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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殊途难同归 (殷云染)


凌明旭不是聋子,加上四下寂静,自然听到了她的笑声,俊脸也愈发红了。
荆映晴心软了,凌明旭再淘气,也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自己这个成年人居然还和小孩子斤斤计较,恁不要脸!
三下五除二解决了糕点,荆映晴掏出为凌明旭精心准备的三餐——烤红薯。拜她所赐,这孩子今天的早餐午餐晚餐都凑成一餐了!那些年,她和调皮的小伙伴一起烤红薯的情景仿佛历历在目。因为年代久远,她险些忘了自己会烤红薯。
这红薯,是她以凌明旭的没有去厨房拿的,当然她还拿了不少菜以掩人耳目。凌明旭休息的那天喜欢在自己院子里的小厨房下厨是众所周知的事,下人并没有发觉到任何异常。
凌明旭看着荆映晴一步步逼近,手中的红薯香味越渐清晰。
“要吃吗?”
凌明旭不理他,望向别处,不愿屈服。
死要面子活受罪!
荆映晴想了想,凑到他跟前,拿去香喷喷的烤红薯,在他鼻子附近用右手轻轻地扇风,烤红薯的想起弥漫开来。
凌明旭倔强地闭上了眼睛,屏住呼吸,但闭气时间有限,终究斗不过耐心的荆映晴,憋气过后呼吸的第一口空气蕴含着浓厚的烤红薯香味,凌明旭想保持他的铮铮傲骨,却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
恭喜,他对你做的食物直咽口水,任务完成。
荆映晴头一回觉得郁梦夕那冰冷的声音如此动听。
刹那间荆映晴笑逐颜开,把烤红薯搁在一边,往凌明旭的手里塞了一把小刀,“你割断绳子就能恢复自由了,饿了可以先用烤红薯充饥,出门后一直往东走就能找到回家的路,再见!”
荆映晴欢脱地蹦走了,凌明旭一头雾水,但也虚心接受了她的建议。
凌明旭看着那卖相一般的烤红薯,纠结了一会儿,终究还是带上了烤红薯。
这里渺无人烟、寂静无声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其他好的食物,实在饿得不行了才吃它吧。
等凌明旭踉跄地走出了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破败的小院,杂草丛生,墙壁还有不少裂缝。出了院门,凌明旭往东走了一小会,就看到了一大片桃花林。春天里桃花盛开,迎风摇曳的桃花花瓣交汇成了梦幻般的海洋,美得不似人间。
不过,手里握着烤红薯,饿得双腿发软,两眼发昏,意识迷糊的凌明旭显然没有欣赏美景的兴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挑食会遭报应的!
桃花林后有几间三四层的华丽建筑,凌明旭隐约觉得这建筑有些熟悉,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穿过桃花林,凌明旭看到有一个仆人打扮的人朝自己冲了过来,“少爷!”
少爷?
他想起来了,这里就是凌府!那个传说中因为闹鬼而荒废掉的院子!
凌明旭声音沙哑,“给我去福满楼定一桌子菜,马上送过来!”
这孩子,已经没救了!
其实荆映晴的厨艺并没有她刚才表现出来的那么差,她煮的那碗糟糕的粥不过是想报复一下凌明旭,以抚平自己被寒天虐所留下来的心灵创伤罢了。她在架起一个小锅煮东西而不是用灶台煮,炊烟没升起多高就消散了,根本不会引起外面的注意。
的确,荆映晴没做过饭,但她这个熊孩子烤过地瓜,还……给芭比娃娃做过“饭”——煮得颜色呵呵哒的树叶、野果子。“基本功”什么的还是有一点点的。
荆映晴来到了与郁梦夕约定的霖山上,坐在霖山的仰天石上。
荆映晴小声嘀咕,“不是说好了在这里汇合吗?郁梦夕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
“我一直都在。”,郁梦夕那冰冷的声调再次扬起。
那你为什么约我到这里见面,画蛇添足!
郁梦夕一语不发,荆映晴看到郁梦夕模糊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并逐渐清晰,低声呢喃,“这是神还是鬼?”
“你为什么约我在这里汇合,有其他事吗?”
郁梦夕面无表情,声调清冷,“等等。”
不一会儿,远处走来了一个樵夫,那樵夫慢悠悠地走着,越来越近。
“你在想什么?”,荆映晴看郁梦夕一语不发且一动不动,不由得道出心中疑惑。
郁梦夕依旧面无表情,也不出声,心底里却在吐槽:在想你男人以后会怎么收拾你啊!
郁梦夕由此至终都没有看过那樵夫一眼,却似乎一直在暗中观察他一样知晓他的情况,“可以了。”
什么可以了?
荆映晴还在疑惑,郁梦夕就推了她一把,“啊!”
一头栽下悬崖的荆映晴恍然大悟,这坑货等的是人证,让原主假死脱身!
可是,你怎么还不接住我,学过物理、知道重力加速度的人都知道,她很快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了!
救命啊!
荆映晴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惊魂未定的她扫视了一下这个陌生的房间。确定自己安然无恙后,她开始接收剧情和原主记忆。
女主王欣是一位经纪人,她一天夜晚在归家路上捡到了被堂哥暗算而身受重伤的冷面总裁秦赫。秦赫伤到了头,失忆了,于是在王欣家住了下来。男主后来被属下找回,但他当时还没有爱上王欣。后来有个变态追求王欣,王欣找秦赫帮忙,两人才慢慢开始产生爱情。
果然是书里的人,伤到头微微是失忆。换作是普通人,不死也残。
不过,亲,那是枪伤!王欣大学时期曾经是校红十字会的一员,有一定的医学基础。但是你家的医疗设备未免太好了吧,而且像不小心按到伤口这种小意外层出不穷,被你这样折腾他居然还没挂!
你知道120吗?一个正常人发现有人倒在血泊之中,怎么可能会想着把他扛回家去?!万一对方是凶恶的歹徒怎么办?
原主孙若芝是王欣对门的邻居,她在给卖家送货的时候被起了色心的买家玷污,后来又被男主的未婚妻派来的人当成王欣干掉了。身为一个无关痛痒的路人甲,孙若芝倒霉成这样也是一极品了。
为什么秦赫的未婚妻派来的人这么不靠谱,明明王欣和孙若芝长得有点也不像,他也能找错。好吧,女主的爆棚的幸运值摆在那里,一切皆有可能。
孙若芝在大城市辛苦工作,可惜她经营的花店已经到了快要倒闭的地步。她的心愿就是会老家做点小本生意,好好孝顺重病的父亲。孙若芝本来已经把铺位卖掉,准备好会老家照顾父亲,可惜她最终是变成了一具尸体被抬回去。
让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孙若芝最大的遗憾,荆映晴欣然接受任务。孙若芝的心愿不难完成,难的是她到底该做什么谋生?
孙若芝家中贫穷,高中就辍学打工去了,后来才用多年的积蓄开了一家小花店。以孙若芝的学历,荆映晴想做会老本行当个文员都不会有人要她。可是,她该做什么去赚孙父的医疗费?
荆映晴在床上翻来覆去,苦思冥想,脑细胞都快要死干净了!
管它呢,先抱住男主这只金大腿再说!
郁梦夕的阴冷声调幽幽传来:“忘了告诉你,秦赫是耿子默的转世。”
荆映晴的困意瞬间烟消云散,抡起枕头就砸床,内心疯狂咆哮!
特么的,老娘的男人啊,居然和那小婊、砸同居了!
郁梦夕无力吐槽:“你们很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醋坛子打翻了的荆映晴哪里还有理智,“就算纯洁又怎样,住在同一屋檐下,我怎么能忍!万一喝醉酒呢?万一……”
荆映晴知道他老公算不上是出轨,但她就是淡定不下来啊!于是她毫无疑问失眠了。?

☆、25. 邻居捡了我男人(2)

?荆映晴照了照镜子,孙若芝的长相介乎美人和普通人之间,不算出色。孙若芝胜在那股文静淡然的气质,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她那种宁谧的气息格外突出,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因为昨晚失眠的缘故,她的黑眼圈冒了出来。
去见情郎怎么能是这种形容枯槁的模样,先睡一觉把精神养好,再容光焕发去见他好了。某人显然已经忘记自己是个开店的人了。
第一次碰到耿子默她是妖娆美人,这一次相遇却是空谷幽兰,画风天差地别,她家男人还会看上她吗?荆映晴纠结了。
荆映晴重生在孙若芝去给那买家送货的前几天,此时男主秦赫已经在女主家安家落户,男女主两人只能算得上是普通朋友。王欣最近很忙,凌晨几点回到家倒头就睡。
孙若芝和王欣两人是和睦的邻里关系,友好而不亲近,相识而不深交。
至于现在,呵呵。
荆映晴再醒来时已经是中午,她肚子饿得咕咕叫。很好,又省了一笔早餐钱,她果然是个勤俭持家的好女人!
荆映晴正想做饭,想了想,又拿起酱油瓶子,拧开盖子,把里面的酱油都倒了。
她轻轻地敲了敲女主家的房门,秦赫闻声过来开门,发现是一位他不认识的女人。他面露疑惑,眼里尽是疏离与戒备,“你是?”
大哥,你天天宅死在家里,除了快递小哥和女主,你看谁不是陌生人!
秦赫的脸和耿子默一模一样,英俊非凡,棱角分明,只是眉目间没了那种冷意,也没了……注视她时那独有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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