,还用说?
其他人都不说话,气氛很沉重,这个话题也很沉重。
二公子带着精兵和火鸾卫来了,地方没到就被坑了,坑的很深,多好的事儿;然后撤退的时候屠杀百姓,那些都是无辜的、不应该死的啊,就算精兵死光了也换不回他们的命。
☆、第67章,二公子要找场子
这个话题也很沉重,众人在沉默。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秀才哆哆嗦嗦的说道:“大公子,还有人诅咒,说是有人惹怒了他们,才会屠杀百姓。孟将军说,冤有头债有主,他们怒了应该找大公子,而不是屠杀无辜百姓;屠杀百姓就不是人,是畜生!老朽也这么以为,此事与大公子无关。”
逸公子身上气势散去,笑的一片光华:“你怎么处置那些人的?”
孟虎平静应道:“关起来了。”
逸公子点头,就是这样,管他糊涂还是想挑拨,先关了再说;明眸看向书滴:“二公子气性好大,光屠几个村子还不够吧?”
书滴一身白袍,标准的让人心旷神怡,又透着某种霸气:“屠村不是圣人该做的。”
逸公子瞪他一眼,一气儿说完会死吗?好吧,这里有外人,问英俊:“附近还有什么强盗土匪山贼之类,要规模大且凶残能止小儿夜啼的。”
英俊一身冰冷,声音像勾魂:“在恒润县北边、解牛县南有一股强盗,大概有千人。算不上太凶残,但颇有威名。”
那算是好名声了,胡大当家跟他比中间差二百五十个二公子。
这些强盗八成也是霍家弄的,比起黑风寨那一伙规模更大实力更强,意义也不同。
从京师到东南七州路有几条,一条是从南边出来,经过闻县往东,进入信州恒泽县;一条是从东边出来,穿过涿州西边,进入信州解牛县。神武军就驻扎在离涿州不远。
旭王若是调神武军,很有可能从涿州先到解牛县。这一支强盗,到时可以挡上一挡。
从信炀山到解牛县与到恒泽县距离差不多,只要前面拖住,后面就能跟上。
现在二公子吃个大亏,若想找场子,或者给老百姓一个教训;只要解牛县的强盗到恒润县转一圈就够了,反正现在还有几天时间。
逸公子半闭着眼睛,端着酒觥喝一口。
昭王将她酒觥拿下来放桌上,免得打瞌睡酒倒身上。
逸公子瞪他一眼,你才打瞌睡,你全家都打瞌睡,讨厌,人家刚要睡着。
不对人家醒着呢,这都想好了:“你们赶紧通知下去,恒润县提高警惕,任何风吹草动,管他谁来了,都是逃命第一。本公子明天一早也会过去。”
昭王唇如含蜜笑似花开:“先不急。刚收到消息,不出意外的话,信州五日内必雨。”
老县丞及秀才举人们猛跳起来,杯盘碗盏砸了一片,雨!要下雨了!五日内天要下雨了!
众人看看大公子,又乖乖坐下;但脸都红了,酒喝多了,再来一杯就醉了!
逸公子眼里闪过一道璀璨的光,又傲娇的瞪昭王:“你都准备好了?那跟本公子说什么?”
昭王温柔的笑道:“你负责平乱,这事当然要告诉你。”
逸公子扭头,喝酒浇愁,昭王真是太狐狸精太讨厌了,让人没有成就感。
书滴明白过来:“旭王后天出发,五日内刚好赶上!旭王到,天下雨,这一定要利用起来。”
逸公子点头:“不错。你们都听着:如今朝中出了大奸臣,圣上也不知道该相信谁;旭王是圣上亲弟弟,虽然三只脚都残废了,依旧临危受命,来为民除害、铲除奸臣、让老百姓过上安定的好日子。”
老县丞、秀才、举人们都站起来听着,激动的心平静下来,多了几分狐疑。
书滴说道:“要说这么清楚吗?不怕有损旭王名声?”
逸公子问老秀才:“旭王不仅双脚残废,还被奸人所害不能人道,你怎么想?”
老秀才忙激动应道:“旭王千岁爱民如子!旭王是百姓的父母,百姓就是旭王的子孙!”
逸公子向书滴傲娇:“怎么样,不懂了吧?跟老百姓就得实话实话,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能分得出好坏。如今局势混乱,我们不是要利用老百姓做什么,而是让他们安心过日子,所以我们问心无愧。本公子跟你们讲讲旭王的事,你们准备准备明儿一早就开始传。乱臣贼子准备多年,根基很深;我们做事的同时,宣传力度一定要跟上。传的范围越广越好,让大家心安定下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