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佩能生翅膀?
这位爷可真能扯!
沈千寻歪头看他。
他面上虽是云淡风轻,可那黑眸里,分明有狡黠调皮的光芒在闪动。
跟他相处得久了,她也摸透了他的脾性,这位殿下的内心,远比他那纯洁无害温润儒雅的外表要黑暗得多!
他不知有多闷骚!
她佯装沮丧状,腻到他怀里撒娇。
撒娇这种本事,是她新近学会的,用起来不算得心应手,但龙天语很受用。
沈千寻的手在他身上乱摸。
龙天语半眯着眼,正襟危坐如佛陀,拿我佛慈悲普渡众生的目光瞧她,由得她一双小手在他身上到处点火。
佛祖是神仙,神仙从来不会吃亏,所以,待会儿,他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沈千寻快把龙天语的全身都摸遍了,依然没找到那块玉佩,最后,反被龙天语压在了身底一阵狂吻。
赔了夫人又折兵,偷鸡不成蚀把米。
沈千寻一再吃瘪,捂着火辣辣的唇一脸幽怨。
“佛祖”看在眼里,心有不忍,遂再次利诱:“我还有一个礼物要送你!这一回,不要回赠!”
“什么?拿出来瞧瞧!”沈千寻经不起诱人,立时两眼发亮,心爱男人送的东西嘛,自然是多多益善!
“这个可不好拿!只能慢慢等着看!”龙天语笑得眉眼弯弯,恰似天边那上弦月,美好又清新,“是关于长公主的。”
“长公主?”沈千寻不明所以。
“长公主天性***,最近呢,她看上了一个少年郎!”龙天语侧眸看她,“你猜,那人是谁?”
沈千寻想了又想,摇头:“这我哪里猜得出来!”
“你觉得那群侉彝族的男子,生得如何?”龙天语淡淡问。
“生得十分美貌!”沈千寻笑起来,“那密林圣地,倒是个风水宝地,女人如九伶,美艳不可方物,男人则丝毫不逊色于女人,个个生得俊俏异常,尤其是那个一水……”她说到一半恍然,“长公主看上的少年郎,该不是这一水吧?”
“为什么不能是呢?”龙天语勾唇:“事实上,从千娇会那天起,他便已进入长公主的视线!会唱歌又会跳舞的异族男子,十分新奇有趣!只是那时知他与那桩血案相关,没动手罢了!”
“我怎么觉得这是坏消息啊!”沈千寻皱眉,“他若是落入长公主手中,岂不是要恶心得连觉都睡不着?”
龙天语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但一水好像不这么认为!你被长公主算计那一天,一水来找过我!他跟我说,如果你真能替他们族人申冤,他甘愿入公主府,为你作内线!”
“我不需要!”沈千寻慌慌摆手,“我与龙震沈庆斗,原就是为我自己,他们不过是顺势捎带上,我不用他们这样回报!”
龙天语轻笑一声,握住她的手,说:“我也是这么回他的,让他远远的逃开去,可一水却说,他已经逃够了,不想再过流离失所被人追杀的日子,我觉得他说的不错,长公主看上的男人,莫说是他一个小小平民,就算是皇亲国戚,也难逃她魔掌!”
沈千寻长叹:“这个女人,还真是讨厌!”
“是啊!她真是一个讨厌的女人,看着真是不顺眼!”龙天语黑眸微眯,“尤其是她居然欺负本王的女人,更是该死!所以呢,这些天,我一直琢磨着,要让她怎么死才好!”
“你可不要轻举妄动!”沈千寻吓了一跳,“有皇帝的肺痨症在那儿,她一时半会儿也不敢拿我怎么样!你要是稍有不慎,被她捉到了小辫子,可怎么好?”
龙天语低头看她,黑眸间满溢温柔深情,他轻嗔一句:“在你眼里,我就那么没用吗?动一下就会被人抓住小辫子?”
“我不是那个意思了!”沈千寻连忙解释,龙天语却将她又抱得紧了些,下巴抵在她的额头上,缓缓说:“我从来都不会轻举妄动,可到该动的时候,我是一定会动的!”
说着说着,龙天语突然又哧哧笑起来:“这些天呢,我琢磨出一个法子来,自觉得十全十美,你听听好不好?”
他附在沈千寻耳边低语良久,沈千寻先是愕然,随即大喜过望,她窝在龙天语怀里大笑:“云王殿下,我一直当你是儒雅君子,没想到,你原来也这么坏!”
龙天语皱眉,无奈的摊手:“本王也不想啊!可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你这么一个坏丫头在本王身边,本王怎能不被你带坏?”
第107章别崇拜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夏日正午,长公主府。
烈日当空,将园林中的苗木花卉烤得全都耷拉着脑袋,知了在林间嘶哑的叫着,叫得人心头一阵阵发烦。
长公主懒懒的卧在湖心亭的水塌之上,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
最近运气不好,身边可心的男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她不知道,因为她的***荒淫和痴肥丑陋,京都中许多年轻男子出门,都恨不能把自己打扮成天下第一丑男。
荣华富贵虽好,可不是人人都有福消受,看着这么一大堆脂肪,胃都坏了,就是锦衣玉食又有什么味道?
长公主很烦。
因为沈千秋的事,沈庆最近也没了影踪,死了儿子嘛,自然得装装样子,也得顾一下自个儿的声名,而因为手下人误伤到沈千碧的事,龙震跑到太后那里怒告了一状,太后虽然不喜欢龙震,可也瞧不上她,更加瞧不上这些有伤风化的淫浪之事,于是,她被叫到宫里,狠狠的挨了一顿批!
如果说长公主在龙熙国还怕什么人,那么,就只有太后了!
太后是龙熙帝的亲娘,却不是她的亲娘,她是一位庶出姨娘所生,后姨娘早逝,便被由太后抚养长大,她跟龙熙帝姐弟情深,可是,跟这位养母却算不上亲近。
太后并不喜欢她,一开始就不喜欢。
至于原因,她不知道。
近些年,她放荡形骸,声名狼藉,她便越来不喜欢她了,简直就是嫌恶,好像她是一块烂泥,污了这皇宫的金瓦碧砖白玉栏。
她心里自然是不服的,这金碧辉煌的皇宫基土上,有她夫君的热血,有她的血汗和泪水,她失去那么多,享受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然而心里虽不服,嘴上却是不敢声张的,龙熙帝能登基为帝,少不了这位娘亲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龙熙帝对娘亲十分敬爱,她自然也不敢造次。
越是这样,被训后,心里便越发憋闷,她趴在水塌上,把身边的侍女使唤得像只没头的苍蝇,正心绪烦乱间,忽听墙外有人轻唱:“情姐下河哎,洗衣裳,双脚踩在青石上,手拿棒子朝天打哎,双眼观看少年郎……”
那声音说不出的深情好听,让长公主的记忆陡然打开,她面色一喜,翻身坐了起来,赤着脚向墙边跑去。
墙头外,是一条安静的小道,林荫小道上,一年轻男子正哼着歌儿拉着琴儿悠然自得的前行,月白色的短衫短裤被风吹得鼓起,露出强壮健美的肌肉,阳光细碎如金般洒在他的脸上,俊俏深邃的五官越发迷人。
长公主的魂一下子就被勾走了。
太后不让她再与龙熙京都的男子秽乱,也对她与沈庆之间的事大为恼火,那么,与这外族的俊俏少年郎***一番,也总没有什么好说了吧?
一想到这儿,长公主自觉身轻如燕,她轻咳一声,娇声开口:“这曲儿还真是好听!”
少年郎抬眼,似是被她惊到了,长公主当然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幅尊容,有些恼怒,但那少年郎却很快对她绽放一脸灿烂笑颜。
“姑娘喜欢听吗?那我再唱一首给姑娘听!”
这一声“姑娘”叫得长公主骨酥肉软,姑娘,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了?这少年郎,还真是知情知趣!
她抛了个媚眼,娇笑道:“外头日头毒,到这院子里来唱如何?”
少年郎欣然遵从。
很快的,长公主便发现,这少年郎不光歌儿唱得好,人长得俊,那张嘴更甜,夸得人直想往云端飘。
她不知道,这些动听又不失真的夸人的话儿,是沈千寻一字字写了出来,一水一句句背了出来,这才如此可心可意。
要夸她,着实不易,因为身为一个女人,她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人赞美,她长得丑,生得肥,脾气又古怪,沈千寻咬着笔杆,熬了小半夜没睡,和龙天语一起冥思苦想,才想出这几句戳心窝子的话。
她让一水夸长公主有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是不管是丑女还是美女都可以有的,她霸气却又聪慧,她饱读诗书满腹经文,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一点,对于乡野之间的野娃子一水来说,是陌生而新奇的,一水就这样因为崇拜而迷上她了,长公主对此也深信不疑。
她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知音。
遇到知音的长公主乐不思蜀,天天躺在家里给一水演讲,把沈庆忘到了脑勺后,沈庆都忘了,沈千寻这类小人物自然更加不入她的眼。
她很忙,忙着跟俊俏的少年郎谈情说爱,忙着享受她生命中的第n春,暂时没有功夫跟沈千寻计较。
沈千寻也很忙。
接连勘破两宗迷案,又成功救活了差点被穿成羊肉串的苏紫嫣,等到苏紫嫣白白胖胖的被抬回了苏府,整个龙熙京都被震动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谈沈千寻,谈她闻所未闻的验尸奇技,论她见所未见的诡异医术,当然,她的容貌身段,则更令谈论者兴奋不已,这么美丽又奇异的女人,人间能得几回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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