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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姝 (弄雪天子)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醒,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只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绝活秘技,可这一手,对在山里行走的商队来说,简直是犹如天助。
  这边一群人说话,不远处的山崖上,还有两个人从头看到尾,正好旁观了整出戏。
  其中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略带了几分阴柔气息,大约二十五六岁,手中持刀,一直冷着一张脸,护在旁边闭目养神的青年身侧。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好像很年轻,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几许风霜,生得清俊非凡,脸色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明穿着雪白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相比于他孱弱的身体,气质到极佳,漆黑如墨的发,修长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神顿时绷紧,他穿着红色的棉衣,不大明显,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该是有伤。
  病弱青年也睁开眼,却不曾想,两个人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四肢无力,神气不足,这女孩儿不会武功。”侍卫惊讶地一挑眉,扭头看了自家主人一眼。
  病弱青年失笑:“世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奇人,何须惊奇?”
  侍卫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他们去京城的话,咱们正好可以搭个便车。”
  他已经侦查过,后面的货车并不算满,有缝隙,如果藏在里面,应该不会被察觉,而且,整个商队都没有高手,决不至于有刺客潜藏。
  至于忽然冒出三个女子,似乎是变故,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路上被人追杀,他们都受了伤,主人身体又很不好,再加上挑食的毛病已经够得上折磨人,再不想办法回京,让他多少吃点儿东西,不被别人杀了,也得自己把自己给饿死。

第十一章 行路
更新时间2014-12-27 10:04:36 字数:2751

 狼群散去,良久没有再次集结的迹象,商队上上下下都大松了口气,少主人还特意带着几个管事走过来向许薇姝道谢。
  许薇姝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周公子千万别客气,反而是我们姐妹麻烦您才是。”送了点儿‘礼物’,哄走狼群,那主要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别人。
  “别管怎么说,小娘子这个朋友,我周默文交定了,我们周家是老字号,在京城还默默无闻,不过在江南一带也算有名,您要是需要什么稀罕物件,只管传信。”
  商队的少主人姓周,容貌俊俏,虽然是商人,却一身书香,不愧是商人,很会说话,许薇姝和他交流了几句,也不由对这个人印象大好。
  周公子也识趣,想着明日还得赶路,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休息,特意给她们空了一辆马车,安排到最中央,又给添了些柴火,就告辞而去。
  回到自己的马车附近,周公子看了身边的老掌柜一眼:“你觉得怎么样?这小娘子是什么人?”萍水相逢,他们也不好问人家未出阁女孩儿的名字,只知道姓施。
  “施?京城可没听说有姓施的名门,难不成是江南施家的小娘子?”老掌柜摇了摇头,刚才简单试探了几句,他就对这小娘子没了戒心,低声道,“不用多想,那女孩子言谈举止大方有度,没有流露出骄矜之气,显然教养极佳,一看就对世事不太了解,很是天真,却有见识,似乎知道天南海北很多事,连海外的特产也如数家珍,我看啊,她应该是个养在深闺,轻易不见人的名门闺秀,不过,人家家的父母,也许把她当男儿一样培养。”
  许薇姝一开始只是一个刚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毕业生,还是宅女,后来又孤零零地在归墟呆了几十年,到死见过的人,除了身边的仆从侍女,杀死的妖魔鬼怪外,恐怕也超不过十个。
  来到大殷朝,又是守孝三年,她不知世事很正常。
  至于见识,网络时代嘛,一样正常。
  在大殷朝,名门世家都注重女儿的培养,只有寻常小户人家,才因为没有条件,只让女孩儿学些女红针线贴补家用。
  商队的人一眼看出她是名门闺秀,到也很正常。
  周公子点点头,却又蹙眉:“你刚才也看见了,这女孩儿居然能赶走狼群,莫不是精通兽语?我听说羌国王族,都有驭兽的本事,能驱使虎豹豺狼……可也没听说连野生的也能驾驭。”
  老管家嘴角抽了抽:“公子你赶紧洗洗睡吧。”
  羌国王族的公主又不是没来过大殷朝,十年前那位羌国第一美女,纤纤公主,不就把皇太子吓得晕死在奉天殿上,可见羌国公主长的都有多可怕。
  许薇姝她们可不知道人家主人家正琢磨自己,知道其实也不会在意。玉珍前阵子又是惊马,又是逃亡,只顾着害怕,此时安定下来,再一次想起自家的小郎君,不免更是坐立难安。
  “小娘子,您说小郎君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许薇姝没有说话,好半晌才道:“着急也没用,看看再说。”
  玉珍还是忐忑难安:“……咱们就这么跟着商队走,追杀我们的人会不会找上门?”
  “不会。”
  许薇姝笑了笑,对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
  她并不会说兽语,但在归墟的时候,和各种兽类打交道,比和人打交道还多,当然要学一两手和动物们交流的手段,如今成了普通人,这类小技巧到没丢。
  刚才碰到狼群,她就告诉头狼,有一群人在追杀她,一个个膘肥体壮,肯定美味,就是危险性高了点儿。
  至于那群追兵的死活,她就顾不上了,就算想当‘圣母’,想做善功,功德也不必在一帮杀手身上求。
  玉珍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让许薇姝哄着睡下。
  第二日一大早,商队就启程,在山里又收了有两车各种毛皮,甚至还有一张特别完整的虎皮。人参等名贵药材无数,甚至还有三十年以上的。
  许薇姝看了都眼热,实在没想到,原来东山还是个富山,也难怪,东山可比洞箫山大两倍有余,且山路陡峭,行人稀少,也就最近几年走的人多起来,自发形成了些小道路。
  商队虽然在山里打转,其实走的还算快,而且人家周公子办事儿妥帖,许薇姝乘坐的车,让人家铺上毛皮毯子,挂上厚厚的车帘,车里摆放小巧炭盆,可比自己走要舒坦的多,虽然一样颠簸。
  许薇姝也投桃报李,把做饭的活儿都给接了,每到商队驻扎,就炖肉,烤肉,找各种野菜,药草,菌类煮汤,她手里还有不少酒,当料酒加一点儿去除腥味。
  一时间,商队里一群大老爷们,几乎全把许薇姝当神仙,个个眼睛闪亮。
  以前行商,哪里有这条件?尤其是在荒山野岭的时候,有个硬邦邦,刮嗓子的肉干吃,就算不错,有条件能煮一煮,加上点儿盐,那就是无上美味。
  这会儿看人家小娘子拿出一块儿不知什么作料做的硬块儿,扔到锅里,没一会儿香味就冒出来,浓郁的香气,甚至比他们在酒楼吃的,三两一桌的席面,还要诱人的多。
  面饼掰开一块儿泡,呼噜呼噜一吃,通体发热,连寒冬都不那么冷。
  他们吃得香,许薇姝却食不下咽,她用的这些类似浓汤宝,却要天然得多的东西,都是两个多月前制作的了,当时是为了自己洞箫山上那个忘年交要出远门,特别做了让他带,做得太多,还剩下一点儿,许薇姝就随手塞药箱底层,一时忘记,这会儿拿出来看了看,居然没有变质,即便如此,许薇姝还是没喝。
  周家商队很顺利地进了大殷朝的都城长安,许薇姝带着宝琴下车,婉拒了周公子送她们回家的建议,四下看了看,发现城门处戒备很严,进门容易,出门却要经过好几道检查。
  想了想,她先找了一个小茶馆坐下,要了两杯茶水。
  玉珍急得咬牙:“小娘子,咱们赶紧回府吧,还不知小郎君怎么样呢。”
  许薇姝沉吟半晌,皱眉:“别急,打探打探情况再说。”
  玉珍还要劝,却忽然住了口。
  根本不必她们打探,茶馆里正好有两个差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恰恰说到英国公府。
  玉珍越听,脸色越难看——这两个人居然四处传,英国公府的小娘子许薇姝,让拐子拐了去,连城里都因为这个戒严了。
  这种话,这种话……玉珍的眼眶发红:“小娘子,这可如何是好?”
  只看寻常碰见的差人都如此说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传,这不是毁他们小娘子的名声!
  “难道是夫人?”玉珍悚然一惊。
  许薇姝摇头:“……不可能。”
  虽然她那二婶不是聪明人,但也没有笨到这种地步,自己的名声坏掉,对她有什么好处?一笔写不出两个许字,她因为这种事儿坏了名声,对阿蛮一样有影响。
  许薇姝很清楚,她二婶对宝贝女儿抱有很大的希望。
  “要是现在说我死了,国公府在出殡,那可能是二婶的手笔,但说我被拐走,哪怕是她,也不会闲来无事找这个麻烦。”她的好二婶可是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
  沉默半晌,许薇姝一转头,看宝琴满脸惊恐,牙齿咬得咯嘣嘣直响,皱了皱眉,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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