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听了他的话,士兵们纷纷陷入了沉默。
是啊,他们都已经多日未回家了,大多数的士兵都是龙城的人,他们自然会想念家中的亲人。
站在门口的杜威听到了士兵们的话,心中感到一阵酸意,他做出个笑脸,走了进去,豪放地道,“你们都在聊什么呢?!也不算上我一个!”
“将……将军……”看到是杜威,他们纷纷站了起来。
“不用拘礼,”杜威道,“都坐下来……该吃吃,该喝喝……”
“将军,你说这战争什么时候结束?救兵什么时候能来啊?弟兄们都归心似箭啦!”其中一个士兵问道。
杜威轻轻笑了一声,道,“明天了。明天救兵就来了。等结束了战斗,保卫了龙城,全都给你们加官进爵!”
“好!好!”士兵们纷纷叫好。
“不过呢!明天的战役必须要打得漂亮!多杀几个敌兵!”杜威道。
“那必须的,”士兵道,“咱们西秦国的领土,哪能轮得到他们来指手画脚!”
杜威举起了酒碗,道,“有你们这句话,就值了!来,弟兄们!干了这碗酒!”
“干!”
“干!”
凌霄披着外套,站在门口,听着他们在屋内觥筹交错的声音,眼眶突然就湿润了。他这个时候,可不适合进去。
翌日。
一大早,凌霄起了床,他晚上迷迷糊糊睡着了,早起还算有点精神。
战士们已经在外列队等候了。
凌霄抿了抿嘴唇,道,“早起都吃饭了吗?”
众人皆回答,“吃了!好几个鸡蛋呢!”
凌霄微微笑了笑,道,“那就好。今日,没有马匹,不用射箭,大家都穿上铠甲,拿上银剑,今日的任务,便是将你手中的剑捅进敌人的胸膛。与敌军的殊死一搏,若是怕的,现在便退下来,我绝不阻拦。”他话音落了下来,氛围突然肃杀了起来,再没有了方才轻松了气氛。
凌霄扫视了一周,没有人站出来,他们炙热的目光望着他,没有一丝退缩。
正在这时,从人群中传出洪亮的声音,“殿下,我们是西秦国人,我们不怕死!誓死捍卫鹿城!”
众人纷纷响应,“誓死捍卫鹿城!”
“誓死捍卫鹿城!”
凌霄有点感动,他嘴角上扬,指着身上的铠甲,朗声道,“我今日,与你们一同上战场,我们,共进退!”
“共进退!”
“共进退!”
士气大增。
鹿城的城门在第三日,终于又打开了,朝阳从缝隙如同温水般,洒了进来。
凌霄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士兵在他的身后,排的整整齐齐。大有雄纠纠气昂昂之势。
距离他们二百米开外的地方,东阳国的士兵也正在虎视眈眈地望过来。
他们的人数有明显的优势,抬眼望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凌霄大致在心中默默想到,应该还是有五六千人吧。
而自己这一边,二百人左右。
简直是天壤之别。
所以,这次的战役,完全是以卵击石。
凌霄知道,此次胜利的概数,几乎为零,反正,不管怎样。就算是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必须坚持到救兵的到来。
城中,他都已经准备好了。
鹿城知府此刻正在城楼上,观察着此次的战役,衙役守着鹿城的大门,他们是鹿城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兵刃交接在一起的时候,战争的惨烈才真正的体现出来。
凌霄从心中是渴望和平的,他痛恨战争,痛恨朝廷中的党争,讨厌后宫的乌烟瘴气。
他想与云苏一起,畅游神州大陆,快意恩仇,一辈子逍遥自在。
他不要名,不要利,就云苏这一个美人足以。
如果再奢侈些,请再给他一支笛子。
凌霄的脑海中勾勒着这样美好的场景,他一点点将那样的画面填写圆满,而现实,却是血淋淋的。
鲜血顺着他的铠甲滴了下来,如同汩汩流淌的河流一般。
周围人的动作突然变得慢了起来,他嗅到空气中甜腻的血液的味道混合着汗液的气味,看到了士兵们狰狞的脸庞,他们撕心裂肺地大吼着,然后,将剑刺进对方的胸膛里,他们杀红了眼,本已进入文明社会的人们,终于又激起了压在脑海深处的弱肉强食、茹毛饮血的野蛮。
武力,永远是最简单,最粗暴,解决问题的办法。
上官毅下了命令,谁能拿下凌霄的人头,赏金万两,凌霄的周围围着一群贪婪的士兵。
现在的他,在他们眼中,便是黄灿灿的金子吧。
☆、027,铩羽而归
对付他们,凌霄当然是有自信的。
他的剑在手中,如同与他融为一体了,还未等那些士兵反映过来,便割破了他们的脖颈。
*
另一边,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快马加鞭地赶向鹿城。
鹿风臣将军正坐在马背上,指挥着前行的方向,他们已经两日马不停蹄的奔波,连马匹都已经不住喘息了。
鹿风臣今年已是三十五岁,正值壮年,他生着一张四方脸,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看起来便是将相之相。此刻,他正在队伍的最前方,指挥着这支庞大的队伍。
他必须要尽快赶到鹿城,现在太子殿下不知还能不能挺下去,一千人对一万人的战役啊,就算是战神领导着队伍,战胜的几率也几乎为零。
若是他,怕是连一天也坚持不住,想起太子殿下如今的险境,他不由心颤。
现在,他必须要尽快赶到鹿城支援,丝毫不敢懈怠。若是,有一刻的耽搁,后果不堪设想。
太子殿下曾经救过他一条命,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领头,不是现在战功赫赫,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太子殿下也还只是不受器重的三皇子。
他被奸人陷害,当时将军要砍掉他的脑袋,他宁死都不肯屈服。是殿下的出现,将他从刀口救了下来。
殿下的表情是风轻云淡的,他只是说,放了他。
那将军是很不乐意的,说他犯了重罪,不可放。
凌霄道,他不像是干那种坏事的人,从眼神中能看的出来。所以,放了他。
将军虽有所不甘,还是放了他一条生路。
后来,他便将他委以重任,而他,也并不辜负他的期望,打了多次胜仗。直到爬到现在这样万人之上的地位。
他心中,无时不刻不在挂念着凌霄。
此刻,终于是他报答他的时候了。
“爹爹!”稚嫩的女子如银铃般清脆的声音在陆风臣的耳边响起。那女子舞勺之年,正值青春年少,只见那女子一身艳红色的劲装打扮,一头乌黑的长发高高扎在脑后,露出一张洁白干净的小脸,那脸蛋晶莹剔透,甚至连血管都能看的见。她的眼睛很大,水亮亮的,看起来是很有灵气的。
他将头扭了过去,“怎么了?晶琳。”
“爹爹,慢点走,我的汗血马都走不动了呢!”鹿晶琳噘起红润的小嘴道。这匹小马可是她的宝贝,出门打猎全靠它跑得快。
鹿风臣往日是极疼爱这个小女儿的,只是今日难免着急,所以,语气也僵硬了些,“爹爹早就告诉你,让你不要来。你偏要来,现在又嫌路途遥远。”
“女儿不是这个意思!”鹿晶琳撒娇道,“女儿不也是想与爹爹一起出来,长长见识吗?再说了,爹爹,真的有这样着急吗?”
“晶琳……”鹿风臣嗔了一声,道,“爹爹前去营救的,是爹爹的救命恩人,若是没有他,你现在早就没有爹爹了!更别说当个受万人宠爱的小郡主。”
“那我倒要瞧瞧爹爹的恩人究竟有什么样的本事!”鹿晶琳小声嘀咕道。
“他现在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鹿风臣感叹了一声。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鹿晶琳眨了眨大眼睛,天真道,“谁啊?当朝太子?”
鹿风臣没说话,表示默认。
“那不应该是在皇宫中锦衣玉食么?怎会还需要爹爹的营救?”
“他不是一般人。”鹿风臣道,“现在正在守卫鹿城,以千人敌万人,勇猛无比。你还小,以后便知道了。”
鹿晶琳咯咯笑了两声,露出一口洁白而整齐的牙齿,道,“爹爹,那我们加快些速度吧。我倒要瞧瞧是怎样个不一般人呢!”
鹿风臣笑了摇了摇头,这丫头,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
鹿城的春季,刮起了呼呼大风,吹得人脸如同刀割一般疼痛,尤其是再这样一个气氛肃杀的城外战场上。
凌霄周围的士兵一个个倒了下去,尸体已经铺满了地面,连走路都有些困难,需要从尸体的身上跨过去。环绕四周,剩下的士兵已然屈指可数,剩下几十个人依旧在坚守着。
杜威还在离他不远处的地方,大口喘着粗气,手里提着带血的剑。
可是,救兵,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凌霄的心中闪过一丝的绝望,他已经杀了无数的士兵,可是,东阳国的敌军还是如潮水一般向他涌了过来。
他有预感的,他今天很有可能死在这里。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坚持下去,鹿城,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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