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瑜忽然特别想哭,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哭,她忽然间疯狂的想回到前世自己生活的世界,想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次机会,叶晓瑜发誓自己会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每天准时回家吃饭,和他们好好说话,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冲他们发脾气,告诉他们,自己是多么的想念他们。
可惜,这世界没有如果,所以,叶晓瑜只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自己默默的承受。
中午的时候,路美娇让小香给叶晓瑜送来了午饭和金创‘药’。
由于红儿不在,叶晓瑜一个人独自的在屋里吃完了午饭。
小香把碗筷收拾走了之后,叶晓瑜想看看自己手指上的伤口,顺便敷些‘药’,便把包裹在伤口上的手帕掀开,手帕一拿开,一小块‘肉’粘着手帕,一起被叶晓瑜掀开了,叶晓瑜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而手指上的伤口也触目惊心。
叶晓瑜是左手食指被自己切菜的菜刀切了一块,手帕只是起到了止血的作用,但即不能化肿也不能消炎,现在叶晓瑜食指整个肿的红通通的,上面的伤口有点深,还带着一些血迹,就那么一小菜刀,就割了这么深一个口子,可见那个菜刀是多么锋利,也正因为这么锋利,叶晓瑜那天才能凭着一把菜刀独自将茅房的木板削薄。果然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菜刀过于锋利,既能够成就叶晓瑜的小计谋,也能够让叶晓瑜受到伤害。辩证法说的没错,万物都是相互辩证而存在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一阵好笑,不会这就是自己上回小计谋的“报应”吧?
小心的打开路美娇送来的金创‘药’,叶晓瑜拿到鼻子下认真的闻了闻,凭着味道来看,这金创‘药’的质量应该还不错。
倒了一点金创‘药’进伤口里,瞬间的撕裂疼痛感让叶晓瑜差点眼泪都掉出来。这么深的一个伤口,以后不会留下伤疤吧?叶晓瑜看着手指上一个深深的口子,不免担心起来。
还好地里的草已经清除好了,要不然自己这个样子,根本就没办法去除草。
说到除草,今天路芊和凌煜应该都没有去吧?
凌煜因为感染风寒,肯定是去不了了。路芊看凌煜没去,自己肯定也是不会去的。还有那个晴朗,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那块地里甚至连杂草都没有清除,一看就是对地十分不上心的。但叶晓瑜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人家只是像玩过家家一样在体验生活,而只有叶晓瑜,才真正把这块地当做是自己的事业。
在以农业为主要支柱的国家里,有了土地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虽然现在很多方面还是要依靠路家,但这块地至少给了叶晓瑜一个小小的希望,所以她会用心呵护它的。
包扎完自己的伤口后,叶晓瑜有些百无聊赖,自己只是手指受伤了,但难道就因为这个事情一整个下午都要待在这屋子里吗?
待在屋子里无所谓,叶晓瑜前世最喜欢在周末的时候宅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刷刷**,看看电影,追追美剧、日剧,一晃一整天就过去了。可是如今,这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唯一从路一守那里借来的两本书自己也看完了,又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难道一个下午就要在发呆中度过?
自己只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受伤了,虽然现在伤口很痛,可是如果不做点事情打发时间的话,整个注意力集中到伤口上,会更加痛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便披了外套,出了‘门’。
由于现在是午饭后的午休时间,路家庄的人都在睡午觉,加上路一守夫‘妇’又不在家,缺了人监管,下人们也找机会偷懒去了,院子里现在一个人也没有。
其实路家院子很大,虽然叶晓瑜也来了两个多月了,可是很多地方她都没有去过,比如凌煜住的漓湘苑,还有东厢和其他一些小院落。
现在出去村子外面肯定十分不方便,如果让人发现的话又要解释半天,为了打发下午的时间,叶晓瑜决定去她最感兴趣的漓湘苑逛逛。
漓湘苑其实很大,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里面包含着许多小院子,凌煜住的也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院子而已,而由于是独立的院子,漓湘苑配备有独立的‘花’园,因此,如果凌煜想要逛‘花’园,欣赏美景的话,根本就不用去叶晓瑜经常去的那个‘花’园,他在自己住的地方就可以好好的观赏,还没有人打扰。
当叶晓瑜走进漓湘苑大‘门’之后,她发现漓湘苑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大,路家所有人住在这里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冬天,院子里的树都开始落叶了,一阵风吹过落英缤纷,好不壮观。
进了大‘门’之后,穿过一座人工雕刻的大石头,往右拐进一条小径,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传说中的“园中园”,即漓湘苑的‘花’园。;
☆、第二十四章 闲庭散步
漓湘苑园里的植物的种类与外面‘花’园的差不多,但这里除了有假山外,还有小桥流水,水中还有许多鲤鱼在游曳,虽然外面已然是冬天,但这里依旧生机勃勃。,最新章节访问: 。
叶晓瑜正要往前走,忽然看到园中石桌上,坐着一位身穿白‘色’锦袍的少年,少年太过于安静,与周围的美景和谐的融为一体。
看那背影,叶晓瑜立刻就认出他来。
除了凌煜凌大少爷,还能有谁这样自由悠闲的坐在这儿。
“啊啊啊!!!……”
叶晓瑜正犹豫着是要过去和凌煜打个招呼呢,还是直接偷偷的溜走的时候,忽然一只不知名的小黑虫停在叶晓瑜受伤的手指上,叶晓瑜从小就害怕昆虫,现在还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不禁吓得大叫。
听到叫声,那边的凌煜转过头来。
看到是叶晓瑜,先是一愣,随后马上站起身来,向叶晓瑜的方向跑来。
“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叶晓瑜手舞足蹈的,凌煜满脸关心的问道。
“额……呃……”
叶晓瑜刚才一看到是黑‘色’的虫子趴在自己的手指上,吓到的同时,赶紧用另一只手用力去拍,想要以最快的时间把黑虫拍落。
结果黑虫是拍飞走了,可是由于太过于用力,叶晓瑜的手指被这么一拍,顿时开始剧烈的疼,所以,等凌煜跑到叶晓瑜面前的时候,就看到了叶晓瑜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实际上叶晓瑜是疼的一边抖手指,一边跺脚。
“晓瑜,你没事儿吧?”
看着叶晓瑜皱着眉头在那里手舞足蹈的样子,凌煜有点想笑,但想到叶晓瑜可能有什么事情,就硬生生憋着笑,关心地向叶晓瑜问道。
“呃,没事儿,只是刚才有一只虫子叮在我的手指上,然后我用另一只手把虫子拍飞走了,由于没把握好角度和力道,把我的手指也拍疼了,不是疼,是疼的受不了,我现在还疼的受不了……”
凌煜从来没有见过叶晓瑜这样手忙脚‘乱’语无伦次的样子,平日里他见到的叶晓瑜,无论对人还是对事都是十分平静,‘波’然不惊的,今天面前的这个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怎的,看着叶晓瑜疼的龇牙咧嘴的样子,他觉得莫名的可爱。
“你的手怎么了?”
看到叶晓瑜包扎的肿肿的食指,凌煜问道。
“哦,今天上午在厨房帮忙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了……”
疼劲缓和了一会儿之后,叶晓瑜云淡风轻的回答。
“啊……怎么这么不小心,伤口看来很严重啊,我这儿刚好有‘药’,你拿回去用吧,不然万一留下疤就不好了。”
凌煜看着叶晓瑜的手指,关心的说道。
“没事儿,我已经敷了一些‘药’了。”
“你在这儿等我下,我去拿给你。”
没等叶晓瑜同意,凌煜便走远了。
也好,凌煜家可是京城首富,他的‘药’肯定都是好‘药’,敷一下可能会好的更快,这样托着一个鼓胀的手指头,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叶晓瑜这样想着,也就不再推辞。
“喏,就是这个,给你……”
凌煜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约高8厘米,直径3厘米左右的雕‘花’小瓶子,瓶口用红布塞着,他直接把那个瓶子给叶晓瑜。
“嗯,谢谢凌公子。”
叶晓瑜用手接过那个瓶子,既然凌煜都已经拿来了,自己再推辞下去就虚伪了,索‘性’痛快的接受下来。
“年纪轻轻的,别这么拼命。”
凌煜对叶晓瑜说道。
“拼命?我哪里会拼命?”
没想到自己给别人的印象是这样的,叶晓瑜一脸的不可置信。
“你这样还不够拼命啊?……”
凌煜有点想笑。
“我只是努力完成任务而已啦,算不上拼不拼命啦。”
叶晓瑜笑着解释。
“对了,你还没逛过这个园子吧?”
“是啊,今天是第一次来。”
“反正也没事情,那我带你逛逛吧……”
凌煜说着便往前走去。
“那谢谢凌公子了……”
叶晓瑜和凌煜并排走着,慢慢的在‘花’园里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