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赶时间吗?”安宸逸扫了一眼就发现,夏季的眼神时不时就飘向了手表上的时间。
“嗯。安医生再见。”
夏季也没有空和安宸逸寒暄,现在,她是真得要赶时间。
下午她还有一份工要打,毕竟这关系到她这个月的伙食问题。
安宸逸的目光不由再次落在了夏季的背影上,久久地注视了一番,晦涩而难懂。直到最后才若有所思地收回了目光。
☆、第5章 安宸逸〔五〕
夏季最近在安宸逸面前刷足了存在感,不过只能说现在夏季和安宸逸还处在一个不温不火的情况上。
不过,夏季并没有着急。
看安宸逸的情况,他还没有和女主丁小沫正式认识,还没有打得火热。所以,对夏季来说现在时间上应该还绰绰有余。
更何况哪怕安宸逸本人真得喜欢上了丁小沫,他本人应该还是会有所顾忌。
医生和患者之间结成连不多,有美好结局的情况更加很少。尤其是心理医生和患者,患者容易对医生产生依赖性,在治疗完毕后患者这样的依赖情愫会减弱,这样的情感来得快去得也快。最最重要的是,医生和患者之间其实是不准产生情愫的,不过是现在的风气开明一点。
而医生和患者之间本就有段沟壑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夏季并不担心安宸逸会喜欢上丁小沫。
夏季和安宸逸见面的机会很少。
不过,也不是没有机会。夏季不得不说原主和安宸逸缘分很深,原主有写信的习惯,自幼时就一直和一个叫做an的信友通信,十年风雨无阻。而当夏季打开了这些信件的时候,看到那熟悉的字体,不由的轻笑了几声。
那个自第一日看见后就被夏季所深深铭记的字体——安宸逸的字体,缥缈而洒脱的字迹。
·······
一如既往地从绿色邮筒中取出了自己的信封,安宸逸边走边看,不过这次安宸逸呆了一下,一只脚停在了台阶上,半响才重新走上了台阶。
明州所产的白色宣纸,摸上去就是冰凉顺滑,是自己所喜欢的信纸,也不知道这个未见其面的信友是如何知道自己的喜爱。仔细地闻了闻,还有一股淡淡的梅花香。
信上只简单地写了一句话:生日快乐。
他很确定从未告诉过这位信友自己的生日,但她不知从何处了解到了自己的生日。而且准备的礼物,实在是太符合自己的心意了。
只言片语的透露,这个信友便如此的熟知自己。
生日啊?好久都没有度过了,似乎自己也快遗忘了。
他看了一眼放在了一旁的明州宣纸,薄薄的一沓,不多,但礼轻情意重。明州宣纸,不是很贵,但胜在难找。安宸逸以前是从一个老者的手中淘来的,费了不知道多少口舌才好不容易讨到了几张。
最重要的大概是因为这是自己母亲当时所爱之物吧,没有留下更多关于母亲的记忆,唯有这个宣纸淡淡的凉意一直萦绕在了心头。
他可以想到这位未见其人的信友应该是煞费了一番苦心,才寻到了这样的纸张。他咧开了嘴笑了一下,看来是要好好的谢谢这位信友了。
他坐了起来,笑了一下,提笔写了另一封信。只不过,他的目光顿了顿,这个地址怎么有些熟悉。
······
夏季拆开了信,只匆匆扫了一眼,唇角就忍不住掀了起来。她展开了信,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信。
谢谢,礼物我很喜欢。
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对你说过自己喜欢明州宣纸的理由。虽说再度提及此事,便显得自己有些唠唠叨叨,还需要x你谅解一下我这个三十多岁的老人。
明州宣纸,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造诣非凡的东西。说道这里,你就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这样的宣纸很难找?
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拿百毫宣纸相比,同样都是宣纸,明州宣纸经历的工序要比白毫的要多了一道,所耗用的钱财就自然比别人要多。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明州宣纸要比其他牌子的宣纸要贵。但是在纸张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众人自然会选择价廉物美的东西。自然而然,明州宣纸也就渐渐地不再生产,被时代所淘汰。
可能你又会疑惑了,我又为何会喜欢这个明州宣纸。
其实理由也很简单,明州宣纸承担了我幼时的记忆。幼时的记忆模模糊糊,唯有这道冰冷的质感残留在内心深处。明州宣纸,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地再是一张纸张那么简单了。
“夏季!快来帮忙!”宿舍中的小一高声地喊道。
“来了。”夏季将信塞进了自己的口袋中,赶忙去帮忙。
·······
再次收到信的时候,那扑面迎来的熟悉感再次迎来。
信封是米分色的,里面夹着一株迎春花,小小的,十分娇嫩,香味也很朴素。
安宸逸并不是什么太粗心的人,只微微想了想,便知道和自己十多年来一直通信的人是谁不言而喻。x,夏季的姓的大写字母,想到这里,安宸逸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还真是缘分。
知道了是夏季,那陌生的情感再次涌上了心头,如潮水般不肯消退。
仔细想想,从第一封的通信时起,好像就是自己一味地在抱怨,或者是杂七杂八的生活琐事一股脑地道给了这个女孩,把对方当作是垃圾桶似的。
那是当然的,他一开始想要写信的初衷就是向陌生人倾诉自己的苦恼,因为可能是因为自幼喜笑的原因,不知何时起自己被人当作了邻家的哥哥一样,旁人的苦恼总是向他倾诉,而他本人的苦恼却无处可倾。所以,他才想出了那么一招。
并没有十分期待能够得到回答,当初的第一封信他随手就像扔了十几封信,但是得到了回答的也就两封信。
他搬家的次数又多,通讯自然是断断续续地。许是他本人有些寡味的,他喜欢的东西偏古风,和普通人大多数是聊不到一起的。
久而久之,坚持了十年的人,也就只有夏季了。
现在想来,过去关于夏季那朦朦胧胧的记忆虽然是泛黄般不清楚,但是那萦绕在心头的感觉却是那般温暖,和家的感觉很像。
他的唇角不由轻轻扯出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提笔写了一番信。
·······
夏季收到了回信时候,看了信的内容就知道任务完成了。
☆、第6章 番外(一)
安宸逸主修的是外科,辅助学的是心理学。
学心理学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很容易把人性看得太透。所以,当自己的大老板问自己要不要再更上一层楼——读博士的时候,安宸逸就选择回国了。他这人喜欢琢磨人的心理是真,但不喜欢深究得太过分。过分了,容易自己不开心,别人也不开心。自己那位据说是天才的师兄在心理学上的建树之高超导致了他今年四十多岁还是位潇洒不羁的单身狗——他看不上旁人,旁人也看不上他。而他,还是要找位贤良美貌的妻子好好过日子的,毕竟,拥有一个真正的自己家,对他来说是他一直深埋内心的梦想。幼时,寄居他人之下,他那时候幻想的最多的也是长大后,娶一个美妻,深夜回家后,有一盏灯,不大不小,但温馨。
大老板曾笑话过自己,这个心思实在太过女气。他说,男人当建攻立业,征战沙场,功成名就。自己这位大老板移居海外多年,平时课上交流英语,课下也是英语交流。唯有在和自己谈话的时候,用用中文,中国话倒还说得很溜,将职场比喻成沙场。被这位大老板一说,安宸逸就歇了在美国当医生的打算,再加上出了一档医疗事故,他安宸逸过惯了懒散的日子,对于这种拼死拼活的职业生涯,肯定过不惯。还是去当一个闲散的心理医生好了了。
不曾想过,会遇见那个叫做夏季的女孩子。
也不知道遇见这个叫做夏季的女孩子是多么的幸运。
其实,他这个人看上去和蔼可亲,实际上却是一个比较冷情的人。自女友去世后,他整个人的心就像是一潭死水,不能够激起一层的涟漪。
自己的朋友就笑话自己,也就只能够用着温和的外表骗骗那些处事未深的小姑娘,那些稍微有些有眼力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内心就像是铜墙铁壁一样,牢不可破。你进不了别人的世界,别人也进不了你的世界里。当时自己听后也只是一笑为过。
可能是因为自己自幼寄居他人之下的时候,自己已经习惯了伪装自己,伪装自己成一个温和的邻家哥哥的形象。
优秀的成绩,谦让的品德,温和的笑容,这一切不过是为了不让自己被人抛弃的假装。天知道,一个十岁的小孩自然会眼热玩具,但是他不可以表露出来,因为他是寄居在他人的孩子,自己已经没有父母可以撒娇。
成绩好,那也是因为自己只剩下这个武器了。小的时候,他身体不好,常常生病,一般的人怎么可能领养这样一个病秧子的孩子,而有些家长喜欢学习好的孩子,所以自己只能够拼命地学习。
所幸运的是,领养自己的那对父母真得很好。只是,再怎么对自己好,也不是自己的亲身父母。他不能够自如地在自己的养父母面前撒娇,再加上后来养父母自己的女儿出生,他就更加没有了资格再撒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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