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哼了一声,钳制下巴的手指使上了三分劲:“哟呵,想不到在老子的地盘上还有不听话的,要不咱们俩找个房间慢慢儿地玩?”
米粒痛得眼泪直冒,摄于伤疤男的威势,她不得不开口哀求:“你先放手,我们慢慢谈。”
斯加特顿时愣住:“这个声音?”他放开手,盯着瑟瑟发抖的米粒咧开嘴笑了,“即使在帝都也千金难求的宠物居然会跑到我这么个小场子里,最奇怪的是,老子甚至不知道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告诉我,你是谁,还有,你是谁派来的?”
这个晚上,青红辗转难眠。
就在夜场生活结束之后,他避开人群找到了哈医生。在他想来,已经过了三四天,哑巴小四的问题应该解决了。
可是哈医生一脸茫然:“那个哑巴?他根本没找我买过药剂。”
青红冷哼一声:“你喝多了吧?没有药剂,他怎么维持宠物的身份?”
哈医生一脸讨好:“这几天我可半点儿也没敢喝多,团长交待的事儿,我怎么敢马虎,只是他真的没有来买过药剂。我猜可能他在外边儿有什么渠道可以搞到药。”
“应该不可能,没人能在团长的眼皮子底下搞鬼。是不是百千或者别人替他买了?”
哈医生舔舔嘴唇:“从我到夜场以来,只卖出过一支e级激素剂,这是不可能弄错的。无论百千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人,如果真有人买第二支,我不可能不记得。”
青红沉下脸。
e级激素剂,按理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够停下,每日都应服用一支,否则容颜就会快速衰退、身姿也会变得臃肿恶心,整个人不男不女,丑陋不堪。哑巴小四在购买了第一支e级激素剂后就偃旗息鼓了,要么就是他真的决定做一辈子掏粪工,所以不在乎自己的本钱;要么就是绕过哈医生,从某个隐秘的渠道购买了药剂。虽然青红不认为有人能在团长的夜场里搭上别的路子,但是世事无绝对,他也不敢肯定。
只思索了片刻,青红毅然踏入了垃圾场,他要亲眼看一看哑巴的现状。
即便是最为落魄的时候,青红也没有涉足过如此肮脏的所在。他捏着鼻子、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进垃圾场。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哑巴,才想起这时正是掏粪工的工作时间,不过他还是将“承包”垃圾场的老头子叫出来问话。
老头子见到丝衣裹身的青红知道是夜场的伎人,伎人在有钱人眼中是玩物,但对一贫如洗的糟老头来说也是不能得罪的人物了。他不敢造次,唯唯诺诺地点头,带着几分试探之意说:“那家伙嘛除了工作以外,都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没见到有谁跟他接触。不过头一天也有个姑娘来跟我打招呼,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
青红一眼就明了这个老头子的心思,宽慰道:“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你放心说好了。这个夜场我青红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你有什么事尽管说来听听,些许小事我就可以帮你做主。”
青红的大名老头子还是听说过的,他立刻松了口气,开始抱怨:“那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第一天到我的场子里就想偷我东西、跟我抢饭吃……”
青红不耐烦地打断他:“说说他有什么动向、意图或者异常的举动。”
“是是是,”老头子挠着头想了半天才唠叨道:“他,他对我们夜场不熟,第一天问我能在哪儿买饭吃;还有,他架子挺大的,像头牌小姐似的,天天都要洗衣服……”
青红流露出失望之色,显然这个老头子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刚要转身,他脑子里一个激灵,脸色顿时一变:“你说他问过你在哪儿买饭吃?”
“是啊是啊。”
“他会说话?”
老头子连连点头:“是啊是啊,而且他说话的声音听着怪怪的,又尖又细,刺耳得很。”
向来保持着贵族风范、自信典雅的青红此时神色大变,像突然伸出獠牙的猛兽一样吼起来:“他的声音……”说了这四个字后,他顿了顿才一脸狰狞地问:“实话说,是不是像鸟儿唱歌一样?”
老头子仔细想想:“呃……这么说好像也是的,不过我最讨厌叽叽喳喳的鸟,吵得人耳朵疼。”
青红明白了,脸色惨白惨白的,呢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像垃圾场老头子这样的人一辈子也没可能见识豢养宠物,甚至听也不曾听说,所以他纵然觉得米粒的声音很奇怪,也没有怎么重视。但青红就不同了,他出身贵族,虽然家道中落,但是见识不凡,贵族圈子里的东西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豢养宠物也分三六九等,声、色、艺绝佳者为上品。相貌和体态可以依靠药物和手术改变,但声音是极需要天赋的,药物或手术很难造就天籁之声,所以豢养宠物中最为难得的是不依靠药物,也能够保持好嗓音的人。
除了千金难得之外,这样的豢养宠物在历史上也常常会扮演重要角色。因为他们的身后总是有权势贵族家族的影子,他们或者充当高级交易花,或者扮演深藏不露的多面间谍,或者引发多方势力的竞争和角逐……总之,每一个上品的豢养宠物都不可小视,虽然他们也是卑贱的伎人,但是他们往往能够借用或调动巨大的能量。
青红认为自己明白了百千的心思。哑巴小四一定是抛出了极富**力的条件,然后把百千收为己用。
青红的心在滴血:如果自己的猜测没有错(很可能就是这样的),那么百千可能很快就会离开夜场了,自己再也见不到他。而且青红暗暗忖度,发现自己对这种局面完全无能为力。他能做的不过是保证百千头牌的地位,但是上品豢养宠物借助身后贵族家族的势力,可以许以常人不敢想象的条件。
指甲深深地嵌进掌腹中,划出一道血红的痕迹,青红却似无所察觉。
不,不能让百千离开夜场!青红抬起下巴,昂然望向天际最深远的黑暗:这里可不是哑巴小四——不,这里不是假扮哑巴的小四的地方,这是我青红的主场,我会尽一切可能将百千留下的。小四,走着瞧吧!
第十六章 这个女人很特别
“你是谁?你是谁派来的?”
听到伤疤男这么问,米粒郁闷得想一头撞死。敢情他以为她在演谍战片吗?如果不是他这个邪恶的伤疤男强行把她抓来,她现在何至于吃这样的苦头。
当然,要米粒当面顶撞这个杀气腾腾的男人,这是不可能的。
她紧紧拎住遮挡**的衣服,一面怕得牙齿打架,一面鼓起莫大的勇气说:“我是夜场的掏粪工,我,我是被你抓来的。总的来说,我们之间纯属误会。江湖相见,留人一线,要不你给我一张出入证,我们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
这一通乱七八糟的话听得斯加特皱起眉头:掏粪工,自己抓一个掏粪工来干嘛?
“我把你抓来的?”再次仔细地扫过那张清秀的脸庞,他实在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伎。当然,他也懒得在伎人身上花费太多工夫,“说说看,我什么时候把你抓来的?”
想起那段经历,米粒就不由得心惊肉跳,声音瞬间低得跟蚊子似的:“四天前,在黑洞城堡那里。”
“黑洞城堡……”斯加特眼神大亮,“你是那个哑巴?哦,不对,你装成了哑巴。”
米粒硬着头皮说:“不是我想装成哑巴,是伏波不准我说话的。”
斯加特点点头:“你是伏波的什么人?”
米粒暗自思量:如果说自己是伏波的未婚妻,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离开夜场。伤疤男显然压根不怕伏波,依他那种土匪脾气,可能会以她未婚妻的身份向伏波勒索赎金啥的。伏波倒是说过要娶我,但毕竟没有白纸黑字地定下来,万一到时候绑票的信息传过去,伏波不认账,伤疤男一气之下岂不是会把她撕成肉条喂狗吃?
想到这里,她哆嗦了一下,就没敢乱说,只是老老实实交待:“我跟他才认识六七天,说不上什么关系。”
幸好她没有把“未婚妻”的身份抛出来,就算真的抛出来,斯加特也是不信的,就连米粒的实话实说他也不信:“六七天?”他冷笑:“那时候那个没骨气的男人可说了你是伏波的密友,才认识六七天,就能被引为密友?”
“他……”反正人都死了,我随便乱掰也死无对证,米粒横下心,嘴皮翻得飞快,“狗急跳墙、病急乱投医,什么不敢说啊!我发誓我是无辜的,我最多搭过伏波的顺风船,在他的黑洞城堡歇了下脚,其实大家已经准备分道扬镳的,只是你恰好在那个时候过来,对我产生了误会而已。你大人有大量,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啦,嘿嘿……”
斯加特笑着点点头,好像非常赞同米粒似的:“先前是我误会了,那么现在你在干嘛?”
米粒愣一愣:“洗澡。”
“不,不,我是问你深更半夜不睡觉,在我夜场里晃来晃去,是在做什么?”
“掏粪——那是我的工作。”
“好吧,也可能我又误会了一次。请你解释一下:身价不菲、可以让男人一掷千金的上品豢养宠物为什么跑到我的夜场来做一名掏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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