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哥哥。”牛莎莎站起身来叫了一声林嫂告诉她的称呼,又拍着手做傻子状欢呼起来:“好啊,好啊,我要出去玩。”
从回府后,因为她的智商状况,怕她走丢,牛丞相把她保护得很好,哪儿也不让她去,她一直找不到机会出去了解这个时代。所以对轩王爷的提议一直很期待,今日总算是等到了机会。
“莎莎妹妹如果准备好了,那我们这就出发吧!”
今日的轩王似乎刻意打扮了一番:一身海蓝色锦袍,外衬一身素白色团花外衣,黑发用白玉绾起,手持一把折扇,笑得谦和温润。
牛莎莎咽下一口口水,拍手欢呼:“好啊!好啊!竹韵,我们去玩喽!”
竹韵在屋里听到召唤,拿了一件披风匆匆地走了出来。一见院子中站着轩王爷,忙紧走几步,上前施礼。
“奴婢见过轩王爷。”
轩王冲竹韵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笑道,“那我们走吧!”
轩王的马车和相府准备的马车已经等在了门口。
到了门口,轩王待竹韵搀扶着牛莎莎上了马车,他伸手小心翼翼地替她放下帘子,然后才转身上了自己的马车。那动作看上去体贴入微,绅士之极。
两辆马车启动了。轩王的马车在前,牛莎莎的在后。
先是顺着路转了一圈,最后在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王府大街停了下来。
一下马车,在这古代的街道上,牛莎莎看着什么都好奇。这个小摊上看看,那个东西上摸摸,俨然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看得跟在身边的一溜人等偷偷直笑。
“舒哥哥,这个好漂亮。”
“莎莎妹妹若喜欢,买下便是。”
“呵呵……舒哥哥,这个我喜欢。”
“好!”
“舒哥哥,这个像不像我?”
“像,喜欢吗?喜欢就留着。”
……
这一路逛下来,牛莎莎的嘴和手就没停过,轩王对她也没话说,喜欢什么就统统买下来,后面跟着的一干随从个个手里都堆成了小山,都快捧不下了。
和男士在一起,美女购物,男士付钱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上一世,牛莎莎因为尊容不堪,备受帅哥冷落,没想到这一世她也能享受到帅哥为她付钱的待遇。一想到此,牛莎莎心里就倍儿爽,挑选起东西来也就更狠了些。
“舒哥哥。这个好看吗?”牛莎莎在路边小摊上随手拿起一朵大红的绢花放在鬓边比划着。那大红的绢花有些大,配着牛莎莎傻气的笑脸,彷如古装电视剧里打扮夸张的媒婆,毫无违和感。
轩王一怔,旋即嘴角微抽,挤出一抹温和的笑来,“好看!莎莎妹妹戴这朵花正合适,美得就像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
牛莎莎愕了。
其实,她知道这朵大红花戴在鬓边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看轩王那硬挤出来的笑也猜得出轩王的回答是违心的,只是不想拂了她的意,由着她高兴而已。
哎!真是难为这位美男了。
以前,轩王怎么对待牛莎莎的她不知道,但就这两次与轩王的接触以来,轩王总是处处体贴,处处顺着她。跟她说话也总是轻言细语,温润谦和。这让牛莎莎心里总是暖暖的。
前世那些什么“有钱有房,父母双亡”的观念说起来她都不敢苟同。必要的经济实力在婚姻中纵然必不可少,但就感情而言,男婚女嫁,不就图个对方能对你好么。而轩王两者皆备,能找到如此一个对她处处上心的男人,也不枉她穿越千年而来。
不过又想想,人家那些特种兵穿越都是大展身手,厮杀弄权,她这特种兵穿越了,遇到的却是温情和美男,也不知道这次穿越究竟是哪位仙人开了眼,站出来,她要好好的表扬她一下。
牛莎莎想着就觉得心情很好。轩王陪着她在街道上东逛一逛,西逛一逛。吃了一些京城出名的小吃,买了一大堆在他看来毫不值钱,牛莎莎却当做宝贝爱不释手的小玩意儿。
也许是这一次出来,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感情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待再上马车之时,轩王竟无视竹韵的阻挡,微笑着上了牛莎莎的马车,和她面对面地坐到了一起。
对于轩王有意亲近的举动,牛莎莎只是淡淡一笑,并未放在心上。轩王既然以未婚夫的身份邀她出游,而她的便宜老爹也没反对,那出来一趟,总应该要发生点什么才符合剧情的吧。
“莎莎妹妹,可还开心?”
“嗯?”牛莎莎的视线从刚买来的小玩意儿上收回,抬眼不明所以地望着轩王。
“本王问你玩得可还开心?”轩王凝视着牛莎莎亮若星辰的眸子,笑得极是温柔。那双狐狸眼里满是期盼,似乎在等待牛莎莎的回答来主宰他的情绪。
看着他温柔深情的样子,牛莎莎愣了一瞬,然后傻傻笑着狠狠地点了点头。有美男全程陪同,又淘了这许多的东西,还不用她自己掏钱,能不开心吗?
看见牛莎莎笑,轩王也满意地笑了,笑得犹如三月春风,暖人心扉。
轩王温柔的笑意让牛莎莎终于相信了那句歌词里唱的:人间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她都傻成这样了,轩王面上依然看不出任何厌恶之色,难道世间真有像他这样痴狂的男人?亦或是,这就是老天让她穿越千年的初衷,原来的牛莎莎不见了,就让她来与这位痴情的“欧巴”再续前缘?
不过,牛莎莎的视线只在轩王的笑容上停留了不足两秒,又低头爱不释手地摆弄起那些小玩意来。要知道,她手里买的这些什么簪子啊、瓶瓶罐罐啊什么的,任何一样东西拿回现代那可都是古董。轩王长得养眼自是不用说,但他既然会成为她的夫君,以后还有漫长的几十年,可以慢慢看,现在还是先欣赏她的古董才是正道。
见她盯着那些小玩意儿玩得不亦乐乎,轩王似乎也很理解傻子的思维,所以只是笑着无奈地摇了摇头,便闭上他的狐狸眼靠在一旁养神,不说话了。
一路颠簸,不知不觉间,马车停了下来。
轩王下车以后,依然非常绅士地回身搀扶着牛莎莎下了马车。
抬头环视,牛莎莎才发现不知不觉中,他们竟然已经到了郊外。
“咦,这是哪里?”
☆、第十二章 培养感情
“咦,这是哪里?”
牛莎莎问了一句半正常半傻的话。其实她想问的是:我们到郊外来干什么,这里看上去人烟渐渐稀少,除了山就是树,没有什么好玩的呀!
忽地,像是想到了什么,牛莎莎的心里一下子了然。难道,轩王还想找个偏僻点的地方,进一步培养感情?嘿嘿!看来,这古人也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保守嘛!
轩王哪里会知道她心里那些乌七八糟的想法,只指着远处的城门,柔声道:“莎莎妹妹。这里是永川门外。从这边这条小路穿过去,前面便是玄武湖。听说今天京城的文人士子会在玄武湖边举办诗会,非常的热闹。你看,我陪你买了许多的东西,也该你也陪我去玩玩了吧?”
“……”
难道她想歪了?
这位轩王爷看上去文质彬彬知书达理的,对诗会这一类的东西感兴趣,那是自然。难怪轩王今天手里还多了一把折扇,原来是冲着这个诗会去的。哎!是她龌龊了。
不过,牛莎莎也没有看过古代的诗会,一时也被挑起了兴趣。
“好啊!去看诗会,看诗会。”牛莎莎雀跃的拍着小手。经过一天的演练,她好像把“傻子”这个角色演得更到位了。
见她没拒绝,轩王的嘴边扯出了一抹好看的幅度,“那我们就穿这条小路过去吧!我们在城里闲逛耽误了一些时间。怕是要赶不上了。”
“嗯!”牛莎莎狠狠的点了点头,一切全交给轩王做主了。
轩王所指的地方在一个小山坡的后面。小路崎岖狭窄马车上不去,他们便换成了步行。秋末冬初的野外杂草丛生,枯黄不见生机,一片萧瑟。一路上虽然景致不算太好,但牛莎莎就把它当做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
沿着崎岖蜿蜒的小路走了一段,轩王停了下来。
“你们前面先走着吧!我和莎莎妹妹在后面说说话。”轩王很随意地拉起牛莎莎的手,眼神从他身后的随从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竹韵的身上。
竹韵和轩王爷带来的随从一听这话,再一看他们抓在一起的手,个个脸上都露出了了然的表情。特别是竹韵,朝牛莎莎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都没有多说什么,便和那几个随从一起成群结队地往前面先走了。
把下人全都打发走了,牛莎莎知道,轩王果然是想与她单独培养感情,也就抿着嘴唇乖巧地呆在了他的身边。
待下人们走得不见了踪影,轩王牵着牛莎莎的手,两个人就像现代的情侣一般,慢慢的走在小路上。小路两旁,是有一人多高的枯黄的茅草,旁人几乎看不到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亲热的动作。
此时的牛莎莎,胸口像揣了一只小兔,怦怦直跳。
在现代,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她的脑子里自动就脑补出了许多旖旎暧昧的画面,脸上也悄然地爬上了一抹娇羞的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