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单单长相和人品上来说,牛莎莎敢保证,他们俩绝对比那什么王八蛋轩王和只知道在风月场所调戏花魁的白苍不知好了多少倍。
牛莎莎正想得口水直流,相府的管家林伯来了。因为这里是牛莎莎的闺房小院,林管家不敢贸然走入只站在院门口禀报道:“小姐,郡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说是来拜访您的。”
“郡国公府的小公爷?林伯,您确定他找的是我,而不是我爹?”牛莎莎有点莫名其妙,她来这个世界,不过短短二十多日,怎么又跟郡国公府沾上边了?
“小姐,郡国公府的小公爷确实说来拜访您的。”林管家老老实实地答道。
牛莎莎看了看站在身旁的竹韵,见竹韵也是一脸茫然,她和自己一起在山上长大,看来对这个小公爷也不认识。
“郡国公府的小公爷,谁呀!走吧,去看看。”管他是何方神圣,牛莎莎撇撇嘴丢开手上的书本,决定跟林管家一起去看个究竟。
到了前院大厅门口,牛莎莎隔得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悠闲地翘着二郎腿坐在大厅的客位椅子上,正低头把玩着手上的一枚玉扳指。
听到牛莎莎进来的声音,那人慌忙放下了二郎腿抬起头来——
“诶,怎么是你?”一见来人,牛莎莎愣在原地。
“怎么就不能是我啊,难道大小姐不欢迎在下?”华天佑笑眯眯地看着她,神色甚是熟络。
牛莎莎被噎了一下,连忙换上笑脸招呼道:“呵呵,欢迎,当然欢迎。我只是没想到你就是那个什么郡国公府的小公爷而已。呃……林伯,赶快备茶。”
老实说,他们俩不过是在“常胜坊”有过一面之缘而已,牛莎莎完全没想到这位参将帅哥会突然造访,更没想到他就是林管家口中的小公爷。古代的“大官儿”驾到,便宜老爹又不在家,一时间,牛莎莎都不知道该怎么款待他才好了。
提起“小公爷”这个头衔,华天佑不好意思地拱了拱手,“那些不过是承了祖上的荫蔽而已,让大小姐见笑了,大小姐叫我天佑即可。”
“呵呵,那这样最好了。”牛莎莎最怕的就是和那些当官的说客套话,一点都不自在。见华天佑还是如那天在常胜坊见到的一样没有架子,牛莎莎也爽快地说道:“你也别见外,叫我美女或者是莎儿就好。”
不知道为什么,跟这个华天佑说话,她感觉越来越轻松,就像是与华天佑早就认识一般,也许是在不经意间已经把他当作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战友了吧。
“那我——就叫你莎儿吧。”华天佑俊美的面容怔了怔,终于还是叫出了牛莎莎的名字。心里仿佛是喝下了一罐蜜糖似的,甜滋滋的。
在这个时代,若不是特殊的关系,男子是不能直呼女子闺名的,而能让自己直接叫她的闺名,是不是说明自己在她看来是不一样的?
华天佑叫出“莎儿”两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牛莎莎莫名地想到了百里擎天。给出同样的问题,百里擎天选择的是叫“美女”而不是“莎儿”,那称呼听着总觉得很生疏,不像华天佑这声“莎儿”来的亲近。
见她突然有点晃神,华天佑笑着问道:“呵呵,今日天气甚好,莎儿在家干什么呢!”说完,他自来熟地走到椅子前坐了下来,又习惯性地翘起了二郎腿。
“哎!还能干什么?还不就是看看书,绣绣花呗!”
☆、第五十八章 有兵器一族
“哎!还能干什么?还不就是在家看看书,绣绣花呗!”
天气好?有么?她怎么不觉得?她觉得她的天都快塌下来了好不好。
“莎儿的才华在下已有所耳闻,只是不知道莎儿平时都喜欢看些什么书呢?”
一说起看书,华天佑犹然升起一股敬佩之心来。牛莎莎才女的名号在京城里传得已是沸沸扬扬,他这个胸无点墨只知道舞枪弄棒的粗人往她面前一站简直觉得惭愧不已。
牛莎莎“切!”了一声觉得好笑,那些都不过是她拿来糊弄古人的小伎俩罢了,这人还当真了。
她站起身来围着华天佑慢慢转了两圈,仔仔细细地将他从头审视到脚,然后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我说哥们儿,你就别装了。累不?不喜欢看书就不喜欢看书,干嘛要学别人那样文绉绉的样子。说吧,今天来找我干什么?”
就算华天佑不说他是军中参将,就那铁实挺拔的身板一看也是习武之人,她才不相信华天佑会是来找她讨论看什么书的。
华天佑没想到牛莎莎会如此直白地戳穿他,挠着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呵呵,今天可是常胜坊取货的日子,我就是想来请你一起去看看那军刺做得怎么样了。顺便给你带点礼物来,感谢你送我的东西。”华天佑说着指了指桌子上放的几个礼盒一一介绍,“莎儿,这个是皇上御赐的玉如意,这个是百年人参……”
哎!原来是个兵器痴,和百里擎天那个诗痴倒是有得一拼,送他一对军刺而已,他居然舍得下那么大的血本。
牛莎莎了然地笑了笑,“礼物我就收下了,你等等我,我去换了衣服就一起去看看。”
牛莎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有礼物她就收,来者不拒,不就是喜欢兵器么,她脑子里多的是。不过想想,百里擎天那厮相比之下就显得小气了一点,怎么说她也念了一首诗给他听的,那厮却什么表示都没有。牛莎莎无耻地想道。
“那你快点啊。”马上就可以见到喜欢的兵器了,华天佑竟如孩子般地显得有些雀跃。
“嗯,等着。”
牛莎莎说着一溜烟地就跑去后院了,没好一会儿她就换好男装出现在华天佑的面前,后面还跟着竹韵。
这身男装还是竹韵搞来的唯一的一身男装。在家里牛莎莎就一副大小姐的打扮,轻纱罗裙,但只要出门儿,她都尽量换上男装,既方便又容易掩饰自己。
见到穿上男装的牛莎莎,华天佑狠狠地惊艳了一把,没想到她女装清纯,男装却干练,俨然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不管是男装还是女装,都娇小清秀,实在与那日在醉仙楼里生猛的牛莎莎联系不到一起。
“走啊。愣着干什么?”牛莎莎好笑,这就是颜值高的好处,总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
“哦,走,走。”
华天佑回神,尴尬一笑,率先走在了前面。不知道为什么,那心,却跳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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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莎莎在柜台前接过常胜坊老板递过来的锦盒,打开拿出里面的军刺,左右看了看,然后就当着常胜坊老板的面挽起袖子装在了自己的小臂外侧上。
这是一对二十二公分长度的军刺,用玄铁打造刺身,颜色深黑,隐隐透出红光,锋口光亮,削铁如泥,前后用牛皮座子加皮带固定在手腕和手肘上,进可攻击退可格挡,既锋利又可隐藏,是牛莎莎前世在特战队的时候最钟爱的近身格斗武器。
“不错,不错。掌柜的手艺果然精湛。”牛莎莎反复试了试手臂上的军刺,甚是满意。
这古代的工匠果然不是盖的,纯手工制作,东西还又快又好。大小长度都正好,安装套也松软舒适,收费还不贵,可以说是价廉物美,难怪林嫂说京城的兵器铺就他们家的最好。
呵呵,现在她也算得上是有兵器一族了。
“呵呵,姑娘喜欢就好。刚看到那图纸时,老朽还想着可能做不好呢。”对牛莎莎的满意,老板也很高兴,那看着牛莎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崇拜的偶像一般。
老实说,打造了一辈子的兵器,能在有生之年见识到并亲自打造如此设计奇特精妙的兵器,他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
牛莎莎和老板说着话却发现华天佑一直盯着她看,根本就没有动手去拿送给他的那对军刺的意思,奇道:“你怎么不试试啊?”
“哦!对对对。”华天佑回神,打开自己面前的锦盒,小心翼翼地取出里面的一对军刺仔细端详,从刺尖到刺尾沿着凹槽一寸一寸地抚摸,那模样就像是在端详一件罕见的珍宝一般,看得牛莎莎都快笑掉牙了。
这些古代人真可爱。
华天佑仔仔细细的看了许久,才学着牛莎莎的样子将军刺一只一只地装在自己的手臂上,试了试,觉得实用性确实超强。
“莎儿,你是怎么想到打造这种兵器的?实在是太奇妙了。”华天佑满意地放下挽起的衣袖,从外面看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袖子里面藏着武器,确实比走到哪儿手里都提着一把剑要方便多了。
“怎么样?比起你那些百年人参来,值吧?”牛莎莎说着,身子猛地一侧,手肘突然向前一送一横再一挡,得意地在华天佑面前演示了几个军刺的格斗动作,那动作娴熟有力,华天佑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军刺锋利的刀锋已经抵在了他的颈动脉边上。
“值,当然值了。”华天佑愣着答道。
对于他这个兵器爱好者来说,别说是一盒百年人参,就是把家里所有的人参都拿来换,也值啊。
不过,他之所以愣着并不是因为值不值的问题,而是牛莎莎那快如闪电的敏捷身手和脑子里那些异于常人的想法,难怪她会得百里擎天另眼相看了,就连他的心里好像都有着某种异样的情绪在隐隐地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