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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 (莫向晚)



再想起昨日那轰隆隆几乎响了一个下午的雷声,她便又是几分心惊,那样连番的雷劈,姑娘……

“不过是‘文抄’而已。”轻轻一句话有气无力,不比喘息声大多少,王平真没想到所谓穿越者的金手指竟然是不排他的,她竟然也能够使用,而且这效果,想想被连续雷劈的时间,那种感觉,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在,还有王睿在。

【所以,这又是一个没有难度的任务。】雷劈之后带来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只不过她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一时兴起,做了冲动冒失的事情,写下了自己记得的所有著名诗词,导致的后果不光光是连续雷劈无法马上复原的身体,还有本应该得到而未曾全部得到的好处。

感受着羸弱的经脉和体力,王平再一次感慨,若不是有王睿在,她恐怕早就在那样的雷霆之中丧命。

以文入道,究其根本,就是用文字勾动天地威能,洗伐自身,借以换得强大的力量,所谓的才起灌顶,也如是。

而女子之身之所以难入道,恐怕就是因为无法得到足够的力量洗伐,又或者得到了也承受不住,于是……

王平这样想着随手把诗集塞入了塌底,这上面的诗如今都在自己名下,一旦写出便会有首本宝光,让人一看便知,也是一种防伪冠名权了。所谓的“文抄公”也唯有自己和那个穿越者知道指的是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会怎样猜测。

细想想,也是很好玩儿的一件事。

【你很讨厌穿越者?】王睿突然问。

【还好吧。】王平摆摆手,让丫鬟退下,闭目靠在枕上,【我不也是穿越者么,有什么可讨厌的,不过是想要看看,若是没有了金手指,穿越者还能做什么。】然后想想,若是没有了你,我能够做什么。

以前对未来的设想她早已忘却,这么多世,习惯了王睿这根金手指的存在,以后呢?分开后呢?天高地广,三千世界,从此只一人,只要想想,便会觉得有种苍凉感。

那个时候,没有了任务,生存的目标是什么呢?

真是好笑,最初的时候是以生存为目标,最后却要知道为什么而生存。

【破坏规则,遵守规则,这样一个过程,是我不断重复的,那他们呢?那些人,那些穿越者,他们在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呢?】

【……】

王睿没有回答,他能够看到的视角是上帝视角,仿佛从高空俯瞰,他“看”到那女子虚弱地躺在那里,长长的黑发大半披落在身上,遮挡了她的容颜,眉目之间很平静,却又似疲惫非常,她在想什么呢?

那或许是一个他永远无法懂得的世界。

第218章



冯钧在现代的时候是个公司职员,并不是多么重要的职位,摸鱼的时间挺多,而他从大学时候延续下来的爱好——看小说,导致他对二次元的世界更为感兴趣,为某点小说废寝忘食在所不惜。

这样的情形,当时看是没什么好处的,大量的精力用在虚拟的小说中,现实中他便无心进取,多年下来也就是那么个螺丝钉,看不出多大作用的庸碌之人。

但是穿越后却不一样了,尤其是这样一个有着神奇力量的世界,曾经记得的诗词都会成为他向上攀登的阶梯,而且,随着穿越而好了很多的记忆力也会成为他最大的依仗。

每每想到一穿越来看到的美娇娘,冯钧都有些心头火热,她和那些打扮漂亮但是眉眼间总能看出些轻蔑浮躁之色的现代女郎可不一样,那可是他的青梅竹马,而且,对他情深意重。

因为冯钧终于考上了秀才,邻居家的青梅终于可以嫁给他了,对方父母也不是什么毁诺之人,之前不允许两人成婚,不过是想着能够激励一下冯钧,免得他成婚之后不思上进,少年人么,若是贪花好色,岂不是毁了以后。

而之前的那位冯钧则有些愤世嫉俗,觉得这是因为对方看自家父母去世,家贫了,无能养家,也不能上进了,想要悔婚云云。

这一份心理被穿越而来的冯钧随着记忆一起接收了,先入为主,之后哪怕是从青梅的口中听到对其父母的辩驳,也只当是开脱之词,并不当真。

此时中了秀才,而对方允婚,仿佛更证实了他心中所想,态度便有了几分倨傲,对着没有读书天分只能务农的小舅子也显得有几分看不上,只想着,若不是为了青梅的那一份情,他才不会跟这样的人家成亲戚呐。

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才,在大家要求念迎亲诗的时候,他还是念出了早就想好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无他,这一句太经典,哪怕不是那么符合此时的意境,有这样的名作在前,也没人会说什么。

“冯钧兄也看了《文抄公诗集》啊!”

“我也甚爱此句,不过此时还是要由自己做的才好啊!”

没有想象中的异象宏大已经让冯钧有几分讶然,这样的诗句,不敢说比李白更好,但也不至于什么动静都没有吧!

再听到身边两三友人的话,即便不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什么,但,“文抄公”,现代人恐怕无人不知这是何意,简直像是一个巴掌打在了脸上,火辣辣的,尤其听到其中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友人调侃说让他自己作诗的时候,脑子更是乱了,一时间再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能够替代。

拱了拱手,面上尴尬之色一晃而过,笑道:“此情此景,只愿以此诗明志。诸位且饶了我吧。”

自考中秀才之后,在这个小山村中,冯钧的身份也不同起来了,附近攀附的不用说了,便是同科的那些秀才,也有些佩服他的诗才,愿意跟他结交,特意来此处寻他,还说过什么世外桃源的话,让这个偏僻的山村一下子宛若隐居之地一样高大上了起来。

此时此刻,成婚这样的人生大事,按照此时的习俗,他也去了请帖,又有些人慕名而来,这才有了今日的热闹盛况,他原是想要在这样的场面上再拿出一首惊世之诗震撼世人的,怎想到……

或许是他的掩饰过关,这急中生智的解释也不错,诸位友人,多数跟他不熟的友人也都没有深究此事,没有再强烈要求他做一首别的诗,欢欢喜喜地看他接了新娘离开。

酒宴之上,冯钧颇为豪放地喝了不少酒,自那一首《将进酒》,好像很多人都知道他嗜好饮酒,所以劝酒的人很多,而那些跟他不熟的友人开始还挡了一下,履行了友人的职责,后来见他来者不拒,也只当他是好酒量,不再拦了。

于是,等到终于能够进洞房的时候,冯钧已经大醉。

别人只当他是高兴的,就连青梅也没什么不满的意思,好好服侍着他上床休息了,一夜无话。

等到第二日,没来得及画眉之乐的冯钧耐着性子跟新婚妻子共进了早饭之后就要去镇上,小山村太偏僻了,很多消息都很滞后,想要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怎么回事,还是要去镇上看看。

好在冯钧还知道这件事有些突兀,便主动说是要带妻子去镇上逛,为此,小舅子急忙给他套了牛车,知道他不会赶车,还充当了一次车夫,耽误了一天的农活。

“你不是有吗?怎么还问我借?”

友人有些诧异,都能够念出上面的诗了,肯定是看过啊,那时候他还说呐,别看所住偏僻,消息还是很灵通的,怎么……

冯钧略显尴尬地笑笑,道:“当时囊中羞涩,并未及买下,只草草看过,心中一直惦念,这才在新婚之时脱口而出……”

有了合适的理由,友人借出了诗集,还不忘叮嘱抄过还他,时下文人看书,多半还是用抄的,哪怕已经有了印刷,但更多的人还是愿意亲手抄写一遍,哪怕是为了加强记忆。

冯钧点头应了,也未曾久留,借了书便走,那急匆匆的样子还真是有几分嗜书如命的意思。

友人也不以为忤,名人才子么,总有几分怪癖。

走马观花地陪着妻子逛了逛镇子,也没买多少东西,两人便又回返,比起妻子的好心情,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那本书已经被他匆匆翻过一遍,他所记得的诗词,从小学到大学学过的诗词,那些著名的诗词,似乎都在其中,这是,又有了一个穿越者吗?

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之前还没有的。起码,那首《将进酒》之前还没有的,听友人说,这本诗集出现也是在那之后,所以,这是那人发现有另外一个穿越者在,害怕别人抢先用了这些诗文,这才……倒是佩服他那么好的记忆力。

但,一下子写出这么多诗,且不说他的才气能不能支撑住,就算都能够写下来了,那雷霆之力也能够承受得住吗?

那日的《将进酒》引来的天雷之力,到现在他都还记得,为了背出那首诗,他甚至都要把命搭上了,诗仙的诗,实在不是一个秀才能够随便念的,当时若不是还有县令同学政在场,出手助了他一臂之力,甚至拦住了部分雷霆,恐怕他根本不会完好地走出聚会场所,那么,这个一下子写出这些诗词的穿越者,是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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