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下风刮过树叶的沙沙声。
心很静,又很沉重。
脚步停在了陡坡的最顶端,离路边很近的一块墓地前。
一大块墓地旁,是一幢楼,寄放骨灰的地方。
宋昉看见那幢楼的门前,有个十七八岁的男孩红着一双眼抱着骨灰盒站着。
他身旁是一群大人,不知道在说什么。男孩像是听不见,和他们仿佛在两个次元一般。
他的一颗心全在手中的骨灰盒上,抱着它,像是抱着自己的全世界一般。
唇都抿白了,不能哭出声,不能哭出声的。嘴争气了,眼睛却没争气,泪水决堤,划过脸颊,涕泗横流。
无声的哭泣。
真的是一点声都没有。
宋昉收回视线,转过头,在墓碑前缓缓蹲下身。
在墓主人的名字旁她看到了江既明的名字。
他是墓主人的儿子。
墓碑的一侧用红色的字体刻着墓主人逝去的时间。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江既明将花摆在墓碑前,平静的说着:“前年夏季赛结束后的那天凌晨,我心跳的很快,怎么也睡不着,早上六点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
“我赶过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强撑着最后一口气,我见到了她最后一面。”
“我到现在都记得,她声音很虚,一句话断了好几次,拼尽全身最后一份力只为了和我说一句,要照顾好自己。”
宋昉的眼很酸,鼻也很酸。
“我父母在我很小就离婚了。我和我爸联系很少,我妈一个人拉扯我长大,后来也没有再嫁。”
“我说要打职业的时候,她其实也是不支持的,想了一晚,最后还是答应了。和我说,无论最后结果是好是坏,尽力就好,失败也没关系,妈妈还在后面。”
“我成功了,往后看,她已经不在了。”
难怪,难怪以前他搂着她说,“你不会突然离开。”
难怪他大年夜也不用陪家人度过,能从A市飞到L市去找她。
也难怪,他很粘人很粘人,像是他的世界只有你一样,的确,他的世界真的只有她了。
还有好多好多难怪,数不清。
一切之前的不解都说通了。
只是这个答案未免太令人心揪。
宋昉甚至可以想象出,在单亲家庭长大,唯一的依靠——自己的母亲忽然离世后,孤单一人在这偌大世界的他。
浮萍一般,那种无助,那种无措,多么可怕。
他可能也像刚才的那个男孩一样。
抱着亲人的骨灰,紧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声。
宋昉知道他的。
他看起来高大无比像英勇战士,但褪去一层层的盔甲下,心底最柔软的那一处,是一个小男孩儿。
会生气,会哭会笑,有时候脾气不大好,但大多数的时候是很温柔很细腻的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儿,在那一刻,哭的有多么伤心啊。
宋昉不敢想。
那个画面只浮现一点点,心就刺痛的难受。
“一副完整的身躯进去,再出来就便成了一坛灰。”
“当我真真切切触碰到那坛骨灰时,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那个会为我做一桌我喜欢的菜,提醒我明天天凉要加衣,时常担心我钱够不够用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认识他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说了这么多话。
像是积压了好几年的话,终于找到能宣泄的人,全说出来。
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站起身,扑进他的怀里,很用力很用力的抱住他,哽咽着说:“你现在有我。”
你现在有我了。
你以后不会再孤单。
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
再到以后,我们会一起建立一个家庭。
温馨美满。
我和我们的孩子会一直一直陪着你。
你再也不会孤独。
我来了。
我既然决定来到你身边。
我绝对不会让你再孤独。
他回抱住她,“恩。”
第五十九章 他们只在O市呆了四晚,第五日启程回A市。
拉着行李箱到达绿苑小区时, 她远远就看见蹲在门卫室前的金毛。黄色尾巴在地上一摇一摆, 直着脖子, 像是在等谁回来。
宋昉停住脚步, 眯了眯眼。
怎么那么像她家的德玛西亚?
推推身旁人的手肘:“那个,好像德玛西亚啊?”
江既明撩撩眼皮,嗯了声:“那就是它。”
“啊?它不是在你朋友家吗?”
“他晚上有事,所以提前送它回来了。”
德玛西亚也看到了他们。
先是呆住了三秒,而后猛地站起身, 迈出四腿, 向两人狂奔而来。
宋昉蹲下身,将德玛西亚抱在怀里。
四天多没见,她很想它的。
只是,在那粘满唾液星子的狗舌又要往她脸上舔时,她还是避开了。
宋昉看它,笑:“你现在不吃护手霜, 改吃粉底液了?”
德玛西亚傻傻地看着她,汪汪叫的大声, 高兴地直往她怀里钻。
汪汪汪。
主人终于回来了。
太开心了。
两人牵着德玛西亚回家。
一进家, 它就跟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满屋子乱窜,这里跑会儿, 那里碰碰,像多年的蹲监的人终于出狱, 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想去,舔一舔。
于是宋昉在放下行李后,转身一抬眼就看到了这么一幕——自己的化妆包不知什么时候被拉开,德玛西亚伸着舌头往里一下一下舔-弄。
宋昉这次真笑不出了。完全崩溃。
她比上学体测时还要跑的快,‘唰’的下就到了茶几边,将化妆包从狗舌下解救出来。
黑绒化妆包的表面一块深一块前,里面装的未用完的小样也都沾上了唾液。
宋昉拿着化妆包欲哭无泪。
低眸看腿旁的德玛西亚,它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仰着张脸看她,傻乎乎的,那舌头还伸的老长,一哈一哈的。
满腔的气看着它这模样都不知道该怎么发了。
恰时,江既明路过战地。
宋昉愤愤的看向他,道:“都是你!”
这锅来的稀奇。江既明一头雾水,都是他?他就路个过,也有错了?
她指着德玛西亚,“它现在喜欢乱舔东西。”还特别喜欢舔她的化妆品。接着说:“刚才还把我的化妆包舔脏了。”
“…是它舔的,不是我。”
宋昉噎住,停顿五秒后又大声道:“我不管!”
耍无赖耍的理直气壮。
江既明无奈,走到德玛西亚身前,半蹲着身。
德玛西亚还在呼哧呼哧的哈气。舌头伸的那么长,看的人手痒好想去扯一下。
“喂,兄弟。”他与它对视,大掌揉了揉它的小脑袋,淡声道:“我们以后的日子都跟在这位小姐身后混了。我的脾气都收敛了,你也收敛一点,不要欺负她,她是大佬。”
长睫垂下,遮掩住双眼里快要溢出的喜色。她紧抿着唇,憋着笑。但周身的幸福度数快要爆表,这个怎么也掩盖不住,太明显了。
德玛西亚看看他,又看看宋昉,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
情侣睡在一起还是有好处的。
至少可以减少睡前必看手机的这个坏毛病。
呆在喜欢人的怀里,与他胡天侃地,聊什么也有趣,有趣过玩手机一百倍。
他的右手被宋昉的双手握在手心把玩。
床头柜上亮着暖黄的灯,她举着他的手,在灯下细细的看。
每根手指都修长匀称,手背微凸的青筋一路蔓延到指骨末节。很有骨感。
真的很好看,现在看到还是觉得很好看,没有觉得半分腻。
好神奇。
这个她之前只敢偷偷去瞟的手,现在的她已经可以握在手里。已经够胆去细细看,他掌心里的每一条纹路她也能去触碰。
爱情啊。
江既明像是知道她脑袋里想什么。侧过头,看着她恬静的侧脸,问:“喜欢手还是喜欢我?”
我们A酱亘古不变的问题。
放在别人那儿就相当于,‘你觉得我好看还是你前男/女朋友好看?’
妥妥的送命题。
宋昉用力亲了下他的手背,笑着对上他的眼:“喜欢你,最喜欢你。”
他低低的笑,在她额前落下一吻,“嗯,我也喜欢你。”
她玩完右手又看左手。
不急不急,一个一个慢慢来。
还能悠闲地,抽出时间来和他聊天,问:“德玛西亚现在几岁了?”
“两岁多。”
她抬起眼,“它…是阿姨送给你的吗?”
他嗯了声:“前年六月多的时候。”
那时她的病情看起来不是很严重,是那群穿着病服里的最精神里的一个。
五月去看她的时候,她送给了他一只狗。
那时的德玛西亚还是小小一只,白黄的毛,怯生生的看着他。
“她说,我家里很大又只有一个人,未免太过冷清,送一只小金毛给我,家里有它,会热闹些。”
现在回想起来,她可能在那时候已发觉自己的病情正逐渐恶化。
担心儿子在自己走后孤单无人陪伴,便让一只可爱的小汪陪在他身边。狗狗吵吵闹闹的,应该能减少几分清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