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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娘子 (竹筒糯米)


傍晚,天渐渐黑了,袁青也要回去了。南枫馆与袁府也有一段距离,走路需要半个小时,乘马车需要十五分钟。
一间雅室内,一人还坐在其中,不一会儿,门被推开,一人颇为恭敬的走进来对着坐着的人躬身一拜道:“王爷。”
男子向他抬抬手,示意不必多礼。免了。
“王爷,就算今日陈元在南枫馆留下来了,未必以后不会被老板她赶出去……”男子正是陈元,他有些发愁呀。样貌平平,在美男如云的小倌馆内,他如何待得长久?
“自己想办法。”黎尘看着他,淡淡说道。
“这……”陈元不语,这不是为难他么?
“你不会被她赶出去的,当小倌靠的不仅仅是容貌。”他神色依旧淡然。
“陈元明白。”陈元受教一般点点头。
“在南枫馆内好好看着你们老板。别让她跟那些小倌走得那么近。”他口中的老板自然指的是袁青。
“是。”陈元点头。
说真的,袁青当小倌馆的老板,馆内的各色小倌还不都是她的囊中之物嘛?
以防万一,派个人在这里看着她,也是好的!
这也是黎尘一定要把陈元留下来的原因。
小倌嘛,靠的不一定全是容貌,还有别的,等待挖掘。比如会哄女子欢心,讨人开心,一个幽默的男人,也是很有女人缘的!
陈元今年二十三岁,他也算是年轻,独身,家里无人,之所以要来当小倌,一半是王爷的意思,一半是他自己的意思,然后他就来了。
一夜经过,翌日晨风吹拂,空气冷冽,这个时代没有羽绒服,但是穿上较棉的衣服,也能保暖。袁青所在的院子,清幽静好,竹子清绿,几棵梅树错落,虬枝上带着淡红花苞,冷雨轻打,美似也还。
清晨,昨夜下了半个夜晚的雨,今早,这被雨水洗过的一切,新鲜嫩绿犹蓝。
雨过并不天晴,天青白,气冷冽,万物归寒。
门被人敲响,声音舒缓,细致,只听得敲门人轻声而道:“姑娘,你起了么?”
屋内的人,已经穿好衣服了,她走至门前,开门,对着门卫之人微笑,“早呀!”
“姑娘,你也早。”她对她笑,她也以微笑报之。
一个清晨,就在对方的微笑中开始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对人微笑,不仅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相处模式。
照例,吃早点,送府内唯一一位在学堂苦读的学子上学。
王府那边,自从上一次,苏月暗算袁青不成功后,她便是没有那么好的机会继续暗算袁青了,苏月在王府待着,她与王爷的关系也是不冷不热,好在,她与太妃的关系还不错,她在王府待着,也没有人敢说闲话。
顾宜静反复确定,黎尘到底有没有要娶苏月的心思,那么久了,这个结果是没有,一点也没有,再说她自己的儿子,她会不了解么?
不会强逼,苏月她要去要留,全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萧茉姐弟两,箫远的病在慢慢好转,如今神医莫子桑已经离开秋州城了,为箫远看病的大夫,换了一个,虽然这个大夫比之神医要差一些,但箫远的病慢慢好转,他接手没有问题。
萧茉,她陪着她的弟弟,接着她弟弟的病情,还是继续住在王府中,顾宜静给她介绍男朋友,她只推脱,要等她弟弟的病好了之后,才会考虑这种情情爱爱,谈婚论嫁的事情。
不急!
反正王府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就这些。
上午十分,袁青与淇汣乘马车来到南枫馆,让人惊讶的是,黎尘比她们早一步到达南枫馆,是不是不请自来,王爷的事,没人敢妄加评论。

  第176章 早啊

南枫馆还没有开张,现在需要先把这些小倌调教好再说。所以南枫馆内冷冷清清,人不多。
“王爷,早啊……”袁青对着不远处坐着的人浅浅道了个礼,她有些想不通,他不是十分反对自己来这开小倌馆的么?怎么今天他来这比我来的还早?
“坐吧。”他抬眸,指指自己身旁的座位道。
“哦。”袁青点点头,行至桌边,坐到他伸手所指的位置。
喝茶,话不多,片刻门外有响动,敲门声渐起,一道声音隔着门传进来,“姑娘,小倌们都到齐了。”
闻言,袁青了然,对着旁边之人道:“王爷,你在这里慢坐,我先过去了。”
“好。”他没多说,淡淡点头,依旧品茶,不看她。
袁青起身往外行,门开是陈中雨站在外面,他今年四十岁,样貌普通,笑容可掬,看样子就是一个较不错的**。
“姑娘,你在里面时,王爷跟你说了什么?”陈中雨一笑,说道。袁青算是他的老板,他只叫她姑娘,这也是袁青的意思。
“没说什么,我们过去吧。”袁青道。
“哦?”陈中雨半信半疑,他是小倌馆的馆主,人情世故自然通达,王爷他又不是南枫馆的老板,他为何要来?要是他与馆内的人没有什么关系,他似乎没有理由来一家还没有开张的小倌馆。
毕竟,袁青还没有嫁进王府,而这个时代,情人大多是避嫌且地下进行的。陈中雨疑惑王爷为何要来也是有原因的。
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了,二十多个小倌同聚一屋,两人走进。
“你们都是没有礼貌的吗?”陈中雨沉着声音看着这些小倌。
小倌们会意对着他们二人浅浅一礼。
“这才像样,起吧。”陈中雨脸色转晴。小倌既然是个服务人的职业,那么基本的礼貌是必须要有的。
像上课一样,二十三位学生,两位老师。师生面对面坐着,然后老师训话。
“你们从今天开始就是我南枫馆的小倌,有谁不愿意的,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你们可以自行离去,只是去了之后,就永远不能再回来了。”袁青看着他们,话语清晰,平静。
二十三个人。开始没有人动,接着一个人起身了,他开口道:“我昨晚想清楚了,我不当小倌也能活下去。”语罢,他起身而去。
“好,有志气,还有谁要走的,就赶快走,我绝不强留。”袁青看着离去的男子,语气依旧冷然。
小倌们。有的神态自若,有的左顾右盼,有的交头接耳,有的神态纠结。
最终,又有一人离场,接着一人奔走。
二十三个人,走了三个,其余的二十个人,没有发现一个人是要走而不走的,他们留下来了。
“好。机会已经用完了,你们就是我南枫馆的正式小倌,这卖身契签了吧。”一旁的陈中雨冷漠开口,接着他将早已准备好的卖身契放到桌上。让这些小倌一个一个上前签字。
卖身契签完,他们在没钱给自己赎身之前,是别想离开南枫馆了。那么他们就将是南枫馆的财产,没有相等的交换条件,他们是别想离开的。
卖身契算是一项不太公平的条约,但是。这份卖身契其实就像是一分合同一样,与他们签约几年,毁约者,照价赔偿。
二十个小倌,各有千秋,着实不错,毕竟小倌不是**,不是光靠容貌就能压倒群草的,这还需要各方面的技能。
调教小倌,陈中雨作为一名合格的**,他对这方面还是有独到之处的。小倌,礼貌是必须的,然后就是自身的条件,面容要好,不能丑陋邋遢,身体一定要健康,不能有残疾……其余的就要看各自能力了,毕竟有些东西只能自己意会,别人言传的话,效果不一定好。
身材不好的,要努力锻炼身体,样貌不好的,就随便化下妆吧,毕竟是男人,这两方面行了,就培养点技能,像:弹琴,画画,赋诗,书法等等,最重要会讨顾客欢心。
毕竟顾客才是小倌的金主。
对于这个刚刚起步的南枫馆,对面已经大红大紫的栖凤馆看他们像看笑话一样,就这样的姿色,能与我们馆内的某某比么?不自量力。
栖凤馆之所以那么受欢迎,他们馆内自然有一两个能镇住馆子的红倌,就是大红大紫,很受顾客喜欢的小倌。
南枫馆刚刚起步,而且小倌都是民间自发招聘的,这民间海选的小倌,如何比得过别人从小培养起来的小倌?别人是根正苗红,而他们则是半路出家的野和尚,这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不过,凡事就看看大多数,看看表面,这也看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南枫馆,最出色的两个小倌当属紫陌与简岚。紫陌是戏子出身,而且他从小就是扮演青衣(就是女子,他算是男扮女装),此人气质幽清,举手投足很有舞台泛,相信他一定会受欢迎。简岚呢,他一袭白衣翩翩,温润如玉,宛如月下佳公子。至于他为何要来当小倌,无人得知。
当然,除了他自己的心。
不管如何,南枫馆有了他们两个,也算有了些底气。
其他的小倌,也是可以,清俊,笑意款款,而且年轻,当然还有一个大叔秦久栾,不过他气质成熟,脸庞经过打磨,也越发俊朗,是个不可多得的熟男。
至于其中最不出挑的陈元,他是王爷钦点进来的小倌,没有人敢公然说出他的不是,而他经过慢慢磨练,也是比较适合当小倌的,然后袁青也就不再计划着如何把他踢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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