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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倾城Ⅰ+Ⅱ非我情迷 完结+番外 (飞烟)


我奶奶每次去办案的警察局问,他们都说报告还没到,要经过上层部门的审阅后才能给家属,让她再等等,结果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
老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可是她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向来听话懂事的孙女,怎么会跑到一个富家子的别墅里闹,还把自己摔死了?她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高高兴兴的,晚上就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公安给的解释是:“叶柔同时跟两个富家子处朋友,也就是劈腿。结果事情败露,两个富家子都不要她了。她一时闹情绪,喝醉了跑到其中一个人的家中用自杀威胁人家,结果踩到一个酒瓶,从二楼摔了下去。这是意外死亡,谁都不想。人家也很倒霉,被你孙女骗了,房子又死过人,也不知道还敢不敢住,估计卖也卖不到好价钱。”
我奶奶说:“我孙女绝对不会干这种事。”
对方说:“现在的小女孩,为了钱什么不敢干?你知道她每天在外面都干些什么吗?你能保证她跟你说的都是实话吗?”
我奶奶哭得老泪纵横,无言以对。在那段时间,奶奶给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可是我那时正在南方一家小医院里住院,手机早就在之前的殴打事件中被人砸得稀巴烂。
奶奶联系不上我,自己渐渐就没了主意。二十多天之后,她在警察局拿到了尸检报告。她不会看,只是听人解释说小柔的死因无可疑,的确是意外死亡。
她本来想再等等我,可是架不住办案警员和律师的催促和撺掇。
那些人说:“如果再不火化尸体,人家那两个富家子未必愿意拿钱出来帮你办后事。是你孙女欺骗和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人家没这个义务,是听说你老人家可怜,好心帮帮你。”
奶奶没办法,终于含泪点了头。
于是就这样,他们将小柔火化了,装进了骨灰坛里,而我这个姐姐,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等我得到消息,从南方赶回来,刚一进门,从来没打过我的奶奶,迎头就是一个耳光,然后抱住我号啕大哭,不断地捶着我的后背,“你怎么才回来?你怎么才回来?你妹妹没了,小柔没了……”
那天的情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我到警察局去问,得到了同样的说辞。我拿着那份尸检报告请教专业人士,对方告诉我,从这份报告上,找不到半点证据证明小柔是被人害死。如果我笃定我妹妹不是酒醉失足致死,那么只能说明,这份尸检报告被人替换过。
如此精密的安排和部署,要涉及刑侦、法医、刑事技术等各个部门。无法想象,要多少人牵涉其中,才能将它彻底摁死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前,将一个明晃晃的刑事案改造成一个普通的意外死亡?
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可以瞒天过海、颠倒黑白?除了文昭,我当年想不出别人。
如今看来,做这些事的人,或许还有其他人。
我没有问文昭,当年我妹妹的案子,他到底帮忙隐瞒了多少,那些违法乱纪的行径,他们文家有没有份出头。毕竟,人是在文昭的别墅里死的,他怎么都脱不了干系,当然想尽快摆脱。
只是,事已至此,再去纠结那些,又有什么意义?
凌靖是不会被定罪的。四年时间,所有可能残存下来的证据早就在时间的洪流中变成了飞灰,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则没有翻案的可能。
可新的证据在哪儿?
小柔不会活过来,为自己说话。
文昭是此案唯一的知情者,凌靖自首后,刑侦科的办案人员曾经找文昭问过话。他说,当时他回到别墅,只看到小柔躺在地上,已经没有呼吸了。凌靖告诉他小柔是自己摔死的,他在慌乱之下也以为是这样。至于小柔究竟是怎么死的,他根本就没看到。
现实就是如此,就算凌靖亲口向我承认小柔是被他失手害死的,就算他去自首,法律也不会给他应有的惩罚。
法律遵循的是正义,无法被证实的事实就不是事实,看不见的证据就不算证据。从这个角度来说,凌靖是“无辜”的。
我不相信凌靖不知道这些,他应该比我清楚一万倍。可是,他依然去自首。
为什么?
或许他就是要让我知道,这个案子早就无力回天,就算他去自首,就算他向所有人坦白,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现实的依旧现实,肮脏的依旧肮脏,恶心的依旧恶心。
这就是他给我的交代。
文昭安慰我,说不起诉的案子只能说存在疑点,而不是就此判定他无罪。
我没有说话,坐在家里的藤椅上,看着窗外的天空。
小时候看港岛的律政剧总会听到这样一句台词:“鉴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本席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长大后,我才知道,这是“无罪推定”原则中重要的一点“疑罪从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充分、有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公诉方提出的证据存在疑点,那么他就是无罪。
所以,凌靖最后被认定无罪,不过是时间问题。
事情也正如我所料,大约半个月之后,凌靖离开了看守所。过了没多久,听文昭说,他去了美国。
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思绪越来越混乱,没日没夜地头疼。
每天闭上眼睛,面前就是小柔的脸,睁开眼睛,就是无边的悔恨和黑暗。枕头是湿从这个角度来说,凌靖是“无辜”的。
我不相信凌靖不知道这些,他应该比我清楚一万倍。可是,他依然去自首。
为什么?
或许他就是要让我知道,这个案子早就无力回天,就算他去自首,就算他向所有人坦白,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现实的依旧现实,肮脏的依旧肮脏,恶心的依旧恶心。
这就是他给我的交代。
文昭安慰我,说不起诉的案子只能说存在疑点,而不是就此判定他无罪。
我没有说话,坐在家里的藤椅上,看着窗外的天空。
小时候看港岛的律政剧总会听到这样一句台词:“鉴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本席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长大后,我才知道,这是“无罪推定”原则中重要的一点“疑罪从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充分、有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公诉方提出的证据存在疑点,那么他就是无罪。
所以,凌靖最后被认定无罪,不过是时间问题。
事情也正如我所料,大约半个月之后,凌靖离开了看守所。过了没多久,听文昭说,他去了美国。
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思绪越来越混乱,没日没夜地头疼。
每天闭上眼睛,面前就是小柔的脸,睁开眼睛,就是无边的悔恨和黑暗。枕头是湿的,心是凉的,未来是没有希望的。
我开始偷偷吃文昭留在公寓抽屉里的止疼药和安眠药,只有在药物的作用下,头疼才能停止,我才能睡得稍微好一点。
文昭不止一次安慰我,这不是我的错。
我却对他说:“这怎么不是我的错?当年那场围棋比赛上,因为我赢了他堂弟,他才对我一见钟情。三年后,又因为小柔的眼神像我,才会被他一眼看中,后来做了他助理,接着又被他害死。我当年之所以努力赢那场比赛,是为了得到冠军奖金,可以给小柔买一条漂亮的裙子。这怎么不是我的错?如果我能多赚一点钱,小柔就可以好好读书,不会为了钱去应聘什么人体模特,也不会给凌靖当助理,这样她就不会死。现在她死了,我这个姐姐却什么都做不了,没办法让犯罪的人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没本事替她讨回一个公道,这怎么不是我的错?”
因果循环,一切都像是注定的。
我就这样一遍一遍地问他,文昭无奈又悲伤地看着我,在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个濒临崩溃的自己。
文昭终于放下所有事,整日整夜地陪着我,就像我当初在疗养院陪着他一样。
那时我把他从崩溃的边缘拉回了温暖的现实,可是如今,谁又能把我从绝望的深渊中拉出来?
文昭陪我到健身会所做运动,希望可以转移我的注意力。运动是好的,可以分泌多巴胺,那是一种快乐的物质,联系着人体大脑的“奖赏中心”,可以让人忘记忧郁和悲伤,就像爱情一样。
可是只训练了一次,我的私人教练就对我说:“小夏,还是回去休息吧。做器械训练注意力一定要集中,尤其是自由重量,我不想看到你被自己的哑铃砸伤。”
文昭陪我去上泰拳课,练习扫靶的时候,泰拳老师也对我说:“还是回去休息吧,泰拳不是这样练的。你这样练容易受伤,你的搭档也危险。”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文昭说,让我再等他一段时间,等他把公司的事处理好,我们可以放一个长假。他想带我去希腊,坐邮轮徜徉整个爱琴海。他大概是希望辽阔的大海可以让我的心境更加宽广,抚平我心里的创伤。
我同意他的想法。
为了我们的假期,文昭不得不回公司处理一些事务。
我一个人出去逛街,奢侈品店一家一家地逛,买了很多东西,刷文昭的卡。我一个人吃饭,在一家高级法国餐厅点了几道从没听说过却贵得要死的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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