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美男,你帅到这种人神共愤的地步竟然也敢出来走夜道,不怕有人劫色,把你卖到青楼去,绝对是个好价钱。”她那一身流氓气十成十的足。
她身后的清一色的黑衣属下都跟着猥琐的笑了。
他心里更不屑了,除了是强盗之外,竟然还是个好色的,而且是男女通吃的那种吧。
但是他遮住眼里的厌恶,温润的道:“你也想打劫我?”
她两眼冒着星星,做陶醉状:“你愿意让我打劫?”
“我不愿意你就不打劫我了吗?”
“那当然,美男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这人从不强人所难,尤其是美男,嘻嘻,你们过去吧。”
他很意外,没想到她会这么轻易的放走他们。
第二次在酒楼也是他装作偶遇,她居然没有认出他来,这让他很失望,难道是她见过的美男太多了,还是那晚,她只是过过嘴瘾,并没有其他意思,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他的长相都没有看清,当然他自认为自己算不上第一美男子也差不多了。
他从地上捡起一张银票道:“公子你的银票掉了。”他想一个半夜去打劫的人,应该是很贪财的吧,所以他选择了这招。
“哦,还真是呀,我什么时候银票掉了都不知道。”她惊喜的接过去。
然后看了看道:“呃,这好像不是我的,我从来不用这么大的票额。”依依不舍的如割肉一般难受的递给他,要是票额很小的话,她就拿着了,一看太大,还是算了吧,要是人家急等着用这银子救命呢?
他微微一笑:“也不是我的,就放在这里吧,说不定有人来找。”
她道:“行吧。”
他道:“你吃饭了吗,我请你。”
他以为她会拒绝,没想到她一口答应:“真的?”并从头到尾把他扫了一遍:“一看就是一富家公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问也不问,把那个店里的所有肉类都点了一边,最后一桌子饭菜被她一扫而光,他觉得她绝对是两天没有吃饭,特意在这等着宰他一顿,最后她还摸着肚子道:“多谢老兄,今天吃的太过瘾了,改天我请你。”
他温润的答应,第三天上门要求她兑现承诺,她豪气干云的保证,绝对领他吃遍南荒最好的饭菜,然后东拐西拐拐进了一条胡同里,那里有一家买凉面的,八个铜板就把他打发了,那天他可是花了十两银子,这差别。
不过他醉翁之意不在此,才不计较这样的小事。
末了她问他:“好不好吃?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家面,平常人根本就找不到。”
他心里诽谤,这么偏僻的地方,有人找的到才怪呢,嘴里却道:“是不错。”
她十分诚恳的道:“那就行,你满意就好。”
后来渐渐地熟悉了,他是个做生意的,提供给她不少门路,还把生意道上名誉不好的奸商提供给她,让她去打劫,当然都是些鸡肋,他怎么可能把真正的门路提供给仇人家。
有一段时间她是信任他把他当成朋友的吧,他虽然没有真心真意,但是他真的觉得那是他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日子。
她的率真,才华让他折服,他从最先以为她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痞子到佩服她才华横溢,他觉得她真是知己朋友,甚至心底有了别的异样的想法,他甚至一度不想再去报仇,每当这时,他总能梦见母亲被火烧时的惨叫,还有被屠满门的鲜血。
他逼迫自己渐渐地疏远她,更甚至做出一些决定,让她恨他,这样他才能下定决心报仇。
可是当他做了这一切的时候,才明白那种心痛,当他看到那一黑一蓝两道身影走在一起多么的般配时,更是心痛不已,更为可笑的是,这一切都是他一手操作的,是他把自己喜欢的人送到了别人的身边。
他经常安慰自己,没事的没事的,她是仇人家的人,你必须这样做,你没有退路,这都是你的宿命。
呵呵,是谁说过,他有一颗最无情的心和最温润的外表。
是谁说过,男儿志在远方,不能为一个女人流泪心殇。
他又掂起一个酒坛,往嘴里送,辛辣的酒精穿过肚肠竟然没有一丝感觉,门吱呀一声响了,一个蒙着黑袍的人走了进来,看见他这个样子,眸子一缩,手掌紧握,该死的,竟然为一个女人醉生梦死,他上前一把击碎了酒坛,他动也没动,任由崩裂的碎片扎入他脸上以及他身上,一滴滴的血留了出来,混合着那浓郁的酒浸透了他的衣衫,他闭上眼睛,还是感觉不到疼痛。
黑袍人冷笑,一把扯开脸上蒙着的黑纱,一道道疤痕纵横整张脸,恐怖异常,说出的话更如锯齿磨在大树上,难听至极。
“你看着我,看着,我这个样子全拜那些人所赐,你竟然还有心思去想一个女人,你有何面目去见你的父母?她已经是人家的人了,她和西陵越马上就要大婚了,你清醒一些,该死心了,天下女子多得是,你想要多少都可以,但是从今往后不准再给我想她,今天这是最后一次,你可听清了?”
上官锦毫无反应,呆呆的坐在那里,如活死人一般。
“哼,她可是你亲手送给西陵越的,你可看见她和西陵越在一起时那幸福的样子?就算没有西陵越,她也不会喜欢你,如果喜欢早就在你和她接触的当初就喜欢了,如果喜欢,她也不会义无反顾的抛弃你,直接投入西陵越的怀抱里,如果喜欢,就算你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她也不会这么决绝,这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她不喜欢你。”
“你又何必呢,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子痛苦,尤其还是仇人家的,你这么喜欢自虐?”
“还有……”
“够了。”上官锦打住他,总是摸准他的弱点,使劲的打击他,想起她曾经和他在一起时的爽真笑声,他有那么一刻希望甚至盼望她能喜欢他那么一点的。
可是这人可恶,硬生生的把他那一点念想也给打碎了。
“滚。”他出声。
“什么你竟敢对你的舅舅说滚?反了你了。”他脾气暴躁的往他的身上踹了两脚,真不知好歹,然而上官锦没有反抗也没有躲,任由他踢断了他两根肋骨,或许这正是他期盼的,受伤了,疼痛了就能遮住那种蚀骨的心痛。
黑袍人见他这个样子,还是一点生气都没有,忍无可忍,终于一甩袖子走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摸了一把脸上的血,凄然一笑,如一盏破碎的琉璃花,璀璨而凄美。
“朱七七,我最后一次为你心殇。”他喃喃自语,也许是痛的厉害,也许是失血过多,也许是心神俱疲,再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相比较这里的凄楚和悲哀,侯府依然是一片祥和喜庆,大家讨论过来讨论过去,今天不比昨天,既然七七的身份已经曝光,那么就没什么忌讳的了,把婚期往后拖了一个月,改在了老爷子寿礼以后,大婚吗,自然是能有多热闹就有多热闹。
商定好了之后,莫莞尔非要拉着七七去丁家讨要大婚的经验,丁家是南荒仅次于韩家的大家族。
七七捂着脸死活不想去,娘亲她哪是要去讨经验,要说经验,侯府的刘婆婆,朱管家都是打理过她和父亲的大婚的,经验不是比谁都丰富,大不了从燕城把礼仪官请来也不晚呀,她分明是打着讨经验的幌子,去炫耀一下她娇艳的女儿和位高权重的女婿。
唉,娘亲这种好胜的心理什么时候能改呢?
七七走时拽上了西陵越,要丢人也要一块丢呀,再说丁家她都熟的不能再熟了,因为那是娘亲的舅舅家,按规矩,她该叫一声舅姥爷,不过他们对娘亲不好,七七从来不喊。
当初母亲成了孤儿之后,寄养于丁家,但是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母亲的地位连一个丫鬟都不如,可是母亲嫁给了朱笑轩之后,丁家便贴上来了,每隔两天都来侯府走动,尤其是在莫莞尔掌家之后,更是来的殷勤。
而且每次来都有一种优越感,好似母亲是他们培养出来的,所以才这么有出息,能攀上侯府。
所以七七不愿意去,人家好不容易不过来烦他们,他们怎么还要送上门呢。
可是莫莞尔就是不甘心,上半年的时候,丁家大公子娶了东筑一个富家女子,那女子不但长得花容月貌,连带着丁家的生意也好了很多,大有和韩家一较高下的事态,那丁家老夫人也就是莫莞尔的舅母可了不得了,每次来都要说道说道,说孙媳妇是丁家的贵人,还问七七也该找一门婚事了,眼里都是得意之态,再加上韩家那边也说道,所以莫莞尔很烦躁。
憋了那么长时间,终于轮到她扬眉吐气了,怎么能不好好显摆显摆。
☆、111 女婿发怒,后果很严重
七七对去丁家一事颇有微词,一路上嘟嘟囔囔的说个没完没了,到是西陵越很坦然,莫莞尔恨不得揪着她的耳朵骂:“你是不是亲闺女,还不如女婿呢,陪你娘去走个亲戚就这么难受?”要不是看在女婿在的份上,她绝不放过她的耳朵。
“我不是你亲闺女,他是你亲儿子。”七七一本正经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