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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宠妃是皇上 (太乙小公子)


“小心!”常曦拉了一把茶棚老板,一个茶碗贴着茶棚老板的脑门飞到了后头,“啪”地一声碎了一地,老板回头看了一眼茶碗,肉疼啊,转回来狠狠地瞪了常曦一眼:“你拉我做什么,刚才那一下要砸在我脑门上,至少也要赔二三十两银子!”
原来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常曦无语了。
最后,她靠着灶台坐那儿,也不看战局了,打吧打吧,反正也都拦不住,老板的脑门上已经被砸了好几个包了,老板算盘打完了还高兴地数着自己头上被砸出来的包有几个,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
正欢喜的时候,一个板凳腿狠狠砸到老板的头顶上,老板“哎呦”了一声激动的不能行,这得多少银子啊!不知怎地因为太高兴了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翻直挺挺地“咚”一声倒在地上晕过去了,常曦连忙看了一下,无可奈何啊,没事,是真晕过去了。
只不过外面的战局混乱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好像还迷糊了一觉,头一栽就醒了,醒了回头一看,都没声了,揉了下眼睛问道:“都打完了?”
嗯,打是打完了,常曦看到全场的情形时,脸都绿了,却见龙傲天冷哼道:“别看我龙傲天断了一条胳膊,我可是这里面受伤最轻的。”
果然呢,赵日天胡子都被刮没了,下巴上还带着血丝呢,头上还被敲了个血包,一溜溜的热血顺着他额头往下流,就听赵日天一副要随时晕倒的样子道:“看什么,我连天都敢日,还怕流这点血?”
常曦摸摸鼻子,这边轩辕霸天被打的面目全非,当时她就觉得这货不会是中了武林中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吧,看把他打的,跟猪头似的,他本人躺那儿光剩下出气儿了,对上她的眼光,轩辕霸天却嘴硬道:“老子就被打掉了两颗大牙而已。”果然,一张嘴一口的血牙。
唐三葬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就地坐禅,不知道在默念什么,一脸的痛苦之色,一副修仙者要突破瓶颈的模样,她本来想看看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哪里不舒服,手还没伸过去,就听到赵日天急忙叫道:“别动他。”随即一副感同身受又一脸同情之色地道:“他的蛋蛋被踢爆了。”
汗,这些逗比们她是没心情管了,转而看向了叶良辰,看着叶良辰明显被打断的两条腿,她,无语了。
看来叶壮士护送她的道路到此为止了,她不禁有些气闷,将来有机会见到陆遗寒的话,她一定要吐槽这些个江湖人物。
最后,是她花钱雇人将其他人各自送走的,茶棚老板的一脑袋包也是她数着给的银子,叶良辰的腿也是她出钱找人医治的。
幸好这猪尾巴坡不远的地方就是个有着几十户人家的尾巴村,她把不能动的叶良辰寄养到一户老实巴交的村民家里,留了一些钱财。
叶良辰一直都很沉默,此刻突然开口问道:“这位兄台如此高义,敢问尊姓大名。”
常曦不知道是该阴沉还是高兴了,竟然到现在都没有认出她来,泪奔了……
她原本想等这位叶壮士的腿好一好再走,尾巴村却突然遭受到官兵的搜查,幸好她机灵聪敏躲在草垛上面,躲过了官兵们的搜索,但觉得这个尾巴村距离京城实在太近了。
要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完全是敌人写出来诱惑人的,事实证明最危险的地方的确是最危险的地方,她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反正叶壮士也跟没认出她来。
她买了村民一头挂着铃铛的小毛驴,这村里头除了耕牛就是长耳朵驴,没有马,她还是想骑在高头大马上,那样比较帅气,比较英姿飒爽,骑着头驴的话,就显得像是小媳妇儿远嫁他乡的模样。
不管怎样,她还是背着她的包裹骑着一头小毛驴,打听了北朝的方向,就这么“嘚嘚嘚嘚”“叮铃叮铃”地上路了……
常曦怎么也没想到她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这期间她游山玩水成了名副其实的驴友,不过还好,往北朝去的地方还算一马平川,山路不算太多,而大晋也谨遵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宗旨,就是在山野中,大晋也修了羊肠小道,还有风情独特的客栈方便投宿。
她可以走在依山傍水的栈道上,还可以带着小毛驴坐船而行,大晋民风虽然开放却也淳朴,错过可以投宿的客栈时,她就借宿在乡村人家里,这些村民对客人都十分热情,好酒好菜的招待,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在外都是喝自己随身带着的清水,酒这东西半分不沾,万一她醉了,万一醉了一不小心扯淡把自己给卖了呢?
酒虽然不碰,好菜却还是要吃的,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在宫里头长时间不出来运动,这每天赶路新陈代谢太快的缘故,她最近特别能吃,还特别容易饿,经常是吃一份再打包一份。
村民们看她能吃,就做更多好吃的招待她,临走时更是送了一大堆,什么煮鸡蛋啊,烤红薯啊,煎饼啊,咸菜啊等等,热情地嘱咐她饿了路上吃。
这让她觉得很感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心中还隐隐有着骄傲感,这是他们大晋的子民!都是大晋的好子民!
一个多月后,她骑着小毛驴到了熊泉州,这可是个繁华的地儿,因为熊泉是在几道江流汇集的地方修建而成,周围多码头港口,贸易发达,经济发展也就十分迅速,这儿是商人的聚集地,是商人们花钱的地方,自然建造的好似人间天堂。
常曦牵着小毛驴到熊泉州州府所在的大城里时,整个人忍不住哇的赞叹,哇的感叹了,她来的时候刚刚华灯初上,整个城内都被高高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映照的满城辉煌。
这是个很美的城市。

☆、第106章

她戴着毡帽牵着小毛驴进城的时候忙着左右看着,这两边摆着的夜市摊子有各种小吃,各种有趣的小玩意,周围的人不停的叫卖着,又看前面还有喷火蹬球玩杂耍的,耍猴的耍蛇的,搞皮影戏的,周围是一片的叫好之声,这人来人往的比京城还要热闹个三分。
实际上,常曦对京城了解的真不多,她一直住的地方叫皇城。
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她还是头一次到这么大个城里来,她的确有东躲西藏的意思,也没胆子走官道,挑地都是些小路,毕竟当初京城里抓她那股子架势,她就感觉自己肯定要成全国通缉犯了,大晋的名人儿。
还没进熊泉州时,城门的布告栏那儿就贴着她的两幅画像,刚进熊泉州就是驿站,驿站那儿贴了她四幅画像,其实不用看了,整个城里头肯定也贴满了她的画像,在抓她这件事情上,整个大晋的办事效率不知提高了多少倍。
还好,她这幅样子不怎么起眼,她已经对照着画像修补过自己的模样了,力图与画像上毫不相干,反正一路走来,还有那么点效果。
这不,刚想到这儿,她就看到一个酸辣粉的小摊后面的墙上贴着六幅她生动的表情肖像图,而“重金悬赏”四个字写地斗大,十分醒目,这让她赶紧压低了毡帽的帽檐,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
“咕——。”
额,肚子叫了。
虽然下午进城前她在个小面摊那儿吃了碗酸汤面叶距离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时辰的时间,可这会儿□□啊,面前这个酸辣粉摊子坐了四五个人,她看着别人“吸溜溜”吃着酸辣粉她都开始咽口水了。
就听那摆摊的小伙计热情地招呼道:“小哥,来了我们熊泉州哪能不吃咱们这儿的酸辣粉呢,八文钱包你回味无穷。”
听到这儿,她就忍不住了:“成,给我来一碗。”
从兜里摸出个八个铜板来,这衣服里的内兜还是她在京城的时候托沈修仪给缝制的,贴身衣服的内兜装了一打银票,外衣的内兜里都是些散碎的银子和铜板。
一旁烙饼子的伙计一见,大声吆喝道:“哎,小兄弟,酸辣粉配油酥饼子,天生一对哎!”
常曦又看向一旁正烙的油酥饼子,一眼看过去是金澄澄的色泽,还“嗞嗞”正起着酥的边,“咕咚”她咽了一口口水道:“给我来两个,多撒点芝麻上去。”
“没问题,油酥饼子两个来嘿!”烙饼伙计迅速铲了两个在盘子递给她:“四文钱!”
常曦独自坐在个角落那儿,一口油酥饼子下去,“唔唔,好吃好吃。”
然后“吸溜溜”口酸辣粉,这粉肉肉的滑滑的,溜着她的舌头两边跑,她闭着眼睛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太好吃了,人间美味!
宫里头的大厨虽然都是顶级的美味大师,可他们做饭菜要考虑的太多了,明明是个做饭的,一个个非要往药膳上面走,所以,宫里头,米有垃圾食品啊!
再说了,高手在民间吶!不怕门门通就怕一门精的人实在太多了!
“怎么样小哥,好吃吧!”酸辣粉伙计正煮着粉儿呢,看她这幅模样,笑地又得意又开心又满足。
“嗯嗯,好吃,好吃。”常曦埋头吃地不亦乐乎。
她吃了个满头大汗,一大碗的酸辣粉,两个油酥饼子下了肚皮,饱饱哒,很舒服,拿出手巾擦擦嘴后,她才打听道:“伙计,从这儿往北朝去还得多长时间?”
“小哥是要去北朝啊?”那伙计笑地蛮开心:“那你还真问对人了,早年的时候我跟着走商跑过一段时间,去了不少地儿,到过最远的地儿就是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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