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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傲娇丫鬟 (缠梦小妖)


后来阴差阳错落雪被卖到了青楼,人丢了六天才找到,只是他当时忙着制药,并不知道,后来等他想去看柒月的时候,人却被落尘关进了天牢。落尘说不想让柒月见他,他虽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也同意了。而且落尘时不时会和他说一些柒月的事,他不明白柒月为什么会说自己叫落雪,但是也没多想,不过一个名字罢了。
他给柒月算了三个卦,第一卦,她是至阴之身,没有至阳之人相护,活不过十五岁。第二卦,她生来带煞,克父克母,她的至亲都会死在她的生辰上。而第三卦,卦象显示,她是摇光转世,下凡渡劫,劫若渡了还好,渡不过,就意味着天下百姓为她所祸。
后来经过一系列的变故,落雪总算遇到了他,那时候落雪已经不是柒月,自然不认识他,当然换做柒月也认不出来,柒月和萧傲天只见过那一次,还没看清他的模样,他见落雪已经不记得他,也就不着急和她相认,想到自己曾经给她卜过的卦,就出言警告了她一番,彼时落雪听了,然后一脸期待的等着他告诉她怎么走天牢的路,那时她的眼睛和曾经柒月看向他时一模一样,一样的充满期望,却还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好像真的无所谓,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也许自己不该把她扔下十五年,也许有自己照顾,她不会养成这样倔强的性子。
只是无论如何他也没有想到,那时眼前那个让他心疼的女儿,已经不是他的女儿。
落雪说她其实是来自异世的时候,他觉得很荒唐,可是落雪那时又哭又笑,不像是假的,他很迷茫,难道真的有借尸还魂一说么?
他亏欠柒月,但是不亏欠落雪,落雪要自杀的时候其实他心里很复杂,这不是他的女儿,却占了他女儿的身子,如今把柒月的身子还回来,也没什么不妥。
可是他还是拦住了她,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里重现,她为他,也做了很多,抛开柒月不谈,落雪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所以他终究还是接纳了她,不为别的,只为落雪这个人,这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他这一生,随着柒月的出生就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十七年来他都是为柒月而活,即便柒月变成落雪,他对她的宠爱也丝毫未变,她胡闹,他由着她胡闹,出了乱子,她还有他撑腰。她撒娇,他由着她撒娇,她想让他做什么,他都不会反对。他想把那十五年未曾相伴的时光统统补给她,让她的余生安好无忧,她的任性娇纵,他都全部接纳。
只是他拼命想要守护的女儿,注定要颠沛流离,他也注定保护不了她。
凌桉的长剑刺透他的胸膛,他曾说过带她回家,可是,他还是失信了。
他不后悔对她的娇宠,也不后悔对她无底线的纵容,只是在离开那个世界之前,他仍旧惦念着她,不知道没有他的照顾,她会不会好好照顾自己。
他说,我不能再照顾你了。
他说,落雪,你不能再这么任性了。
他说,照顾好自己。

长明番外 是爱亦或是执念(一)
他父母都是外交官,顺理成章的,他也该是个外交官,所以大学里,他选了韩语这个专业。
他曾庆幸他当初选的是这个专业,亦后悔过是这个专业,让他遇到了与他纠缠了两世的女人。
大学里都有军训,他一直都有锻炼的习惯,所以军训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人大概都有这么一个毛病,自己能做到的事,就会不理解别人为什么做不到,反之亦然,是以他很反感那些动不动就晕倒的女同学,觉得这样的强度实在没什么大问题,那些人实在有点太做作。
每每有女生昏倒,同班的男生都很踊跃的主动要求送她们回去,他却连个眼神都不愿意多给。
只是那****却颠覆了自己的认知。
那天他们正在站军姿,他所站的地方,正好可以看到一个女孩的侧脸,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澄净透明。眼睛很大,可却没有神采。她抿着嘴唇,似乎在压抑什么痛苦,汗珠从额头流下,他猜,她估计也要晕倒了。
可是她却让他失望了,直到军姿结束,他也没看到她晃一下。虽然军姿结束休息的时候,她几乎是跟着教官的声音跌坐在地上的,可是她终究还是没有请假休息。
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好奇,她为什么不请假?明明都要晕倒了,为什么还坚持?
从那以后,他经常关注她。于是他知道了,她叫萧落雪,是个孤儿,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冰山美人,开学没几天,追她的人就已经前仆后继,只是她从来不理会,做什么事几乎都是自己,在别人都成双结对的时候她永远都是形单影只,成绩很好。拿的一直是全额奖学金。从来不化妆。衣服都是简简单单的休闲装或者运动服,可是却很少锻炼。
且这半个月的军训里,他发现她的身体其实并不算太好,从她的表现就能看出来。她的眼睛生的很漂亮。很吸引人。然而每次她中暑,在他以为她要晕倒的时候,她的眼睛都是黯淡无光的。这样的时候出现了许多次。他每次都耐心的等她昏倒,可是她每次居然都挺了过来,让他十分不理解。
他对她的关注引起了室友的注意,某天他的一个室友嬉皮笑脸的凑过来,“你不会是喜欢上人家想追她吧?别看开学时间短,和她表白的可不少,可惜没一个她看上的,你,估计也很悬。”
他微微一愣,忽略了室友的意思,只有两个词落进他的耳朵,喜欢?追她?似乎这个主意不错。
正好为期半个月的军训结束,他们的教官居然和她表白了,蜡烛玫瑰摆了许多,正好被他看见,他很想冲上去阻止,可是又发现自己没有这个身份。
他抱着胳膊在一旁冷眼旁观,远远的就看见她被人拉了过来,教官捧着一大捧玫瑰花递给她,说了许多话,她却只是客气的把花递回去,语气颇为疏离,“抱歉,我只拿你当教官。”
他的心情顿时好起来,同时也有些担心,她会不会也这么拒绝自己呢?看来不能盲目的表白,首先要让她接受自己才是。可怎么接受,实在有些困难。毕竟她是个冰块。
于是他无数次的出现在她自习时的同座上,吃饭时同一张桌子上,等公交时同一个站点处。
然而自始至终她都没看过他一眼,这让他很挫败,一度怀疑自己的魅力,可他毕竟也是个校草级的人物,他怀疑自己别人都不同意,于是他继续精神抖擞的想办法引起她的注意。
根据他的了解,她每周都会列一个书单去图书馆借书,因为总坐在她旁边,所以他轻而易举的就看到了她的书单。
这次的书单倒是很简单,是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他第一次逃了课,气喘吁吁的跑到图书馆,好巧不巧,只剩一本《小王子》。真是个好机会。
他把书藏在别的地方,然后随手抽出一本书靠在架子上假装在看书,眼睛却时不时瞟向门口等着她的到来。
她姗姗来迟,根本不知道有个人等了她很久。只是自顾自的在书架上找书,一本一本仔细找过,却始终找不到,她抿着嘴唇,似乎有些不开心。
他不动声色的翻着手里的书页,在她决定放弃的时候,才不紧不慢的放下书,露出一个练习了很久的微笑,“同学,需要帮忙么?”
她似乎有些错愕,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轻轻摇头,“不用了,谢谢。”
他的笑容差点挂不住,她就不能给点别的反应么?虽然腹诽她的反应,他却还是笑着,“你告诉我,也许我知道。”
她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报了书名。
他故意四处看了一会儿,在她想要阻止他时才抽出原先藏好的书,含笑递给她,“是这本么?”
他看见她的嘴角漾出明媚的笑意,朝他颔首示意,“是了,多谢。”
他客气的回了句不用谢,正准备继续下面的台词,却听她和他说,“还是多谢了,我先走了,再见。”然后就走的很痛快。
于是他自己默默在图书馆凌乱。果然是个冰块。
第二天他百折不挠的出现在自习室里她的同座,故作无意的看了一眼她的书,轻声道,“我记得玫瑰说,要想结识蝴蝶,就得先忍受两三只毛毛虫的叮咬。”
她讶然抬头,看了他一会儿,笑道,“原来是你。”
他长松一口气,还好,她还记得他,他真怕她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微微撑着头,有些疑惑的看着他,“为什么要忍受毛毛虫的叮咬呢,毛毛虫会伤害玫瑰,即便它变成蝴蝶,它也伤害过玫瑰。”
他哑口无言,他的本意是,想要追到她,就得忍受她最开始的冷漠,结果她却说出这番话来,让他不知怎么接话。
还没等他想好回答,她已经低头继续看书了。
他无奈的叹口气,“我觉得,毛毛虫也许并不想伤害玫瑰。”
她再次抬起头,似乎是明白他的意思,“她或许确实不想,或许只是出于本能,可是这个本能,或许并不能让别人接受。”
他再次笑起来,“怎么会不能?玫瑰不是接受了么?”
她咯咯的笑起来,带着天真,“反正我不是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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