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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农门闲妻/贤妻 (言轻)


  人群被连程疏散,无人受伤,只是地上落了不少落单的鞋子……一人急急冲出人群跑到齐漱身边:“小姐您没事吧!”
  她将齐漱一掰,没留死角的看了个遍,还好还好,可吓坏她了!
  “我没事,是这小弟弟帮了我呢!”齐漱朝她笑笑,并没有下人护住不利而斥责打骂反道:“你怎么样?我看你被人挤进去了,有没有被踩到?”
  “没有,奴婢没事,多谢小姐关心。”丫鬟看阿正:“这位哥儿,多谢你帮我家小姐!”
  阿正摆手:“不用谢。不过,”他一指丫鬟脚下:“你的鞋好像都掉了,快找找吧,天挺凉的。”
  丫鬟低头一看,果然自己只裹了袜子,方才跑到齐漱这儿已经被地上的水打湿,此时风一刮,冰凉如入寒窟。
  齐漱眉一皱,拍拍她:“我去给你找,你站这儿别动,再乱走袜子脏的没法穿鞋了!”
  丫鬟就要跟齐漱过去,她一个丫头,哪能得小姐为她找鞋?
  “站着别动!”阿正也朝她喊,小腿一迈,跑到丢了一堆鞋子的地方去了。
  齐漱正将那鞋子一个个翻过来瞧着,阿正也看着,“你知道她的鞋子长什么样儿吗?”
  “粉鞋,鞋面上就绣了一朵山茶花,红色的。我们家丫鬟都是穿这样的鞋子。”齐漱扫着那些鞋子,眼中忽起光:“找到了!”
  阿正顺着她的目光一洒,也看见了那多鲜红的山茶花,却快她一步将那一前一后的鞋子捡起。
  “谢谢,”齐漱朝他微微一笑,伸手:“给我吧。”
  “我帮你!”阿正望了她一眼,跑去将鞋子给了丫鬟。
  齐漱一看便是大家户里的小姐,是主子,而且不是嫂子那样的行事随意淡泊,能真心跟下人谈笑逗趣儿的主子。齐漱这样的主子是不能给下人捡鞋子的。就算齐漱好心,丫鬟也会心存内疚,或是认为主子好欺负便性子尖纵起来。阿正是小孩儿,捡了就捡了,不需要避讳。
  “给你!”他将那双沾了尘土的鞋子拍了拍,搁在那丫鬟脚下。
  丫鬟明显松了一口气,“谢谢你啊小弟弟!”她迅速穿好了鞋,齐漱便也过来了。
  连程靠近阿正身旁,将他一揪,摆弄他的胳膊瞧着。
  “怎么了?”阿正任他摆弄自己。
  “看你有没有事!”他方才掂的那大木桶外加桶里的水,是他自身体重的两三倍,连程担心他胳膊受不了。
  “没事,就是有点酸。”阿正道:“刚才人群忽然乱了,到底是为什么啊?”
  连程将他的胳膊上下左右四处揉捏着,淡淡道:“被人耍的猴子耍了人,一圈围观的人都被抓伤了,外面的人怕再被抓,就乱了。”
  “猴子是耍了一天被逼急了吧!”齐漱星眸一闪,道破真相。
  阿正朝她一笑:“猴子也是要休息的,不然会生气。”
  连程略略瞟了齐漱,这女孩倒是好气质。街那侧灯火浅淡而来,齐漱脸侧柔美,一瞧便是美人坯子。
  “走吧!”连程拽着阿正的手腕:“你不是还要给许至炎买东西吗?”
  “哦!”阿正差点忘了,一跳脚尖就挪了方向:“那我们走了,你们玩儿!”
  连程牵着他离开,那丫鬟小心看着齐漱,垂首低言:“小姐,奴婢失责,请小姐责罚。”
  “人群失序,灯火突燃,都非你的过错。若是罚你,岂不是显得我不近人情。”齐漱淡淡道:“左右我也无事,你的鞋也捡回来了,咱们便回去吧!”
  齐漱转身,纤细的身子融在前方灯火阑珊处,如同走进萤光飘飞的梦境洞口,瞧着不甚清晰。丫鬟瞅了自己的鞋子,疾步跟上前去。
  ——
  祥隆客栈中,周恒和秦玥一进门就看见银饰铺那小子。他在门口的一张凳子上坐着,此时住宿的人不是在外赏灯,便是早早歇息准备明日出去玩乐,除掌柜的和小二,大厅只他一人孤零零坐着,还坐在不甚温暖的门边,显然是想在他们进来的第一时间就看见。
  果然,他一见夫妻俩就急急起身:“公子,夫人!”
  掌柜的一抬眼,笑呵呵跟张文义打招呼,男子摆手,对夫妻俩道:“既然你们还有事,那文义便先去休息不打扰你们了。明日早起,文义陪二位去庙上,可上香,可求签,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周恒温和点头,目中光点浅淡:“劳烦张兄,张兄安睡。”
  “客气!”张文义拂袖悠悠而去,绿衣似飘远的一丛春下嫩草,一捋满手青汁,青涩淡香。
  任张文义衣衫再如何飘摇,那小子目光只在夫妻二人身上。
  “到里面来坐吧,门边冷。”周恒携着秦玥,微笑看那小子,手指着里侧靠近火炉的桌子。
  小子颔首走来,他们坐下后自己才坐下。
  小二来送了茶,小子主动将茶水斟好,送到二人手边。小二微愣,一笑就退下了。
  周恒静看秦玥一眼,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子季司,在银饰铺干活两年了。”
  秦玥指尖触着杯盏,暖意无限,道:“你在那店里处境并不好,怎不另找出路?”
  季司微愣,瞧着眸间渐渐深邃的秦玥,忽又垂了眸。他的确在那儿处境不好。
  秦玥能看出来,他虽会巧言,但在那懒伙计跟前还是不能大声说话,且没有说话的余地。要么那懒伙计有武力欺负过他,要么懒伙计与店铺主人有关系,他说了也没用,都不会被相信,或许还会引祸上身丢了饭碗。而那懒伙计一副削弱懒骨,便只能是主人家的亲戚。
  外面摊子上将他赶走的那人该也是与懒伙计一样的身份,那家店,只他一人是外来,不欺负他欺负谁?
  连做一个精细完美的簪身都是偷摸做的,不敢被人知道,被拿出来卖也还是害怕被发现,可想而知他在那店里都是怎么过的。
  季司抬头,目里无奈,却仍是挂着自嘲自乐的笑,说了他自己的事。
  他是孤儿,四处流离,能活着他就满足。那铺里脾气怪的雕花师傅在他十岁时收留了他。他叫他爹,他不许,觉得把他喊老了,他便叫了叔了。
  叔也没房子,因为银饰不吃香,他虽有好手艺,却一直是个落魄人,寄宿在主家。许是见到他那天叔是喝醉的状态,良心大发,便留他在身边,说要死后有个送终的人。
  很多店都不给吃住的,现在这家店却是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所以就一直留下了。
  秦玥安静听着,她是想开银饰店,将现代的样式开发出来,只是现在她还要做阿胶办骑车厂,估计没有空闲再开银店,但是季司,和他那雕花工艺极高的叔,是她想求之人。明主少有,但好马也难求,遇见了总想要抓住,不能像猴子摘桃子一样选到最后手里只剩个最小的。
  季司的故事已经说完,普通温实的面上倒是没有感伤,反倒平静异常。
  “你这个人,我喜欢!”秦玥道。
  虽然知道秦玥说的喜欢不是那个喜欢,但周恒心里觉得怪怪的,就像好好走在大路上突然拐成山路不平了,瞧着乱石遍布,荆棘丛生,眼晕的慌。
  “你那雕花叔叔的手艺我也很是相中。”
  季司点头,也没有太欣喜若狂,因为大多数人都会在好话之后加上但是二字,便与前面的意思千差万别了。
  秦玥瞧他并无高兴,淡笑道:“你不必紧张,我夸你是真心,想挖走你也是实意。但我目前并不能开起一家银饰店也是实情,我不瞒你。我想你能先留在那店里,等我有了时间将店铺的事计划好,你可能带着你叔叔到我那边?我给你们吃住,给你们真正好员工的待遇。”
  秦玥眸中闪过霜雪般的清傲:“我一向知道,精通手艺之人都是难求的。虽然你说银饰不吃香,但我希望,这些所谓的不吃香,能在我手里,在你们的技艺下,变得人人难求,人人向往。”
  “如果没有我,你和你叔叔也还是要继续呆在那店里,或者哪日再有意外或被逼急了,卷铺盖换下家。但今日若你考虑好,应下与我的约定,你们从那家店离开之后便是通途辉煌,不再受人制约,不必偷着做事,不必看人脸色。你可愿意?”
  季司在秦玥温浅的话中滋味百出。他当然想光明正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对人笑,为人劳,自由便是一切根源。
  从寒风门边挪到炉火边,季司的面在热火熏蒸中渐渐起了红晕,或是有些口干舌燥了,嘴唇有些干裂。
  他方才给周恒秦玥倒茶,却是没有给自己倒一杯。
  周恒面色依旧淡然,悠悠抬手倾了一杯茶,搁到他手边,“喝点水。”
  “谢谢。”季司没有客气,端起温热的杯子一饮而尽。
  拭了唇边水渍,他道:“我愿意等着夫人,也能说服叔叔跟我走。”
  他定定看着秦玥,目光却不无礼,只落在秦玥下巴,未有直视双目,“来我们店里买首饰的人,均只看雕花,因为叔叔的雕工好。可是却没有人看簪身如何,因为大家都已经习惯银饰的粗糙。夫人想让银饰走向高峰,我也想!用我的手艺重塑打磨,让明火里的银水变成簪在人发上的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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