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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 (莫向晚)



因为刚提出教课的事情,这位就要搬到山上去,老人心里头还是有点儿意见的,不想教直说啊,何必来这一手。

被人打了个“小肚鸡肠”标签的王平没理会老人的想法,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拿出蒲团来放到床上,端正坐好,闭上双眼,按照自己所想开始运转体内灵气。

能够透视不久,他就发现如果修炼的时候更专心一点儿他就能够内视,但内视的结果却很奇怪,并没有明显的修炼界限,什么液态气态又或者金丹元婴之类的灵气团他都看不到,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修炼的周天了。

灵气沿着某种习惯的路线规则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几乎走了一圈儿的路线算作一个周天,然后就是这样一圈圈不知疲倦地来回,一夜的时间通常只能走上三圈左右,这样估量下来,这一个周天的路线倒也不短,又或者说是因为换了一个灵魂所以路线生疏,走得慢了。

而这个快慢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有什么好坏,目前王平还没什么感觉,他也不想太催促自己,虽然修炼是个很新奇的事情,但什么事也不能一蹴而就,慢慢来就是了。

他倒是也幻想过若是修炼有成会不会真的能够飞天遁地排山倒海,但也就是幻想罢了,这么长时间他也没感觉自己除了那几个“异能”之外多了什么好处,更加不知道什么法术,如今也就是当做日常来做,反正也没工作,没什么事情惦记,不修炼又做什么。

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大笔钱。

跃龙门的承诺未能完成,何靖也没怎么追究,没有给出许诺的公务员身份以及更真实的证件,也没有追索那一笔赢回来的大额钱款,于是,跟那些人分别后,王平的钱又多了一笔。

有钱,有闲,又想摆脱何泽瑞这个身份可能会有的麻烦,王平很痛快地跑了一个大圈儿,绕了好些地方最终才在这里暂时落脚,而何泽瑞这个身份也就顺便抛弃了,目前的假证他新办的,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他可是熟门熟路得多了,加之也不要求特别真,倒是快了许多。

没有通过正常的处境手续,王平是先落脚到某个边境城市然后翻山越岭偷偷出境的,这并不太难,在开始的时候,王平甚至想过会不会被边境警察追捕什么的,但后来翻了一座山之后才发现自己想太多了,以他的种种“异能”嗅觉灵敏的动物都发现不了,别提人了。

边境线那么漫长,谁能一一防卫,最终也不过是设置几个点罢了,避开这些点,隐藏着行踪,想要出境也就不是那么难。

出境之后的情况反而好了很多,边境附近的城市有几个会严格设卡,又不是战乱时期,普遍的和平局面让大部分地区的人都友好许多,再加上王平那样的长相气质,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那种,就更加减少了麻烦。

平白无故的,也没有哪个警察见人就检查证件的,于是,他就这么顺利过关了。

由此,王平得出一个结论,有些事情还是真得做一做才知道。这件事大约点亮了他的伪装技能,让他对以后的生活有了另一个想法。

第238章

月朗星稀,蓝得发黑的夜空被茂密的枝叶占去了一半,山脚下的疏阔灯火与这里的距离太过遥远,那薄弱的光芒从山上看下去,竟遥如星子,微不可察。

咔嚓咔嚓的声音接连不断,已经是秋了,不少脆弱的枝叶会率先体察到天气的变化,落在地上,覆盖路面,每当行走的时候就能够听到这些枯枝断叶的声音,清清脆脆,于夜色中听来也有了些诡谲之意。

“叔,山上真的会有狼吗?”

背着□□的青年有些不安,也有些兴奋,夜间打猎,于他,还是第一次,想着,不由得又把枪移到了身前,随时能够开火的架势。

“早着呐,别急。”领着青年上山的老猎人就是山下的居民,自从这片儿成了什么风景区,有人建设之后,狼倒是少见多了,若不是今儿发现了些踪迹,他也不会急着上山来,实在是想要过个瘾的。

自从有了枪,山民们就没再怕过猛兽,再凶猛如老虎又能如何,一个枪子下去,它也是要死的,而那身皮肉可是值钱。

这么些年,老虎什么的是看不到了,便是狼,也都是稀少,若不是这座山还连着那边儿的山脉,只怕会什么都没有,光留下一山的草木,只能当柴火烧。

再次被鄙视了一把热血的青年讪笑着又移动了枪的位置,让它重新归于身后,看到他的动作,拿着手电筒的老猎人微微点头,“这条路开了多少年了,人来人往的,狼才不会出现在这里,要是有,也是往深山里走,可有一段儿呐。”

说话间,带了些气喘,老猎人的年纪也不小了,五十来岁虽然一天还能爬几趟山,但体力到底还是弱了些。

青年笑着应声,他平时打猎最多是打个野兔野鸡的,野猪都见不到,更不要说狼了,见都没见过,哪里知道什么习性呢?

“呜呜——”跑在前头的狗发出了这样的叫声,夜色中很像是“嗷嗷”的狼叫。

青年哆嗦了一下,又把枪端起来,老猎人也把手电筒往前照了照,脚步快了几分,“走快点儿,可能发现什么了。”

不光是人,这么多年,狗都不知道狼长什么样了吧,听着这叫声,就像是不确定的样子。

叫声没两下就停了,老猎人没跑两步也停了,“呀,是你啊,你这年轻人,大晚上的爬山干什么?”

手电筒光照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那里,正对着他们,像是要下山的样子,他抬手遮着眼睛,看不清楚样子。

“我才写生——就是画画——回来,准备去睡了的。”年轻人好脾气地回话,光照移开,他放下了手,侧了侧身,示意肩上背着的画板。

“晚上不要到处瞎跑,这山上可能有狼呐。”老猎人严肃地告诫了一声,也没多话,踢了一脚趴在地上畏缩不前的狗,“快走,快走。”

狗呜咽着,忌惮非常地又看了看年轻人,夹着尾巴飞快地蹿了出去。

青年路过年轻人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倒没有把手电筒往人脸上照,但借着那一晃而过的光,也看清楚了对方的样貌,是一张很好看的脸,好看到让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要做什么的,尤其那人还在对自己微笑。

“少成,别磨蹭,快点儿跟上来!”

老猎人在前头叫,叫做少成的青年一边应着一边舍不得眨眼地看着年轻人,然而那年轻人却没有跟他对视的闲情,礼貌笑过之后便先走了。

少成见他靠着手机照明光源微弱,还回头用手电筒给他照了一会儿,为此得到一个回眸点头,乐呵呵地傻站着,好一会儿才追上老猎人。

“叔,那人是谁啊?咱们村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好看的人?”

“一个游客,学什么画画的大学生。这年头,学什么的都有,画画能当饭吃?赵家还把人当宝,让教她儿子画画,也不看她儿子那粗手,能画出什么好东西来,以后还是要扛枪去。”

*国地广人稀,不得不全民皆兵,男子十八岁后必须去服兵役,这一条甚至在法律上写明了,如果逃避不去便是犯法,为此,该国的军事素养特别好,必要的时候,随便一个人都能扛起枪来。

最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教育下来,培育了不少的优秀士兵,不过因为贫穷或者其他因素,这些扛惯了枪的很少愿意再放下枪,从事其他职业,这也造成了本国男子更倾向于雇佣兵之类的工作,其他的工作多为女子或者他国人口从事。

一代一代下来,该国的职业军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说起这样的话时,老猎人是骄傲的,若不是坏了腿,他现在还是军队中扛枪的一员,而不是……

听到扛枪之说,少成撇嘴,神色不悦,他也是服过兵役的,但因为表现不够好,所以没能留在军队之中,出来后当了一段时间的雇佣兵,第一次接的任务过于刺激了点儿,人死了大半,侥幸未死的他也吓破了胆,不敢再出去了。

为这个,他没少被骂,周围人都看不起他这种胆小怕事的样子,说他给李家丢了人。不过他很是不以为然就是了,钱再好,没命也是白搭。

一边跟老猎人说着闲话一边往前走,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之后,李少成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手电筒往四下里照着,试图发现点儿什么,不时有些夜行的小东西被光芒惊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瞎照什么呐,仔细路。”老猎人最是不喜欢他这种不认真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骂他,正说着,就见李少成神情一紧,忙举起枪来,向一个方向射击,动作虽随意,却十分迅速,而且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枪法很准。

若不是有这么一个优点,老猎人也懒得骂他,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儿上进的样子偏偏上进不起来才是最气人的。

两人都调整了一下,手电筒挂在枪上,在光照下,两人往那个方向看了看,灰扑扑的一个东西卧倒在那里,黑狗在一旁绕着圈儿,也不叫,也不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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